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太素-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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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定息,气行六寸。(一息之间,日行未一分,故不言日行之数。)十息,气行六尺,日行二
分。(一息六寸,十息故六尺也。二分,谓二十七分分之四分也。人气十息,行亦未一分也。十
三息半,则一分矣。平按∶注四分,据下注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此四字恐系二十之误。)二百
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分。(十息六尺,故
二百七十息,气行一百六十二尺。又日行二十分者,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百息得二百,二百
息得四百,二百七十息得五百四十分,以二十七除之,则为二十分矣。平按∶二十分《灵枢》作二
十五分《甲乙》作二十分有奇。)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倍一
周身之数。)
(平按∶四十分《甲乙》作四十分有奇。)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下水二十刻,日行
五宿二十分。(十倍一周,故日行二百分也。宿各三十六分,故当五宿二十分也。由此言之,故
知五十周以一千分为实也。平按∶二十分《甲乙》作二百十分有奇。)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
营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尽,脉终矣。(此人昼夜之息数,气行二十八脉之一
终,与宿漏相毕。平按∶《甲乙经》注引王冰曰∶此略而言之也,细言之,则常以一千周加一分又
十分之六,乃奇分尽也。)所谓交通者,并行一数,(谓二手足脉气并行,而以一数之,即气行三
寸者,两气各三寸也。而二气之行,相交于中,故曰交通。上有交通之文,故云所谓也。)故五十
营备,得尽天地之寿矣,(寿,即终之义也。天地以二十八宿下水百刻为一终也。)气凡行八百一
十丈。(即二十八脉相续五十周之数也。平按∶《灵枢》无气字。)
卷第十二(卷首缺)·营卫气
卫五十周
属性: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十一第七十六《卫气行》篇,《甲乙经》同上。
黄帝问于伯高曰∶愿闻卫气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高答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
午为经,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面有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卯为纬,虚张为经。(经云虚
张为经者错矣,南方七宿星为中也。平按∶《甲乙》天周二十八宿而面有七星作“天一面七宿,周
天”七字。面有《灵枢》作一面。房卯,卯字《灵枢》、《甲乙》均作昴。)是故房至毕为阳,
昴至尾为阴,(经云昴至尾为
阴,便漏心宿也。平按∶尾《灵枢》、《甲乙》均作心。)阳主昼,阴主夜。故卫气之行,一日一夜
五十周于身,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于五脏。(昼行手足三阳,终而复始,二十
五周;夜行五脏,终而复始,二十五周也。平按∶于五脏上《灵枢》、《甲乙》重周字。)是故
平旦阴气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上行于头,循项下足太阳,循背下至小指之端;(行于五脏
阴气尽也。卫气出目,循足太阳气出于目也。小指之端,足小指外侧端也。)其散者,别于目锐 ,
(平按∶别于目锐 《甲乙》作“分于目,别”。)下手太阳,下至小指之端外侧;其散者,别目
锐,下足少阳,注小指次指之间,以上循手少阳之分,(平按∶分下《灵枢》、《甲乙》有侧
字。)下至小指次指之间;(平按∶《灵枢》、《甲乙》无次指二字。)别者,至耳前,合于颌
脉,注足阳明,下行至跗上,入五指之间;其散者,从耳下,下手阳明大指之间,入掌中;( ,
才诣反,目崖,一曰目眶。散者,卫之悍气,循足太阴脉而有余别,故曰散者。别目锐 ,目外
决也。目之锐 ,有手太阳,无足太阳,今言别者,足太阳脉系于目系,其气至于锐 ,故卫
气别目锐 ,下手太阳,至小指之端外侧也。行此手足太阳,一刻时也。卫之悍气别者,循足少阳
至小指次指之间,别者循手少阳至于小指次指之间,二刻时也。卫之悍气别者,合于颌脉,谓足
阳明也。入五指间者,谓足阳明络,散入十指间,故刺疟者,先刺足阳明十指间也。手阳明偏历大
络斜肩 上曲颊偏齿,其别者从齿入耳,故卫别于耳下,下手阳明至大指间。入掌中者,手阳明
脉不入掌中,而言入者,手阳明脉气虽不至掌中,卫之悍气循手阳明络至掌中,三刻时
也。平按∶颌《灵枢》、《甲乙》作颔《说文》颌,颐也。《唐韵》音颔,亦通。)其至于足也,
入足心,出内踝下,行阴分,复合于目,为一周。(卫之悍气,昼日行手足三阳已,从于足心,
循足少阴脉上,复合于目,以为行阳一周,如是昼日行二十五周也。平按∶此一段二十二字,袁刻
混入注中,查《灵枢》、《甲乙》均有此文,应作大字为经,余小字为注。)是故日行一舍,人
气行一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八;(以下俱言行阳二十五周,人气行身一周,复行第二周内十分之中
八分,即日行之一舍也。)日行二舍,人气行三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三舍,人气行于身五
