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神探-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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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特定案件中,讹诈者是个高明的骗子。他既没有放置炸弹,也没有绑架什么人,只是把矛头指向了最可能成为受害者的人。这出戏的每一幕都是策划好的。这个骗子所选择的时机正好是电话公司派人去过银行的时候,所以他把那些人说成是替他安放炸弹的人。众所周知,电话公司的技术工作是人们不懂也不大关注的,所以电话公司的人可能会被当成骗子。
这个讹诈者知道行长会给在家中的妻子打电话,所以上午就先给她打了电话,自称是西南贝尔电话公司的,说他们近来收到她住处附近一些人的投诉,说有人打骚扰电话。他们正设法跟踪这个打电话的人——所以从当天中午12点到12点45分,即使电话铃响,她也不要去接——他们要设个陷阱跟踪那个人。
让行长把钱放在车上,打开车灯,发动机不熄火,这也许是这项计划中最狡猾的一招。行长以为车灯是信号的一部分,而实际上这是打电话者的脱身之计。尽管他警告行长不要与警方联系,但他知道受害者也许会报警。作案者所面临的最大危险总是在取钱的时候,因为他认为警方会进行监视。在这一幕中,如果他时乖运蹇被警察抓住,他可以说他沿着这条繁忙的道路走过来的时候,看见一辆车的灯亮着,没有熄火,认为这是个做好事的机会.于是把车灯给关了。如果警察当场将其擒获,他们也抓不到什么证据。即使警察抓住他时他正拿着装钱的包,他先前所说的那句话已经使他有了合法的理由。他可以说他发现座位上的这只包,正打算去把它交给警方。
对这个骗子来说,这是个成败参半的游戏。他先打出草稿,然后根据情况加上细节性的内容。如果今天他预想中的目标没有上当,第二天他又会去寻找新的目标。终究有一天会有人上当的,那样他就在不绑架或者不炸死任何人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地捞了一笔钱。在这些案例中,他所写的东西一般来说都是很好的证据,而且犯罪分子往往都保留着,因为他知道这在将来依然很有用。有一点他很明确,只要事先简单地做些安排,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他的受害者。
当局最终识破了他的诡计,把他逮捕归案,审判定了罪。原来他是一家夜总会里负责放唱片的人,想凭他那如簧巧舌在短时期内捞些外快。
这种人跟真正搞绑票的人区别在哪里呢?他们都想敲诈钱财,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把身份暴露给受害者的,因为他们的目的不在杀人。他们又有很大的区别。真正搞绑票的人一般都要有人帮助他完成计划,而搞欺骗的人从根本上来说是个唱独角戏的骗子。搞绑票的人是反社会的,虽然杀死受害者不是他的本意,但是为达到目的,他随时准备撕票。
史蒂夫·马迪吉安参加了埃克森公司副总裁绑架案的侦破工作。这位副总裁是在新泽西州的自己家门口遭绑架、被扣为索要赎金的人质。不料他的手臂在搏斗中被子弹击中。绑架者是曾受雇于公司的一名保安和他的老婆。他们没有因此住手,而是把受伤的副总裁(他的伤势不轻)关进一只箱子,结果造成他的死亡。绑架者使用箱子——或者类似的东西——是为了尽量不与被绑架者接触,不把他当成某个具体的人。在此案中,绑架者对所造成的后果表示懊悔,供认出最初促使他们作案的那种绝望感。可是他们还是作了案,毫不犹豫地一步步实行自己的计划。他们为了他们的目的,不惜害人性命,这就是反社会行为的一种表现。
绑架行为虽然很可怕,但却有别于其他一些严重犯罪行为,因为绑架者难以脱身。调查人员应该真正以严谨的态度对它仔细审度,进行对受害者的研究和犯罪前行为的研究。此外,尽管调查人员承认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也应当能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会是这个特定的受害者?
