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神探-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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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报道在总部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它给人的印象似乎是,一个密切参与办案工作的联邦调查局特工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就宣布韦恩·威廉斯有罪。在驱车返回匡蒂科的途中,我通过移动电话向我们科长拉里·门罗解释了事实的真相。他和吉姆·麦肯齐副局长都设法替我解围,并为此与调查局的专业责任处发生了冲突。
我还记得当时我正坐在匡蒂科的图书馆楼上,我以往经常到这里在宁静平和的氛围中从事侧写工作。这里还有一个好处,可以透过窗户看到外面的景色,不像我们的地下办公室。门罗和麦肯齐上来找我谈话。他俩一向都大力支持我。我是惟一的专职侧写人员,因四处奔波感到精疲力竭,而亚特兰大一案更是给了我巨大的心理压力。我付出了这一切,得到的回报竟然是因为媒体断章取义的一句话而可能受到处罚。
我们在此案中运用侧写和刑事调查分析法取得了重大胜利。我们对作案者及其下一步行动所做的评估是非常精确的。上至白宫下至国人,人人都在关注着我们。我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如果因预测错误把事情搞砸,我们的项目也就完蛋了。
我们总是被告知,这项工作是高风险高回报。我眼里噙着泪水告诉门罗和麦肯齐,我认为这项工作是“高风险,没有他妈的回报”。我说,这一切根本就不值得,并把我的文件夹猛摔到桌子上。吉姆·麦肯齐说,我的话也许有道理,不过他们是真心想帮我的。
当我去了总部,出现在专业责任处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弃权声明书上签字。维护正义在局外和局内是两码事。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人物》杂志往桌子上一扔。封面人物是杰基·奥纳西斯。
“没有人警告你不要这样接受采访吗?”
没有,我说,那次采访是经过批准的。在那次会议上,我演讲的是我们对系列杀人犯研究的概况,没想到有人会提出韦恩·威廉斯一案。我做出回答时,措辞非常谨慎。记者要那样去报道,我是无能为力的。
他们把我折腾了四个小时。我不得不写下一份声明,一项一项地列出报纸的报道和实际发生的情况。等我写完了,他们却什么也不告诉我,我对会受到什么处分更是一无所知。我的感觉是:我为局里奉献了那么多,却得不到应有的支持;我牺牲了那么多东西,与家人离多聚少,而如今面临的前景却是:受到处分,一段时间不拿薪水却要“上街办案”,甚至完全丢掉饭碗。在随后的几个星期里,我每天早晨简直不想起床。
就在这时,我父亲杰克给我写来一封信。他在信中谈到了他被“布鲁克林鹰队”解聘后的那一段日子。他也是感到很沮丧。他工作一直很努力,很出色,但是也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活。他讲述了自己是如何学会面对生活中的挫折,重新振作精神去迎接另一天的挑战的。我把这封信放在公文包里,随身携带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这次风波过去了很久。
五个月后,专业责任处做出了处分我的决定,认定我在《人物》杂志的文章刊出后已经接到了警告,不得对新闻界谈论悬而未决的案件调查工作。处分书是由韦伯斯特局长本人签发的。
