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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王子与野兽系列之一流浪者之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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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不曾有人敢以这种近乎是无礼的话来质疑自己。在他自小生长的宫廷里,那些围绕在身边的王公、贵族大臣们,每次总是以“未来的国王陛下”、“法蓝丝国未来最俊美的王”这样的封号来奉承自己,仿佛继承法蓝丝王位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为什么不?他是国王的侄子,又是宫廷里最受欢迎的俊美王子,由他来继承法蓝丝国的王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当然,他还是得面对虎视眈眈的格兰国王亨利五世,还有对王位势在必得的菲利普亲王,但爱德华也总是以反正自己对继承王位没兴趣来刻意回避这个问题,就像鸵鸟将头埋在沙堆里一样,认定了只要自己永远留在宫廷里,他的生命也永远不会改变。直到肯诺比被抓走了!爱德华才惊觉到,那些口口声声拥戴自己的贵族、大臣们,根本凑不齐一支像样的军队,更别提举兵和菲利普亲王对抗了。也因为如此,他才会在温布顿伯爵的劝说下来到奥尔良,希望能得到一支强而有力的盟军,顺利救出肯诺比。 
但就在刚刚,当艾萨克毫不留情地指出:他只是拥有继承权这顶空壳,实际上根本一无所有的时候,自己连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肯诺比……爱德华在心中默念着肯诺比的名字。对不起!请你原谅我,我居然连想拜托人救你这件事都做不好! 
冷眼望着眼前那张宛如白瓷般无瑕的俊容,因为自己的回答而笼上失落的阴影,即便是如此,艾萨克还是必须承认,在大厅中爱德华那抹纤细的身影依旧是美丽的。只是,一个小小的挫折就让他如此颓废丧志,肯诺比啊肯诺比……这样一个比花朵还要娇弱的少年,就是你舍尽一切去守护、执意要扶持他登上王位的少年吗? 
“王子殿下,你想清楚了没有?”艾萨克再次开口了。“一无所有的你,能提出什么让我满意的交换条件、好让我愿意提供我的军队、领兵救人呢?” 
“嗄?!”爱德华猛然拾起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这么说,艾萨克并没有完全拒绝,他还是有机会说服他出兵救人? 
“要不就提出足以让我心动的交换条件。”艾萨克极为傲慢地缓缓挑高一道眉。“否则就带着你的人马上离开。” 
“你……”爱德华又急又慌乱,但自己根本不知道艾萨克要什么,若是情急之下说出他不喜欢的东西,那不是全完了! 
“王子殿下,我的耐心有限。”艾萨克以一种近乎是享受的姿态等待着。 
“只要你能救出肯诺比!你要我为你做什么都可以!”爱德华硬着头皮,牙一咬,再也顾不得什么的脱口而出。不管了!不管是放弃王位,或者是成为侍奉艾萨克的仆役,甚或是做苦力的小厮,自己都认了!只要他愿意救肯诺比,他什么都愿意! 
“喔?”艾萨克扬起一道眉,金色眼瞳漾起一抹期待又兴奋、宛如野兽嗅闻到血味的异样光彩。“为了肯诺比,你真的什么都愿意做?” 
“没错。”话一旦说出口,就没有退路了。爱德华肯定地点了点头。 
艾萨克双眼微眯,原本慵懒无聊的神情因为对方的承诺转瞬间褪去,他缓缓自椅子上起身,踩着猛兽般优雅矫健的无声步伐,走到了爱德华的面前,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望着他。 
艾萨克慢慢伸出手,像是在触碰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那样,以指尖轻轻抚着爱德华白瓷般的脸颊。 
当他的指尖真正触碰到爱德华的脸颊时,后者的身子忍不住轻颤了一下。艾萨克清楚的感觉到,爱德华无法忍受自己的触碰,同样的事情若是发生在过去,恐怕早就喝叱他滚开,或者直接取长鞭抽打、惩罚他的无礼了。 
但现在……有求于己的爱德华,却只能安静沉默地站在这里,一句拒绝的话都不能说出口。 
“王子殿下,我想到能交换的东西了。”艾萨克低下头,刻意以低醇的嗓音在爱德华耳边低喃着。“你曾经说过:我只是一头低贱、没有灵魂的野兽,还记得吗?” 
