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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睡在你眼睛的沙漠里-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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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我妈齐笑,好象很久没听过爸妈的笑声了,他们这一笑,我放心不少,可见我这次没做错。荒唐啊,我丢了个烂摊子下来,自己拍拍屁股走人,倒还象是功德无量了似的,惭愧。
  
  舅舅知道我要走,什么都没说,他看着我的眼神很复杂,有忧虑,有温柔。隔日,夜里,很晚了,舅舅来敲我的房门,对我笑说,“知道你还没睡,喝不喝可乐?”他对我亮亮他手里拎的几只瓶子,好神奇,竟是我童年时候喝的那种玻璃瓶装可口可乐?!那剔透晶亮的感觉,熟悉的令我几乎落泪。
  
  我随舅舅去他工作室,坐在堆着纸笔的工作台边,与他分享那几瓶可乐。
  “还记得吗?小时候,我接你放学,一定先去买可乐喝。”舅舅说。
  
  “记得,你总是留我一人坐你单车后座,也不怕我摔死。”我笑,“你的同学都很好,会帮你照顾我,守着你的单车。”
  
  “那是书伟啊,我的对手,囊括作文,辩论,演讲冠军的那个人。”舅舅望着我,神色忧郁迷朦,“咏哲,小时候你见过他的,你刚上小学那年,我和你在商场走散了,是他拣到你,把你交还给我,你还记得吗?”
  
  是吗?是书伟?舅舅的学长,他很崇拜的学长,就是廖老师吗?是啊,其实,并不意外。我蓦然想起曾经看过的那张书伟少年时代的相片,忍不住问,“舅,其实,一直以来,你和廖老师都是利用钟蔓芬这个名字做掩护交往的吗?所以,才那么紧张那些信件,怕被外公外婆发现你的秘密?”
  
  “并不是这样,”舅舅的答案很妙,“我一直和书伟通信,但我从不知道他是廖书伟。”
  
  “What?”我瞪眼睛,“绕口令?”
  
  “去你的,”舅舅说,“是这样,那年,书伟的母亲,钟蔓芬女士患胰腺癌,自知不久人世,代为书伟征友,可能,这是她为儿子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她很用心的模仿孩子的口吻,说她很寂寞,希望认识新的朋友,于是,我就写了信过去。我以为,和我通信的人是女生,名字就是钟蔓芬,但事实上,钟蔓芬女士还没接到我第的回信已然过世,后来,和我通信的人是书伟。”
  
  “可你们后来在一间学校读书啊,怎么会一直不知道?”
  
  “他知道,我不知道。”舅舅说。“我们书信往来,很有话题可聊,对许多事情的观点也很相同,但都没计较对方的性别年龄身份。初三那年,我们一起参加联校剧本的辩论赛,我在楼梯上撞到他,夹在书里写给钟蔓芬的信掉在地上,书伟拣到信,却没拆穿我,那时候,他知道我是谁。”
  
  我又开一瓶可乐递给舅舅,“怎么廖老师从小就这么狡猾的?”我喜欢听舅舅讲他和书伟的故事个我听。
  
  “换个修辞,是心机重。”舅舅笑,他讲起往事的时候,脸上有种奇特的光芒。
  
  “那次辩论我败给书伟,但却因此对他印象深刻,我写信给钟蔓芬说,我要考去他读的高中,做他的学弟,我考中了,也做了他的学弟,但不敢和他说话,只能用眼睛追他的背影。不过,我知道,他也在意我的,因为,无论我打球,游泳,跑接力,他永远坐在观众席上,对我微笑,为我鼓掌。其实,舅舅那时候对自己的感情也很害怕,不太能分析自己,为什么对男生的兴趣大过女生?这些事情也不敢告诉别人,表面上,我青春张扬,内心却惶惑无助,只好把所有的心事,一一写给钟蔓芬看。”
  
  “多妙,”我扒在舅舅的写字台上,直言,“浪漫,纯洁,美好,让人嫉妒。”
  
  “现在想想好像是很浪漫,那时候却觉得心虚。后来钟蔓芬给回信安慰我,不用害怕,这和性别没关系,只不过,在那个时间,那个时空,恰恰遇到了而已。我见自己的好朋友这么支持我,心里就定了,我想,可以等我们再长大一点,再多些自由的时候再说。我打算考和他一样的大学,可家里又不同意。”
  
  舅舅换了和我一样的姿势扒在工作台上,问我,“还记得我考试前,带你去我们学校玩的事情吗?”
  