两年前的一天晚上,我在家里接到一个紧急电话。俄勒冈州一名警探跟我谈到他那里一名年轻女子在上学途中被跟踪的事。这位女子没有识别出跟踪者,其他人也没有。她看见跟踪者在树林子里,可是等她父亲或者她男朋友出去找时,那人已没了踪影。那人会给她家打电话,可是她家有其他人在的时候却从来不打。这个女子处于完全无助的境地。像这样心惊肉跳地过了几个星期之后,她和男友在一家餐馆就餐。她离开餐桌去上厕所,就在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她被人抓住并很快被拖到外面的停车场。袭击者粗暴地把枪管伸进她的阴道,威胁说,如果她报警,就要她的命,接着又把她放了。她的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无法提供一个比较确切的描述。
从表面上看,她是在一天晚上离开图书馆后遭到绑架的。在停车场发现了她的车。没有任何有关她的消息,看来情况不妙。
我让警探把受害者的情况说给我听听。她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在学校成绩一向很好。可是去年她却生下了一个孩子,和家里人,尤其是和她父亲在孩子抚养问题上产生了矛盾。她的成绩近来一落千丈,尤其是在跟踪案发生之后。
我说暂时什么也不要告诉她父亲,以防我的判断有误,要了这个年轻女子的命。不过我看她没说实话。谁会跟踪她?她有个关系比较牢靠的男友,最近关系并没有破裂。一般说来,一个非知名人士被人跟踪,跟踪者一定认识这个人。跟踪者的行为并非那么天衣无缝或者小心谨慎。如果她看见了跟踪者,她父亲和男友就不会一次也没见过。其他人都没有接到过电话。警方设置陷阱对电话进行跟踪时,电话突然中断了。再者,绑架恰好发生在期末考试之前——这不是偶然的。
我提出,采取前摄的做法让媒体对她父亲进行采访,强调他们关系的积极方面,说他如何如何爱他女儿,希望她回到自己身边并恳求绑架者把她放了。如果我说得不错,那么过一两天她就会出现,而且会显得形容憔悴、邋里邋遢,会说起她如何被绑架,如何受凌辱,如何被人从车上扔到街边等等。
后来的事实是,她的确显得形容憔悴,身上脏兮兮的,还诉说了被绑架的故事。我指出,审讯——此案中的审讯是以询问的方式进行的——应当侧重于我们推测会发生的事情上。不要采用指责的口吻,但要指出她跟父母亲之间有很多麻烦事,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心灵上受到了创伤,对考试产生恐惧,需要有个能保全面子的解脱。应当告诉她,她不必受到惩罚,她所需要的是别人的忠告和理解,这样她就会明白的。把这样的话挑明之后,她承认那是一个骗局。
不过,这也是一桩让你担惊受怕的案子。如果你的判断错误,后果会不堪设想。因为如果跟踪是别有用心的,那就可能是非常可怕,而且往往是严重的犯罪。
谈起跟踪,无论是对名人或者是对普通人,跟踪的原因大多出于爱恋或者仰慕。约翰·欣克利“爱恋”着朱迪·福斯特,希望她能够回报他的爱。可是她是个上了耶鲁大学的漂亮影星,而他则是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他认为自己要做出某些举动来摆平一下,从而给她留下印象。还有什么能比刺杀美国总统这种历史性行动更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呢?在头脑比较清醒的时候,他肯定意识到,今后和她一起幸福生活的梦想不可能成真。可是通过他的行动,他的确达到了一个目的:他出了名,而且在公众的心目中,他以精神病的形象永远和福斯特联系在了一起。