爱德华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倔强地闭紧双眼,知道此时的艾萨克会把握住每一分机会羞辱他。 
“我还记得你说过,所谓的野兽,就是不具有灵魂、一切依照着欲望、本能行事,只懂得交媾的低等动物……”低醇的嗓音顿住,跟着他修长的指尖往爱德华的脸颊旁边移动,缓缓撩起了他一撮紫色的发丝。“那么,拥有高尚灵魂、甚至拥有最高贵血统的王子,若是成为野兽交媾的对象,那一定很有趣吧?” 
什么?!爱德华震惊地睁开双眼,紫罗兰色泽的眼瞳一瞬间溢满慌乱。 
“这就是我要的交换条件。”笃定的金色眼瞳紧紧锁住震惊错愕的紫色双眸,一字一句清楚地说道。“成为我这头野兽专属的‘牝兽’,那么我不但会为你救出肯诺比,我还愿意为你领军作战、扶持你登上法蓝丝王国的宝座。” 
“别……别开玩笑了!”爱德华直觉地往后退,但是才退了一步,就被艾萨克一把抓了回来,他如同铁链般的手腕,再次扣住他的喉头。 
“容我提醒你,除了献出自己仅有的美貌之外,你,根本没有其他的价值。”金色的眼瞳一瞬也不瞬、直直望入爱德华的眼底深处。“若是下点头,那么你就等着接受肯诺比的死讯,还有你的末日吧!” 
爱德华浑身僵硬成石,无法说话,也无法思考,完完全全被艾萨克提出的要求给吓傻了。 
望着爱德华僵硬惨白的面孔,艾萨克勾起了野兽般残酷的笑,缓缓低下头,霸道地吻上了爱德华微微发颤的嘴唇…… 
终于找到能够彻底羞辱爱德华、完全打击他的方法了! 
法蓝丝王国里最尊贵、被譬喻为蔷薇般美丽的王子,从今日起将成为他的所有物,他会好好地享用爱德华年轻美丽的身体,就像雄兽尽情与牝兽交媾那样,让对方痛苦、堕落、彻底尝到绝望的滋味…… 
Ⅱ、蔷薇般的男子——第一章 
 
我,有一个无法说出口的秘密…… 
“因为喜欢而欢愉、因为渴望而疼痛、因为爱而重获新生……”这些在诗曲、歌谣中被人反覆使用的字眼,对我来说只是一些美丽的词汇。 
我从来都不了解,也从来不曾真正体会,直到他拥抱住我的瞬间,我的身体因为期待而颤抖、我的心因为喜悦而疼痛。 
因为爱他,我甚至愿意符合他的期许,伪装出另外一个我。 
这就是爱情吧?!我爱他,很爱很爱很爱很爱,而且将一直爱着他,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天为止。 
他不必知道,也永远不必明白,因为这是我今生永远不会说出口的秘密…… 
☆☆☆ ☆☆☆ ☆☆☆ 
法蓝丝王国·兰开斯特王宫—— 
位于王国西南方的兰开斯特王宫,拥有百年以上的历史,相传,它是法蓝丝王国第一任君王为他的皇后所建造的华丽宫廷。 
五月,温暖的阳光驱散了些许凉意,吟游诗人悠扬的琴音和歌声,为午后的宫廷添增了几许浪漫诗意。 
宫廷中最让人流连忘返的,莫过于王宫后方那座花费了无数人力、时间所打造的巨型花园了。初夏,整座花园里开满了怒放的蔷薇,在这花团锦簇的蔷薇花海之中,一名少年美丽纤细的身影,吸引了花园内所有人的注意力。 
少年身上穿着由荷兰亚麻布制成的束腰外衣,外面套着一件用金纱、银纱交织编成的小披肩,合身的深紫色及膝裤下、套的是造型花稍的长筒皮靴,这少年从头到脚、不管是服装或配件,都是最新设计、最高材质的流行样式。 
但,即使是如此华丽精致的高级服饰,却没能夺走少年一丝一毫的风采,他有一头颜色十分特殊的暗紫色头发,在五月阳光的映照下、呈现出一圈圈瑰丽的光泽,及肩的发丝衬托出一张白瓷般精致的脸孔;微微上扬的棕色眉毛、古典秀丽的挺直鼻梁,一双可以随着光线改变色泽、神秘美丽的紫罗兰色眼珠,还有两片温润、蔷薇色泽的唇瓣。 
如果说天使有具体轮廓的话,那应该就是少年这个模样吧! 
