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作者:[法]贡斯当阎克文刘满贵译-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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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他不可能被推翻。他或许不是这时被推翻,但他说不定什么时候还是会被推翻;今天不被推翻,就是明天被推翻。一个每天都要面对新风险的赌徒,总有一天会碰上一次灭顶之灾,这完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有些人非难我说,当整个欧洲已经成为一场巨大征服的战利品时,我却说这样的征服是办不到的,当僭主政治已经大获全胜时,我却说它在我们这个世纪不可能站得住脚。但这种非难话音未落,所有被征服的领土便都得到了光复,僭主政治土崩瓦解。
我已经说过,和平符合我们现代文明的精神,虽然所有的民族都参与了战争,但它们是以和平的名义挺身而起。团结和领导它们无须利用强制和威胁。而法国国民却是被迫不是为和平而是为征服去打仗,那些仆从、宪兵和刽子手们,好不容易才迫使公民拿起了武器。
由此可见,我并没有把一个特定概念变成一般性概念。我只是拒绝接受一种本质上排斥一切一般性概念的逻辑,因为总是可以设想一些情况,它们不同于已经存在、伪装成自然法则之例外的情况。坦率地说,我认为揭示这一点尤为重要,即法国蒙受苦难的原因就是波拿巴的权力堕落为僭主政治。因此,应当加以谴责的是僭主政治本身,而不是某个独特的、并非由于必然性或者利己心而作恶或犯罪的个人。第一个视角使我们在面对未来时记住一些重大教训;第二个视角则把历史变成了对孤立现象的无效研究和对无因之果的简单罗列。
3.以威廉三世为例可能会引起的异议之辨析
乍看上去,威廉三世的例子可以非常有力地反驳各位刚刚读过的所有论断。难道我们不应该把威廉三世看成是从斯图亚特家族那里攫取了英国王位的僭主者吗?但他的统治是辉煌而和平的,而且英国的繁荣与自由年代也产生于他的统治时期。这难道不能证明僭主政治在现代并非总是不可能,而且它的后果并不总是极坏吗?
然而,僭主者的名分决不适用于威廉三世。一个希望享受和平自由的民族向他发出召唤,来行使一种他已经驾轻就熟并已被另一个国家授予过的权力,他获得王位并不是依靠那些常见的篡权手段:阴谋或暴力。
为了更好地理解他那与众不同的有利地位,可以把他与克伦威尔作一比较。后者确实是一个僭主者。他原来并不具有能够给他以支持的显赫的荣耀地位。因此,尽管他有个人优势,他也只能赢得夺取来的短暂成功。他的统治具有僭主政治的所有特征。像僭主政治一样,他的统治也是短命的;幸亏死得其时,才使他免于亲身经历迫在眉睫的必然灭亡。
威廉三世干预1688年的革命完全不是一次篡权行动,它可能使英国摆脱了一个新的僭主者的控制,同时也使她摆脱了一个遭到大多数国民明确反对的王朝。
当正当的权力交替因剧烈的动荡而中断,中断的时间又漫长得足以使所有的利益脱离那种侵夺而来的权力时,我们便无需再去检验那种权力是否还有保留的价值:它的重建肯定是一种不幸。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民族将会面临不同的命运,其中有两种好运,两种厄运。
或者是权力失而复得,这是一种作出极端反应、复仇和剧变的机会。由此产生的反革命只能是一场新的革命。这就是英国在查理一世的两个儿子统治下发生的事情,而且非正义的现象在这两个时期随处可见,这是一个令人难忘的教训,希望各民族都将从中受益。
或者,某个没有合法权利的人攫取了权力,人民将遭到僭主政治的所有恐怖行径的袭击。这就是英国在克伦威尔统治下的情形,在当代法国则以更可怕的形式发生过一次。
要么就是国民成功地为自己建立起了共和制度,有充分的智慧保证自己的宁静与自由。我们当然不会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瑞士人、荷兰人和美国人已经相继做到了这一点。
或者,最后,国民把一位已经在其他地方声名卓著的人召到王位上,他接受了王冠并服从某些约束。这就是英国人在1688年做的事情。这也是瑞典人在当代所做的事情。他们都对自己的选择。心满意足。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权力的受托人有着扩张他的权力之外的兴趣,他所关心的是确保作为权力保障的那些原则获得胜利,而这些原则就是自由的原则。
这样一场革命与僭主政治毫无共同之处。由国民自由选择产生的君主,他的新称号与他的古老封号一样稳固。他满足了人们的想像,因为记忆使它着迷;他也满足了人们的理性,因为他的权力是以国民的选择为依据。他决不会仅仅依靠新创造出来的手段行事,他能够信心十足地部署国民的一切力量,因为他并未剥夺她的任何政治遗产。过去的制度对他并无敌意:他和它们息息相关,它们则为他提供支持。
让我们补充一下,英国人非常幸运地找到了威廉三世,他正是一个民族在类似情况下需要的人物,一个不仅熟悉权力、而且习惯自由的人,还是一个共和国的第一位执政官。他的性格在暴风雨中成熟,而经验已经教会他不必担心总是与自由制度形影不离的那种躁动。
从这个角度来看,威廉三世的例子非但不会反对我的论点,恰恰相反,它非常有利于我的论点。因为他的出现不是僭主政治,不能证明僭主政治在今天仍有可能。在他治下的英国安享幸福与自由,决不意味着僭主政治也有益处。最后,他的长治久安丝毫不能证明僭主政治也会长治久安。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译者后记
邦雅曼·贡斯当是毋庸置疑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先驱之一,他的杰出贡献在于,他最早提出了对极权主义制度形态的系统批判(见《僭主政治》),并发表了经典性的自由主义政治宣言(见《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这些都体现在本书收入的论著中。不过,这些发表于1813-1819年的作品,迟至一百八十年后才第一次有了这个中译本,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难以释怀的遗憾。
本书的翻译分工:由阎克文执笔《政治学原理》,《征服的精神和僭主政治及其与欧洲文明关系》第二部分第11-19章及附录;刘满贵执笔《征服的精神和僭主政治及其与欧洲文明的关系》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第l-10章;《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系采用李强先生译稿(载《公共论丛》第4辑,1998年2月)。全书由冯克利先生通校。
由于原著具有浓厚的19世纪初期的修辞风格,加之作者独特的写作方式,这使中译者在理解作者本意方面颇费踌躇,但求准确传达,却感到很难完整再现那种滔滔雄辩的神韵,只好敬待方家赐正。
阎克文
1999年1月;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