周与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日行六
舍,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七舍,人气行于身十二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十四
舍,人气行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十分身之四,(人气昼日行阳,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十分身之二,
言四误也。平按∶身之四《灵枢》作二,杨注言四误也。按上文日行七舍,人气行身十二周与十分
身之六,此十四合倍七舍,则十二周与十分身之六亦复倍之,当为二十五周与十分身之二。)阳
尽而阴受气矣。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卫之阳气,昼日行三阳二十五周
已,至夜行于五脏二十五周。肾脉支者从肺出络心,故卫气循之注心者也。卫气夜行五脏,皆从
能克注于所克之脏以为次也。)心注于肺,(心脉直者手少阴复从心系却上肺,故卫气循心注肺
者也。)肺注于肝,肝脉支者复从肝别贯膈上注肺,故卫气循肺注肝者也。肝注于脾,(肝脉挟
胃,胃脉络脾,故得肝脉注于脾也。)脾复注于肾为一周。(脾脉足太阴从下入少腹,气生于肾,
故卫气循之注肾者也。)是故夜行一舍,人气行于阴脏一周
与十分藏之八,亦如阳之行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前行阳中,日行一舍,人气行身一周,复行
后周十分身之八分;此夜行一舍,人气行阴脏一周,复行后周十分藏之八,与前行阳二十五周数
同,亦有二十五周。合五十周,复合于目,终而复始也。平按∶阴脏《甲乙》作身,注∶“一云
阴脏。”合于目《甲乙》作会于目。)阴阳一日一夜,合有奇分十分身之二与十分藏之二,(行阳
奇分十分身之二,行阴奇分亦有十分藏之二,其数同也。平按∶两二字《甲乙》均作四,注云∶
“亦作二。”)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奇分不尽故也。
黄帝曰∶卫气之在于身也,上下往来不以期,候气而刺之奈何?(平按∶不以期《甲乙》作
“无已,其”。)伯高曰∶分有多少,日有长短,春秋冬夏,各有分理,然后常以平旦为纪,以夜
尽为始。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毋已,日入而止,随日之
长短,各以为纪而刺之。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百病不治。故曰∶刺实者,刺其来也;
刺虚者,刺其去也。此言气存亡之时,以候实虚而刺之。(刺实等,卫气来而实者,可刺而泻之;
卫气去而虚者,可刺而补之。平按∶自谨候其时至以候实虚而刺之数句,《甲乙》编次在后。)
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补泻之道,必须候于邪气所在刺之。)病在三阳,必候
其气之加在于阳分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之加在于阴分而刺之。(病在手足三阳刺之,
可以用疗阳病之道也;病在三阴刺之,可以取疗阴病之道也。平按∶加在于阳分与加在于阴分,
《灵枢》无两加字、两分字。《甲乙》刺之下有“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百病不除”
十六字。)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在太阳者,在手足太阳也。)水
下二刻,人气在少阳;(在少阳者,谓是手足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在阳明,谓是
手足阳明也。)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五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六刻,人气在少阳;水下
七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八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九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刻,人气在少阳;
水下十一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二刻,人气在阴分。水下十三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四刻,
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五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六刻,人气在阴分。水下十七刻,人气在太阳;
水下十八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九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一刻,
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十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二十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四刻,人气在
阴分。水下二十五刻,人气在太阳,此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半度,
