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上)-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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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智慧是护卫者特有的品德、勇气是辅助者特有的品德后,“苏格拉底”表明了为发现正义而做最后努力的意图。“还剩下两种东西”,他说,“我们要在这个国家里寻求,就是节制以及我们整个的研究对象——正义。”——“正是”,格劳孔回答说。于是苏格拉底建议把节制搁在一边,但格劳孔就对苏格拉底让步了。他说,拒绝讨论“可能是错误的”。这一小小的争辩为给读者重新介绍正义做了铺垫,向他们表明苏格拉底已拥有了它的“发现”手段,向他们重新肯定格劳孔在论辩过程中正在仔细地审视柏拉图知识分子的诚实,而读者们自己因此就根本用不着考察。
苏格拉底接下来讨论节制,他发现这是劳动者所惟一特有的品德。(顺便提一下,柏拉图的“正义”是否区别于他的“节制”这一不断争论的问题可以很容易回答。正义意味着保持自己的地位;节制意味着知道自己的地位。——说得更准确一点,就是为自己的地位感到满足。像野兽一样只知添饱肚子的工人还能有什么特有品德呢?)当发现节制后,苏格拉底问道:“剩下的那个能让我们国家再具备一种美德的东西还能是什么呢?显然就是正义了。”——“显然是的”,格劳孔答道。
“我亲爱的格劳孔啊”,苏格拉底说,“现在正是要我们像猎人包围野兽的藏身处一样密切注意的时候了。注意别让正义漏了过去,别让它从我们身边跑掉,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它显然在附近的某个地方。把你的眼睛睁大些,努力去发现它。如果你先看见了,请你赶快告诉我!”格劳孔,如读者一样,当然是不能做到这种事的,于是请求苏格拉底带头。“既然如此”,苏各拉底说,“为了胜利,就请你跟我前进吧”。但即使是苏格拉底也发现这块所在地“难以穿越,因为布满林木;它一片黑暗,难以寻找……但”,他说,“不管怎样,我们总得前进”。格劳孔并没有这么反抗:“怎么前进?靠我们的探索,也即我们的论证?可是我们甚至还没有开始。在你已说过的话中连一点道理(感觉)也没有。”他和天真的读者一样顺从地答道:“是的,我们得前进。”现在苏格拉底告知他已经“隐约看见了”(我们没有)并且变得兴奋起来,“喂!喂!”他喊道,“格劳孔!这看来是它的踪迹了!我相信猎物是不会从我们这里逃掉的!”——“这是个好消息”,格劳孔答道。“嗳呀”,苏格拉底说,“我们的确太愚蠢了,我们在远处寻找的东西一直就在我们眼前!我们却总是看不到它!”苏格拉底的呼喊和这样的主张重复了一段时间后,被格劳孔打断了,他表达了读者们的情感并问苏格拉底发现了什么。但苏格拉底说:“我们一直以某种方式在谈论这个东西,但是我们却始终不知道我们是在谈论它。”格劳孔表达了读者们的不耐烦情绪并说道:“你这篇序言太长了,你赶快言归正传吧。”就在那里,柏拉图才开始提出我已经略述过的那两个“论证”。
格劳孔最后的话可以认为表明了柏拉图意识到了他在“冗长的序言”里干什么。我难以对它作出解释,除了认为它是一种企图——被证明是非常成功的——欺骗读者批判性的能力,以及对语言愤怒的戏剧化的表演,把读者的注意力从他们这篇辉煌的对话所表现的智慧的贫乏上转移开来。它诱使人们认为,柏拉图知道它的弱点,以及如何把它隐藏起来。
五
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这一问题跟平等与不平等密切相关。在开始探讨这一问题之前,应当有必要就专门用语作些议论。
“个人主义”这一术语(据《牛津字典》)有两种不同的用法:(a)与集体主义相反,及(b)与利他主义相反。前一种意义再没有其他的词来表达,但后者则有数个同义词,例如“利己主义”和“自私”。这就是为何在下文中我将用“个人主义”一词专指(a)意,用“利己主义”或“自私”这样的字眼来表达(b)意。列一个小表可能是有用的:
(a)个人主义 相对于 (a’)集体主义
(b)利己主义 相对于 (b’)利他主义
