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神探-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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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迪普到杜勒斯机场迎接我们,又驱车送我们回到弗雷德里克的家中。家门口挂着一面美国国旗和一条“欢迎约翰回家”的宽幅标语,等候着我的归来。我的体重已从正常时的195磅降到①西格尔“Siegal”的发音与海鸥“seagull”的发音很相近。160磅。我一副病态以及坐着轮椅这一事实让埃里卡和劳伦非常伤心,以致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我要外出旅行,她们都会担惊受怕。
这一年圣诞节过得冷冷清清。除了罗恩·沃克、布莱恩·麦基尔韦恩、比尔·哈格梅尔和匡蒂科的另一位特工吉姆·霍恩以外,我没有会见很多朋友。我已经可以不依靠轮椅行动了,但是四处走动还有不少困难。跟人交谈也有障碍。我发现自己动不动就会哭,记忆力也不大靠得住。当帕姆或父亲开车带我在弗雷德里克兜风时,我会注意到某幢建筑物,却不知道它是不是新建成的。我感觉自己像个中风病人,不知是否还能重返工作岗位。
我对联邦调查局使我落得这般下场感到愤愤不平。就在前一年2月份,我曾找吉姆·麦肯齐副局长反映过。我告诉他,我认为自己跟不上工作的快节奏,问他是不是能找个人做我的帮手。
麦肯齐对我表示了同情,但看法很实在。“这个机构的情况你是清楚的,”他对我说,“在你的工作得到人家认可之前,就得一直工作下去,直到躺倒为止。”
我不只是感觉得不到支持,还觉得自己的努力并未得到赏识。事实上,反倒是吃力不讨好。就在一年前,我使出浑身解数处理亚特兰大残杀儿童案,在韦恩·威廉斯被缉拿归案以后,却因弗吉尼亚州纽波特纽斯的一家报纸所刊登的一篇文章而受到局里的申诫。该报记者曾问我对嫌疑人威廉斯有何看法,我回答说,他是“有作案可能的”,而且如果证实他就是凶手,那么就很可能涉嫌好几起案件。
尽管当时是联邦调查局要求我去接受采访的,他们却认为我对一件悬案发表了不恰当的言论。他们声称,我在几个月前接受《人物》杂志采访时就曾受过告诫。这便是典型的政府衙门作风。于是我被移交华盛顿总部的专业责任处接受查处。在接受了六个月的官方调查后,我收到了一纸处分。后来,我又因此案荣获了一张奖状。不过,那是因为局里承认我为侦破这起新闻界称为“世纪之罪”的案件做出了贡献。
执法人员所从事的大部分活动是难以对任何人谈及的,甚至连配偶也不例外。当你一整天满目皆是尸体和截肢,尤其当死者是儿童时,你是根本不想把这个话题带回家中的。你绝不会在饭桌上开口说道:“我今天办理了一件强奸谋杀案。现在让我把案情说给你们听听。”这正是为什么往往警察钟情于护士,而护士也钟情于警察的原因:这些人能够以某种方式将彼此的工作联系在一起。
有时我在公园或树林里游览,会带上自己的女儿,我常常触景生情地想到:这里很像是某某作案现场,我们在那儿发现了一个被害的八岁儿童。虽说我很担心孩子们的安全,但是接触的惨案实在太多,因此对她们轻微的擦伤碰伤并不十分在乎。有一次回到家,帕姆告诉我一个女儿骑自行车摔了一跤,伤口要缝上几针,我马上就联想起对某个同龄遇害儿童的验尸过程,以及为了便于下葬法医缝了好多针才合上伤口。
帕姆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她们热衷于当地的政治活动,而我对此毫无兴趣。由于我外出办案的时间很多,抚养小孩、支付账单和维持家计的重担就落在了帕姆一个人的肩上。这是我们当年婚姻中的诸多问题之一,而且我心里明白,至少大女儿埃里卡已经意识到我们之间的这层紧张关系。
