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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世界远古之迷txt-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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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意思是“有雕刻的岩石”。
  特克思尔很想惊呼一声:“我找到汰纹了。”然而,废墟规模的宏大粗犷以及两地的雕刻风格告诉知识渊博的他,废墟的主人绝不是罗马人,因为“这里的建筑跟罗马帝国时期的建筑没有关系”。后来他认定可能是浦特利亚,根据古代历史学家赫诺和塔斯的说法,安纳托利亚曾有这么一个城市,只是在公元前547年毁于战火之中。
  特克思尔去世多年以后,考古学家们发现巴卡科依和亚塞尼卡亚的历史远比公元前547年来得悠久。为了解开这个由特克思尔找到的废墟之谜,科学家们经历了漫长而痛苦的研究、考察和思索。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搜集了所有可以找到的有关古世界的线索,最终获得了成功:
  19世纪40年代,英国皇家地质学会成员威廉·汉密尔顿成为特克思尔废墟的第二位目击者。他对亚塞尼卡亚的雕刻画进行了素描,坚信这些遗迹只可能是希腊人或罗马人留下的。因为他打心眼里瞧不起安纳托利亚人,不相信在这片土地上还会有伟大的文明崛起和繁荣过。
  1872年,一位名叫威廉·莱特的爱尔兰传教士从叙利亚城哈马得到5块带有雕刻的石头。莱特本人并不懂得这些符号,但他认为它们可能是一个被称之为赫梯人的神秘民族雕刻上去的,因为《圣经·旧约》中有好几处提到过赫梯人。
  另一条线索的出现是在1879年。一位名叫阿其波尔德·舍斯的英国学者把特克思尔曾经在巴卡科依和亚塞尼亚卡拍下的照片和哈马石头的照片做了比较,发现两处照片上的符号有相同之处,由此揭示出是同一文明从安纳托利亚中北部迁移到了位于几百英里以南的叙利亚。与此同时,其他一些研究亚述和埃及文明的科学家也从文献中找到一些有关汉梯人文明的线索。舍斯认为这些汉梯人可能是《圣经》里提到的赫梯人,并进一步推断说他们可能就是在巴卡科依附近修建山顶城堡的民族。但赫梯人的历史仍然是混沌一片,他们的文明真相仍然未能大白于天下。
  最终,打开赫梯人秘密大门的钥匙在千里迢迢之外的埃及被发现了。1887年,在埃及一个叫阿玛拉的村子里发现了许多记有楔形文字的陶碑。几乎所有的这些陶碑都用“阿卡汀”(一种19世纪学者都很了解的楔形文字)所写成,上面多处提到过汉梯人,即赫梯人。但其中有两块陶碑,上面的文字却无人知晓。
  1893年,一位名叫欧内斯特·强塔的法国人类学家在巴卡科依进行了一系列考古挖掘工作。他发现了两块陶碑,上面刻的楔形文字跟在埃及阿玛拉发现的那两块陶碑上无法破译的楔形文字相同。于是,古埃及文明与在巴卡科依修建城堡的那个文明被联系起来了。于是科学工作者们开始提出有关赫梯人的理论,而且,新破译出的公元前15至12世纪埃及的文献中提到了这个神秘的民族,人们开始相信历史上曾真的存在过这么一个民族。

己的历史坐标赫梯文明之谜(3) 

王春来 
连载:世界远古之谜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作者:王春来  

  到了1905年,一位在德国柏林大学里专门从事巴比伦和亚述楔形文字研究的专家开始破译这无人知晓的文字。1906年8月20日,他终于找到了答案。一位参与巴卡科依考古挖掘的人交给他一块刻有巴比伦楔形文字的陶碑,即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和赫梯国王赫突斯里于公元前1270年签署的一项和平协议的副本。这样重要的文件一般保存在有关国家官方的档案馆里,这就意味着巴卡科依肯定就是人们长期找寻的赫梯人首都。赫梯人的地理坐标终于被确定下来:就在土耳其这块土地上。

