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钱-企业票据管理手册-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追索后依据票据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支付了规定的金额和费用的,被追索
人的责任才能解除。履行了清偿义务是其责任解除的前提条件。具体地讲,
被追索人清偿下列汇票债务:
①已向初次追索人支付的全部金额;
②已付的全部金额的利息,即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③追索人发出通知书支出的费用。
(2)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交出汇票和拒绝证明并出具收据。行使再
追索权的被追索人获得清偿后,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且出具收到
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收据。再追索中的追索人的这个责任与初次追索中持票人
的责任相同。同样追索人有义务将汇票和拒绝证明交给被追索人并且出具收
… 页面 63…
到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收据。被追索人也有权要求追索人向其交出汇票和有关
拒绝证明并出具收据。
(3)被追索人责任解除。再追索中的被追索人依法清偿了汇票债务后,
其责任解除。也就是说,被追索人向追索人支付了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全
部金额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后,其汇票责任解除,不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被
追索人没有再次清偿汇票债务的义务;其他汇票债权人也不能再向其行使追
索权。如果其他汇票债权人再向其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可以以已清偿汇票
债务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因为法律规定了被追索人的责任因其已经履行而不
再承担责任。
… 页面 64…
八、我国银行结算中的汇票结算
我国的票据制度还在恢复过程中,我国目前在对外贸易中使用的汇票完
全符合国际惯例,但是在国内使用的汇票却不完全是票据意义上的汇票,这
种汇票基本上是一种结算方式,有些规定尚不符合国际惯例。
我国国内现行的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大类。
□银行汇票结算的特点
1。银行汇票结算的概念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
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是指利用银行汇票办理
转帐结算的方式。
2。银行汇票结算的特点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1)适用范围广。银行汇票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
方式。首先这种结算方式不仅适用于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
而且适用于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凡是各单位、个体经济
户和个人需要在异地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
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当然,前提是汇款人所汇款项事先交存签发银
行,否则银行是不会签发银行汇票的。其次,银行汇票既可以用于转帐结算,
也可以支取现金。当然只有现金汇票才能用来支取现金。
(2)票随人走,钱货两清。实行银行汇票结算,购货单位交款,银行开
票,票随人走;购货单位购货给票,销售单位验票发货,一手交票,一手交
钱;银行见票付款,这样可以减少结算环节,缩短结算资金在途时间,方便
购销活动。
(3)信用度高,安全可靠。银行汇票是银行在收到汇款人款项后签发的
支付凭证,因而具有较高的信誉,银行保证支付,收款人持有票据,可以安
全及时地到银行支取款项。而且,银行内部有一套严密的处理程序和防范措
施,只要汇款人和银行认真按照汇票结算的规定办理,汇款就能保证安全。
一旦汇票丢失,如果确属现金汇票,汇款人可以向银行办理挂失,填明收款
单位和个人,银行可以协助防止款项为他人冒领。
(4)使用灵活,适应性强。实行银行汇票结算,持票人可以将汇票背书
转让给销货单位,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分次支取或转让,另外还可以使用信
汇、电汇或重新办理汇票转汇款项,因而有利于购货单位在市场上灵活地采
购物资。
(5)结算准确,余款自动退回。一般来讲,购货单位很难准确估定具体
购货金额,因而出现汇多用少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在有些情况下,多余款
项往往长时间得不到清算从而给购货单位带来不便和损失。而使用银行汇票
结算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单位持银行汇票购货,凡在汇票的汇款金额
之内的,可根据实际采购金额办理支付,多余款项将由银行自动退回。这样
可以有效地防止交易尾欠的发生。
□银行汇票结算的当事人
银行汇票结算的当事人包括:
(1)出票人。银行汇票结算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银行。按照现行规
定,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目前主要是中
… 页面 65…
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参加“全国联
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没有参
加全国联行往来,这些银行向未设立本系统银行机构地区签发的银行汇票,
只能委托人民银行兑付,但这些银行可以兑付其他银行系统的银行汇票。非
银行机构不得签发银行汇票。
(2)收款人。收款人是指从银行提取汇票所汇款项的单位和个人。收款
人可以是汇款人本身,也可以是与汇款人有商品交易往来或汇款人要与之办
理结算的人。
(3)付款人。付款人是指负责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银行,同发票人一样,
并不是所有的银行机构都可以充当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必须是参加“全国联
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如果发票人和付款人属于同一个银行,如都是中国工
商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发票人和付款人实际上为同一个人。如果发票人和付
款人不属于同一个银行,而是两个不同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发票人和付款人
为两个人。
□汇票上的记载事项
银行汇票一律为记名式,即必须记载收款人的姓名。
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付款期为一个月。应该从签发日起算。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不予受理,
原汇款人只能向签发行请求退款。
此外,汇票上记载的事项有:汇款人、发票日(签发日期)、付款地(兑
付地点)、三个金额 (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付款日(兑
付日期)。
此外,汇票上还记载有“汇票用途”。这也是各国票据法所没有的。
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汇票反面有背书栏,有填写被背书人和背书人的地
方。汇票反面有记载收款人的证件的地方。
□办理汇票的手续
(1)汇款人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向签发行申请办理银行汇票,详
细填明兑付地点、收款人名称、汇款用途 (军工产品可免填)等。
能确定收款人的,填写收款人姓名、单位等。不能确定的填写汇款人指
定人员的姓名。