这个像天使一样、拥有蔷薇花般美貌的少年,名叫爱德华·圣奥尔斯,是当今国王查里士四世的侄子。从他五岁时首次进入宫廷的那一刻起,他的美丽就攫住宫廷内每一双眼睛;王公、贵族们对爱德华王子的美,有一种与有荣焉的骄傲,诗人、画家们对爱德华的美,也到达一种疯狂痴迷的程度。 
贵族们围绕在爱德华的身边,以憧憬崇拜的目光膜拜他,诗人们围绕在爱德华的身边,以赞叹的目光寻找创作的灵感,而画家们则是迫不及待地拿起笔,呕心沥血地想在画布上捕捉爱德华的美丽。 
就连膝下无子的查里士四世对爱德华也相当喜爱,不但特别允许他自由进出王宫,甚至指派他最信赖的臣子——肯诺比祭司来担任爱德华的老师。 
爱德华王子的魅力无人能挡,就连与哥哥向来不合的查里士四世,都因为爱德华的出生,重新接纳了爱德华的父亲,并且让他重返宫廷。 
两年前,当爱德华的父亲因病去世后,查里士四世更是直接将爱德华接到王宫,以便能时时刻刻都看到他。 
“当今世上最美丽的少年”,众人毫不犹豫地给予爱德华这样的封号。 
上个月,爱德华王子在宫廷设宴过了生日,刚满十四岁的他,宛如夏日初次绽放的蔷薇,散发出一种最纯洁、纯净的美丽…… 
“啪”的一声,画家手中的炭笔因为过于紧张而折断了。 
虽然只是轻微的声响,但依然惊动了站立在花海中担任模特儿的爱德华,他紫罗兰色的眼瞳优雅地转向一脸窘困的画者,蔷薇花瓣似的嘴唇轻轻地扬起。 
“怎么了?有什么地方不对吗?”少年特有的中性嗓音响起,以一种温柔、优雅的语气询问。 
“不不不!与王子殿下完全无关!”年纪大约四十多岁、身穿灰色长袍的男子面红耳赤地连忙解释道。“王子殿下长得实在太美了……我不管怎么下笔,好像都无法捕捉您万分之一的神采,我一时紧张就把笔折断了!” 
“没关系。”爱德华淡淡一笑,回答道:“作画不是几天就可以完成的事情,既然今天不顺利,那就改天再画吧!” 
每隔一段时间,宫廷里就会出现一些远道而来的诗人或画家,他们长时间在大陆各地流浪,游走于各国之间,寻找新的灵感创作。打从六、七岁开始,爱德华对此早已经应付得很习惯了,既然这些人千里迢迢慕名而来,他也从来不让他们失望。 
“您好好休息吧!我们兰开斯特的花园,可是全大陆最漂亮的花园喔,您不妨在这里散散步、静静心,一定能得到更多的灵感的。”爱德华一边说话,一边接过身旁仆役递上的辊边紫蓝色披风,朝画者微微颔首。“那么,我们明天见。” 
中年画家只能点头,痴迷的双眼始终无法自爱德华身上移开,愣愣地看着他披上那件华贵美丽的紫蓝色披肩,踩着优雅的脚步往花园另一方走去,不一会儿,那绝色纤细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蔷薇花海之中了…… 
“呼!”一直到爱德华的身影完全消失后,中年画者这才恢复了神志,他甩甩头,低头看向空白的画布,轻轻叹了一口气。 
☆☆☆ ☆☆☆ ☆☆☆ 
离开画家、独自走在花园里的爱德华,踩着愉悦的脚步往心中的目的地前进,在他那张俊美无瑕、宛如天使般的脸庞露出了一丝期待又兴奋的神情。 
任何一个见过爱德华·圣奥尔斯的人,都会认为他是一个得到神的宠爱而诞生的天之骄子,不但具有王族尊贵的血统,还有傲世的容貌,这样得天独厚的人,应该再也没有遗憾了。 
但事实上,今年刚满十四岁的爱德华王子:心中确实有一个小小的缺憾,那就是他并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天伦之乐。 
爱德华已经去世的父亲,是一个不喜欢小孩、也不在乎自己是否有后代的男人,几乎从确定妻子怀孕的那一天起,他就离开家,宁愿在法蓝丝王国四处狩猎、开拓领域,也不愿意留在舒适的堡垒里。 
