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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心理神探-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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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其亲爱的老妈实施报复的一种努力。当他终于一步步进展到最后一幕时,整出戏也就演完了。
    这是我们将反复碰到的另一个特征。案犯极少会把愤怒发泄到内心怨恨的焦点人物身上。虽然肯珀告诉我们,他常常在深更半夜手拿锤子踮着脚潜入母亲的卧室,幻想着用锤子猛击她的颅骨,但是在真正有胆量正视他实际想做的事情以前,他至少制造了六起杀人案。我们已经见识过这一主题移位的多种其他变异行为。例如,谋杀得手后从被害人身上取走某件“战利品”,诸如戒指或项链,就是一种常见的特征。杀人犯后来会把这件物品赠送给他的太太或女友,即使那位女性是他内心深处的愤怒或敌意的“源头”。他通常会说那件珠宝是他买的,或是捡到的。然后,当他看见她佩戴上那件珠宝时,就会重新萌发杀人时的亢奋感和刺激感,同时想再次支配和控制。他内心很清楚,对待不幸受害者的那一套完全可以施加在自己的伴侣身上。
    最终,我们会在分析中开始将某项罪行的构成成分划分为类似案发前行为及案发后行为等因素。肯珀对每一受害者都做了分尸,这起初向我揭示的是一个性施虐狂。可是,分尸均发生在受害者死后而非生前,这样一来就不是对她施行惩罚,也不会对她造成痛苦。听罢肯珀数小时的陈述,我们终于明白,分尸更多是出自恋物癖而非施虐狂,并且与占有的幻想有着更多的关系。
    我认为他处置和摈弃尸体的做法具有同等的重要意义。早期受害者都被小心翼翼地掩埋在远离母亲住房的地方。后期受害者,包括他母亲及其好友,差不多都是随意摆放在露天。这一点再加上他载着尸体及尸块在城里到处行驶,在我看来似乎是要存心嘲弄社会,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受到社会的嘲弄和抛弃。
    我们在随后几年时间里又对肯珀进行了几次长时间的访谈,每次访谈都使我们得到不少信息,都让我们了解到更多令人痛心的犯罪细节。眼前的这个人冷酷地屠杀了正处于豆蔻年华的聪明女性。然而,我要是不承认我喜欢埃德,那么我就不够诚实。他待人友好坦诚,生性敏感,不乏幽默感。在这样的氛围中,你尽可以这样去评说,我喜欢待在他身边。我并不希望他在外面的马路上随意游荡,他自己在最清醒的时刻也不想这样。可是我个人当时对他有好感——至今依然如此。与暴力累犯打交道的人都应当对这种感觉保持警惕。我觉得这些人中不少都颇具魅力,能言善辩。
    这个人怎么能干出这种可怕的事情?一定是出了什么差错,或者有什么情有可原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在访谈他们中的某个人,你会这样对自己说的。你无法充分理解他们的滔天罪行。这也是为什么精神病医生、法官以及办理假释的官员时常会上当受骗的原因所在。我们在后面还会更详细地探讨这个话题。
    不过眼前必须关注的是:如果你想理解艺术家,不妨去观赏他的作品。我总是这样告诉我手下的人。没有仔细研究过毕加索的油画,你就不可自诩能够理解或欣赏毕加索。成功的系列杀人犯构思其行动的精心程度足以与画家构思其油画的精心程度相媲美。他们将其所作所为视为“艺术品”,在行事的过程中不断对其加以完善。所以说,我对于埃德·肯珀一类人的评价部分来自于会见他以及在个人基础上与他的交流,其余则来自于研究和理解他的“作品”。
