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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鸿鹄翱翔-弥尔顿和失乐园-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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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觉过、只是苦了使女,因为诗人的父亲要她坐着一直陪他。他与校长的儿子小吉尔颇为友善,分别进了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后还相互寄赠希腊文、意大利文和英语诗作,只是他觉得写希腊文诗作当时已等于对牛弹琴。

  落入虎口

  1625年2月老约翰送诗人进剑桥大学自费就读于基督学院。做父亲的愿来打算避开他自己出身的牛津大学越来越浓重的重视国教权威和仪式的阿米纽教派的气氛。可是事与愿违。弥尔顿偏偏落入虎口,他的导师威廉·查普尔正好是投身英格兰东南部宗教圣地坎特布里市大主教劳德起家的。他竭力驱使学生走上学究式的道路。弥尔顿长得潇洒俊秀,思想纯正,举止优雅,中等身材,体态匀称,胸背笔挺,淡棕色头发,面色红润,有美男子风度,与同班男女同学相处融洽,所以得了个“基督学院淑女”的雅号。可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已把他培养成一个意志坚定,具有反抗精神,有个人执着追求的人。他藐视八股高调,反对学校章程规定的作业要求,在宿舍里随心所欲地看书,涉猎颇广,因而与查普尔发生冲突,受到处分,短期间被迫离开了学院。他不以为耻,反而对剑桥的学习生活从此没有好感。后来学校当局认为导师并非完全没有责任,弥尔顿回学院,院长给他换了导师。应该说,这是“基督学院淑女”的胜利。

  胸怀大志

  弥尔顿是个有独创精神的人。《大学假期作业》按规定演说必修课应用拉丁文书写,他却插进了最早用祖国语言写的五十对英雄诗体偶句,其中他第一次庄严宣告他要为母语争光,写出荷马那样的史诗来:

  万岁,祖国的语言……

  …………

  可是我宁愿,如果由我拿主意,把你用来创作更大的主题,…………

  犹如那颖异的谛摩多科在国君

  阿尔基诺斯的宴会上庄严歌唱的故事,当时他才二十岁。从此他一直不断地在诗文中重申前言。在他的第二首十四行诗《二十三周岁有感》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内心的成熟,有人更幸运早受惠,而我却显得远为不足。

  但是不论是多或少,还是快和慢,它仍然将严格符合那同样的命运,…………

  在监工头 〔指上帝〕看来全照样千古不朽。

  不论他是否跟莎士比亚比,在这些豪言壮语的诗行中,我们不难体会到他的自信心。二十一岁时他写出《圣诞晨歌》这样的名篇:其中颂歌一开头便说:

  荒芜辽阔的冬天,/天生的婴儿降人间,/一身粗裹躺在简陋的马槽里,/大自然对他极敬慕,/已卸脱掉她浓妆艳服,/对伟大的主宰就这样心有灵犀:/她觉得那季节还不是时候,/不能跟太阳她壮健的情人纵情欢乐。

  她只好用委婉的话语/求恳轻柔的天宇/以纯洁的雪花来掩盖她的害臊,/在裸露的羞涩上面,/因内疚已经汗颜。/求少女圣洁的面纱白茫茫投抛,/她自惭形秽怕主的眼睛/视线向她丑陋的窘态紧紧逼近。

  写圣子出生,写大自然亦写圣母,大有奇想。而第二六节则又写得清新自然,足以代表全诗:

  太阳还在酣眠/朝霞作帐帘似火焰,/仰着脸儿枕着东方的浪头,/白濛濛夜影群聚/奔赴冥府的监狱,/戴镣铐的魂幽都溜进各自的坟墓,/霓裳羽衣的仙姑/飞离月神锺爱的树林随夜驹而去。

  有人认为如果复仇女神夺去他短暂的生命,他仍然可以在英诗中占有一席之地,与同时代诗人克拉肖(Crashaw)齐名。他不以早期作品雕虫小技的产品为满足。他有更高的雄心壮志,自信会用母语写出鸿篇巨制,名垂后世。二十四岁获得硕士学位后他迟迟不选择职业,回父亲退而幽居,乐享清福的乡间读书去了。

