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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青铜时代的蜥蜴战争-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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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奢就是从前向楚庄王进谏“三年不鸣”的大夫伍举的儿子,他从河南平顶山太子建处,跑了八百里路,风尘仆仆回到郢都接受讯问:“听说你和太子呆在北疆,存心杀回来作乱?”
  “大王,您奈何以小人之言而疏骨肉之亲!他毕竟是您亲生儿子啊,怎么会造反?”
  费无极赶紧撺掇:“大王您现在心软,以后就要被擒。虽然他是您儿子,但儿子一样可以打老子!骨肉残杀司空见惯,有什么可信任的呢?”这是实话。楚平王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中国的人心,因为他自己就是逼杀三个哥哥而上台的,所以费无极的话,在他听来很有道理。并且,如果改立漂亮的秦国妈妈的儿子为太子,不是可以结好秦国吗?而太子建的妈妈只是一个普通的郑国女青年,因为漂亮而在年轻时被楚怀王拐来的,没有什么家族背景。
  楚平王抬起头,命令:“平顶山地区警察局长——”
  平顶山地区警察局长“奋扬”先生从河南平顶山一溜八百里小跑赶来:“到!”
  “杀太子建报我!”
  “收到!”哗又跑回去了。
  可是收到却做不到,奋扬反倒通知了太子建快去逃跑。太子建仓惶出逃。
  太子建虽然跑了,太子老师伍奢还在,正蹲在郢城监狱里数星星呢。费无极说:“伍老师留着也没有用,砍头吧!太子犯法,老师连坐!还有,伍老师的俩儿子也不是善主,一并下令收审吧。”伍老师(伍奢)的俩儿子此时正在河南平顶山闲散看书、较量剑法呢,没招谁也没惹谁。这时候,楚平王的使者来了,张开爪子,宣布:“大王召你俩回去,因为你们爸爸已经下狱了。你俩回去,证明你家是忠的,都得到释放。你俩不回去,存心叛乱,那就杀了你爸。”(这招好毒啊,拿狼爸爸套狼崽子。)
  “容我俩找个地方想想,再作决断。”哥俩进了内屋。伍子胥立刻说:“哼,显然没安好心!俺俩一回去,到了郢都,父子都不得好死,并且帮不了父亲,到时候连报仇都没人了。不如北奔中原,借兵雪耻。你说呢,大哥?”
  伍尚是成熟男人,仁义而且孝顺:“话虽如此,但是父亲等着我俩以求生存,我们不回去,让天下人耻笑,说我俩怕死。”哥俩于是议定,大哥回去领死,以尽孝义和展示勇敢;老二出逃,君子报仇,十年为限(倘是独生子女家庭,就没这样圆满的计划了)。
  商议完了,从屋子里出来,使者们都等着回话呢。伍子胥开弓搭箭,喊:“都别过来啊,都别过来。”伍子胥暴怒,胡子像钢针倒竖,弓箭像毒蛇一样咝咝吐着信子。使者被伍子胥高大威猛的身材吓住,而且楚平王也没有“就地正法”命令,这里又是边境,伍家和太子建的势力区,所以伍子胥得以顺利脱逃。
  大哥伍尚则举起手,戴上他爸爸现在正戴的东西——桎梏,跟这帮“报丧鸟”南下湖北回到了都城。几天后,他在农贸市场被正法时,看到了爸爸对他含笑而视,父子俩对此悲剧的结局早有思想准备。伍老师临死还一心想着社稷,叹道:“可惜啊,从此以后,楚国虽大,却放不下一张平静的饭桌了。大臣们恐怕要天天加班对付外敌,没时间吃晚饭了!”知子莫如父,伍老师了解自己的儿子伍子胥,这矢志报仇的二小子必将把楚国闹翻天。 
专诸鱼肠剑三 
  父亲、哥哥同归于尽的时候,二小子伍子胥正裹带着太子建像丧家之犬那样向北逃窜。两个小青年第一次出远门,商量一下,准备奔向中原的郑国,因为太子建的妈妈曾是郑国女青年,被楚平王拐带到楚的,郑国算是太子建的妈家国。主持郑国政府的正是“治世之能臣”子产,子产善待这两个嘴上刚长出胡子的年轻流亡者,安慰他俩说:“不要悲伤,像你俩这样在国际之间四处逃亡的贵家子,多得是。所以千万要想开点。”