尽管我无比恼火,却无暇为此耿耿于怀,除非准备辞职不千。不管当时我对这个机构有什么感想,这项工作本身对我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我的手头仍有不少美国各地作案者正在活动的案子要办理,而且韦恩·威廉斯一案的审理工作即将开始。是我继续战斗的时候了。
在花了六天时间挑选陪审团成员之后,韦恩·威廉斯一案于1982年1月开庭审理。最后选定的陪审团成员为九女三男,以黑人为主。虽然我们认为威廉斯很可能是至少十二起儿童谋杀案的凶手,他受到审判的只有其中两起谋杀案,即纳撒尼尔·凯特和吉米·雷…佩恩被害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两个年轻男子都已年过二十。
出庭为威廉斯辩护的是来自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市的一个很有威望的法律辩护小组——由吉姆·基钦斯和阿尔·宾德组成——以及一位来自亚特兰大的女律师玛丽·韦尔科姆。原告方的几位主要成员是富尔顿县的地方检察官助理戈登·米勒和杰克·马拉德。鉴于我在此案调查阶段所做的工作,地方检察官办公室请我前往,在审理过程中给他们提供建议。在庭审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坐在原告席的正后方。
假如此案拿到今天来审理,我就能够提供惯用手法、识别标志和案件关联性等方面的证据,如我在许多其他案件中所做的那样。而且如果被判有罪,在服刑阶段我还可以就被告将来具有的危险性提供专业意见。但是在1982年,我们的工作尚未得到法庭的认可,所以我只能在策略方面提供建议。
原告方的理由陈述主要依靠的是约七百件毛发和纤维证据,这些证据业已经过了拉里·彼得森和特工哈尔·戴德曼的仔细分析,后者是来自华盛顿联邦调查局化验室的专家。尽管威廉斯仅被指控犯有两项谋杀罪,佐治亚州的刑事诉讼程序允许该州提出其他有关联的案件,这一点在密西西比州是不被允许的,也是被告方似乎没有准备的。原告方面临的难题是:威廉斯态度温和,有自制力,能言善辩,且待人友好。他戴着一副厚眼镜,眉清目秀,两手长得细皮嫩肉,看上去不像一个杀害儿童的系列犯,倒像皮尔斯伯里的油炸面团。他向新闻界大放厥辞,宣称自己是无罪的,他的被捕纯粹是种族主义分子的阴谋。就在开庭审理前不久,他在接受一次采访时说:“我看联邦调查局比基斯通笑剧中的警察强不到那里,亚特兰大的警察与《54号车,你在哪里?》中的角色也差不多。”
原告方没有人对威廉斯走上证人席作证抱有任何希望,但我倒认为他有这种可能。从他作案过程中的行为以及上述一类公开声明来看,我认为他傲慢自大,十分自信,自以为可以操纵审判,就像他曾经操纵过公众、新闻界和警察一样。
在克拉伦斯·库珀法官的办公室举行的一次非公开会议上,阿尔·宾德说,他们准备聘请一位来自凤凰城的名叫迈克尔·布拉德·贝利斯的著名司法心理学家出庭,证明威廉斯并不符合罪犯侧写,不可能作下那些谋杀案。贝利斯博士曾对威廉斯做过三次单独的访谈测试。
“好吧,”戈登·米勒答道,“你们请他来作证,我们就请一位联邦调查局特工作为反证人,本案迄今发生的一切统统被他预测到了。”
“呸!我们倒想会会他。”宾德说。米勒告诉他,在庭审的大部分时问里,我都会坐在原告席后面。
我确实与双方见了面,地点是陪审团议事室。我向被告方说明了我的背景,告诉他们说,如果他们对我是一名联邦调查局特工而不是一名医生感觉有什么问题,我可以请一位与我们一起工作的精神病专家,比如帕克·迪茨,来分析这个案子,而我确信他会说出完全同样的的证词。
宾德及其同事对我所讲的内容似乎很感兴趣。他们显得很客气,表现出了尊重,宾德甚至对我说,他的儿子很想做一名联邦调查局特工。
结果,贝利斯根本没有出庭。审判结束了一个星期后,他告诉《亚特兰大日报》和《亚特兰大宪法报》的记者说,从情绪上看他相信威廉斯有犯谋杀罪的可能性,并且威廉斯具有“欠缺性个性”。以他之见,那些谋杀案的动机是“权力和强迫性控制欲”。他认为,威廉斯“想要我做的是两件事中的一件,即修改我的证词报告,隐瞒某些事情,或者不予作证。”他断言,被告方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威廉斯执意要自己控制一切。
