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子吟-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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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发现作者对其他宗教的轻蔑、揶揄和嘲讽流于字里行间,不是删几个字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坚持真理需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但无须漫骂。“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
《圣经》更是清楚地告诫我们:“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温柔不是软弱、暖昧,温柔是谦和、讲理。这种态度是来自神的爱,也是真理在手的自信的表现。我们基督徒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谁,也知道为何要信,当然可以使我们的信仰犹若清澈的溪水频频流出去滋润他人。我信主前读那些傲视其他宗教的基督教书籍感到相当别扭,信主后再读则更感不安。我是如此,广大寻道者会如何?众多的其他宗教的信徒怎么可能认真读这类的书?书的作者又如何可把真理传扬开去呢!
最近一次经历使我受益匪浅。去年五月我去圣地亚哥参加全美小儿学科年会。归途中,我的邻座是一个回教徒。我一反在飞机上闭目养神、遐想的习惯,热情地和他聊起来。我以为这正是了解回教信仰的好机会。回教徒每年都有一个禁食月,但不少人认为这是假虔诚。因为虽然白天不能进食,但一到太阳落山,他们就可以大吃大喝了。在我们谈论了一些一般性话题后,我便单刀直入地问道:“听说你们每年都要禁食一个月,是真的吗?”他回答说:“是真的。到了那一个月,白天不能吃东西,可仍照常去上班,非常难熬。”我马上问。“你们晚上不就可以吃饭了吗?”他说:“按规定,太阳下山后就可以吃东西了。但饿了一天之后,想吃也吃不进去了,只能稍稍垫补一点。”我完全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因为我就有饿过头的经验。长时间饥饿后,胃的蠕动减慢,吃一点就觉得“饱”了。他打破我的沉思继续说:“每年刚开始禁食的几天,真是苦不堪言,后来会习惯一点。每年禁食后,我的体重都会减少十磅左右,这使我很高兴。”果然,他身材修长、匀称,毫无“中厚”的迹象。我恍然大悟:“难怪在回教徒中很少见到胖人呢!”他听后畅怀大笑。
人们批评回教徒的另一点是说他们淫乱,因为按其教规,一个回教男信徒可以同时娶四个太太。我很想问个究竟。但这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话题,不易启齿。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为我们交谈的坦诚、热烈气氛所鼓动,迂回前进:“您家有几口人?”他说:“四口。我太太、两个孩子和我。”我听后有些意外。我以有点夸大的惊讶顺水推舟:“我听说你们一个人同时可以有几个太太呢!”我担心火山爆发。但他却出奇地平静:“是的,按教义,我可以同时有四个太太。”我放心地追问一句:“那你为何不多娶一个太太呢?”他回答说:“一般人对此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只知道回教徒可有几个太太,但不知其前题条件。”“此话怎讲?”我认真地问道。他说:“按我们的信仰,一个男人可以同时有几个太太。但同时规定,男人对这几个太太的爱要绝对地相同。这个‘相同’不只是说我若给其中一人买一件衣服,也同时给其余的买同样花色、款式的衣服,这还容易做到。这里说的爱要相同,更是指我对每个人的感情、喜好程度都要完全相同!每个人的性情、特长各不相同,天长日久,我对她们的感情必然有差别。如果不能同时地爱她们,就不能同时娶她们。由于同等的爱是无法做到的,所以我所认识的回教徒乃是一夫一妻。”他一席话使我明白了很难从书本上学到的东西。
知道我是基督徒后,他强调回教和基督教的同一性,都信一位独一真神,都相信耶稣是童女所生的伟大先知。但我则明确地告诉他,只相信耶稣是先知是不够的,耶稣是神。只相信独一真神是不够的,若不借着耶稣,没有人可以到神那里去。我缓缓地说着,他听得认真,若有所思地点着头。四个小时的航程转眼就结束了。我们紧紧握手,互道珍重。他使我对回教徒的生活、信仰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的话也许会促使他的信仰反思呢。
很多别的宗教的信徒都是生活廉洁、热心公益、心地善良、追求真理的人。虽然他们的信仰不能企及真神,但他们的作为对社会、对家庭和个人也有不少有益的作用。我们不仅要向无神论者、无信仰者传福音,也要向其他宗教的信徒传福音。为此,我们应该更多地去了解别的宗教、真心地尊重他们的教友,以诚恳、温柔的态度,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与他们分享我们的信仰。基督教信仰既然是客观真理,真理只能越辩越明。如此做,一定会有其他宗教的信徒转而跟随耶稣。如此做,一定可以讨神的喜悦。因为神爱世上的每一个人,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得救。
第三章主要参考书目
1.FritzRidenour;SoWhat…stheDifference?(郑志华译,《殊途同归?》,中国主日学协会,台北,1994年。