  太子建呆在小国郑国,就像住惯了北京的人搬进通县,很憋闷,于是借了机会到西北边的晋国玩,瞻仰大国风采,并且拜见晋顷公。这时的晋国没有什么故事,还是接着当年范宣子与栾盈两家呼杀所掀起的六卿内斗的序幕,六卿一边专权一边互相斗,国君则跟当年的晋平公一样君权旁落,继续在窗边望风景。因为内斗,晋国整体国力滑坡了,组织不起对中原的进攻与控制。但现任国君晋顷公大约是靠窗子靠得太烦了,就心血来潮对太子建讲:“太子你既然深得郑国信任,如果我攻郑国其外,你应其内,灭郑则易如反掌。到时候我把郑国封给你。”
  小伙子太子建非常兴奋,天真地答应了,回去认真准备。他回到郑国就秘密开会,商量颠覆郑国的办法,却被一个随从告密到了郑国执政官子产那里。子产当机立断:“很不好意思,太子,听说你是晋国的卧底。对不起。卧底要杀。”
  在家被老爹欺负,在外又轻信山西人,太子建命运多舛,在刑场上卧倒于砧板上时,望着天上的白云,一定恨透了这个让他四处碰壁的人间。他的魂灵深处总还萦绕着那个遥远的面庞吧,捧了玉珏的秦家公主脸上明媚如春的笑意排开他临死时天空的阴郁。他觉得解脱了,灵魂升华了,刽子手被他闪闪烁烁的微笑弄蒙了。随着斧子的清风滑过,秦家公主遁入秋风转身隐去,遗留下一整个夏天,温暖如梦的骄阳午后,憧憬与回味都随风飘散了吧。太子建就这样死在郑国了。当太子真是高危职业呀。
  陪伴太子建流亡的伍子胥只好继续流亡。跑哪儿去好呢?晋国人已经领教过了,谢谢吧,请也不去了。现在的吴楚对抗,我如果能捞个吴国总司令当当,举吴国之兵,加诸楚国人头上,不就报了杀父之仇吗?刻薄的人也许会把伍子胥当成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汉奸”,他本是楚国人,却引吴国人来打楚国,这不是卖国吗?但是,如果楚平王确实有罪,我们也能要求伍子胥讲爱国主义吗?没有时间再想了,用伍子胥自己的话说:“我日暮途穷,不得不倒行逆施。”来不及思量国家和民族,他立刻坐着木轱辘车,昼伏夜行,从河南新郑,向东南的江苏跑。伴着马背上的夕阳,野渡外的晓月,伍子胥跋涉到安徽中部的昭关。出了昭关便是东西横流的长江,与下游南岸的吴国鸡犬之声相闻。昭关正是吴楚边境的要冲,常年有楚国重兵把守。这里形势险峻,两山相夹,只有山底一条土路,路上修了关隘,盘查甚严(也兼向过路商人征税)。伍子胥看看过不了关,一犯难,就唱起来了。关于这一段“在野”奔逃的经历,民间曲艺的描述更加有血有肉:伍子胥头戴文生公子巾,身穿大笼英雄衣,云衫红彩裤,粉底靴子,套子大带,手拿马鞭,腰里挂着宝剑,一跺脚,一推胡子:“嗐!”,来了一段儿“谭鑫培”的《文昭关》,哀怨跌宕:“过去一天又一天,心中好似滚油煎,腰中空悬三尺剑,不能报却父母冤——”
  (按:侯宝林相声,艺人“谭鑫培”唱这个戏时,有一次上场把宝剑带错了,挂了腰刀,一露脸儿,下面就起哄:
  “哎,二哥,今儿不是《文昭关》吗,怎么改《杀庙》啦?”(韩琪杀秦香莲)
  老谭一扶“宝剑”,心就害怕啦,宝剑的把儿是直的,这怎么是弯的呢。无可奈何之下,抓
  了四句词儿:“走了一遭又一遭,心中好似滚油浇,一路盘费花光了,我卖了宝剑就挎出腰刀
  !”呵呵。)
  伍子胥挎着宝剑,徘徊在忧愁的关前,被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认出了他:“耶?你不是伍子胥吗?”伍子胥吓了一大跳。好在对方是个好人,在戏台上叫做“东皋公”,安顿伍子胥在自己家住下。伍子胥半夜唱道:
  “一轮明月照窗前,
  愁人心中似箭穿。
  实指望到吴国借兵回转,
  谁知道昭关有阻拦。
  幸遇那东皋公行方便,
  将我隐藏在后花园。
  一连七天眉不展,
  夜夜何曾得安眠。
  俺伍员好一似丧家犬,
  俺好比哀哀长空雁,
  俺好比鱼儿吞了钩线,
  俺好比波浪中失舵的舟船,
  俺好比浅水龙久困在沙滩。
  思来想去我的肝肠断,
  今夜晚怎能盼到明天!”