我发觉这一切极为有趣,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与我和罗伊·黑兹尔伍德提出的侧写非常吻合。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我还发现一件同样有趣的事情。
和大多数外地来的参与者一样,我住在市中心的马里奥特饭店,距离法院不远。一天晚上,我独自一人在餐厅用餐,突然一位看上去气度不凡的四十四五岁的黑人男子走到我的桌前,自我介绍说他就是布拉德·贝利斯博士。我告诉他,我知道他是谁以及为何而来。他问我是否可以坐下。
我告诉他,如果他准备明天替被告方作证,那么被人看见我们俩待在一起不大合适。贝利斯却说他并不在乎。他坐了下来,然后问我对他本人及背景了解多少,结果是我了解的着实不少。我就犯罪心理学为他简单地补了一下课,并且说如果他按照被告的要求进行作证,就会使自己处于尴尬的境地。他离开餐桌时,握着我的手说,他真想去匡蒂科听听我们的课。我眨了眨眼说,那要看你明天在证人席上的表现。
第二天到了法庭上,你瞧呀,我发现贝利斯博士没有来作证就返回亚利桑那了。在法官席上,宾德正向法官抱怨“原告方的阵容强大”,说什么他们把他的专家证人都吓跑了。如果事情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也不是我的本意。不过,既然好运掉到了我的头上,我当然也不会拒不接受。不过,我认为事情的真相是:贝利斯博士非常正直,不愿意睁着眼睛说瞎话,或者不愿意被任何一方为达到其目的而利用。
在原告方进行理由陈述的过程中,哈尔·戴德曼和拉里·彼得森很出色地利用了毛发和纤维这些证据,但是论述这些证据是极其复杂的事情,就其实质而言,也不那么富有戏剧性;统统是有关这根地毯纤维怎么会朝这边弯曲,那根地毯纤维怎么会朝那边弯曲这类的名堂。最终他们证明了,从所有12位受害者身上提取的纤维与威廉斯的紫绿色床罩的纤维一致,大多数受害者身上的纤维与威廉斯卧室的地毯的纤维一致,大约半数受害者身上的纤维与起居室的地毯的纤维一致,同样多受害者身上的纤维与他的1970年产雪佛兰车的纤维一致,而且除了一人之外,所有受害者身上都有被告的德国牧羊犬的毛发。
轮到被告方辩护时,他们让一位来自堪萨斯州的家伙出庭反驳戴德曼的证词。此人长得英俊迷人,颇像肯尼迪,对陪审团笑容可掬。休庭以后,原告方在总结当天的情况时,大家都嘲笑起那个堪萨斯州的英俊家伙,说他的反驳毫无说服力。
他们问我:“你怎么看,约翰?”
我当时一直在注视着陪审团。我说:“说句不中听的话,你们这些家伙会输掉这个案子。”他们都感到震惊,这可是他们最不愿听到的话。
“你们可以认为他的反驳没有说服力,”我解释道,“但陪审员们却相信他。”我知道哈尔·戴德曼证词的大意,但仍然觉得理解起来有困难。被告方证人的证词也许过于简单化,但是听起来却容易理解得多。
他们没有说我在胡说八道,这已算是够客气的了。不过,身为头脑敏锐的侧写师,我意识到我在这里已是多余的了。我有一大堆积压的案子要处理,正在为玛丽·弗朗西斯·斯托纳被害一案的开庭审理做准备。我一直在外奔波,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由于陪家人的时间太少,我的婚姻出现了问题;我达不到我认为必须的运动量;我始终处于压力之下。于是,我打电话给匡蒂科的拉里·门罗,告诉他我打算回家。
我刚刚抵达国民机场,正要开车回家时,接到了一个消息,原告方经过三思,想法有所改变。他们开始认为我的话有道理。他们想让我回到亚特兰大,帮助他们对付被告方的证人。
因此,两天后我又飞了回去。这时,他们心胸开阔多了,主动征求我的意见。让他们所有人大吃一惊的是,不出我所料,韦恩·威廉斯决定走上证人席作证。对他进行讯问的是他的辩护律师阿尔…宾德,他嗓门洪亮浑厚。他提问时弓着背,看起来就像一条鲨鱼,这便是他大鲨鱼的诨名的由来。
他向陪审团反复强调这一点。“看看他吧!他像系列杀人犯吗?看看他吧!站起来,韦恩,”他说着,叫他伸出双手,“看看他的手是多么细嫩。你们认为这样一双手会有力气杀人吗,会把人掐死吗?”