我对调查局听任这一切的发生耿耿于怀。回到家一个月后的一天,我在后院里焚烧落叶。由于一阵冲动,我进屋取出了家中存放的所有档案资料和写成的文章’,统统付之一炬。摆脱这些东西让我感到痛快。
几个星期以后,我能重新开车了,便来到匡蒂科的国家公墓看一看原先要掩埋我的墓位。墓位是根据死亡日期排序的,假如我真的死于12月1日或2日,排给我的墓位可真是糟糕透了。我注意到,与之为邻的正巧是一位小女孩的墓位,她在离我家住处不远的车道上被人用刀捅死。我查办过此案,至今它还悬而未决。我伫立墓前沉思之际,回想起自己不知多少次建议过警方,要监视那些我认为凶手可能会光顾的墓地。要是警方此刻就在附近监视,并且将我作为嫌疑人抓获,那将多么具有讽刺意义呀。
在西雅图病倒四个月之后,我依旧休着病假。双腿和肺部因并发症和长期卧床而出现了淤血,我依然觉得每天都在挣扎中度日。我不知道自己在体力上是否还能重新工作,就算是能重新工作,是否还会有自信心。这一期间,行为科学科教学组的罗伊·黑兹尔伍德工作量大增,他承接了继续办理我曾接手的案件的重任。
我于1984年4月首次重返匡蒂科,向来自局里外勤工作站的一组五十来个在职特工讲课。我是穿着拖鞋走人教室的,双腿因淤血依旧浮肿,一进门就受到了这些来自全美各地特工的起立鼓掌欢迎。这种反应是发自内心的,是真诚的,因为这些人比任何人都更能理解我所从事的工作和我在局里努力开创的事业。这是我好几个月来头一回感觉到自己受到了别人的珍惜和赏识。我还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
一个月以后,我重新开始全天工作了。
1凶手的心理
把你自己摆在猎手的位置。
这就是我必须做的事情。设想一下,有这样一部反映大自然的影片:非洲的平原上立着一头狮子。它发现池塘边有一大群羚羊。但不知为什么,从狮子的眼神中我们可以看出,它已在几千只羚羊中紧紧盯住了其中一只。这头狮子训练有素,能够观察出羊群中某只羚羊的弱点,由于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使其最有可能沦为牺牲品。
某些人的情况正是如此。假如我是一名凶手,就会每天外出寻找猎物,寻找下手的机会。比方说吧,我正在一处购物中心,其中容纳有好几千位顾客。我走进游戏机厅,一眼看去有五十多个孩子在玩游戏机。此刻我必须成为猎手,必须成为侧写家,必须能侧写出那个潜在的猎物。我必须弄清楚这里五十多个孩子中哪一个易受攻击,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我必须观察这个孩子的衣着打扮。我必须训练自己从这个孩子的手势、表情、姿势里捕捉线索。而且,我必须在一瞬间之内完成这一切,因此必须精于此道。然后,一旦做出了决定,一旦要下手,我就必须想好如何才能不动声色地、不引起任何惊慌或怀疑地把这个孩子弄出购物中心,因为他或她的父母很可能就在附近的店铺里。我可经不起出现任何差错。
正是捕猎的刺激感驱使着那些家伙作恶多端。如果在其中一人紧盯潜在受害者之际,你能够得到其皮肤触电指数,我认为你得到的是与原野上的狮子完全相同的反应指数。无论我们谈论的凶手的捕猎对象是小孩也好,是年轻女子也好,或者是老人、妓女以及任何其他可以界定的群体也好,或者我们谈论的凶手看上去事先并没有任何特定的首选捕猎对象,情况都是一样的。就某些方面而言,他们是一丘之貉。
