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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游子吟-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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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圣经》中最古老的一卷,但成书的准确时间不详。除了<约伯记>外,最古老的摩西五经(即旧约前五卷书<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的通称=写于公元前1400年左右,旧约《圣经》各书卷在公元前400年左右写成。新约《圣经》的写作从第一世纪中叶开始,于第一世纪末完成。两约之间有400年的间隔期(被称之为“沉默期”)。所以新、旧约的写作历时1500年左右。

    《圣经》最初书写在羊皮(绵羊、山羊或羚羊)、小牛皮上,或盛产于埃及、叙利亚浅湖中的芦苇制成的纸上。这种芦苇又叫纸草,由叙利亚的白百罗港(Byblos)出口。希腊文Byblos意为“书”,即由此港口之名而来。英文的“纸”字(Paper)也源于希腊字“纸草”(Papyrus)。此外,有些经文则保存在瓦卡、石碑、腊板等上面。抄写的工具有芦苇、羽毛、金属笔等。墨水是由木炭、胶和水制成的。

    《圣经》的四十几位作者,不仅各自所处的时代不同,职业、身分不同,写作的环境也有很大差异。摩西是政治领袖,约书亚是军事领袖,大卫和所罗门是君王,但以理是宰相,保罗是犹太律法家,路加是医生,彼得、约翰是渔夫,阿摩司是牧羊人,马太则是税吏。有的写于皇宫之中,有的则在牢狱或流放岛上;有的写于戎马战时,有的却完成于太平盛世;有的写于喜乐的高潮,有的则写于悲恸、失望的低谷之中。《圣经》各卷书都是独立写成的,写成后即在各犹太会堂或基督教堂传读。《圣经》的作者们并不知道这些书卷日后会被汇编成册,形成新、旧约正典。奇妙的是,当人们把这66卷书编在一起时,这些跨越六十代人写成的、风格迥异的作品却是那样的和谐,前后呼应,浑然一体!不用说一千多年所造成的时、空差异,就是同一时代的人独立写成的作品,也很难彼此和谐。即便是同一人的作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观点也会自相矛盾呢!试想,我们会怎样看待自己在十年前写成的作品呢?《圣经》的奇特的连贯性,只能解释为是神的灵贯穿始终,神是《圣经》的真正作者。

    公元前250年左右,应埃及王托勒密二世(KingPtolemyⅡ)的邀请,犹太大祭司以利沙(Eleazar)从犹太12支派中各选出六位译经长老,携带旧约经卷去亚历山大城,将希伯来文旧约译成当时流行的希腊文,这就是有名的七十士译本。在那时,旧约已有了很好的雏形。到耶稣时代,旧约已定型了。在新约《圣经》中,主耶稣和新约的作者们,常引用旧约。“经上如此说”中的“经”即指旧约。但正式宣布旧约正典告成是在第一世纪末叶。西元70年,当圣城耶路撒冷即将被毁之际,犹太拉比犹迦南获罗马当局的许可,在犹大地约帕城和亚锁都城之间的吉母尼亚(Jamnia)召开了犹太教的高级会议。会议所议论的事项,先以口传,后来则记载在拉比的著作中,会议中曾对是否要将<箴言>、<传道书>、<雅歌>、<以斯帖记>等书列入正典有过分歧,但辩论结果仍确立39卷书都属于旧约正典。

    公元140年左右,马吉安(Marcion)开始散布异端,写成一套所谓的新约正典。这启发教会应确立正统的新约正典,以抵制马氏的影响。再者,东方许多教会陆续开始运用一些来源不正的经卷,因此,确立新约正典的范围也日趋必要。到公元303年,罗马大帝戴克理仙(Diocletian)下诏摧毁所有基督教的经书。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中,信徒需要知道哪些书卷是值得舍命保存的新约经卷。由于这些原因,促使人们编辑新约正典。虽然对是否应把<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后书>、<启示录>等列入正典颇有争议,亚他那修(Athanasius)在一封公开信中把我们现在的新约27卷书列入新约正典。382年在以耶柔米(Jerome)为主要人物的罗马的大马新(Damasine)会议上及397年的加太基(Carthage)会议上(奥古斯丁是主要人物)都一致承认这27卷经书。从此,罗马及非洲两大教区对新约正典应有的书卷不再有争议,新约正典终告完成。

    在新、旧约的间隔期,还有其他一些犹太著作流传。《伪经》是一些从公元前200年到公元后200年犹太著作的通称。其中一些著作是冒亚当、以诺、摩西和以斯拉等人写的,故称之为《伪经》。《伪经》以传统放事、启示性的异象、异梦等形式出现,其目的是要帮助正经历异常困苦的犹太人坚守信仰。由于其所记载的事有的怪诞离奇,有的有明显错误的教义,所以犹太人拒绝将它们收入旧约正典之中。除《伪经》外,当时流传的还有十四、五卷《旁经》或《次经》,写于公元前200年到公元后100年,大体上准确地反映了两约之间的宗教、政治和社会情况,并有不少真实而有价值的教训。由于其中有真理上的错误,如准许人自杀、为死人祈祷,及历史的错误,同时,它们本身也没有宣称是神所默示的,所以犹太教和基督教(作为一个整体)不接受旁经为正典。但天主教会将大部分旁经纳入其正典之中。