这样的情况在爱德华出生后也没有改变,虽然说他每年至少会抽空回家一、两天,但对自己的儿子也只是匆匆一瞥,一点也不在乎,更别说关心爱护了。这种淡漠得仿佛陌路人的亲子关系,一直到他因病去世都没有改变过。爱德华的母亲是一名纤细貌美的贵族千金,爱德华之所以能拥有如此绝色的容貌,最主要该归功于他有一位美丽的母亲。这位纤细娇弱的女子,虽然竭力想扮演好母亲的角色,但无奈一次的生产几乎耗尽了她大半精力,在身体日益衰弱的情况下,她根本无法应付繁琐的宫廷生活,因此主动搬到乡下过着平静的生活。 
但是这一项小小的缺憾,却在自己六岁那年,叔叔查里士四世牵着他的手、带他到王宫的神殿去见“肯诺比祭司”之后,得到了完整的弥补。 
好漂亮的孩子,你叫爱德华是吗?我是肯诺比,很高兴认识你。 
即使经过这么多年了,但爱德华始终没有忘记和肯诺比第一次见面的情景;那天,肯诺比穿着一身纯白色的长袍,缓缓自神殿内走出,仿佛月光幻化成的金色头发长及腰间,俊美的五官上有一双媲美晴空的湛蓝眼睛,光是凝望着,就犹如置身在湖水中央那样,让人觉得沉静、祥和。 
爱德华从来没见过这种浑身上下充满了圣洁气息的人,他只对着自己轻轻一笑,年仅六岁的爱德华就被俊美、圣洁的肯诺比慑服了。 
从那天起,在肯诺比的神殿内学习,就成为爱德华在宫廷中最快乐的事情了,不管是再枯燥、无聊的课程,只要是肯诺比希望他学会的,他都倾尽全力学习,只为了得到肯诺比赞赏的微笑。 
在成为肯诺比的学生之后,爱德华从其他人的口中听到了一项奇怪的传言,他们说肯诺比和一般人不同,是传说中带有精灵血统的一支神秘种族,除了拥有异于常人的美貌之外,他还懂得咒语、魔法,甚至可以比一般人活得更长更久。 
“肯诺比,他们都说你不是普通人,这是真的吗?”年幼的爱德华,曾经好奇地提出心中的疑虑。 
“不是普通人?那么你得先告诉我,你对普通人的定义是什么?”肯诺比听完他的问题后,并没有生气,反而提出另一个问题。 
“普通人……普通人就是像我这样,会长大、会长高。”比一年前长高五公分的爱德华认真地回答。;有,普通人就像叔叔一样,头发会变白、脸上皱纹会增加,但是肯诺比你一点都没有改变,不是吗?” 
六岁时,自己的身高只到达肯诺比的腰间,如今七岁的自己身子又拉长了一些,但肯诺比却一点也没有改变,月光色的金发依旧璀璨、晴空般的蓝眸依旧明亮,俊美圣洁的面孔没有任何的改变。 
望着一天一天长大的爱德华,肯诺比知道再过不久他就会变得更懂事,再也不是孩子了。 
“爱德华,我确实和其他人有点不一样。”肯诺比温柔一笑,弯下身与爱德华平视,同时卷起衣袖、露出自己白皙纤细的手臂,让爱德华看到上臂刻满了密密麻麻、像是文字又像是记号的图腾。“这是我和神灵交换契约的证明。” 
“和神灵交换契约的证明?!”爱德华似懂非懂。 
“没错,为皇族祈福、为皇族预测未来,这些超乎常人的能力都是神灵所赐予的能力,我自小就被家人送进神殿学习一切,学习让神灵藉由我的身体传递讯息,只要我和神灵的契约还存在,我就不会老也不会死。”肯诺比尽量以简单的字眼解释。 
“不会老也不会死……”爱德华喃喃地重复,眼眶慢慢红了。“我不要!你不可以不老不死!” 
“为什么?”肯诺比不知道他突然伤心的原因,好奇地间。 
“因为我想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但是……但是我又没有和神灵交换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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