不过,正是他们的不同作案手法,正是他们留下的反映个体个性的蛛丝马迹,才使我们获得了一种新型武器,可以用来诠释某些类型的暴力案件,以及用来追缉、逮捕和起诉凶手。在作为一名联邦调查局特工的专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我就是在努力开发这种武器,这也正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自文明开创以来,每一件骇人听闻的犯罪案件无不牵涉到这样一个冷酷的基本问题:什么样的人会做出这种事情?我们在联邦调查局调查支援科所从事的这类侧写和犯罪现场分析就是要试图解答这一问题。
行为反映个性。
把自己摆在这些家伙的位置,抑或揣摩他们的心理活动,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事,也根本不好玩。不过这就是我和我的同事们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我们不得不试图去感受,成为他们中的每一位是怎么回事。
我们在犯罪现场看到的每一样东西都使我们对那个作案者有所了解。通过尽可能广泛地研究各类案件以及与内行——即凶犯本人——进行交谈,我们已经学会了破译那些线索,其方式正如医生评估不同的症状以诊断某一特定疾病或病情。而且正如医生在识别出他或她以前见过的某些疾病的症状后能够做出诊断那样,当我们看到模式开始显现时,也能够得出各种结论。
80年代初期,有一次我正在积极对囚犯访谈,从事深入的研究。当时我身边坐着一圈暴力凶犯,地点是在巴尔的摩的那座古老而带有哥特式建筑风格、用石头建成的马里兰州监狱。每个人的案子都有来头,令人关注:杀警察、杀儿童、贩毒或者黑道凶杀。不过我最关心的倒是强奸谋杀犯的惯用手法,于是我问在场的犯人,狱中是否有这样的犯人。
“有啊,查理·戴维斯就是一位。”有个凶犯告诉我,但是他们都一致认为他是不会同联邦调查局人员交谈的。有个人去监狱的庭院找他。出人意料的是,戴维斯竟然过来与我们交谈,大概是出于好奇或闲得无聊。有利于我们进行研究的一个因素是:囚犯们的空闲时间多得很,却不知如何打发。
通常我们到监狱做访谈,事先都要尽可能充分地了解犯人的有关情况,我们从一开始就确实是照这样去做的。我们要翻阅警方的档案以及犯罪现场照片、验尸报告、审讯记录——任何有助于弄清犯罪动机和个性的材料。惟有如此,你才能确信凶犯不是在跟你玩什么谋取私利或自我寻欢的游戏,而是在直接向你说明实情。但就此案而言,显而易见我没有做任何准备,于是我承认了这一点,并设法使这一点有利于我的访谈。
戴维斯是个彪形大汉,身高约6英尺5,三十岁刚出头,胡子刮得光光的,打扮整齐。我一上来便说:“你可是比我占有优势,查理。我并不知道你干了些什么。”
“我杀了五个人。”他回答。
他在我的要求下描述了一下犯罪现场和是如何加害受害者的。原来戴维斯是位兼职救护车司机。他的作案方式是勒死一名女子,将尸体丢弃于他负责救护区域内的一条公路旁,打一个匿名电话,然后作为对电话的回复去收拾尸体。当他把尸体搬上担架时,谁会料到凶手就在他们当中?一手控制局面和现场策划确实让他兴奋不已,给了他最强烈的刺激。我所能了解到的诸如此类的作案手法经证明总是极其有价值的。
这种勒杀方式告诉我,他是一个一时冲动型的杀人犯,原先脑子里的主要念头是强奸。
我对他说:“你是个真正的警察迷。你想当警察,处在有权势的地位,而不是从事什么无法发挥你的才干的低贱工作。”他笑了笑说,他父亲曾经是一名警察中尉。
他在我的要求下描述了他的惯用手法。打个比方吧,他会跟踪一名漂亮的年轻女子,看着她驾车驶进一家餐馆的停车场。通过他父亲在警方的关系,他设法检查了该车的牌照。当得知了车主的姓名以后,他会打电话到餐馆广播呼叫此人,让她关掉车灯。当她走出餐馆时,他就劫持她,强行将其推入他或她的车子,给她带上手铐,然后扬长而去。