  “记得啊,怎样呢?”
  
  “那年,书伟特别回去学校等我,站在校门口,他专门赶回来为我打气,可我都没机会和他说话。”
  
  “那时候,你仍然不知道,钟蔓芬就是廖书伟吗?”
  
  “不知道,书伟一直瞒着我,他把信寄到钟妈那里,再由钟妈转寄给我,而我给他的信,就再由钟妈转寄给他,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他出国读书,我都傻傻的以为廖书伟就是廖书伟,钟蔓芬对我来说不过是无性别的知己好友。即使我后来遇到陈妮,也只是从她嘴里知道书伟的一些消息,知道他出国读书去了哪里,于是,便把有他的地方当作我的目标。我一心找到他,结果在LA找到他的时候,他病得七荤八素的,还得初去乍到的我照顾他,他的口袋里,藏着我的信,那时候舅舅真是生气,若他不生病,真想揍他一顿。”
  
  “是啊,他看起来看欠揍的样子。”我勉强开玩笑,掩饰自己红掉的眼眶,我心中百味杂陈,为舅舅和书伟这一路走来的坎坷感动,也为自己而越发失落。
  
  “对不起啊,我的小天使,”舅舅的眼眶也红了,他和我一样强笑,“对不起,舅舅什么都可以让给你,就是书伟不可以。”
  
  我拼命摇头,刚刚喝掉的可乐,变成泪水,被我摇落一地,我抱住舅舅,想对他说句对不起,还想说句祝你们幸福,结果,出口的却是不伦不类的一句,“舅,我们家我最爱你了,所以给我拿学费啊舅舅,去外国读书很花钱的,你外甥女还没学会打工。”
  
  舅舅噗哧发笑,宠溺的捏捏我的面孔,那动作,一如当年,好像,我还是坐在他单车后座的小不点,他仍是阳光灿烂的徐家明。
  
  我记得,多年前的某个黄昏,舅舅带我出去玩,特别去了他们学校,那天的夕阳很好,晚霞班驳陆离着染了整片天空,街道,车辆,行人,树木,浴在一大片橘色的光晕里,我很矮,仰着头才看到舅舅映了霞光变成红色的侧面,他歪头对着旁边站牌下握着本书的一个男生打招呼,“已经放假了吗?”
  
  “是啊,放假了,刚回来,到学校看望老师,”那男生笑笑的,朝舅舅颔首,“你也快考试了吧?”他说话的声线柔和醇厚,很好听。
  
  “是,再过些日子就考试了。”舅舅说
  
  “呃~~祝你顺利。”他声音轻轻的,又看看我,夸赞,“小朋友长的真快,这么高了,越来越漂亮。”
  
  曾经,我那么的不甘心过,不明白,为什么,我要遇到廖书伟这个人,我甚至是痛恨着,为什么舅舅要回来,为什么他们不肯好好在美国呆着,现在,我懂了,我终于了解,为什么,我的记忆里,舅舅的同学,都对我很好,为什么我会遇见廖书伟这个人。“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一个存在的理由,”当年,书伟送我的书里有这么一句,我想,我存在的理由,只是为了见证,见证这世间,曾有过的这段爱情。
  第二十五章
  连日阴雨,温差不定,我的感冒卷土重来,上次肺炎之后我一直没能好好休息,嗓子又发炎了,我这样子的情况绝对不适合去看望癌症末期病人。夜晚,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听到舅舅晚归,我妈起床给舅舅热汤水,一边锅碗细响,一边絮絮低语,我的心会隐约的痛起来。我想念书伟,一个在我生命中,对的时段,遇到的,错的人。
  