    无论何时,只要鲍勃·雷斯勒或者我外出巡回讲课,倘若能够抽出时间并得到监狱方面的合作,去监狱做访谈就成为我们的一项常规活动。无论走到何地,我都会查明附近有什么监狱,有什么令我感兴趣的人物在此“常驻”。
    我们照此行动一个阶段后,便改进了办案技巧。一般而言,我们一星期里有四天半日程是排满了的,因此我试着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进行一些访谈。利用晚上时间可能比较困难,因为大多数监狱在晚饭后要点名,此后便不准任何人进入。但过了一段时间,你便开始掌握监狱的那一套起居制度并找到对策了。我发现,只要佩戴一枚联邦调查局的徽章,你就可以出入大部分监狱,就能会见典狱长,于是我开始事先不通知就出现在那里,这种方式通常效果最佳。进行访谈的次数越多,我对传授给那些老资格警察的知识就越有自信心。最后,我终于觉得我的讲课有了某种一手材料做基础,不再仅仅是从那些亲身参与者嘴里听来的老生常谈的战斗故事。
    那些受访者未必能够对其罪行和思想提供什么深邃的见解。极少有人做到这一点,即便连肯珀这样的聪明人也不例外。他们告诉我们的许多内容是在重复其接受审讯时的证词,或者在重复其以前多次做过的利己的陈述。他们所说的一切都得经过我们的反复推敲和广泛复审来做出诠释。不过,访谈所起到的作用在于,我们看到了凶犯是如何思维的,获得了对他们的某种直感,开始设身处地从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在我们非正式研究计划启动的头几个星期和头几个月里,我们设法访谈了不止六名杀人犯和未遂杀人犯。其中包括刺杀乔治·华莱士州长未遂的阿瑟·布雷默(关押于巴尔的摩监狱),曾经试图杀害福特总统的萨拉·简·穆尔和莱内特·“尖叫”·弗雷默(关押于西弗吉尼亚州奥尔德森监狱),以及弗雷默的精神导师查尔斯·曼森(关押于圣昆廷监狱,位于旧金山湾及阿尔卡特拉斯岛那艘老掉牙的监狱船北面不远)。
    执法界的所有人都对曼森一案抱有兴趣。发生在洛杉矶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塔特以及拉比安卡被杀案已经过去了10年,曼森一直堪称世界上名声最响、最令人胆寒的凶犯。此案在匡蒂科属于固定教学内容,虽说案情的基本事实已经水落石出,我却觉得我们并没有真正洞察出促使他作案的动机是什么。我不知道从他那里我们能指望有何收获,但是我认为,像他这样成功地操纵他人服从自己意志的人是非常重要的案犯。我和鲍勃·雷斯勒在圣昆廷监狱主分区旁边的一个小会议室里见到了他。那地方三面围有用铁丝网加固的玻璃窗,这种房间是专为犯人与律师会面准备的。
    我对曼森的第一印象截然不同于对肯珀的第一印象。他怒目而视,眼神警觉,两个眼球滴溜溜转个不停。他比我想象的还要身材瘦小,身高不足5英尺2或是5英尺3。这个貌似文弱的小矮子怎么会对他那臭名昭著的“家族”施以如此巨大的影响呢?
    当他爬靠在放在会议桌上首的一张椅子背,以便在他讲话时能俯视我们时,我们立即找到了一个答案。在我为这次访谈了解他的背景情况时曾经读到:当他对信徒宣讲教义时,习惯就坐于沙漠之中的一块大石头上,从而为他的山上布道增强身材效果。他从一开始就向我们表明,尽管审判引起了广泛关注,媒体做了空前报道,他并不理解为什么要关押他。毕竟他没有杀害任何人。他反倒认为自己是社会的替罪羊、美国阴暗面的无辜牺牲者的象征。他在审判期间刻于额头上的万字饰已经褪色,但还依稀可见。通过第三者的合作,他依然与囚禁在其他监狱的女性追随者保持有联系。
    至少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很像埃德·肯珀以及我们访谈过的许多其他囚犯,因为他曾有过一个可怕的童年和成长经历,假如这两个词可以用来描述曼森的背景的话。