与这类案件中大多数情况类似的是,欣克利也有个直接的紧张性刺激。在他向里根总统开枪前不久,他父亲向他下了最后通牒,让他赶紧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
秘密特工肯·贝克到监狱里对杀害约翰·伦南的凶手马克·戴维·查普曼进行了一次访谈。查普曼认为自己非常崇拜原披头士乐队的伦南,于是从肤浅的层次上去模仿他。他把伦南的歌曲尽数收集起来,甚至模仿伦南与小野洋子的婚姻,与许多亚洲姑娘厮混。可是他也和其他许多人一样,终究不能与他的偶像同日而语。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填补和偶像之间的差距,于是只好动手杀了他。令人震惊的是,查普曼竟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欣克利的犯罪并名扬天下(用臭名远扬这个词也许更加合适)。
我对阿瑟·布雷默做过访谈。他先是跟踪亚拉巴马州州长乔治·华莱士,继而在他竞选总统期间在马里兰州行刺他,致使州长终身瘫痪,苦不堪言。布雷默与华莱士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在向华莱士开枪之前,曾经跟踪过尼克松总统几个星期,可是根本无法靠近。他开始铤而走险,想做出一些举动向世人表明他的价值。华莱士比较容易接近,但从根本上来说,他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的另一个受害者。
由跟踪转变为暗杀的案件数量大得惊人。在那些涉及政界人物的案件中,总有一个带有政治性的杀人的动机,尽管实际上作案者常常是一个原本无能,却想出人头地的无名鼠辈。而在涉及像约翰·伦南这样的名人或者影星时,那样的杀人动机就说不通了。这类受害者中最惨的莫过于1989年在洛杉矶自己公寓里遇害的21岁的丽贝卡·谢夫勒。这位光彩照人、才华出众的女演员是因在电视连续剧《我妹妹萨姆》中扮演帕姆·道波尔的小妹妹而一举成名的。她听见有人敲前门,刚把门打开就被人打了一枪。开枪的人是个来自图森的19岁失业青年罗伯特·约翰·巴尔多,此人失业前在玩偶匣俱乐部当门卫。巴尔多也像查普曼一样,起初是她的崇拜者,对她爱慕得如醉如痴,既然不能与她建立“正常”关系,他就决定以另一种方式“占有”她。
我们现在都已知道,跟踪对象并不仅仅局限于名人。经常有人遭到以前的配偶或者旧情人的跟踪。一旦跟踪者最后有了“如果我得不到她(或者他),其他人也别想得到”的想法,那么情况就严重了。不过,吉姆·赖特——我们科里在处理跟踪案方面经验最丰富的专家,也是执法部门在这方面的一流专家——指出,那种与公众打交道的人,尤其是与女性,很容易受到跟踪。换句话说,跟踪者心目中的对象未必就是电视或者电影上的人。她可能就是一个街区开外的一家餐馆的女招待,或者是当地银行的一名柜员。她甚至可能是与他同在一个商店或者企业中的人。
在蒙大拿州米苏拉的康兰斯家具公司工作的年轻女子克里斯·韦尔斯就遇到过这样的事。克里斯工作成绩显著,深受别人尊重,逐步被提升为销售部经理,1985年升任主管经理。
克里斯在任期间,在大型零售商店里有一名叫韦恩·南斯的工作人员。此人不大与人交往,但对克里斯似乎情有独钟,而她对他也总是很客气,很友善。可是,韦恩是个反复无常的人,她发觉了他性格的另一面,觉得很可怕。不过,对韦恩的工作态度,谁也没有提出过非议。日复一日,他一直在努力地工作,干得比店里任何人都起劲。
韦恩·南斯迷恋着克里斯,可是克里斯和她丈夫道格·韦尔斯(他在当地经营一家枪支商店)却一无所知。南斯一直在观察她。他有一纸箱的纪念品,有她的快照,有她在办公室里写的纸条以及所有曾经属于她的东西。