  听说书伟的情况也很不稳定,他的免疫系统被癌细胞破坏殆尽,化疗又伤害了他的抵抗力,整个人瘦成一把骨头。对于书伟的情况,我全都是听说,我爸会细心的把医院的情况用一种极其不经意的语气说给我听,当然是背着外公和我们家太君的面。
  听说,书伟的父亲和姐姐姐夫从加拿大赶回来了,
  听说廖家的老爷子在外公没出院的时候还特别看望过外公,两个老人都没说话,静悄悄坐着,握了握手。
  听说书伟的姐姐长的十分清秀可人且气质风度一流,
  听说书伟的外甥高大英挺,比我大了几岁,
  听说…
  
  我的出国手续在众多听说的消息里办好了,这期间我回过学校几趟,但都是办事情,没见过同学。我和小舞互通些消息,似乎,大家都好,意外的是,瞳瞳并没有和佑谦走到一起。其实我既不怎么想见肖瞳瞳,也不怎么想见姜佑谦,但起程在即,我必须要回宿舍去整理我的东西,所以,我挑了一个大家都应该在上课,宿舍里不会有人的时间回校。
  
  人算不如天算啊,一进校门遇到姜佑谦,有些日子不见他,他换了个人似的,头发染成了栗色,打理的干净利落,一件黑夹克被他穿的清爽洒脱,整个人沉稳多了。以前外婆常说,男孩子好就好在越长越出息,女孩子通常是越活越回去,看看现在的姜佑谦,觉得外婆的话也不是全无道理。我还蛮希望姜佑谦只跟我点个头过去算数,可他老兄想是有话跟我说,倚着单车等在不远的树下,对我露出青春无敌,极有生命力的笑面。我对他的笑容无限唏嘘,书伟若是健健康康的,笑起来比他还好看。
  
  “很久没见你了。”佑谦招呼我,“听说你在办出国,还顺利吗?”
  
  “顺利 。”我答,“你最近可好?”
  
  “不坏,”姜佑谦拖过单车,“你去哪儿,我送你。”
  
  “回寝室收拾行李,”我小退半步摆手,“不用麻烦你送,我散步过去就好,这条林荫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有机会再走。”
  
  佑谦推着单车陪我走了半晌,说,“是啊,也不知道你哪天才回来。”
  
  “读完书就回来了,再说现在想联络也很简单,网络几乎无所不能。”我尽量说的轻松,希望气氛不要搞的太煽情。
  
  “你应该不会上网和我们联络吧?”佑谦直视我。
  
  “看时间。”我答。
  
  佑谦点点头,“你说的对,看时间,不过大多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手里握着大把的时间,可其实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来不及,什么都不对。咏哲,帮我解释一个问题好不好?”
  
  “好。”我被佑谦的话弄的有点伤感。
  
  佑谦说,“有个女孩子,对我很好,我让她陪我对舞台剧的台词,她帮我对,我怕蟑螂,她帮我打,我口渴,他为我递冰水,我觉得她是喜欢我的,是不是这样呢?”
  
  我望着认真的佑谦,第一次正视了自己的残忍,我好象一直在利用着佑谦对我的喜欢和依赖,名正言顺的留在戏剧社,只为了见书伟,我有够混帐的。
  
  费力开口,“那女孩子只为你对台词,打蟑螂,递冰水吗?”
  
  “不,她几乎对每个人都很好。”
  
  “那为什么你会觉得她只对你好?”
  
  “因为我喜欢她,”佑谦低下头,手握成拳,轻轻捶下车坐,平静的问我,“确实是我想多了是吗?”
  