  第二天,东皋公念白:“将军开门来——”开门一看,伍子胥由于苦闷愤激,胡子头发全愁白了,把东皋公吓了一跳。伍子胥还问呢:“老丈为何这等惊慌?”
  “将军为何须发都白了——”
  “哎呀,不好了,”伍子胥唱道,“一见白发心好惨,
  点点珠泪洒胸前。
  冤仇未报容颜变,
  一事无成两鬓斑——”
  不过,头发白了更好,东皋公突发奇想,找了一个跑龙套的,长相酷似伍子胥,去关前晃悠。守关的楚卒对着画像一看,是他,正点,抓他。旁边白头发的真伍子胥趁机飞也似的逃出昭关,奔江边而去了。伍子胥出了草莽山林,像一只野狼探头探脑来到“天际流”的滔滔大江上发傻,看见对面吴国浓郁的树林。长江水从一千里外的上游他所爱过哭过、活过死过的郢城(湖北江陵)流来。父兄的灵魂出没于江上,能不能发一只小船来,渡我到幸福的彼岸去吧。
  正好,一个渔父(就是打渔的老头)光着脊梁赤着脚,像一只干巴巴的人参一样,摇着桨过来了,答应把伍子胥渡过江去。伍子胥总算松了口气。伍子胥过了江,摸了半天怀里没找到钱,最后把宝剑解下来:“渔大爷,我这宝剑材料上乘,雕工细致,还镶了宝石,特别值钱,您收着吧。”
  “呵呵,大王法令,抓住伍子胥,赏格是小米五十万斛,赐爵封侯,岂只是你这把宝剑抵得。你别污辱我的人格啦。”
  伍子胥尾椎骨冒汗,自己还这么值钱呐!赶紧拜谢,往东继续跑,进入江苏。跑了几天,没有钱,只好拿出宝剑换吃的,等宝剑也吃光了,人已在江苏溧阳市的濑水岸边。远山拱手,清川斜流,饥饿难耐的伍子胥游目四顾,芦苇荡里只有一个女子在河边浣纱。这位女子挥舞大棒,使劲地扁石头上的轻纱,衣襟一动一抖的,曲线玲珑,使她像一个仙子。在她侧跪的身子旁边,还有一份便当(就是盒饭),是她自带的,中午干活干累了吃。
  伍子胥说:“小姐,请教一下,有没有多余的——这个——便当,给我吃吃啊。”
  浣纱女笑着侧视了一下,跪长了身子,够了便当,递给他。伍子胥赶紧惶恐地接了,打开盖儿,是酥糯适口的酸肉羹加菜酱(蔬菜加盐煮成菜酱)。伍子胥嘿嘿一笑:“那个,小姐,对不起,那个……还有筷子——嘿嘿。”
  小姐气得要命,心说吃白饭的还这么讲究。伍子胥接过筷子,三下五除二把饭刨进嘴里,最后说:“谢谢小姐!噢对了,我没钱!”
  女孩说:“算了吧,早就知道。”
  “好好,呵呵谢谢。对了对了,你可千万别说见过我啊,他们正追我呢!”
  浣纱女脸色一变。伍子胥又反复嘱咐,千万别说啊,别说看见我啊,跟你爸你妈也别说啊。走出二十步之后,伍子胥又低着嗓子回头喊:“跟你男朋友也别说啊——”
  女孩愤怒地狠一瞪眼,娥眉拧紧:“哼!我不说!”说完扑通一声跳入滔滔湍流的濑水,愤而自杀了。你居然敢不相信我,我就死给你看好吧!你放心啦!