2.JohannesG。Vos;AChristianIntroductiontoReligionsoftheWorld。(赵中辉译,《基督教与世界宗教》,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台北,1981年。)
3.吴恩溥、吴怀珍、龚天民、孙光宽合著《世界五大宗教》,圣文社,香港,1989年。
4.BurceA。Demarest;WhoIsJesus?(严彩诱译,《耶稣是谁?》,美国活泉出版社,香港,1990年。
5.MerrillC。Tenney;NewTestamentTimes。(梁汝照、李月娥译,《新约背景》,种子出版社,香港,1986年)
6.JoshMcDowell;EvidenceThatDemandsaVerdict。(韩伟等译,《铁证待判》,更新传道会,美国,1993年。)
第四章 耶稣基督复活的证据 一、事件本身的证据
谈到信仰,人们(尤其是知识分子)通常认为,科学家的信仰立足于观察和数据,是客观、真实的,而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信仰则源于人的主观臆念,因而是不可靠的。我过去也这样认为,所以对基督教不屑一顾。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基督教信仰有别于其他宗教的根本点在于,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观事实上的真实信仰。这一客观事实就是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历史事实。
耶稣基督的复活是一个历史事实,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十五14,19)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出他是神的儿子,要拯救一切相信他的人。如基督死后乃不能复活,那么信他的人哪里还有永生的盼望呢?可见,耶稣基督的复活确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和核心。对这样一件在两千年前发生的重大事情,我们怎样鉴别其真伪呢?
对一般人而言,“历史性”意即在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即使是一件空前绝后、令人费解的事。但许多历史学家则认为,只有在我们的时空及因果关系中发生的事,才能称之为“历史性事件”,因而把死里复活这类事件排除于“历史”的范畴之外。有趣的是,新约《圣经》中关于耶稣复活的记载,完全符合这些史学家的要求。福音书完全没有描述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实际过程,更未尝试去探讨其中所包含的生理或其它因素,他们所记载的全是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即符合我们时空观和因果关系的事),就是耶稣被安葬后的第三日,尸体不见了,以及那些看见耶稣显现的人的种种经历。我很赞同一些学者的看法,即,耶稣复活的过程及意义是神学的范畴,而耶稣复活这一件事本身却属于历史的范畴,可以用考察一般历史史事的方法加以考察。
比如,我们虽未目睹辛亥革命,但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事实,及许多当事人的回忆录及史学家的考证,我们确信1911年中国发生了这场伟大革命。现在,让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即事实本身的证据、历史的考证、《圣经》的预言、事件对后世的影响等几个方面来考察耶稣复活的证据。
一、事件本身的证据
事件本身的证据包括尸体不见了、耶稣复活后的多次显现和门徒的改变三个方面,现在逐一加以讨论。尸体不见了。
耶稣在星期五被钉十字架气绝后,他的门徒向罗马巡抚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稣的遗体裹好后,安葬在耶稣的门徒约瑟新凿好的一个石墓里。墓由可滚动的巨石封好后,由一队兵士看守,第三日(即周日)几个妇女来到耶稣墓地时,发现封墓的石头已被挪开,裹尸布完好地留在原处,但耶稣的尸体不见了,仅是一座空墓。对耶稣的尸体不见了这一事实,耶稣的门徒与反对耶稣的人没有分歧,但尸体到哪里去了呢?近两千年来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不外这几种看法:耶稣的门徒偷走了尸体。犹太人或罗马人偷走了尸体。妇女们看错了坟墓;耶稣在十字架上没有死、安葬后醒过来逃走了;耶稣从死里复活了。
根据马太福音的记载,当几位目睹耶稣复活的守墓士兵进城把经过告诉犹太祭司长后,“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走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兵上受了银钱,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直到今日。”(太二十八11~15)门徒偷走尸体、制造耶稣复活的神话这一说法最具蛊惑力。但只要冷静分析,此说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此说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着,绝不会让门徒把尸体偷走;若兵丁们都睡了,他们怎么知道是门徒把尸体偷走了呢?