    由于《圣经》66卷书的收集历史过程涉及到人的方面,我们会以为成为正典与否是由人决定的,即似乎人的判断是订定正典的关键。但事实不是如此。这66卷书之所以是正典,是因为它们是神默示的。它们在被写成时就是正典了。神的子民公认这些著作是神的默示,这件事本身并不能使它们成为神的默示。神的默示是一件事实,不因人的公认而改变。人的公认只是“正式追认”、接纳那些散在各地的会众早已承认的正典书卷而已。新、旧约订定的实质是:神默示这些书卷,使之成为正典:它们在神的护卫下,得以流传、保存;神的子民在神灵的启示下,承认、接纳它们为神默示的《圣经》正典。《圣经》从写作到正典形成,都是神的作为,只不过是借着人达成罢了。

    'sea于2006…05…0116:19:02修改此小说'

第二章 《圣经》是神默示的 二、《圣经》的教训

    《圣经》博大精深,远远超过了人类的能力,《圣经》中的基本真理更常与人们的心思意念相反,充分显明只有神才是其真正的作者。

    《圣经》的焦点从始至终都在神身上。大自然启示我们一个超然的造物主的存在,《圣经》则详尽地向人类启示他的属性和位格。这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神是万有的源头,他不仅创造了万有,而且用大能托住万有,使之维持正常运转。神是公义、圣洁的,又是慈爱、善良的,在绝对的公义和无限的怜爱中为犯罪的人类预备了救赎之道。这位神是独一无二的,却又有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个位格,是“三位一体”的独一真神。这既不是有三位神,又不是只有一个位格的神。古往今来,很多人曾借用各种类比来解释“三位一体”,但至今无法理解这个奥秘。这并非悖逆理性而是超越理性,是人无法想出来的理念,而是神启示的真理。

    《圣经》中的耶稣基督也是非常奇特的。他是无限的真神,却借童女所生,进入有限,取了人的形象。他身为万有的创造者却死于人手;他完美无疵却被人钉在十架。他的教训带有极大的权柄,却不迎合人意。他行了许多神迹奇事,但拒绝作犹太人的王。他智慧、谦卑,却坚称自己是那独一的真神。这些,我们在第三章还要详细讨论。若不是受到神的独特启示,福音书的作者是不可能如此描绘耶稣的。

    《圣经》不仅向人类启示神,而且让人认识自己。有人说,《圣经》不是人的神学,而是神的人类学。人对自己的天性一直大惑不解,众说纷纭。有人发现人性的复杂性,称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有人则鼓吹人的神性:“诸神是不朽的人,人是会死的神明。”但随着进化论的崛起,不少人则认为人仅是进化到高级阶段的动物而已。

    只有《圣经》清楚地启示了人类的本性。人是神造的,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神在造人类的始祖亚当时,将他的生气吹进亚当的鼻孔里,使他成为有灵的活人。人不仅象别的动物那样有体有魂,而且还有灵。这是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差别。人是万物之灵,可以与神相交,追求永恒而无法从所处的自然界得到完全的满足。然而,由于始祖的悖逆,人和神的关系中断,人类开始过一种以自己为中心的生活,陷在各种罪中不能自拔。因而,人是伟大的,但又是堕落的。

    《圣经》不止一次入木三分地鞭笞人的罪性和罪行,严厉地指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圣经》在描写以色列人的祖先时,对他们的过失、污点直言不讳,毫不掩饰,与一般的传记、历史文学形成鲜明的对比。《圣经》指出,即使象被誉为“信心之父”的以色列人祖先亚伯拉罕、被称为“合神心意的人”的以色列国王大卫等伟大的先贤人物,都不过是亟待神的救恩的罪人。对人的这样鞭策入里的描绘,实非人手所为。美国德州达拉斯神学院创始人查非(LewisChafer)精辟地说过,“《圣经》不是人想写便写得出来的,也不是人愿意写便能写得成的。”

    神爱世人,为在罪中痛苦挣扎的世人预备了救恩。而《圣经》的救恩观是非常独特的。世界一切别的宗教都劝人行善、赚取功德,靠人的好行为讨神喜悦以便得救。《圣经》却指出,活在罪中、被罪所捆绑的世人是无力始终行善、无法达到神的道德标准的。因此,神差派他的独生子耶稣降世为人,作人的替罪羊,用他在十字架流出的血遮盖世人的罪,使一切相信他的不再被定罪,成为神家的儿女,进入永生。所以,《圣经》的救恩观是“因信得救”。“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9~10)

    这种救恩观丝毫不迎合人的普遍存有的“行善积德”的心态,与一切别的宗教划出明确的界限。“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圣经》中神的这种救恩并不是神话或空话,而是真实可靠的,因为它是植根于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历史事实之中的。