    查尔斯·米莱斯·曼森1934年出生于辛辛那提,是一个名Ⅱ叶凯思琳·马多克斯的16岁妓女的私生子。曼森只不过是凯思琳在众多情人中猜测的孩子父亲的姓。她不断进出于监狱,遂将查理托付给信奉宗教的姨妈和生性喜欢施虐的姨父。姨父称呼曼森为小女孩,第一天上学时让他穿上女孩子的衣服,要求他“表现得像个男人”。他长到10岁时,除了待在收养所和少年教养院以外,其余时间都是在沿街乞讨中度过的。他在弗拉纳根神父主办的儿童村里只待了四天。
    他的青少年生涯的标志是一连串的抢劫、伪造证件、拉皮条、斗殴,以及被关进管制越发严厉的监狱。联邦调查局根据戴尔法案曾经调查过他涉嫌跨州运送偷盗车辆的罪行。他最近一次获假释出狱是在1967年,刚好赶上了“爱之夏”。他前往旧金山的黑什伯里地区,它是西海岸地区“权力归花儿”①和性爱、吸毒、摇滚乐的中心。曼森主要通过免费搭车的方式,在十几岁和二十几岁因吸毒而亢奋的一代退学青年人中间名声大振,成为具有性格魅力的精神领袖之一。他弹奏吉他,对幻灭的年轻人宣讲一些高度精练的真理。很快,他就受到他们的供养,得以尽情享受性和非法兴奋剂。由男女追随者组成的流浪者“家族”聚居在他的周围,有时人数多达50人。作为这个群体的一项宗教仪式,查理会宣讲他对即将降临的大灾变和种族战争的幻觉,宣称“家族”将取得胜利,他将统领一切。他的经文取自披头士的《白色唱片集》专辑中那曲《杂乱无章》的歌词。
    1969年8月9日晚,曼森家族的四名成员在查尔斯·“得州佬”·沃森的率领下,闯入了导演罗曼·波兰斯基及其影星妻子沙伦·塔特在比弗利山西罗路10050号的僻静府宅。波兰斯基外出有事,塔特以及四位宾客,艾比盖尔·福尔杰,杰伊·西布林,沃特克·弗里科夫斯基以及史蒂文·帕伦特,却在一场邪恶的狂欢中惨遭毒害。凶手用受害者的鲜血在墙上和尸体上涂写了标语。沙伦·塔特已有近九个月的身孕。
    ①  flowq:r power,指60年代美国嬉皮士使用的口号,主张通过性爱和非暴力实现
社会改革。
       两天后,显然在曼森的授意下,六名家族成员在洛杉矶银湖区的富商利诺·拉比安卡和妻子罗斯玛丽的家中将他们杀害并且分尸。曼森本人并未参与杀人,但进入这所房子参与了后来发生的蓄意破坏行为。事后,苏珊·阿特金斯因卖淫被捕,而她参与了这两起谋杀案以及一起涉及公路设施的纵火案,这些案子都牵连到曼森家族,并且引发了或许堪称加州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审判,至少在辛普森的世纪审判发生之前是这样。在两次分别举行的法庭诉讼中,曼森及其几名追随者被判处死刑,罪名是谋杀塔特、拉比安卡以及可追查到他们头上的其他几位受害者,其中包括对唐纳德·“矮子”·谢伊,一位电影替身演员和家族追随者,进行杀害和分尸,因为他被怀疑向警方告了密。在加州的死刑法律被废止以后,他被改判为终身监禁。
    查理·曼森不是人们常说的系列杀人犯。事实上,对他究竟有没有亲手杀过人都是有争议的。不过,他的恶劣背景是毋庸置疑的,同样,他的追随者在其唆使下以他的名义犯下了骇人听闻的罪行,这也是毋庸置疑的。我想知道的是,一个人何以能够成为恶魔一般的救世主。我们不得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听他那一套廉价的哲学和杂乱的漫谈,但是当我们打断他的胡言乱语,要求他谈得具体一些时,一个人物形象便开始凸现出来。
    查理起初并不想成为邪门的精神领袖。他追逐的目标是名利双收。他原想当一名击鼓手,为一个像“海滩小伙子”一样著名的摇滚乐队演奏。他不得不靠耍弄诡计谋生,因此能十分娴熟老练地评价他所遇到的人,并且迅速确定他们能为他做些什么。要是他编在我的科室里,他在评估个人心理优缺点以及策划如何缉拿在逃杀人犯方面是会有一番不俗表现的。
