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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526-温病条辨-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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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条,详言正化、对化、胜气、复气以补之。其于燥病胜气之现于三焦者,究未出方论,乃不全之 
书,心终不安。嗣得沈目南先生《医征》温热病论,内有秋燥一篇,议论通达正大,兹采而录之于后, 
间有偏胜不园之处,又详辨之,并特补燥证胜气治法如下。再按胜复之理,与正化对化,从本从标之 
道,近代以来,多不深求,注释之家,亦不甚考。如仲景《伤寒论》中之麻桂、姜附,治寒之胜气也,治 
寒之正化也,治寒之本病也。白虎、承气,治寒之复气也,治寒之对化也,治寒之标病也。余气俱可 
从此类推。(太阳本寒标热,对化为火,盖水胜必克火。故经载太阳司天,心病为多。末总结之曰∶ 
病本于心,心火受病必克金。白虎所以救金也。金受病,则坚刚牢固,滞塞不通,复气为土,土性壅 
塞,反来克本身之真水。承气,所以泄金与土而救水也。再经谓∶寒淫所胜,以咸泻之。从来注释 
家,不过随文释义,其所以用方之故,究未达出。本论不能遍注伤寒,偶举一端,以例其余。明者得 
此门经,熟玩《内经》,自可迎刃而解;能解伤寒,其 
于本论,自无难解者矣。由是推之,六气皆然耳)。 
沈目南《燥病论》曰∶《天元纪大论》云∶天以六为节,地以五为制。盖六乃风寒暑湿燥火为节,五 
即木火土金水为制。然天气主外,而一气司六十日有奇;地运主内,而一运主七十二日有奇。故五 
运六气合行而终一岁,乃天然不易之道也。《内经》失去长夏伤于湿、秋伤于燥,所以燥证湮没, 
至今不明。先哲虽有言之,皆是内伤津血干枯之证,非谓外感清凉时气之燥。然燥气起于秋分以 
后,小雪以前,阳明燥金凉气司令。经云∶阳明之胜,清发于中,左 胁痛,溏泄,内为嗌塞,外 
发疝。大凉肃杀,华英改容,毛虫乃殃。胸中不便,嗌塞而咳。据此经文,燥令必有凉气感人, 
肝木受邪而为燥也。惟近代喻嘉言昂然表出,可为后世苍生之幸;奈以诸气 郁,诸痿喘呕,咳不 
止而出白血死,谓之燥病,此乃伤于内者而言,诚与外感燥证不相及也。更自制清燥救肺汤,皆 
以滋阴清凉之品,施于火热刑金,肺气受热者宜之。若治燥病,则以凉投凉,必反增病剧。殊不知 
燥病属凉,谓之次寒,病与感寒同类。经以寒淫所胜,治以甘热,此但燥淫所胜,平以苦温,乃外用 
苦温辛温解表,与冬月寒冷而用麻桂姜附,其法不 
同,其和中攻里则一,故不立方。盖《内经》六气,但分阴阳主治,以风热火三气属阳同治,但药有辛凉 
苦寒咸寒之异;湿燥寒三气属阴同治,但药有苦热苦温甘热之不同。仲景所以立伤寒温病二论为大纲也。盖《性 
理大全》谓燥属次寒,奈后贤悉谓属热,大相径庭。如盛夏暑热熏蒸,则人身汗出 ,肌肉潮润而不燥也; 
冬月寒凝肃杀,而人身干槁燥冽。故深秋燥令气行,人体肺金应之,肌肤亦燥,乃火令无权,故燥属凉,前人谓 
热非矣。 
按先生此论,可谓独具只眼,不为流俗所 没者。其责喻氏补燥论用甘寒滋阴之品,殊失燥 
淫所胜,平以苦温之法,亦甚有理。但谓诸气 郁,诸痿喘呕,咳不止出白血,尽属内伤,则于理欠 
园。盖因内伤而致此证者固多,由外感余邪在络,转化转热而致此证者,亦复不少。瑭前于风温咳 
嗽条下,驳杏苏散,补桑菊饮,方论内极言咳久留邪致损之故,与此证同一理也。谓清燥救肺汤治燥 
之复气,断非治燥之胜气,喻氏自无从致辨;若谓竟与燥不相及,未免各就一边谈理。盖喻氏之清 
燥救肺汤,即《伤寒论》中后半截之复脉汤也。伤寒必兼母气之燥,故初用辛温甘热,继用辛凉苦 
寒,终用甘润,因其气化之所至而然也。至谓仲景立伤寒温病二大纲,如《素问》所云,寒暑六入,暑 
统风火,寒统燥湿,一切外感,皆包于内,其说尤不尽然,盖尊信仲景太过而失之矣。若然,则 
仲景之书,当名六气论,或外感论矣,何以独名伤寒论哉!盖仲景当日着书,原为伤寒而设,并 
未遍着外感,其论温、论暑、论湿,偶一及之也。即先生亦补《医征》温热病论,若系全书,何容又补 
哉!瑭非好辨,恐后学眉目不清,尊信前辈太过,反将一切外感,总混入《伤寒论》中,此近代以来之大 
弊,祸未消灭,尚敢如此立论哉! 