  潜心读书

  一个硕士除了学位以外一无所有地回到父亲退而定居的霍顿乡间去读书,一般说是有点儿超越常规的,所以需要弥尔顿有点儿勇气。他觉得自己对人生的看法还模糊朦胧,“内心的成熟”在增长,但对人类还无用处,他想干一番自己认为最了不起的事业,他自然需要更长时期的努力培养、知子莫若父,老约翰是个思想开明,很有见地的人,他认识到小弥尔顿前程远大,愿意倾全力给他提供最好的机会。

  霍顿是蜿延于英格兰伯克斯和米德尔塞克斯两郡之间的白金汉郡最南端角落里的一个小村子。虽然距伦敦只十七英里,可是工业污染还不严重,穿村而过的科纳河还清沏明净。到处有森林,草地、牧场、围场和开阔的田野,有温莎城富丽堂皇的高楼耸立在林木簇拥之中,俯视一切景色,诗人弥尔顿悠哉闲哉,潜心读书,不时在大自然宁静的怀抱中,闲适自在,尽情欣赏,遐思冥想,过着人生难得的田园生活。

  这时候,由于他父亲的劝告,他除本国语言外,已经学到了希腊语、拉丁语、西班牙语、法语、意大利语,甚至闪族语,叙利亚语和希伯来语。如今他可以自由读书了,如饥似渴地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可是,他是有选择地读书的,凡是有助于他成为或做好诗人这一从小立定的职业的书籍他都读。他又是读书思考,食而化为己有的人。如后来《复乐园》第四卷第三二二行所说的,他决不念书:

  …………读个无止无休,也读不出名堂来,得不到同等的或者更高明的精神和判断力,…………

  仍然落得个模糊不清决不定,书本呢滚瓜烂熟,可自己仍浅薄,食而不化或自我陶醉,拾取小小玩艺儿,不登大雅之堂;

  英国十九世纪写《古舟子咏》名篇的诗人柯尔律治的长子就说过弥尔顿用典是跟他本人所有的思想融为一体的。弥尔顿有一本扎记本在内瑟比档案中沉睡而无人问津达二百年,直到1874年才为人们所发现,它看来是霍顿后期的东西,虽不是他读书的全部单子,只是在某些标题下罗列了书名或记下了地点备用的。这些笔记就涉及八十个不同的希腊语、拉丁语、法语、意大利语及英语作家的作品。引用希腊作家不下十六个。足见涉猎之广。

  他也念历史,目的在了解事物发展的总趋势。1637年9月他告诉同窗密友迪奥达蒂说,他读了希腊史,从头一直读到君士坦丁堡的陷落,他曾长时期聚精会神地看意大利史,从中古初期直到神圣罗马帝国哈普斯堡王朝始祖鲁道夫的时代。从笔记本上我们获悉他念过意大利塞哥纽斯的《意大利政事纪》。他捏上一个东西就中途不放手,直到达到预期的目的。他的希腊文书籍中阿拉塔斯、利科弗隆、欧里庇得斯诸人的诗作或诗剧,经他缜密细致研读后,边上写着摘要,边批,迄今人们一直在进行探索。“好多个勤勉学习,沉思冥想的年头,都一股脑儿花费在寻求宗教和文化知识上去了”,这是他自己的描述。他还给那同窗密友复信说:“你问我在干什么?想什么?啊,托上帝的福,想的千古不朽,…真的,我将展翅高飞。”他始终自豪地向一个目标迈进。