    他获假释来到旧金山时,满目皆是成群结队的年轻人,他们天真、困惑、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由于曼森生活经历丰富,加上喜欢滔滔不绝地谈论那些肤浅的大道理,因而备受他们的推崇。其中
许多人,尤其是年轻姑娘,与父亲相处时曾经有过麻烦,所以对查理的身世能产生共鸣。而他则独具慧眼,能将她们遴选出来。他俨然成为父辈般的人物,一个能够利用性爱和吸毒后的启迪来填补他们空虚生活的人物。你与查理·曼森同处一室时,是不可能不被他的眼神——深邃且有穿透力,狂野且有催眠的魔力——所影响的。他告诉我们,他的早年是在别人的拳打脚踢下度过的,加上他个头矮小,在身体对抗方面是根本不可能取胜的。所以他用性格力量予以弥补。
    他宣讲的教义很有道理:污染正在破坏环境,种族歧视不仅丑恶而且具有破坏性,爱情是正确的而仇恨是错误的。可是,一旦可以任意摆布那些迷途的心灵时,他便建立起一个结构严密、很有欺骗性的体系,从而使他得以完全控制那些人的心灵和肉体。为取得彻底的支配权,他采取了剥夺睡眠、性滥交、控制食物、吸毒等手段对待这些青年,就像对待战俘一般。任何事理都是非黑即白,非对即错,惟有查理知道真理。他会弹起吉他,再三重复那套简单的咒语:只有查理才能拯救这个病态的、正在腐朽的社会。
    曼森向我们描述的领袖才能和群体权威的基本动力,我们在多年以后发生的具有相同规模的悲剧中还会看到它的再现。曼森将那些心智不全的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而制造的悲剧将会在吉姆·琼斯牧师及其信徒在圭亚那的大规模集体自杀中得以重演,后来又在得克萨斯州韦科县由大卫教派的戴维·克雷谢重演,这里只是略举两例而已。尽管这三个人之间差异不小,他们的相通之处也是很显著的。我们从与曼森及其追随者的谈话中所得出的深刻见解,有助于我们理解克雷谢和他的行动以及别的教派。
    曼森的问题就其核心而言,并不在于什么救世主的幻想,而在于简单化的控制。那套“杂乱无章”的教义宣讲是一种维系心灵控制的手段。不过,诚如曼森渐渐认识到的那样,除非你能在一天24小时里对信徒实施这种控制,否则就要蒙受前功尽弃的危险。戴维·克雷谢意识到了这一点,遂将他的信徒圈在一处乡间城堡中,使他们不能摆脱或者远离他的影响。
    听罢曼森的讲述,我相信他并不是预谋或者蓄意杀害沙伦·塔特及其朋友的。事实上,他对当时的局面以及追随者失去了控制。地点和受害者的选择显而易见是具有随意性的。曼森家族中的一位姑娘曾经去过那里,认为上那里能搞到钱。“得州佬”·沃森这位来自得克萨斯州、拿过全美奖学金的英俊学生处心积虑地想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组织内往上爬,与曼森争夺统治权。沃森像其他人一样服用致幻药,他才是杀人的元凶,是他领导了进入波兰斯基家的活动,并且怂恿别人犯下了终极罪行。
    后来,当这些心智不全的小人物回来,告诉查理他们的所作所为时,那种杂乱无章的局面已经形成,他不可能打退堂鼓,责怪他们拿他的话太当真了。那样做会葬送他的权力和权威。他还得表现出略胜一筹,好像是他导演了这次行动,于是他率领追随者闯人拉比安卡的家中重新操作了一番。不过重要的是,当我问及曼森为什么没有亲自进屋参与屠杀时,他解释说——似乎以为我们很愚笨——他当时处于假释期,不能冒险犯法丧失他的自由。
    所以从背景信息以及对曼森所做的访谈中,我相信当他唆使追随者去做他需要做的事情时,他们反过来也唆使他成为他们需要的偶像,并且强迫他去扮演这个角色。
    每隔一两年,曼森就会申请假释,而每一次都会被驳回。他的罪行实在太残忍,太广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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