他依次描述了五起凶杀案,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当讲到最后一起时,他提到曾将她放在车子的前排座位上遮盖好,他头一次回想起这个细节。
谈到这里时,我进一步改变了访谈策略。我说:“查理,让我来告诉你一些关于你的情况:你在同女性交往上存在着问题。你第一次作案时碰上了财务麻烦。你当时年近三十,非常清楚你的工作无法让你施展自己的才华,因此你觉得你的生活一团糟,事事不顺心。”
他只是点点头。迄今为止我说的都还没错。我没有说任何难
以理解或纯属猜测的含混的话。
“你当时酗酒,”我继续说道,“你欠了债。你与同居的女人常常争吵。(他并未告诉我跟什么人同居,但是我对此相当肯定。)在情况最糟糕的那些夜晚,你会外出寻猎。你不愿意对老情妇下手,于是只有去折磨另外的什么人。”
我可以看出查理的身势语在渐渐发生变化,情感开始有所流露。于是凭借所掌握的零星情况,我继续说:“不过,你对最后一个被害人下手时已远远没有那么凶残。她是与众不同的。你强暴之后又给她穿上了衣服。你把她的头部蒙上了。前四次作案时你并没有这样做。这一次你不像前四次那样感觉良好。”
当他们开始仔细聆听时,你便晓得你已经说到了点子上。我是从访谈囚犯中学会这一点的,并且能够在审讯场合反复运用。我看得出此时我已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她对你说了一些什么,让你感觉杀害她于心不忍,不过你还是把她杀了。”
突然,查理的脸变得通红。他显得神思恍惚,我可以看出他的思绪已经回到了案发现场。他犹豫了一下才告诉我,那个女人说,她丈夫身体很不好,她感到十分担忧。他病情严重,也许离死期不远了。说这番话可能是她的计策,也可能不是,而我无从知道实情。但是它显然对戴维斯产生了影响。
“可是我没有带上面具,她知道我的长相,我不得不杀掉她。”
我停顿了片刻,又说:“你拿了她的什么东西吧?”
他再次点点头,然后坦白说他掏出了她的钱包。他取出一张她与丈夫和小孩在圣诞节的合影,将它保存起来。
我从前根本没有见过这家伙,但已开始对他有了明确的印象,于是我说道:“查理,你去过墓地吧?”他的脸一片绯红。我断定他十分关注报纸对此案的报道,因为他想了解他的受害者被掩埋在了何处。“你上那里去是因为你对这件谋杀案深感内疚。而且你随身带了一样东西上墓地,把它摆在了墓位上。”
在场的其他囚犯鸦雀无声,痴迷般地倾听着。他们从未见过查理这个样子。我重复了一遍:“你带了一样东西上墓地。你带了什么东西,查理?你带了那张合影照片,对不对?”他只是再次点点头,然后垂下了头。
这完全不是什么巫术,或者说,完全不是在场的囚犯可能会以为的那种从帽子里变出兔子来的魔术。显然我是在猜测,但是这些猜测是以我和我的同事们已经载人工作日志,并将继续进行收集的大量背景资料、研究结论和经验积累作为根据的。譬如说,我们发现有关凶手会走访受害者坟墓的这老一套说法常常是符合实情的,但未必是出于我们原先设想的原因。
行为反映个性。
我们的工作之所以必要,其中一个原因是暴力犯罪的本身性质在发生着改变。我们大家都了解那些困扰大多数城市的与毒品有关的谋杀案,以及那些频繁发生并且令国人感到丢脸的持枪犯罪。然而,以往的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大多都发生在以某种方式相互认识的人们身上。
这种情况如今已较为少见了。近在60年代,这个国家的杀人案破案率还高达90%以上。现在我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了。尽管今天科技进步令人注目,电脑时代业已来临,尽管更多的警官经过了更为严格的训练并拥有更为精良的装备,谋杀作案率却一直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