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温病条辨-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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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救,不亦大可哀哉!今作此论,力矫时弊,实从数十年经历中得来。见痘后之证,百难于痘前。
盖痘前有浆可上,痘后无浆可行;痘前自内而外出,外出者顺,痘后自外而内陷,内陷者逆也。毒陷
于络,犹可以法救之;毒陷于脏而脏真伤,考古竟无良法可救。由逆痘而死者,医可以对儿;由治法
不精,而遗毒死者,其何以对小儿哉?阅是论者,其思慎之于始乎!
卷六·解儿难
疹论
属性:若明六气为病,疹不难治。但疹之限期最迫,只有三日。一以辛凉为主,如俗所用防风、广皮、升
麻、柴胡之类,皆在所禁。俗见疹必表,外道也。大约先用辛凉清解,后用甘凉收功。赤疹误用麻黄、
三春柳等辛温伤肺,以致喘咳欲厥者,初用辛凉加苦梗、旋复花,上提下降;甚则用白虎加旋复、杏
仁;继用甘凉加旋复草以救之;咳大减者去之。凡小儿连咳数十声不能回转,半日方回如鸡声者,千
金苇茎汤合葶苈大枣泻肺汤主之;近世用大黄者,杀之也。盖葶苈走肺经气分,虽兼走大肠,然从上
下降,而又有大枣以载之缓之,使不急于趋下;大黄则纯走肠胃血分,下有形之滞,并不走肺,徒伤
其无过之地故也。若固执病在脏泻其腑之法,则误矣。
卷六·解儿难
泻白散不可妄用论
属性:钱氏制泻白散,方用桑白皮、地骨皮、甘草、粳米,治肺火皮肤蒸热,日晡尤甚,喘咳气急,面肿热
郁肺逆等证。历来注此方者,只言其功,不知其弊,如李时珍以为泻肺诸方之准绳,虽明如王晋
三、叶天士,犹率意用之。愚按此方治热病后与小儿痘后,外感已尽真气不得归元,咳嗽上气,身虚
热者,甚良;若兼一毫外感,即不可用。如风寒、风温正盛之时,而用桑皮、地骨,或于别方中加桑皮,
或加地骨,如油入面,锢结而不可解矣。考《金匮》金疮门中王不留行散,取用桑东南根白皮以引生
气,烧灰存性以止血,仲景方后自注云∶小疮即粉之,大疮但服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根勿取
之。沈目南注云∶风寒表邪在经络,桑根下降,故勿取之。愚按∶桑白皮虽色白入肺,然桑得箕星之
精,箕好风,风气通于肝,实肝经之本药也。且桑叶横纹最多而主络,故蚕食桑叶而成丝,丝,络象
也,桑皮纯丝结成象筋,亦主络;肝主筋,主血,络亦主血,象筋与络者,必走肝,同类相从也。肝经
下络阴器,如树根之蟠结于土中;桑根最为坚结,诗称∶“彻彼桑土”,《易》言∶“系于苞桑”是也。再
按∶肾脉之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
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肺与肾为子母,金下生水。桑根之性,下达而坚结,由肺下
走肝肾者也。内伤不妨用之,外感则引邪入肝肾之阴,而咳嗽永不愈矣。吾从妹八、九岁时,春日
患伤风咳嗽,医用杏苏散加桑白皮,至今将五十岁,咳嗽永无愈期,年重一年,试思如不可治之嗽,
当早死矣,如可治之嗽,何以至四十年不愈哉?亦可以知其故矣。遇见小儿久嗽不愈者,多因桑皮、
地骨,凡服过桑皮、地骨而嗽不愈者,即不可治,伏陷之邪,无法使之上出也,至于地骨皮之不可用
者,余因仲景先师风寒禁桑皮而悟入者也。盖凡树木之根,皆生地中,而独枸杞之根,名地骨者何?
盖拘杞之根,深入黄泉,无所终极,古又名之曰仙人杖,盖言凡人莫得而知其所终也。木本之入下
最深者,未有如地骨者,故独异众根,而独得地骨之名。凡药有独异之形,独异之性,得独异之名
者,必有独异之功能,亦必有独异之偏胜也。地骨入下最深,禀少阴水阴之气,主骨蒸之劳热,力能
至骨,有风寒外感者,而可用之哉!或曰∶桑皮,地骨,良药也,子何畏之若是?余曰∶人参、甘草,非良
药耶?实证用人参,中满用甘草,外感用桑皮、地骨,同一弊也。
卷六·解儿难
万物各有偏胜论
属性:无不偏之药,则无统治之方。如方书内所云∶某方统治四时不正之气,甚至有兼治内伤产妇者。
皆不通之论也。近日方书盛行者,莫过汪 庵《医方集解》一书,其中此类甚多,以其书文理颇
通,世多读之而不知其非也。天下有一方而可以统治四时者乎?宜春者即不宜夏,宜春夏者更不宜
秋冬。余一生体认物情,只有五谷作饭。可以统治四时饿病,其他未之闻也。在五谷中尚有偏胜,最
中和者莫过饮食,且有冬日饮汤,夏日饮水之别。况于药乎!得天地五运六气之全者,莫如人,人之
本源虽一,而人之气质,其偏胜为何如者?人之中最中和者,莫如圣人,而圣人之中,且有偏于任,偏
于清,偏于和之异。千古以来不偏者,数人而已。常人则各有其偏,如《灵枢》所载阴阳五等可知也。
降人一等,禽与兽也;降禽兽一等,木也;降木一等,草也;降草一等,金与石也;用药治病者,用偏
以矫其偏。以药之偏胜太过,故有宜用,有宜避者,合病情者用之,不合者避之而已。无好尚,无
畏忌,惟病是从。医者性情中正和平,然后可以用药,自不犯偏于寒热温凉一家之固执,而亦无笼统
治病之弊矣。
卷六·解儿难
草木各得一太极论
属性:古来着本草者,皆逐论其气味性情,未尝总论夫形体之大纲,生长化收藏之运用,兹特补之。盖
芦主生,干与枝叶主长,花主化,子主收,根主藏,木也;草则收藏皆在子。凡干皆升,芦胜于干;凡
叶皆散,花胜于叶;凡枝皆走络,须胜于枝;凡根皆降,子胜于根;由芦之升而长而化而收,子则复降
而升而化而收矣。此草木各得一太极之理也。
愚之学,实不足以着书,是编之作,补苴罅漏而已。末附二卷,解儿难、解产难,简之又简,
只摘其吃紧大端,与近时流弊,约略言之耳。览者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