宾德是在一天庭审时间过半时让威廉斯上的证人席,第二天又让他一整天站在那里。威廉斯的表演相当出色,他一定是对这个表演早有把握。他使人深信不疑,他是一个陷入窘境、具有种族偏见的制度的无辜牺牲品,而警方需要尽快找到一个嫌疑人,于是就找到了他。
如此一来,原告方面临的下一问题便是:我们该如何对他进行盘诘①?地方检察官助理杰克·马拉德负责盘诘。他思维机敏,善于应对。他的声音低沉缓慢,带有甜美悦耳的南方口音。
我在法庭程序或讯问证人方面没有经过任何正规的训练,但对于应该如何去进行倒有一种直觉。实际上,一切都可依据“设身处地”的原则去行事。我问自己,什么会使我心烦意乱呢?我得出的答案是,讯问我的人确实知道我是有罪的,我怎样狡辩都没有作用。
我对马拉德说:“还记得以前放过的那个电视节目《这就是你的生活》吗?”你得如法炮制。你得尽可能长时间地让他站在证人席上,你得拖垮他。因为他具有过分克制的、刻板的个性,是个强迫性神经官能症患者。要想制服他的刻板个性,你非得不断给他施压,使他始终神经紧张不可。其方法就是谈论他生活的每一个方面,甚至似乎毫无意义的事情也不放过,像他在什么地方上过学之类。就这样一直讲下去。然后,当你弄得他疲惫不堪时,你必须像阿尔·宾德那样去触碰他的身体。对被告方有利的事情对原告方同样会有利。逼近他,侵人他的空间,使他猝不及防。趁被告方还来不及提出反对,你低声问他:“韦恩,你杀害那些孩子时,感到过恐惧吗?”
当盘诘时间来临时,马拉德正是这样做的。在开头几个小时里,他无法使威廉斯失去自制。他抓住了一些明显的前后矛盾之处,可威廉斯依然镇定自若,只是说:“怎么可能会是我威廉斯呢?”
身穿灰色西装、头发灰白的马拉德条理分明地谈论起他的人生经历,然后在恰当的时候,走近威廉斯,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胳膊上,用清晰低沉的佐治亚州南部人的拉长的调子慢吞吞地问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韦恩?你用手掐住受害者的脖子时是什么样的感觉?你感到恐惧吗?你感到恐惧吗?”
①指向对方证人就其提供的证词进行盘问,以便发现矛盾,推翻其证词。
威廉斯声音微弱地答道:“没有。”
他随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于是大发雷霆。他用手指着我大叫起来:“你想方设法要使我符合联邦调查局的那个侧写,我是不会让你们得逞的!”
被告方方寸大乱。威廉斯更是发疯似地痛骂什么“联邦调查局的傻瓜”,原告方是一帮“蠢货”。然而,这正是审判的转折点。这是陪审团成员后来亲口说的。他们当时目瞪口呆。他们头一次看到了韦恩·威廉斯的另一面。他们亲眼看到了他身上的那种质变。他们能够想象出他所能做出的暴力行为。马拉德朝我眨了眨眼,然后继续对证人席上的威廉斯发起攻击。
他在法庭上如此勃然大怒之后,我知道他心里已经明白,他的惟一机会就是重新赢得同情。我拍了拍马拉德的肩膀,说:“你瞧着好了,杰克。韦恩准会在一个星期后得病。”我不知道为什么选中了一个星期,然而正好过了一个星期,庭审被中途打断,威廉斯因胃痛被急忙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