一、秋燥之气,轻则为燥,重则为寒,化气为湿,复气为火。 
揭燥气之大纲,兼叙其子母之气、胜复之气,而燥气自明。重则为寒者,寒水为燥金之子也;化 
气为湿者,土生金,湿土其母气也。《至真要大论》曰∶阳明厥阴,不从标本,从乎中也。又曰∶从本者, 
化生于本;从标本者,有标本之化;从中者,以中气为化也。按阳明之上,燥气治之,中见太阴。故本论 
初未着燥金本气方论,而于疟疝等证,附见于寒湿条下。叶氏医案谓伏暑内发,新凉外加,多见于伏 
暑类中;仲景《金匮》,多见于腹痛疟疝门中。 
二、燥伤本脏,头微痛,恶寒,咳嗽稀痰,鼻塞,嗌塞,脉弦,无汗,杏苏散主之。 
本脏者,肺胃也。经有嗌塞而咳之明文,故上焦之病自此始。燥伤皮毛,故头微痛恶寒也,微痛 
者,不似伤寒之痛甚也。阳明之脉,上行头角,故头亦痛也。咳嗽稀痰者,肺恶寒,古人谓燥为小寒 
也;肺为燥气所搏,不能通调水道,故寒饮停而咳也。鼻塞者,鼻为肺窍。嗌寒者,嗌为肺系也。脉 
弦者,寒兼饮也。无汗者,凉搏皮毛也。按杏苏散,减小青龙一等。此条当与下焦篇所补之痰饮 
数条参看。再杏苏散乃时人统治四时伤风咳嗽通用之方,本论前于风温门中已驳之矣;若伤燥凉之 
咳,治以苦温,佐以甘辛,正为合拍。若受重寒夹饮之咳,则有青龙;若伤春风,与燥已化火无痰之 
证,则仍从桑菊饮、桑杏汤例。 
x杏苏散方x 
苏叶 半夏 茯苓 前胡 苦桔梗 枳壳 甘草 生姜 大枣(去核) 桔皮 杏仁 
〔加减法〕无汗,脉弦甚或紧,加羌活,微透汗。汗后咳不止,去苏叶、羌活,加苏梗。兼泄泻腹满 
者,加苍术、浓朴。头痛兼眉棱骨痛者,加白芷。热甚加黄芩,泄泻腹满者不用。 
〔方论〕此苦温甘辛法也。外感燥凉,故以苏叶、前胡辛温之轻者达表;无汗脉紧,故加羌活辛 
温之重者,微发其汗。甘、桔从上开,枳、杏、前、芩从下降,则嗌塞鼻塞宣通而咳可止。桔、半、茯苓, 
逐饮而补肺胃之阳。以白芷易原方之白术者,白术中焦脾药也,白芷肺胃本经之药也,且能温肌肉而 
达皮毛。姜、枣为调和营卫之用。若表凉退而里 
邪未除,咳不止者,则去走表之苏叶,加降里之苏梗。泄泻腹满,金气太实之里证也,故去黄芩之苦 
寒,加术、朴之苦辛温也。 
三、伤燥,如伤寒太阳证,有汗,不咳,不呕,不痛者,桂枝汤小和之。 
如伤寒太阳证者,指头痛、身痛、恶风寒而言也。有汗不得再发其汗,亦如伤寒例,但燥较寒为 
轻,故少与桂枝小和之也。 
x桂枝汤方x(见前) 
四、燥金司令,头痛,身寒热,胸胁痛,甚则疝瘕痛者,桂枝柴胡各半汤加吴萸楝子茴香木香汤 
主之。 
此金胜克木也。本病与金病并见,表里齐病,故以柴胡达少阳之气,即所达肝木之气,合桂枝而 
外出太阳,加芳香定痛,苦温通降也。湿燥寒同为阴邪,故仍从足经例。 
x桂枝柴胡各半汤加吴萸楝子茴香木香汤方x(治以苦温,佐以甘辛法) 
桂枝 吴茱萸 黄芩 柴胡 人参 广木香 生姜 白芍 大枣(去核) 川楝子 小茴香 半 
夏炙甘草 
五、燥淫传入中焦,脉短而涩,无表证,无下证,胸痛,腹胁胀痛,或呕,或泄,苦温甘辛以和之。 
燥虽传入中焦,既无表里证,不得误汗、误下,但以苦温甘辛和之足矣。脉短而涩者,长为木,短 
为金,滑为润,涩为燥也。胸痛者,肝脉络胸也。腹痛者,金气克木,木病克土也。胁痛者,肝木之 
本位也。呕者,亦金克木病也。泄者,阳明之上,燥气治之,中见太阴也。或者,不定之辞;有痛而 
兼呕与泄者,有不呕而但泄者,有不泄而但呕者,有不兼呕与泄而但痛者。病情有定,病势无定,故 