(2)签发银行受理委托书,在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将汇票和解
讫通知一并交给汇款人。
(3)汇款人持汇票到兑付地点,或支取现金,或者与填明的收款人办理
结算。收款人也可以用背书方式将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办理结算。
(4)被背书人在收受汇票时应审查:汇票未逾期,日期金额等填写无误,
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齐全相符,汇款人或背书人证件无误,背书人证件上的
姓名与其背书相符。
审查完毕后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入汇票和解讫通知。
(5)收款人(包括被背书人)将汇票与解讫通知提交兑付行。收款人在
银行开有帐户的可在汇票背面加盖印章,并填写进帐单,连同汇票、解讫通
知交开户银行办理转帐。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在交给证件后可支取现金。
(6)兑付行转帐或付款后将解讫通知送交签发行。签发行将多余款收帐
通知单交给汇款人。汇款人可凭此领取多余款项。
(7)汇款人可以要求签发行办理退款。
… 页面 66…
以下一一论述办理汇票的手续。
□银行汇票的申请
单位内部供应部门或其他业务部门因业务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时,应填写
银行汇票请领单,具体说明领用银行汇票的部门、经办人、汇款用途、收款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由请领人签章,并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
由财务部门具体办理银行汇票手续。银行汇票请领单的基本格式如表3。1所
示。
表3。1银行汇票请领单
收款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汇款用途
人民币
汇款金额 ¥
(大写)
部门负责人意见 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请领人签章
凡是要求使用银行汇票办理结算业务的单位,财务部门均应按规定向签
发银行提交“银行汇票委托书”,在“银行汇票委托书”上逐项写明汇款人
名称和帐号、收款人名称和帐号、兑付地点、汇款金额、汇款用途 (军工产
品可免填)等内容,并在“汇款委托书”上加盖汇款人预留银行的印鉴,由
银行审查后签发银行汇票。如汇款人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则可以交存现
金办理汇票。
汇款人办理银行汇票,能确定收款人的,须详细填明单位、个体经济户
名称或个人姓名。确定不了的,应填写汇款人指定人员的姓名。
交存现金办理的汇票,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汇票委托书上
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这样,银行
可签发现金汇票,以便汇款人在兑付银行支取现金。企事业单位办理的汇票,
如需要在兑付银行支取现金的,由兑付银行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审查支付
现金。
“银行汇票委托书”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是存根,由汇款人留存作为
记帐传票;第二联是支款凭证,是签发行办理汇票的传出传票;第三联为收
入凭证,由签发行作汇出汇款收入传票。如果申请人用现金办理银行汇票,
可以注销第二联。“银行汇票委托书”的样式见本篇第八章。
□签发银行汇票
签发银行受理“银行汇票委托书”,经过验对“银行汇票委托书”内容
和印鉴,并在办妥转帐或收妥现金之后,即可向汇款人签发转帐或支取现金
的银行汇票。对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在汇票“汇款金额”栏
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再加盖印章并用压数机压印汇款金
额,将汇票和解讫通知交汇款人。
银行汇票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收款人姓名或单位;
②汇款人姓名或单位;
③签发日期 (发票日);
④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
⑤汇款用途;
… 页面 67…
⑥兑付地、兑付行、行号;
⑦付款日期。
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签发行结清汇票时作汇出汇款付
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和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
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行往来帐付出传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在兑付行兑
付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传票;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在
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其基本格式见本篇第八章。
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
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
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贷:银行存款
如果汇款单位用现金办理银行汇票,则财务部门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
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
录为:
借:其他货币现金——银行汇票
贷:现金
对于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和邮电费,汇款单位应根据银行出具的收
费收据,用现金支付的编制现金付款凭证,从其帐户中扣收的编制银行存款
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出纳员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并将其交给请领人,应按规定登记“银
行汇票登记簿”,将银行汇票的有关内容,如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开
户银行、帐号,持票人部门、姓名,汇款用途等等一一进行登记,以备日后
查对。“银行汇票登记簿”的基本格式如
表3。2所示。
表3。2银行汇票登记簿
签发 收款人 持票人 汇款 汇款 使用 实际结 退回多
日期 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部门 姓名 用途 金额 日期 算金额 余款
□银行汇票的使用
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即可将汇票交与请领
人,由其持汇票到兑付地点,或与填明的收款人办理结算,或者支取现金,
当然也可以按规定用背书的形式将汇票转让给背书人,办理结算业务。
汇款单位持票人到汇入地点办理采购,凭转帐汇票进行结算时,应在“银
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上填写收款单位及其银行帐号,将此二联一并
交给收款单位财务部门,由其直接到其开户银行办理具体的进帐。
汇款单位持票人到汇入地点办理采购,如果银行汇票上“收款人”栏填
写的是汇款单位持票人的名字,则持票人可以持票到汇入银行直接办理转帐
结算,也可以背书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由其待票到银行办理进帐。
汇款单位持票人到汇入地点进行采购,需要进行分次付款的,通常在汇
… 页面 68…
票上“收款人”栏填写持票人的名字,持票人到汇入地点后,持“银行汇票
联”和“解讫通知联”连同本人身份证一并送兑付银行,请求兑付银行开立
分次支付的“临时存款帐户”,与收款单位办理结算。这种“临时存款帐户”
只取不存,而且不计算存款利息。
汇款单位持票人到汇入地点办理采购,如果因采购不到所需要的货物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