读者 精华版之二-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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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学会熨你爸爸的裤子别让它们出现褶皱;
所以要学会种秋葵英——离房子要远一点,因为秋葵英树容易招红蚂蚁;
当你种芋头时,一定要多浇水,否则你吃它的时候会让你喉咙发痒;
所以要经常打扫角落;
所以要经常打扫整个屋子;
所以要打扫院子;
所以要对你不喜欢的人微笑;
所以来重要客人要摆一张饭桌;
吃午饭的时候要摆桌子;
吃早饭的时候要摆桌子;
当着不了解你的男人的面行为要规矩,这样他们就不会很快觉得你是一个我警告要防止变成的荡妇;
记住每天都洗脸;
不要蹲下身子玩石子——你不是男孩子,你要知道;
不要拿别人的花——你会传染上什么的;
不要用石子打黑鸟,因为那可能根本就不是黑鸟;
要学会做面包布丁;
要学会做辣布丁;
要学会做胡椒粉;
要学会治感冒;
要学会捕鱼;
要学会放回你不喜欢的鱼,这样厄运就不会光顾你;
要学会制服男人;
要学会让男人制服你;
要学会爱一个男人,如果这样做不管用,再找别的办法,如果都不管用别因为感觉不好而放弃;
要学会对着空中吐唾沫如果你愿意的话,还要学会敏捷地躲开以防它又落在你身上;
要学会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要经常捏捏面包看看它是不是新鲜的。
可是如果做面包的师傅不让我捏怎么办呢?
你是说你真得像做面包师连面包都不让你碰的那种女人吗?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7期
人的生命永远都只能是目的
作者:高一飞
人的某些方面可以成为他人的手段,但是,生命永远都只能是目的。不仅对生命如此,对人的身体也应当如此。除非该当或者自愿,身体也只能是目的。
在法律规则中,有没有一种在极端特殊的情况下,认为人吃人是正当的呢?很难想像这样一种情况。然而,1884年,英国大法官劳德·科勒里奇审理的杜德里和史帝芬被
控于1884年7月5日谋杀理查德·帕克一案,就是一个这样极端的案例。
1884年7月5日,托马斯·杜德里、爱德文·史帝芬和另一位船员布鲁克斯以及后来的被吃者,一位17—18岁的男孩帕克,都是一个英国注册船只的海员,由于风暴,船只沉没在距好望角1600英里的海上,他们被迫进入了一条属于这只船的小艇上。除了两罐头萝卜,他们连续3天没有足够的水和食物。
不久后的一天,杜德里和史帝芬对布鲁克斯说,如果救援还不来,他们中必须有人牺牲以拯救其他的人,但是布鲁克斯没有同意,那位男孩,显然是他们所指的牺牲者,当然没有参与商量。时间到了7月24日,杜德里建议通过抽签决定谁来作出牺牲以求其余的人活下来,但是布鲁克斯拒绝同意。第二天,杜德里在史帝芬的同意下,杀死了男孩。三人吃了男孩的血肉后又维持了4天。就在第4天,经过的船只发现了他们,他们得救了,但正如大法官劳德所说,他们“活在一种最低下的姿态中,他们被从福尔茅斯港口带到了爱克斯特受审”。
事后查明,如果没有那位男孩的血肉,他们等不到救援时,在第四天就会死于饥饿。而那个男孩也处在非常虚弱的状态,当然也会在他们之前死亡。在他们杀人时,没有任何船只出现,没有获救的可能。这时,惟一能救杜德里和史帝芬的就是杀了那个男孩。
这个案件可以说是无巧不成书:一是必须有一个人死才能使其他人得救;二是死的这个人即使不被杀死也很快就会在其他人之前死去;三是这位最终被杀死的人是一个单身汉,死了以后引起对生者的伤痛和震动较小;四是这个人的死最后也确实使其他人得救了。但对这一在极端特殊情况下杀一个即将死去的人的行为,是不是应当赋予其正当性呢?120年前的陪审团在发现和证实了他们杀人的事实后,法官据此确认杜德里和史帝芬构成了杀人重罪。至于那位没有参与杀人、但没有制止杀人又吃了人肉的布鲁克斯,也被定了罪。
英国的普通法通过这个案例确认,人的生命不能成为他人幸福、或者生存下去的手段。康德说,人只能是目的,永远都不能是手段,这一点被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部分推翻了,因为作为社会的人,既是目的,也是手段。然而我们至少可以说,人的某些方面可以成为他人的手段,但是,生命永远都只能是目的。不仅对生命如此,对人的身体也应当如此。除非该当或者自愿,身体也只能是目的。最近有报道说,因嫌弱智少女经期“麻烦”,江苏省南通儿童福利院将两名年约14岁的弱智少女送到医院切除子宫。涉事医院院长及医生认为他们是“在做一项公益事业”。
智障少女之所以被切除子宫,其情况与那位被吃的少年何其相似:一是这样做对社会和他人是有用的,“因为来月经之后,弄得乱七八糟到处都是”,管理和看护起来很麻烦;二是对她们自己没有什么损害,因为“反正她们也不能结婚生育”;三是她们是不自愿的,在法律上对于智障人,除非是为了他们的利益,否则推定他们是不同意的。
就像那位船上的少年一样,生命无论高贵与卑*、愚钝与智慧、有用与无用、短暂与长久,他们是平等的,对他们本人而言都是最重要的。身体也一样,无论健全与残疾、有用与无用,都不可侵犯。就像智障女孩的子宫,即使永远也没有用,但它是身体的一部分,不能被剥夺。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7期
欢乐
作者:何其芳
告诉我欢乐是什么颜色的?
像白鸽的羽翅?鹦鹉的红嘴?
欢乐是什么声音的?像一声芦笛?
还是簌簌的松声到潺潺的流水?
是不是可握的,如温情的手?
可看见的,如亮着爱怜的眼光?
会不会使心灵微微的颤,
或者静静地流泪,如同悲伤?
欢乐是怎样来的?从什么地方?
萤火虫一样飞在朦朦胧胧的树阴?
香气一样散自蔷薇的花瓣上?
它来时脚上响不响着铃声?
对于欢乐我的心是盲人的目,
但它是不是可爱的,如我的忧郁?
告诉我忧郁是什么颜色?
像青橘的表皮?西瓜的黑籽?
忧郁是什么声音的?像一缕轻琴?
还是北风吹过山谷的天籁?
是不是可拥的,如妈妈的怀抱?
可品尝的,如甜美的棒棒糖?
会不会使眉轻轻的松开,
或者淡淡的微笑,如同快乐?
忧郁是怎样来的?从什么地方?
雄狮一样奔跑在空旷的草原?
轻烟一样静静的弥漫佛堂?
它来的时候有没有带着“滴答,滴答。。”
对于忧伤,我的心像哑巴的口。
单它是不是美丽的,如我的欢乐?
家
作者:谢轮
没出门
就等于不认识
不管你怎样查字典
也弄不懂
这个字的含义
每个人都在写
写完一生
这个字
完完全全的注解
是异地他乡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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