  假面舞剧,抒情诗作登峰造极

  诗人的第一个诗集虽是1645年问世的,其中极大部分作品却是在霍顿时期创作的。

  有趣的是清教徒诗人二十七岁居然写出艺压群芳的一个空前的假面舞剧

  《考玛斯》来。假面舞剧盛行于英国文艺复兴时期,奇装异服,虚构妄诞,华丽浮夸,戴面具,配音乐,穿插一点对话,适于露天演出,曾是宫廷宴乐游艺舞会不可少的节目,十七世纪初期已趋于消衰,当时布里奇华特伯爵要在卢德娄堡大宴宾客,以庆祝他登上威尔士和边境地区议长的宝座,请英国最负盛名的作曲家亨利·劳斯作曲。刚好弥尔顿因为爱好音乐,与劳斯是好朋友,因而应邀给曲子作词,1634年首次演出。剧情是:酒神和女妖所生的儿子考玛斯,放荡不羁,伏居森林,每逢绝色美人便花言巧语,献上芳香美酒以解渴,喝了立即变成兽面人身的怪物。恰巧某小姐与兄弟两人赴会途中因昏暗饥渴,暂息而迷失。考玛斯乘机诱骗,姑娘坚贞不屈,拒不上当受骗,两兄弟终于借神力救出姐妹。这自然是作者扬善除恶,信神得救的一贯思想。没想到演出大受欢迎,事后不断有人要求抄写。劳斯不胜其烦,1637年索性印将出来。

  在《考玛斯》之先,有两首孪生的牧歌,《快乐的人》和《幽思的人》。它们比《圣诞晨歌》显然跨进了一步,不再见到生硬的奇想了。虽然《晨歌》见出一点《失乐园》的雄伟壮丽,孪生牧歌却写的清新自然,散发出霍顿四野闲适自在、生气盎然的乡村景色,是书生清晨、薄暮或伏案久了,困倦时走出书斋,到旷野信步而行,随意欣赏田园生活,又不时若有所思地领略到的若近若远,似有似无,宛若逼真,却又朦胧,实物在起作用,知识在起作用,情趣也在起作用时所得的感受,给人以飘飘欲仙的感觉。那时候诗人一心追求自己的目标,坐拥书城,修身养性,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作息随意,正是人生难得一乐的时候,所以才写出这样清新飘逸的诗篇来,而思想用词极为简练,一反斯宾塞 (1552?—1599)绚丽铺陈的风格。有人指责他说,《快乐的人》第四十一行起的几行中:

  倾听那云雀起飞翱翔,歌唱惊破沉闷的夜晚,在它空中的了望台引吭直到朝霞斑烂升曙光;

  那时降临,藐视哀伤,飞来我窗头叩问早安,云雀与知更鸟不分,前者是从不光临人住的地方的。弥尔顿自然不是生物学家、博物学家。城市长大的文学爱好者的书本知识不一定与乡间出现的实物都能对上号,不鹰雀不分,不韭菜麦苗不分,也就不足为大病了。他是从情景融合,注入自己的意趣,投入感情,从总体上来把握所描绘的事物的。试看《幽思的人》第六十三行以下的几行:

  女歌手呀,我常到林间找你去,一心向往听你的夜曲;

  找不见你,我独自散步游逛,在修剪平整干燥的草地上仰望那漫游漂泊的玉弓,正驱车驰近她绝顶的上空,象是被诱入歧途的旅人,在天空茫无途经地赶行程,似乎她不时屈颈俯首张望在洁白如絮的云头。“漂泊的玉弓”虽是借用的罗马古诗人贺拉斯的,但弥尔顿把自己强烈的感情,甚至震颤的心灵都注入其中了,所以她似乎变了形在“漂泊”,在“驰聘”,在“屈颈俯首”,在“张望”,不是简单的拟人化。实际事物的真实性与诗人心目中的真实性是大不相同的。他的主题是人,自然景色是因人的兴高采烈或严肃内省截然不同的心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诗人描绘的外界事物实际只是心灵感受的返照。

  在《考玛斯》之后,弥尔顿写出了他前期诗作压卷之作。爱德华·金也是诗人基督学院的同窗好友,能诗,有事业心,是优秀的牧师人才,可惜不幸1637年溺死于从彻斯特渡海赴爱尔兰的路上。《黎西达斯》是诗人为悼念他而写的一首挽歌,公认它以优美的笔触描绘出理想化的田园生活,灵感水平超过那两首孪生牧歌。可惜这样的灵感,这样的水平,在作者竟是一去不复返了。在英诗中也要一个半世纪以后在英国桂冠诗人湖上诗人华兹华斯的《不朽颂》里才达到同一水平。金突然遇意外沉溺而死,使诗人不免叹人生之无常,好人受苦短命,坏人享乐长生。黎西达斯

  他虽然可能沉溺直下龙潭,犹如太阳也一样沉入海底,但是不久又将低垂的头昂起,着光芒盛装,重新金光闪闪,在黎明天空的前额大放光明:

  黎西达斯也这样,虽沉得低,却起而高升,…………

  今后你是那片海洋滨岸的守护神,不过那毕竟是生后的安慰。

  黎西达斯死了,死于鲜花没怒放,…………

  也通晓吟咏,写的气韵高亢。

  他不该躺在水制棺架上漂荡

  而没人哭泣,还起伏中受热风蒸熏,得不到一点儿挥泪的报偿。

  惺惺惜惺惺,金出师未捷身先死,弥尔顿怎能不想到自己的命运。他们俩都年青、能诗、未婚,一个死了,另一个虽雄心壮志,为诗献生,到底会怎样呢?前程未卜。弥尔顿是人,不是神,当然不免产生凡人的忧虑。

  因此毋庸讳言,和婉言解释,可以有仁慈的缪斯用吉祥的言辞惠顾我注定的骨灰盆,随着他循序渐进。

  给我着丧服的尸体祝祷平安。

  因为我们俩在同一山岗上哺育成长,牧同一羊群,在泉边,树荫里,河川旁。

  弥尔顿尽管当时生活在世外桃源一般,但青年诗人对现实社会特别敏感,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时代,他这一阵子近乎恐惧的寒颤,在我看来是很自然的。约翰逊博士(1709—1784)在《快乐的人》中体会到了“愉悦中的一丝抑郁。”《黎西达斯》令我觉得不免带着一丁点哀愁肃杀之气。好景不长,弥尔顿终于把抒情诗的黄金时代水远抛在身后了,他没有再能够如该诗末行所写地“明朝去清新的森林和新鲜的草地。”

  六、意大利之行

  1637年4月弥尔顿的母亲已经因瘟疫去世,他弟弟克里斯托弗带着夫人也来霍顿住到父亲家里来了。也许家里人多,可能嘴杂,不利于儿子过世外桃源的生活,老约翰气度不凡,提供经济手段,让诗人带着一个男仆作意大利之行。意大利虽然因罗马教皇天主教的统治,宗教裁判所使文人学士谈虎色变,噤若寒蝉。可是意大利毕竟是继希腊文明之后成为欧洲文艺复兴发源地的文明古国,尽管文化在衰微中,意大利城市仍是古者文化唯一的大本营;是文人学士,艺术家、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建筑师甚至爱好欣赏自然景色的人莫不向往的“圣地”。1638年4、5月间他结束霍顿长达六年的自修生活,踏上毕生教育最后一课的旅程。邻居伊顿学院院长年迈的享利·沃顿淳淳告诫这位心直口快,说话无顾忌的年轻朋友,在宗教问题上千万要谨慎小心,“思想守口如瓶,举止落落大方”才能应付自如,万无一失,既不得罪别人,也不有违于自己的良心。弥尔顿则生性刚强,有自己的主意:他不愿意言不由衷,或说违心之言;他不打算主动谈宗教问题,不过有人要是问起他的信念,有人攻击正统宗教的话,即使在罗马这个龙潭虎穴里,他仍要坦诚说明自己的清教观点,甚至挺身而出,卫护他的基督教信仰。他过分热心宗教,在天主教老窝里,对什么都不满。谢天谢地,他的态度除了使耶苏会会员觉得气愤外,没听说有什么不好的后果。他间接认识了不少新朋友,由于他坚决的宗教态度使许多人打消了原来准备盛情招待他的念头。那不勒斯侯爵乔凡尼·巴蒂斯塔·曼索一直是文学和学术赞助人,他庇护过意大利诗人塔索和马里尼 (1569——1625),尽管年事已高,仍乐于给这位英国年轻诗人当向导,到处观光,甚至他在宗教裁判所面前也畏缩不前,向弥尔顿表示歉意,说是不曾更多更好地款待他。可是另一方面,弥尔顿以文会友的结果使人说出了心底的真心话。许多学会会员对他们自己文化风气衰颓的情况,也心怀不满,等到他们发现跟这位自由诗人相处很安全保险,也就吐露说,他们自己也极痛恨他们不得不忍受的教会的束缚。1644年弥尔顿曾经写道:“我跟它们〔学会〕的文人学士坐着闲聊,他们认为我出生在英国这样一个享有恬淡闲适的自由的地方,真是幸运得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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