  此后,考古学家和社会科学工作者们继续积极地从事考古和文字破译工作,终于使赫梯这个民族的面貌开始逐渐清晰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非曲直《汉谟拉比法典》之谜(1) 

王春来 
连载:世界远古之谜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作者:王春来  

  人类在4000多年前就留下了较为完备的成文法典。对于世界上的第一部成文法——《汉谟拉比法典》,迄今仍是见仁见智。在它的身后,有着一片嘈杂的纷纷攘攘声。
  1901年12月,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联合考古队正在伊朗西南部一个名叫苏撒的古城旧址进行发掘工作。一天,考古人员发现了一块黑色玄武石,几天以后又发现了另外两块。将三块拼凑起来,恰好是一个椭圆柱形的石碑。这块石碑高达2。25米,底部圆周长为1。9米,顶 
部圆周长为1。65米。石碑的上部是浮雕,下部是用典型的阿卡德语(即巴比伦语)楔形文字镌刻的铭文。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们经过缜密考证后断定:它就是人们耳闻却未曾目睹过的《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公元前1792年—1750年在位)颁布的一部著名法典。众所周知,古巴比伦王国位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伊拉克,如果这部法典是“真身”,又怎么跑到苏撒去了呢?原来,公元前3000多年前,在今天伊朗迪兹富尔西南的苏撒盆地有一个强大的奴隶制王国,叫埃兰(又译“依兰”),古城苏撒就是埃兰王国的首都。公元前1163年埃兰人攻占了巴比伦之后,便把刻着汉穆拉比法典的石柱作为战利品搬回到了苏撒。埃兰王国后来被波斯灭亡。公元前6世纪波斯帝国国王大流士上台,又把波斯帝国的首都定在苏撒,这个石柱法典便又落到了波斯人手中。
  在石碑被“验明正身”之后,人们又出现了新的疑惑:发掘出来的圆柱正面7栏的文字怎么被磨光了呢?据史料记载,埃兰国王攻克了巴比伦后,自感成就非凡,不甘身死名逝,于是打算在这巨大的圆柱石碑正面上刻上自己的丰功伟绩。可是,毁去上面的字迹后并没刻上新字,这就不知为何了。
  多亏埃兰王“手下留情”,石碑原文保存良好,仅有35条被磨损。后来在苏撒、亚述等地发现了法典的泥抄本片断,从而使石碑被磨损的部分几乎全部得以补齐复原。否则“世界上迄今为止第一部较为完备的成文法典”之美名恐怕要“花落他家”了。这部法典由序言、正文(282条)和结语三部分(共3500行)组成。内容从道德说到国家义务,又说到私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内容包括诬陷、盗窃、窝藏、抢劫、兵役、租地、关于土地的经济纠纷、果园、实物租赁、商贸、托送、人质、债务、寄存保管、婚姻、继承、收养、人身伤害、医疗、理发、建筑、船业、租业、委托放牧、雇工、关于奴隶的纠纷等等,涉及面之广,规定之细,令后人乃至现代人赞叹不已。
  在汉谟拉比那个时代,这可是开先河之举。为什么要颁布这么一部法典呢?不会是汉谟拉比一时心血来潮吧?
  原来确实是事出有因。汉谟拉比是一位很有才干的国王,勤于朝政,日理万机。他关心农业、商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也关心税收等其他问题。在位40年还忙于征战,最终横扫六合,将西从幼发拉底河、东到底格里斯河的广大亚述地区和其中数十个小国全部臣服。随着版图的扩大,作为“威武之王、四方之王”的汉谟拉比每天要处理的申诉案件应接不暇。在位的第33年至第38年间,他下令将昔日的一些法律条文收集起来,再加上社会上已形成的习惯,汇编成法典并刻在石柱上,竖立在巴比伦的马尔杜克大神殿里,供臣民们瞻仰与学习。
  关于《汉谟拉比法典》的形成,有人认为它是巴比伦王国特殊的自然环境的产物。哺育了美索不达米亚人(生活在两河流域的人)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每年都会泛滥成灾。北部地区的大雨加上扎格罗斯山脉和托罗斯山脉上的积雪,常引起特大洪水,结果是灌溉沟渠水满而溢,农田毁于一旦。更可怕的是,洪水泛滥的时间和洪水量不可预见。在古巴比伦人眼里,洪水之神尼诺诺不是一位慈善之神,而是一位恶毒之神。雪上加霜的是,外族入侵的威胁无时不在。生存环境的恶劣使得美索不达米亚人的人生观带有恐惧和悲观的色彩。一首广为流传的苏美尔人诗词集中反映了这种心态,诗中写道:“只有人,他的寿命不会很长,无论他做什么,只是一场虚无。”为了减轻笼罩在心头的不安全感,美索不达米亚人求助于各种方法,诸如剖肝占卜术、占星术等等。编纂法典也是其手段之一。而《汉谟拉比法典》不过是其中最杰出的一部。
  也有人认为,汉谟拉比制定法典并将其刻写在石碑上只不过是为了宣扬自己的威严。苏撒古城出土的椭圆柱形石碑的上半段是一幅精致的浮雕。浮雕中古巴比伦人崇拜的太阳神沙玛什端坐在宝座之上;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则恭敬地站在他的面前。画面中的太阳神形体高大,胡须编成整齐的须辫,头戴螺旋型宝冠,右肩袒露,身披长袍,正襟危坐。此刻他正在将一把象征帝王权力标志的权标授予汉谟拉比。汉谟拉比国王头戴传统的王冠,神情肃穆,举手宣誓。太阳神的宝座很像古巴比伦的塔寺,预示着端坐其上的是最高的神。整个浮雕画面庄严而稳重,充溢了“君权神授”的古老观念。石碑的下半段,便是用楔形文字书写的《汉谟拉比法典》的全部条文。这种把国家典律和艺术结合起来的形式,后来成为古代纪功碑的一种范例。