  “有点,那个女生可能只是爱玩,喜欢很多人在一起做事的氛围,因为你在意她,所以就觉得她特别,但实际上不是那样。”
  
  佑谦重新抬头看着我的眼睛,笑了,“谢谢你帮我分析,”他说,“因为我已经没有了再说喜欢她的资格,所以,我生怕自己辜负了她。还好,并没有那样,咏哲,谢谢你为我解惑。”
  
  我实在不了解什么叫没了说喜欢的资格,不过看到佑谦明朗轻快,我如释重负。
  
  “对不起,那天让你在茶室等那么久。”佑谦又道歉。
  
  我找理由为自己开脱,“没关系,我贪看小说,又喜欢那里的茶点,与你无关。”
  
  佑谦再点点头,对我伸出他的手掌,“那,好吧,祝你一路顺风。”
  
  我伸手与他相握,他没很快松开,让我的手在他掌中留了片刻后,他告诉我,“咏哲,你现在瘦太多了,以前读高中时候,坐在我隔壁班教室窗户下的你,比现在漂亮可爱。”
  
  我装怒,“呔,你这家伙唬我是不是?老子我可是好容易瘦到这程度的。”
  
  佑谦专注再看我两秒,轻声道过再见,跨上单车,身影消失在一大片绿竹子后面,我暗松口气,我知道自己天性不好,可我不愿意自己对佑谦有愧疚。反正我混混沌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只要一直糊涂,也就不觉得苦恼。
  
  寝室里确实没人,我飞快整理东西,和我爸约好了时间,他会来接我,希望老父不要爽约,大人们不是说话不算话,只不过他们喜欢把时间弄的很活络很不稳定,半个钟头和一个钟头对他们来说定义相同。整理好东西我很无聊,小桌子上有MP3一副,是肖大小姐的,随手取来听。里面有首很好听很温暖的,纯净透明的钢琴曲,脑海中无法用言语描述捕捉的吉光片羽,都被音乐牵扯起。那是往年秋天,在我家的顶楼上,赏着菊花,听着舅舅吹萨斯风的日子,那年,舅舅与冒名钟曼芬的书伟通信,满篇信纸写着怎样想念廖书伟,那年的我,无知而懵懂。
  
  想是下课了,漂亮窈窕的肖瞳瞳回来,坐到我对面,一双眼莫测高深,“要走了是吗?”
  
  “是,回来收拾收拾,”我揪下MP3的耳塞,夸赞,“这曲子很好听,什么名字?”
  
  “《时光的印记》,”瞳瞳笑,“咏哲,你以前不听纯音乐,只爱《樱桃小丸子》和《多拉A梦》。”
  
  “嗯?纯音乐里也有这么好的东西吗?”我觉得很稀奇,“一般会闷死人的吧?”
  
  瞳瞳把耳塞亲手塞回我耳朵里,说,“你喜欢听,又不觉得闷,我弹给你听。”说完,她把手指放在桌子上,模拟在钢琴上弹奏的样子,手指虚按,手势准确优美。可我觉得这根本就是掩耳盗铃,自己骗自己的把戏,有必要弄成这样吗?
  
  “你从来不肯接受我的邀请,参加我的生日会”,瞳瞳不看我的眼睛,手仍在桌面上跳动,她盯着自己的手指说,“做你的同学很倒霉,会莫名其妙被你笑,你好象是好心的和我互换工作去扫厕所,同时却又奚落我,说打雷和蟑螂都会致使我晕倒,其实你自己每次开易拉罐都笨的只会拉断拉环,为了能喝到汽水又动刀子又动勺子的。”
  
  “我曾经是这样的吗?”这是我第一次听除家人外的同学,讲述自己以前的事情,感觉很新鲜,问瞳瞳,“喂,大小姐,我好象还蛮恶劣的是不是?”
  
  “是劣迹斑斑,磐竹难书。有段日子,我脸上长很多痘痘,有同学说我以后会变麻子脸,我 
  很气,你就去刻薄那个同学的脸生的太过自然安稳,毫无险象,平坦顺滑的料想风都不愿意吹拂,因为无论哪个季节的风也不愿意如此清闲。”
  
  我哈哈大笑,“我以前这么有幽默感吗?”
  
  “还不错,你一向幽默感丰富,也一向把肉麻当有趣,我想感谢你的维护,送你个小礼物,等你过生日那天,你不客气的拒绝我,说生日还没到,转眼没过五分钟,你玩坏新腕表的表带,大叫说,你爸妈买给你的生日礼物是便宜货,我简直无地自容。”
  
  “我这么过分的?”
  
  “你一直都这么过分的。”瞳瞳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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