回行一舍,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二。(回行一舍,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言七分刻之二者错矣。
置五十刻,以十四舍除之,得三刻十四分之八,法实俱半之,得七分之四也。平按∶《甲乙》“日
行半度,回行一舍”八字,作“从昴至心亦十四度,水下五十刻,终日之度也。日行一舍者”二
十三字,七分刻之二作十分刻之四,注云∶“《素问》十作七。”又《灵枢》刻之二作刻之四。)
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卫气行三阳上于目者,从足心循足少阴脉上至目,
以为一刻。若至于夜,便入肾,常从肾注于肺,昼夜行脏二十五周,明至于目,合五十周,终而复
始,以此为淮,不烦注解也。平按∶《甲乙》无曰字,之加作加之,气上有“则知”二字。注上至
目及至于目,两目字原本均作日。平按∶上注“卫气循少阴脉上,复合于目,以为行阳一周”,
又本
篇经文“人气行于阴脏,亦如阳之行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据此则日字当系目字传写之误。)
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三阳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纷纷HT HT ,终而复始,一日
一夜,下水百刻而尽矣。(纷,孚云反,乱也。HT ,普患反。谓卫气行身不息,纷纷HT HT ,
无有穷期也。平按∶HT HT 原抄作 ,查 ,方文切,日光也。HT ,普巴切,谓杂乱纷纭
也,与注无有穷期之义近。《灵枢》、《甲乙》均作HT HT ,注均云∶普巴切。拟作HT HT 。
又《甲乙》尽矣下有“故曰刺实者刺其来,刺虚者刺其去,此言气之存亡之时,以候虚实而刺之
也”三十字。)
卷第十三·身度
经筋
属性: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四第十三《经筋》篇,又见《甲乙经》卷二第六《经
筋》篇。
足太阳之筋,起于小指之上,结于踝,邪上结于膝,其下者,循足外侧结于踵,上循根结于
;其别者,结于 外,上 中内廉,与 中并上结于臀,上侠脊上项;其支者,别入结于舌本;
其直者,结于枕骨,上头下颜,结于鼻;其支者,为目上纲,下结于鼽;其下支者,从掖后外廉
结于肩 ;其支者,入掖下,上出缺盆,上结于完骨;其支者,出缺盆,邪上出于鼽。(十二经
筋与十二经脉,俱禀三阴三阳行于手足,故分为十二。但十二经脉主于血气,内营五脏六腑,外
营头身四肢。十二经筋内行胸腹郭中,不入五脏六腑。脉有经脉、络脉,筋有大筋、小筋、膜筋。
十二经筋起处与十二经脉流注并起于四末,然所起处有同有别。其有起维筋缓筋等,皆是大筋别
名。凡十二筋起处、结处及循结之处,皆撰为图画示人,上具如别传。小指上,谓足指表上也。
结,曲也,筋行回曲之处谓之结□结,经脉有却、筋有结也。颜,眉上也。下结于鼽,鼽中出气
之孔谓之鼻也,鼻形谓之鼽也。平按∶小指上《灵枢》、《甲乙》有足字。邪《甲乙》作斜。
侠《灵枢》作挟。颜《甲乙》作额。鼽《灵枢》作 。出于鼽《甲乙》作入于鼽。注俱禀袁刻误
作同禀。膜筋袁刻误作 筋。)其病小指支,跟踵痛, 挛,脊反折,项筋急,肩不举,掖支,
缺盆纫痛,不可左右摇。(纫,女巾反,谓转展痛也。平按∶挛下《甲乙》有急字。纫《灵枢》、
《甲乙》均作纽。)治在燔针劫刺,(病脉言针灸之,言筋病但言燔针者,但针灸汤药之道,多
通疗百病,然所便非无偏用之要也。)以知为数,(所以惟知病瘥为针度数,如病筋痛,一度劫刺
不瘥,可三四度,量其病瘥为数也。)以痛为输,(输,谓孔穴也。言筋但以筋之所痛之处,即
为孔穴,不必要须根据诸输也。以筋为阴阳气之所资,中无有空,不得通于阴阳之气上下往来,然
邪入腠袭筋为病,不能移输,遂以病居痛处为输,故曰筋者无阴无阳无左无右以候痛也。《明堂》
根据穴疗筋病者,此乃根据脉引筋气也。)名曰仲春痹。(圣人南面而立,上覆于天,下载于地,总
法于道,造化万物,故人法四大而生,所以人身俱应四大。故正月即是少阳,以阳始起,故曰少
阳;六月少阳,以阳衰少,故曰少阳。二月大阳,以其阳大,故曰大阳;五月大阳,以阳正大,
故曰大阳。三月四月阳明,二阳相合,故曰阳明。十二经筋,感寒湿风三种之气所生诸病,皆曰筋
痹。筋痹燔针为当,故偏用之。余脉、肉、皮、筋等痹,所宜各异也。)
足少阳之筋,起于小指次指之上,上结外踝,上循 外廉,结于膝外廉;其支者,起于外辅
骨,上走髀,前者结于伏兔之上,后者结于尻;(其支者,起外辅骨,凡有二支也。故前支上结伏
兔,后支上走髀,结于尻前也。平按∶次指下《灵枢》无之上二字, 作胫。伏兔下《甲乙》无之
上二字。)其直者,上 乘季胁,上走掖前廉,系于膺乳,结于缺盆;( ,季胁下也,以沼反。
平按∶ 乘《灵枢》、《甲
乙》作乘 。)其直者,上出掖,贯缺盆,出太阳之前,循耳后上额角,交巅上,下走颔,上结于
鼽;其支者,结目外 为外维。其病足小指次指支转筋,引膝外转筋,膝不可屈伸, 中筋急,
前引髀,后引尻,上乘 季胁痛,上引缺盆膺乳颈,(外维,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 少
阳为目外维。平按∶《灵枢》鼽作 ,结目外 作结于外 ,小指上无足字,《甲乙》同。 中
《灵枢》、《甲乙》无中字。)维筋急,从左之右,右目不可开,(此筋本起于足,至项上而交,
至左右目,故左箱有病,引右箱目不得开,右箱有病,引左箱目不得开也。)上过右角,并乔脉
而行,左络于右,故伤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维筋相交。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
名曰孟春痹。(乔脉至于目 ,故此筋交巅,左右下于目 ,与之并行也。筋既交于左右,故伤
左额角,右足不用,伤右额角,左足不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