非曲直《汉谟拉比法典》之谜(2) 

王春来 
连载:世界远古之谜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作者:王春来  

  汉谟拉比在法典的序言中写道:“安努与恩里尔为人类福祉计,命令我,荣耀而畏神的君主,汉谟拉比,发扬正义,于是,灭除不法邪恶之人,恃强不凌弱,使我有如沙玛什,照临黔首,光耀大地。”
  他真的做到了吗?世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人从福利角度对它大大褒奖。认为它包含了许多“福利”条款,其中包括:确定基本商品每年的价格;限制利息率在20%;周密地调整家庭关系;保证度量衡的信誉;城市负责对未侦破的抢劫案或凶杀案的受害者作出赔偿等等。法典规定:“如果没有抓获拦路的强盗,遭抢劫者须以发誓的方式说明自己的损失,然后由发生抢劫案的地方或地区的市长或地方长官偿还损失。”“如果死了一个人,市长或地方长宜须付银子一明那(计量单位)给死者亲属。”
  有人指出,即使以现代人的视角观之,《汉谟拉比法典》在很多地方依然是仁慈宽厚和有人情味的。例如关于领养别人孩子的法律说:“如果某人领养了一个婴儿,并将他养大,孩子的生身父母不得将其领回。”如果考虑当时的社会情况,一条关于离婚的法律也表现出了立法人极富有同情心:“如果一位贵族因为妻子未能生养而要休妻,应该先偿还她嫁夫时所付出的全部代价,并将她从娘家带来的所有嫁妆全部归还。”还有关于遗弃的法律:“如果丈夫远行,行前没有留下足够的养家费用,妻子可以入另一男子之门而不受谴责。”仅此一条,无疑会使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的悲剧大为减少。
  也有人从立法的角度对这部法典大为推崇,认为这部公开的成文法体现了崇高的正义精神和伦理精神。法典规定,倘若有人“打了居高位的人嘴巴”,执法者只能给予“鞭六十”的刑事处罚,而不能按照“居高位的人”的意愿或执法者的意愿去临时制定处罚标准,随心所欲地将“违法者”鞭笞六十以上,或披枷戴锁投入监狱,或将人痛殴致残,或发配从军,或列入黑名单,或杀头腰斩,或凌迟处死,或灭人九族;同样也不允许鞭六十以下,或者无罪开释。法典还施行同态复仇法,即奉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根据规定,“如果一个人伤了贵族的眼睛,还伤其眼。如果一个人折了贵族的手足,还折其手足。”此外,法典不鼓励“告奸法”。它的一、三、五条规定:“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人之罪者应处死”;“自由民在诉讼案件中提供罪证,而所诉无从证实,倘案关生命问题,则应处死”;“倘法官审理案件,做出判决,提出正式判决书,而后来又变更其判决,则应揭发其擅改判决之罪行,科之以相当于原案中之起诉金额的十二倍罚金,该法官之席位应从审判会议中撤消,不得再置身于法官之列,出席审判会议。”