但出法而不立方,学人随证化裁可也。药用苦温甘辛者,经谓燥淫所胜,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 
下之。盖苦温从火化以克金,甘辛从阳化以胜阴也。以苦下之者,金性坚刚,介然成块,病深坚结。 
非下不可。下文即言下之证。 
六、阳明燥证,里实而坚,未从热化,下之以苦温;已从热化,下之以苦寒。 
燥证阳明里实而坚满,经统言以苦下之,以苦泄之。今人用下法,多以苦寒。不知此证当别已化 
未化,用温下寒下两法,随证施治,方为的确。未从热化之脉,必仍短涩,涩即兼紧也,面必青黄。 
苦温下法,如《金匮》大黄附子细辛汤,新方天台乌药散(见下焦篇寒湿门)加巴豆霜之类。已从热化 
之脉,必数而坚,面必赤,舌必黄,再以他证参之。苦寒下法,如三承气之类,而小承气无芒硝,轻用 
大黄或酒炒,重用枳、朴,则微兼温矣。 
〔附治验〕丙辰年,瑭治一山阴幕友车姓,年五十五岁,须发已白 
大半。脐左坚大如盘,隐隐微痛,不大便数十日。先延外科治之,外科以大承气 
下之三,四次,终不通。延余诊视,按之坚冷如石,面色青黄,脉短涩而迟。先尚能食,屡下之后,糜 
粥不进,不大便已四十九日。余曰∶此症也,金气之所结也。以肝本抑郁,又感秋金燥气,小邪中 
里,久而结成,愈久愈坚,非下不可,然寒下非其治也。以天台乌药散二钱,加巴豆霜一分,姜汤和 
服。设三伏以待之,如不通,第二次加巴豆霜分半;再不通,第三次加巴豆霜二分。服至三次后, 
始下黑亮球四十九枚,坚莫能破。继以苦温甘辛之法调理,渐次能食。又十五日不大便,余如前法 
下,至第二次而通,下黑亮球十五枚,虽亦坚结,然破之能碎,但燥极耳。外以香油熬川椒,熨其坚 
处;内服苦温芳香透络,月余化尽。于此证,方知燥金气伤人如此,而温下寒下之法,断不容紊也。 
乙丑年,治通廷尉,久疝不愈。时年六十八 
岁。先是通廷尉外任时,每发疝,医者必用人参,故留邪在络,久不得愈。至乙丑季夏,受凉复发,坚 
结肛门,坐卧不得,胀痛不可忍,汗如雨下,七日不大便。余曰∶疝本寒邪,凡结坚牢固,皆属金象,况 
现下势甚危急,非温下不可。亦用天台乌药散一钱,巴豆霜分许。下至三次始通,通后痛渐定。调 
以倭硫黄丸,兼用《金匮》蜘蛛散,渐次化净。以上治验二条,俱系下焦证,以出阳明坚结下法,连类 
而及。 
七、燥气延入下焦,搏于血分,而成 者,无论男妇,化 回生丹主之。 
大邪中表之燥证,感而激发者,诚如目南先生所云,与伤寒同法,学人衡其轻重可耳。前所补数 
条,除减伤寒法等差二条,胸胁腹痛一条,与伤寒微有不同,余俱兼疝瘕者,以经有燥淫所胜,男子 
疝,女子少腹痛之明文。疝瘕已多见寒湿门中,疟证、泄泻、呕吐已多见于寒湿、湿温门中,此特补小 
邪中里,深入下焦血分,坚结不散之痼疾。若不知络病宜缓通治法,或妄用急攻,必犯瘕散为蛊之戒。 
此蛊乃血蛊也,在妇人更多,为极重难治之证,学人不可不预防之也。化 回生丹法,系燥淫于内, 
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也。方从《金匮》鳖 
甲煎丸与回生丹脱化而出。此方以参、桂、椒、姜通补阳气,白芍、熟地,守补阴液,益母膏通补阴气, 
而消水气,鳖甲胶通补肝气,而消 瘕,余俱芳香入络而化浊。且以食血之虫,飞者走络中气分,走 
者走络中血分,可谓无微不入,无坚不破。又以醋熬大黄三次,约入病所,不伤他脏,久病坚结不 