还有一点也是韦尔斯夫妇和米苏拉警方所不知的,那就是,韦恩·南斯是个系列杀手。1974年,他猥亵了一个五岁小女孩并把她刺死。后来发现他还捆绑、猥亵、射杀过几个成年妇女,其中包括他好友的母亲。令人震惊的是,这些都发生在他所在县附近的几个县里。遗憾的是,即使在人口稀少的蒙大拿州,一个县的警察局并不知晓别的县的犯罪情况。
有一天夜里,南斯闯入克里斯和道格在市郊的家中。克里斯·韦尔斯根本不了解南斯的历史。他们家养了一条金毛猎犬,可是那狗没有阻拦他。南斯带了一枝手枪,朝道格开了一枪,把他捆到地下室里,然后强迫克里斯上楼进入卧室,把她绑在床上准备强奸。显然她是认识他的,而他也没有试图掩盖自己的身份。
与此同时,在地下室的道格从捆绑他的绳索中挣脱。他十分虚弱,疼痛与失血使他几乎昏厥。他跌跌撞撞地走到一张桌子旁边。那桌子上架着店里的一台装弹器。他勉强装上一发子弹,然后慢慢地、艰难地顺着地下室楼梯向上爬。等他悄悄地爬到二楼,到了走廊上的时候,他的眼睛看东西开始模糊了。他用只装了一发子弹的枪瞄准了南斯。
他得在南斯发现他之前把他干掉,不能等他拿起枪来,因为南斯没有受伤,而且枪里有好几发子弹,道格将不是他的对手。
道格抠动扳机,击中了南斯,把他打了个仰面朝天。可是南斯又爬起来,朝他扑过来。那一枪没有打中要害部位,南斯朝他所在的楼梯方向扑来。没有退路了。道格不能丢下克里斯不管,他只有一拼了。他朝南斯冲过去,把没有子弹的步枪当成棍子,不断用枪朝身强力壮的南斯身上砸,直到克里斯得以挣脱绳索前来助他一臂之力。
时至今日,韦尔斯一案仍然是很难得的案例。这件事真像个奇迹,因为他们是一个系列杀手意向中的攻击目标,但却能以自卫的方式回击并杀死袭击者。我们几次把他们请到匡蒂科给警官们讲课。这一对了不起的夫妇能从受害者变成英雄,这给予我们宝贵的启迪。经过了这次从地狱里逃出来的经历,他们显得异乎寻常地待人热情,心思敏锐,镇定自若。
有一次他们在匡蒂科讲完课之后,班上一名警官问他们:“如果韦恩·南斯仍然与你们一起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你们会不会还像现在这样毫无心理负担呢?”他们转身相互对视,无声地达成一致意见。“肯定不会。”道格·韦尔斯答道。
18心理医生的努力
什么样的人竞能干出这样的事?
鲍勃·雷斯勒和我为了研究系列杀人犯,来到了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一天,我们对理查德·斯佩克进行了访谈。当晚回到下榻旅馆的房间之后,我就收看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新闻。我看见丹·拉瑟与另一个叫托马斯·范达的杀人犯谈话,该犯当时正好羁押在乔利埃特监狱。范达是因对一名妇女连捅数刀致人死命被关进去的。他一生中已经多次进出精神病院了。每次他被“治愈”放出去之后,就会犯下新的罪行。在那次因杀人罪被关进去之前,他又杀了一个人。
我打电话给雷斯勒,提议找他谈一次。从电视上的访谈节目来看,我可以说他实在是个无可救药的人。他既可能沦为杀人犯,也可能轻易沦为纵火犯。如果他有工具和技能,他就可能成为爆炸犯。
第二天,我们又去监狱,范达同意跟我们谈。他对我们的来意感到好奇,而且也没有什么人去看他。在访谈之前,我们看了他的档案。
范达是个白人,身高大约5英尺9,二十五岁上下。他的情绪不稳定,经常露出虚假的微笑。即使在微笑的时候,他依然是那副“模样”——眼睛贼溜溜地转个不停,脸上的肌肉不时地抽搐,两只手不住地搓着。对这样一个人,你是不会不理不睬的。他首先想知道我在电视上看到他之后的想法。我说他的形象不错,他笑起来,随之也放松了。他跟我们谈了不少,说他参加了监狱里的一个《圣经》学习小组,说这对他大有帮助。这是完全可能的。我见过许多即将获假释的在押犯人参加宗教性学习小组的学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