  法是统治者意志的最高体现,古往今来,概莫能外。《汉谟拉比法典》其实是奴隶主统治的护身符,是阶级压迫的工具。首先,该法典对奴隶主、自由民、奴隶有着不同的规定:如果奴隶主把一个自由民的眼睛弄瞎,只要拿出一定数量的银子就可了事。如果被弄瞎眼睛的是奴隶,就不用任何赔偿。奴隶如果不承认他的主人,只要主人拿出他是自己奴隶的证明,这个奴隶就要被割去双耳。甚至规定,奴隶打了自由民的嘴巴也要处以割耳。属于自由民的医生给奴隶主治病,也是胆战心惊的。因为,如果奴隶主在开刀的时候死了,医生就要被剁掉双手。其次,为了巩固奴隶主的统治,法典还规定了一些更严厉的条款:逃避兵役的人一律处死;破坏桥梁水利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直到处死;帮助奴隶逃跑或藏匿逃亡奴隶,都要处死;如果违法的人在酒店进行密谋,店主如果不把这些人捉起来,自身也要被处死。
  该法典遭到后人诋毁的另一缘由在于它的静止观。在结束语中,法典生动、尖刻地诅咒了以后任何敢于篡改法典的统治者:“怨声载道的统治,寿命不会长,将出现连年饥荒、一片黑暗、突然死亡,……他的城市将毁灭,人民将离散,王国将更换,他的名字永远被人遗忘,……他的幽魂'在地狱里'喝不到水。”
  古巴比伦的辉煌早已成了过眼云烟,传世之作《汉谟拉比法典》任由后人评说。是耶?非耶?无论如何,正是依靠这部法典,汉谟拉比时代的巴比伦社会成为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中统治最严密的国家;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法典照亮了当时的美索不达米亚,也照亮了后世的法制之路。

古文明复活节岛之谜(1) 

王春来 
连载:世界远古之谜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作者:王春来  

  在烟波浩渺的南太平洋上,有一个面积仅为165平方公里的小岛——复活节岛。在那里,神秘的巨石人像、“会说话的木板”和奇异的风情,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无声地诉说着一段失落的过去……
  公元1687年,著名的英国大海盗爱德华·戴维斯奉英国女王之命,驾驶着“孤独者幸福”号三桅巡洋舰前往南太平洋寻找“未知的南方大陆”。他首先到达了海盗们最喜欢停留的 
太平洋上的天然避难所加拉帕戈斯群岛,然后调转船头向南航行。在南纬12°30′距南美海岸150里格(1里格相当于5。92公里)处,“孤独者幸福”号突然剧烈地震荡起来,原来秘鲁沿岸发生了大地震。这次地震摧毁了秘鲁的卡亚俄城,也令戴维斯一行惊慌不已。惊魂甫定,船只继续朝西南行驶。一天凌晨,离天亮还有两个小时,“孤独者幸福”号突然触到了低低的沙岸,酣睡中的船员被震耳欲聋的响声惊醒,纷纷跑出船舱。由于担心船只被海浪抛到岸上搁浅,船员们坚决要求戴维斯调转船头驶向深海,等候天亮。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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