散者,非此不可。或者病其药味太多,不知用药之道,少用独用,则力大而急;多用众用,则功分而 
缓。古人缓化之方皆然,所谓有制之师不畏多,无制之师少亦乱也。此方合醋与蜜共三十六味,得 
四九之数,金气生成之数也。 
x化 回生丹方x 
人参(六两) 安南桂(二两) 两头尖(二两) 麝香(二两) 片子姜黄(二两) 公丁香(三两) 
川椒炭(二两) 虻虫(二两) 京三棱(二两) 蒲黄炭(一两) 藏红花(二两) 苏木(三两) 
桃仁(三两) 苏子霜(二两) 五灵脂(二两) 降真香(二两) 干漆(二两) 当归尾(四两) 没药( 
二两) 白芍(四两) 杏仁(三两) 香附米(二两) 吴茱萸(二两) 元胡索(二两) 水蛭(二两) 
阿魏(二两) 小茴香炭(三两) 川芎(二两) 乳香(二两) 良姜(二两) 艾炭(二两) 益母膏( 
八两) 熟地黄(四两) 鳖甲胶(一斤) 大黄(八两,共为细末,以高米醋一斤半,熬浓,晒干为末,再 
加醋熬,如是三次,晒干,末之) 
共为细末,以鳖甲、益母、大黄三胶和匀,再加炼蜜为丸,重一钱五分,蜡皮封护。同时温开水 
和,空心服;瘀甚之证,黄酒下。 
一、治 结不散不痛。 
一、治 发痛甚。 
一、治血痹。 
一、治妇女干血痨证之属实者。 
一、治疟母左胁痛而寒热者。 
一、治妇女经前作痛,古谓之痛经者。 
一、治妇女将欲行经而寒热者。 
一、治妇女将欲行经,误食生冷腹痛者。 
一、治妇女经闭。 
一、治妇女经来紫黑,甚至成块者。 
一、治腰痛之因于跌扑死血者。 
一、治产后瘀血,少腹痛,拒按者。 
一、治跌扑昏晕欲死者。 
一、治金疮棒疮之有瘀滞者。 
八、燥气久伏下焦,不与血搏,老年八脉空虚,不可与化 回生丹,复亨丹主之。 
金性沉着,久而不散,自非温通络脉不可。既不与血搏成坚硬之块,发时痛胀有形,痛止无 
形,自不得伤无过之营血,而用化 矣。复亨大义,谓剥极而复,复则能亨也。其方以温养温燥兼 
用,盖温燥之方,可暂不可久,况久病虽曰阳虚,阴亦不能独足,至老年八脉空虚,更当预护其阴。故 
以石硫黄补下焦真阳,而不伤阴之品为君,佐以鹿茸、枸杞、人参、茯苓、苁蓉补正,而但以归、茴、椒、 
桂、丁香、萆 ,通冲任与肝肾之邪也。按解产难中,已有通补奇经丸方,此方可以不录。但彼方专 
以通补八脉为主,此则温养温燥合法,且与上条为对待之方,故并载之。按《难经》∶任之为病,男子为 
七疝,女子为瘕聚。七疝者,朱丹溪谓∶寒疝、水疝、筋疝、血疝、气疝、狐疝、 疝,为七疝。《袖珍》 
谓∶一厥、二盘、三寒、四 、五附、六脉、七气为七疝。瘕者血病,即妇人之疝也。后世谓∶蛇瘕、脂 
瘕、青瘕、黄瘕、燥瘕、狐瘕、血瘕、鳖瘕,为八瘕。盖任为天癸生气,故多有形之积。大抵有形之实 
证宜前方,无形之虚证宜此方也。 
按燥金遗病,如疟疝之类,多见下焦篇寒湿湿温门中。再载在方书,应收入燥门者尚多,以限于 
篇幅,不及备录,已示门径,学人隅反可也。 
x复亨丹方x(苦温甘辛法) 
倭硫黄(十分,按倭硫黄者,石硫黄也,水土硫黄断不可用) 鹿茸(酒炙,八分) 枸杞子(六分) 
人参(四分) 云茯苓(八分) 淡苁蓉(八分) 安南桂(四分) 全当归(酒浸,六分) 小茴香(六 
分,酒浸,与当归同炒黑) 川椒炭(三分) 萆 (六分) 炙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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