第二,门徒不具备勇气和能力。耶稣的门徒虽追随耶稣三年之久,耶稣也一再告诉他们他死后第三日要复活,但门徒们似乎仍不明白。所以当耶稣被抓后,门徒即四处逃散。耶稣钉十字架时,门徒中仅约翰在场。耶稣被安葬后,门徒们失去了依靠,悲痛、胆颤,闭门不敢出屋,各人准备重操旧业,赖以为生。在这种状况下,门徒没有勇气冒着与全副武装的士兵正面冲突的危险去偷尸体:即使他们有这样的勇气,并巧妙地避开了兵士的视线,进入了坟墓,他们也绝无那种从容,细心地把裹尸布层层解开、放好,然后只把尸体偷走。
第三,门徒没有偷尸体的动机。若真是门徒偷走尸体。捏造复活的谎言,这恐怕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欺骗了。门徒们也当是千古罪人。但耶稣的门徒(卖主的犹大除外)都是正直、诚实、品德高尚的人,决不至出此下策。许多正统的犹太教徒,他们虽不赞同基督徒的信仰,但均不同意门徒盗尸的说法。他们认为耶稣门徒的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这种卑鄙的事来。
退一步说,如果真是门徒偷了尸体,造了谎言,他们的动机又何在呢?谎言背后总隐藏着一己或一个小集团的私利,或名或利。但门徒盗尸无任何私利可图,相反他们宣扬主耶稣的复活得到的只是讥笑、谩骂、殴打、入狱和处死。耶稣的门徒中,除约翰外,全部为主殉了道。历史上,为了自己的信仰赴汤蹈火、笑对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胜枚举。但为自己捏造的谎言、明白无误的虚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所以,门徒偷走尸体一说,既不符合门徒的主、客观条件,又与情、理相悖。
怀疑罗马人偷走了尸体是缺乏理由的。当时巴勒斯坦在罗马人统治之下,犹太人一直盼望旧约《圣经》中预言的弥赛亚(救主)早日来到,以便领导他们反抗罗马政府,重新独立。如果耶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就是弥赛亚,这将加速该地区的动荡,这是罗马政府所顾虑的。因此,罗马人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决不会假造耶稣复活的骗局。至于说是犹太人偷了尸体,则更不合理了。当时担任祭司职务的撒都该人和充当文士的法利赛人虽熟读旧约《圣经》,但他们拒绝承认耶稣就是旧约中预言的那位弥赛亚,进而以亵渎神的罪名迫使罗马巡抚彼拉多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们不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也深恐耶稣是弥赛亚,因为他们无法担当钉死耶稣的重罪。
所以,在耶稣被钉死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门徒来把尸体偷走了,就告诉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罢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太二十七62~65)可见,反对耶稣的犹太人唯恐使他的门徒把尸体偷走,而绝无自己把尸体藏起来,助长耶稣复活的神话之理。即使他们一时打错了主意,将耶稣的尸体收藏起来了;当门徒四处宣传耶稣从死里复活时,他们可以立即把尸体拿出来,一举打垮门徒的宣称。但事实上,当门徒宣耶稣复活时,你们除了满心愤怒、恐惧、对门徒们诉诸武力外,一筹莫展。当权者的沉默成了复活的见证,与门徒的见证一样有力。
有人猜想,妇女们发现空墓时,是否是她们找错了坟地?尽管第三日早是妇女去看耶稣的墓时,可能是黎明时分(约十四1;太二十八1;路二十四1),但找错坟地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至少有两名妇女亲眼看见约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稣身体的情形(可十五47;路二十三55),她们甚至“对着坟墓坐着,”(太二十七61)看见安葬的全过程,所以不易错认坟墓。即使妇女认错了,不可能门徒和法利赛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稣的墓。更主要的是,耶稣并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约瑟的私人墓地,约瑟当然不可能认错。(太二十七57~60)
再一种企图解释空墓的成因的是所谓“耶稣昏蹶论”,即认为耶稣在十字架上只是昏蹶过去但被误认为死了,于是在空基中得以喘息而醒过来逃走了。这种理论现已基本为人所废。因为一切早期的资料都强调耶稣已死。直到十八世纪法国的理性主义者范德瑞尼(Venturini)才提出这个理论,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法来解释耶稣复活的伟大神迹。但此理论经不起查调和推敲。
持此种观点的人,对十字架酷刑的极其残忍性缺乏了解。即使在最乐观的情况下,被钉的人也难还生,何况耶稣的死是由罗马士兵、百夫长、约瑟等检查后所公认的。一个罗马士兵在耶稣肋旁扎了一刀后,就有血和水流出来。最怕耶稣复活的精明的犹太人也对耶稣的死肯定无疑,只是担心他的门徒盗尸而已。退一步说,假若耶稣被从十架放下来后没有死,只是昏蹶过去,怎么可能想象他不吃不喝,在冰冷的石墓中躺一天两夜(身上紧紧地被布裹住,还有百十斤香料)后,竟可能奇迹般地醒过来,推开封墓的巨石、躲过兵土的严密防守而逃脱了?如果这一切真地都发生了,耶稣也只是在死亡线上残喘而已,按理也应远走他乡暂时隐蔽才是,为何反而多次显现(下面要谈到),而让门徒四处去宣扬他的复活呢?他这样做不仅有悖常理,而且与他无瑕疵的品格(见第三章)是格格不入的。耶稣是世上唯一一位无罪的人,他绝不会撒谎、欺骗。
再说,这样一位从昏蹶中醒过来、衰弱不堪的人怎能给门徒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