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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稗史集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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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说犹禅学也。初世祖皇帝征方外士,丘处机至京师,为立其教,赐金印章,曰        
 “神仙符命”,此全真之所由始。而德元立于其庭,乃服儒衣冠阐其禅说,其教        
 之所被,可谓宠矣。以德元之自信如此,其笃天下之人信之如此,宜乎。向使移        
 其心志以从事于圣人之学道,其有不行者乎?虽然,为彼则易从,为此则难入,        
 此其所以为东门道也。                                                          
     ○徐文中                                                                  
     徐文中,字用和,宣州人也。宋季之乱,其先为同郡仇人倪氏所灭,时文中        
 之父在幼,倪将杀之,而欲其母,其母为徐氏宗祀故,忍辱保徐子得不死。因冒        
 姓倪氏,为娶有室。及母老卒,哭谓其子,始知其为徐氏子。然未能即复其姓,        
 故文中亦以姓倪氏。文中自少传其妇翁针药方术,又善符咒,鞭龙缚鬼,以此名        
 湖间。始为县吏,即弃去。又为安陆府吏,复弃去。游吴,吴大户患湿腿疾,延        
 文中与疗,针行病除,留为郡吏。时镇南王妃卧病,不可起坐,王府御医皆不能        
 愈,南台侍御史秃鲁以文中名闻,即驰驿就吴郡召之。至则王以礼见,赐坐便殿,      
 道妃所疾苦,延入诊视。王曰:“疾可为乎?”对曰:“臣以针石加于玉体,不        
 痊,其安用臣?”遂请妃举手足,妃谢不能,文中因请诊候,按手合谷、曲池,        
 而针随以入,妃不觉知。少顷,请举如前,妃复谢不能,文中曰:“针气已行,        
 请举玉手。”妃不觉为一举。请举足,足举。王大喜。明日,妃起坐。王大设赐        
 宴,赏赉无算,声震广陵,皆以为卢、扁复出也。值天久旱,方士祷祈皆不应,        
 文中谓王曰:“王欲雨乎?”王曰:“然。”文中曰:“臣请为王致雨。王欲雨        
 而雷,雷而雨乎?”王曰:“先雨后雷,始验其为法尔。”文中曰:“诺。”即        
 望西北奋袖一挥,云随手布,四被王宫,大雨如注,雨止雷震,而天日复霁。留        
 广陵月余,门下辐辏,多所救活。由吴郡迁武林。未几,吴郡守吴公秉彝被病卧        
 治,郡医咸举君。君至,病立已。以故虽为吏而家日益饶,尝谓予曰:“予所传        
 弟子亦众,然皆不能如吾术之神。彼急于见利而不知义,吾以兹术游江湖,垂四        
 十余年,所为疗者,不可胜计,而未尝责其报。吾知施吾术而已。今幸造物有以        
 还于吾,而大官贵人之所赐予者,予不得而辞,而亦未尝为贫乏者,不敢不尽其        
 心也。”又泣谓予曰:“文中得有大罪,敢谋之于子。顷吾父殁时,属文中以复        
 姓,至今不敢忘。而吾久隶于宫,欲一复之,而惧案牍之烦也。如之何?”予谓        
 之曰:“《春秋》大复仇而君子于心之不安也者,不可一朝居也。且尔祖母忍死        
 以全尔父,欲以报于徐氏,今幸而有子,独不能念徐氏之痛,以大慰于祖母之灵        
 乎?子其后矣,尚何以案牍之烦不烦为哉?”文中即以泣告于其府尹赵公伯器,        
 为复姓徐氏,给告归宣城,省徐氏坟基,访其宗族,买田置祠,以奉祭祀,人咸        
 义之。自宣城还,升充江浙行省理,问所提控案牍,改授绍兴路知事,以疾卒。        
     论曰:方技之士,孰不为利,而鲜有神其术者,予尝怪之。及闻徐君之言,        
 然后知其术无以大过于其人,而心之仁不仁,术之神不神系矣。孔子曰:“仁者        
 先难而后获。”岂医者哉!                                                      
     ○后载妻                                                                  
     后载妻某氏者,平江人也。始为妾,侍后妻周氏,能卑顺以承意。周氏卒,        
 嗣为正室,生一女一子,年未三十,姿色殊丽。后为郡吏,赖其内助。至正丙申        
 春正月,后行役如京口,妻与子独居。二月城陷,后与予为邻,某氏先属其子女        
 于他戚里,过予舍,将启水关,欲入水。予令家人劝止之。某氏曰:“曩吾夫居        
 室时,每论妇人失节事,妾常笑之。今吾夫在远,而遘此大变,使幸而免,尚不        
 能不为夫子忧。不幸为所辱,虽欲死不可得矣。妾宁捐吾身以全吾心,他日尚有        
 以见吾夫于地下也。”语未讫,外兵攻予门甚急,予前往视门,比兵入,则某氏        
 已赴水死矣。                                                                  
     论曰:夫妇以义合,义,天性也。世衰夫妇之义薄,至有公相弃背者矣。况        
 其夫之在远,而以身殉义者乎?是则发于其性者也。然其夫徒知其死,而不知其        
 所以死。向使其生,必不能自明以免于怨憎。彼诚知所处,可不谓之贤矣乎?          
     ○沈烈妇                                                                  
     吴兴千泾沈氏者,同里邵氏妇也。夫邵为军士所害,沈有殊色,虏置快船上,      
 溪流迅急,乘间跃身投水中。船去疾,意其已没,不及顾。适张掾舟过之,见в        
 发如云,被水面。视之,乃妇人,衣漾水上,不能下沉。即引救而问之,乃知其        
 姓与其里居,易衣置后舰内,使守视之。其下喻之曰:“汝遇吾张君,幸得不死。      
 张掾今贵人,汝能事之,且更得福,勿忧也。”沈氏谢曰:“幸诸君见怜,欲活        
 我,吾见吾夫被创甚,吾心已许之,恨不及生时使之见也。且张君欲我,安用失        
 节妇人哉?”遂噤不复言。度势不可出,视其旁有竹箸一束,夜二鼓,即以箸纳        
 口中,面力触舟,箸入喉以死。明日,张为敛而焚之。予至吴兴,张为予言如此。      
     论曰:丙申之变,妇人之死多矣。其死有二焉:或迫于威,或惧其辱。感慨        
 于一时,有羞恶者皆能之。至于患难交于前,利欲诱于后,屡变而益坚,委命以        
 遂志,惟明于义者,乃能有以处此。而沈氏以纤怯之姿,矢志靡他,其节尤异,        
 虽古烈丈夫何以加焉。向使入水以没,则已无闻矣,而幸君见之,岂天悯其贞烈,      
 使传于予,以表现于世哉?                                                      
                                2003。03。29  尹小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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