第二章 《圣经》是神默示的 三、《圣经》的历史性

    很多人认为《圣经》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是一部伟大的伦理著作,而非真实的历史事实。十九世纪中叶达尔文提出进化学说后,《圣经》的权威受到严重的挑战,被不少人认为是虚构的、不科学的。为了回答这种挑战,圣经考古学应运而生。此门学科的研究范围包括出土文物的鉴定、《圣经》所记录的古代城镇的发掘、与《圣经》有关的古文字的译解等等。十九世纪以前,有关《圣经》的时代背景的知识相当贫乏,一般只有参考《圣经》本身的记载和古希腊文学家的著作。而这些著作主要是关于新约的,有关旧约的却极为稀少。圣经考古学虽只有一百多年历史,但已硕果累累。尤其二十世纪以来的许多重大发现,帮助人们建造起《圣经》的历史架构,并验证了一些过去被怀疑和被嘲笑的圣经故事,充分肯定了《圣经》的历史性。

    例如,有人曾基于人类文化的观念,坚持摩西五经不是摩西写的,因为他们认为在摩西时代大多数人还没有文字,摩西不可能写出如此详尽的律法条文。而1901年出土了《汉慕拉比法典》(TheLawCodeofHammurabi)。它是一块高约20公分,宽180公分的石碑,其上刻有近三百条律法。此法典属于汉慕拉比王统治下的巴比伦时代(大约公元前1728~168年),比摩西五经的写作时间还早二、三百年。从此,这种认为摩西五经不是摩西所写论调才消声匿迹了。

    《圣经》中记载了一个民族叫赫人。摩西五经中提到赫人在湖南地居住,亚伯拉罕在希伯仑定居时曾与赫人为邻。但史书上从未有过关于赫人的记载,故批评家们都认为《圣经》的此项记载毫无历史价值。然而,1906年在土耳其首都安加拉以东145公里的哈里斯河湾(HalysRiver),考古学家发掘出赫人帝国的首都波格斯凯的废墟,发现一大批刻有赫人楔形文字的泥板。证明赫人是一个重要的古民族,曾有两个强盛时期(公元前1800年左右及公元前1400~1200年),其帝国灭亡于公元前1200年左右。不仅如此,这些被鉴定和翻译的泥板,开始展现出整能个古代《圣经》世界的时代背景。比如,根据赫人律法,在买卖土地时,买主必须同时买去土地上的一切附属物;其买卖必然在城门口进行,并有见证人在场等。这与创世记第23章记载的关于亚伯拉罕为葬妻子撒拉想向赫人买一块墓地,最后却不得不把墓地所属的田地并田地四周的树木全部买下来的记载完全相符。

    考古学的发现证明,以色列人的祖先亚伯拉罕的家谱具有绝对的历史性,是都可以证实的历史人物。不仅考古的发现可以证实《圣经》的记载,《圣经》的记载也可以帮助考古发掘。翁格(MerrllUnger)说。“根据新约《圣经》的资料,考古学家们挖掘出好几座古代的城市,发现过去被人视为根本不存在的民族。考古学以惊人的手法增添我们《圣经》知识的背景,也填补了历史上的空隙部分。”

    旧约〈列王纪上〉九章15节记载的米吉多、夏琐和基色三个城市都是由以色列王所罗门建造的。1960年,当著名以色列学者也丁(YigaelYadin)继发掘米吉多城后发掘夏琐城时突然有了灵感。他想米吉多城门每边都有三间房子,夏琐城门是不是也这样呢?于是,他将米吉多城门大闸的图形在发掘工地上画上临时记号,然后通知工人继续工作,挪开瓦砾碎片。完工时,工人们都用奇异的眼光看着他,好象他是魔术师或占卜师似的。因为,发掘的结果与他按米吉多米门复制的草图完全一样!

    圣经考古学的资料不断充实《圣经》的背景知识,有助于人们对《圣经》经文的理解。在摩西五经中,在神引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回到所应许的迦南美地时,对迦南人采取绝灭的政策。许多人觉得神似乎太残忍了。从1929年到1937年在叙利亚海旁的拉斯珊拉(RasShamra)出土的大批乌加利(Ugarit)泥板,是公元前1500~1400年的迦南人的宗教文献,充分揭露了迦南宗教的黑暗、败坏和邪恶。有史以来人类绝少有象迦南宗教那样惊人地将暴力情欲集于一身的。对邪恶的迦南人,神也曾给予宽容,等待其悔改。从考古学的发现看,从亚伯拉罕起时代到400多年后的约亚时代,迦南人毫无悔改之心,已恶贯满盈,非被彻底剪除不可了。按其恶行和淫虐,即使约书亚和以色列人不加征讨,迦南人也会自取灭亡的。

    新约中的许多记载都为考古学所证实。使徒保罗的三次传道旅程,如今都可根据考古学的资料很正确地追溯出来。史学家们一度对路加著的〈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记载的历史性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在〈路加福音〉三1~3节中描写的有关耶稣诞生前的情况是不真实的。因为历史资料找不到有关申报户口的事,居里扭也没有作过叙利亚巡抚。但后来考古学的发现证实罗马帝国每隔十四年就有一次人口普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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