  伍子胥嗟讶不已,赶紧跑回来,除了女孩儿的轻纱,一切好像梦一场,消失掉了。似乎一切从来没有发生(惟独他的肚子是饱了)。后来,伍子胥功成名就,率大军从楚国返回,路过这里,还往河里撒了三斗金瓜子,报答救命女孩儿(还算有良心)。据说两千多年后的今天,还有人还在濑水边捞到金瓜子。其中的半粒,被溧阳文化馆收藏至今。这个女孩子,因此也上了《列女传》(是够烈的)。如今濑水岸边还有溧阳饭店,你可以去那里凭吊古人,但是吃饭的时候,千万要尊重女服务员呀,别耍态度,不然逼出人命来后悔不及。
  伍子胥站在烈女投河的地方,喃喃地说:“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是这样,吴国人不是我想象,不过,有性格!也比较直讷,好骗!”(据说,那个摆渡伍子胥的渔父老头也是受不了伍子胥同样喋喋不休的嘱咐,愤而“覆舟自沉于江”了。看来伍子胥的乌鸦嘴,说谁谁死。)伍子胥转身,朝着苍茫落日中的太湖之滨——吴国进发。 
专诸鱼肠剑四 
  按历史的记载,吴国这个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的东南富饶国度,最早是在公元前十二世纪末(大周朝初年)建国的,建国者是来自陕西的两个老客:吴泰伯和他二弟。
  吴泰伯是后稷的第十三代长孙,老大,一共哥们四个。老四又生下了大圣人姬昌,一副帝王相(四个乳头),所以老四继承了周族的领导权(就是季牧师,还记得他吗),以便将来传位给这四个乳头的圣人姬昌。老大吴泰伯和老二看看位子给了老四季牧师了,没有自己的机会了,呆在陕西又怕被老四一家子讨厌,干脆成全了他们。俩人跑了五千里,往当时已知世界的最远处,江苏省太湖之滨的无锡地区跑来了。
  他俩来到了现在无锡市飞机场附近(梅里镇)落下脚,不走了。水质的江南,山温草柔,灵秀醇郁,使他俩大开眼界。按《尚书大传》记载,吴人喜欢“男女同川而浴”,跟日本人差不多——其实当时中国各地的欢乐谷都是这样。接着,又看见吴人抓蛇吃,以为上等佳肴,老哥俩大开眼界,这在中原根本是弃之无用的。而吴国人吃鱼、吃鳖、吃螺、吃蚌,不觉腥臊,一手攥一把,嘬着吃,就像中原吃瓜子。
  一直是吃狗尾巴草驯化而来的小米(粟)长大的吴泰伯,发现江南流行吃大米,白乎乎的像蛆。还好,吃起来没有蛆味儿。做饭锅也有特色。老家的锅灶是建在地面上的,而江南的灶是便携式可移动的。江南潮湿,架屋而居(有四方支架的悬空竹木棚子)。下雨的时候,灶搬到架子上棚子里,却没有烟囱,竹棚里冒出蘑菇云,越冒越多,直至棚顶着火,很不安全。还好,这里的人不太麻烦他们的灶,因为他们平时总吃腌渍食物,不生火的。用盐卤、酒糟弄出来的肉和菜是蛮荒之地的美食,黑不溜秋,像咸菜疙瘩,天热也不变质,一个疙瘩吃俩月。
  峨冠博带、宽袍大袖的吴泰伯看见这里人不戴冠,光着脑袋,长长的头发像马鬃毛那样披散在后背上,所谓披发,就是现代长发飘飘的女子那样子。当然也有“断发”的,就是经常剪短披肩发,像《阿Q正传》里面剪了辫子的假洋鬼子那样,披在脖颈上,类似摇滚歌星。总之不习惯挽髻。为什么要断发呢?南方湿热,温度比如今还要高两度,头发太长的话,粘乎乎的容易生虫子。所以要断发,也方便下水抓鱼。身上也是紧身短衣,袖口窄小,腰间常束一条麻绳,或者干脆是超短裙,最糟的是没衣服,露出浑身蛇鳞一样的文身当衣服。关于为什么要文身,说法不一。有的人说:甲骨文的“文”字,是一个仰面躺着的人,胸口画了花纹,表示他死了,花纹是在追悼会上装饰他身体的,所以“文”有美化的意思,引申为“文学”(原来文学发源于殡仪馆)。还有说法,文身是群居时代防止乱伦的一种措施。远古人没有什么成型的衣服,兽皮一块,你的我的差不多,不靠文身就分不出张三李四。有了文身,一个女孩要找见自己的“老公”,只要记着肚子上有狗、有鸡爪子、有蛇尾巴的那三个帅哥就是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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