现在这四个词描述了对规范的法律准则的某种态度、主张、决心或者建议。尽管它们必然是含糊的,我相信它们可以很容易用例子来说明,因此为我们当前的目的足可以放心地来运用。让我们先从集体主义开始,由于我们对柏拉图整体主义的讨论,我们对这一态度已熟悉了。他的主张是个体应当推进整体——无论是全人类、国家、家庭、种族还是任何其他的集体机构——的利益,在上一章的几个段落里,已对此做了解释。这里再援引其中的一段,但更为完整:“部分为了整体而存在,但整体并不为部分而存在……你是因整体而被创造,而整体的被创造并非为了你。”这段引文不只解释了整体主义和集体主义,同时也传达了柏拉图对此强烈的有意识的情感要求(正如我们可在此段前的序文中所见到的)。这一吁求援引有多种情感,比如,渴望归属于一集团或家庭。其中的一个因素是对利他主义的道德上的要求及反对自私。柏拉图认为,如果你不能为了整体而牺牲自己的利益,那么你就是自私的。
现在我们稍稍注意一下上面的小表就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集体主义并不反对利己主义,而它也并不跟利他主义或无私相同一。集体或集团利己主义,例如阶级利己主义,是十分常见的事(柏拉图对此深有了解),这就相当清楚地表明这样的集体主义并不反对自私。一位反集体主义者,即一位个体主义者,能够同时是~位利他主义者。为了帮助其他的个体,他也可以情愿地作出牺牲。这种态度最好的例子可能是狄更斯,很难说他对自私的强烈憎恨与他对个体所具有的人性的弱点的强烈兴趣二者之间,到底哪个更强烈。而这种态度跟一种厌恶——不只是对我们所称的集体机构或集体,而且也包括对一种真正的利他主义——相联系,如果针对的是不知名的集体而不是具体的个人的话。(我提请读者注意《荒凉的家庭》里杰里贝太太,“一位全心全意为公共事业服务的女士。”)这些例证,我认为,有力而且清楚地解释了我们这四个词的意义,而且它还表明表中的任何一个词都可以和另一边两个词中的任何一个相结合(这就产生了四种可能的组合)。
现在很有趣的是,对柏拉图及大多数柏拉图主义者而言,一种利他的个人主义(如狄更斯的例子)不可能存在。根据柏拉图的观点,集体主义惟一的替代物是利己主义。他简单地把所有的利他主义跟集体主义等同起来,把所有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中间划上了等号。这不仅仅是个术语问题,或者咬文嚼字,因为柏拉图只承认两种可能性而不是四种。这就给道德问题的思辨带来了相当的困惑,甚至一直延续到我们今天。
柏拉图把个人主义等同于利己主义,不光为他捍卫集体主义而且为他攻击个人主义配备了有力的武器。为了捍卫集体主义,他可以利用我们无私的人道主义情感;为了进行攻击,他可以给所有的人文主义者打上自私的标记,因他们只会对自己付出。这一攻击,尽管柏拉图是对准我们意义上的个人主义,例如对人类个体的权利的反对,但理所当然地通向了另一个不同的目标,利己主义。但是这种区别一直遭到柏拉图及大多数柏拉图主义者的忽视。
为何柏拉图竭力攻击个人主义?我想当他把枪口瞄准这种主义时,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因为个人主义,也许比平等主义更像是维护新的人文主义信念的桥头堡。个体的解放的确是一场伟大的思想革命,它导致了部落制度的解体和民主制度的兴起。柏拉图不可思议的社会学直觉表明,无论在哪里相遇,他都能辨认出他的敌人。
个人主义是古老的关于正义直觉理念的一部分。正义并不是——如柏拉图可能会认为的那样——国家的健全与和谐,而是一种对待个体的方式。亚里士多德对正义所做过的强调应当记住,他说:“正义是跟人有关的某种东西”。这种个人主义的要素已经被伯里克利一代的人重点强调过。伯里克利本人清楚地表达过,法律应当为“私人争辩中的所有人”保证平等的正义,但他又前进了一步。“我们觉得不应该”,他说,“对我们的邻居走自己选择的道路说三道四。”(把此跟柏拉图相比较,柏拉图说,国家孕育人的目的,不是“让他们轻松自在各走各的路……”)伯里克利坚持认为,这种个人主义肯定与利他主义有联系:“我们被教导…永远不要忘记保护受伤的人”;在描述年轻的雅典人成长为幸福而又多才多艺自力更生的人时,他的演说达到了高潮。
这与利他主义相结合的个人主义,已经成为我们西方文明的根基。它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爱你的邻人”,《圣经》上说,不要“爱你的部落”);而且它是诞生于我们的文明并促进我们的文明的一切道德学说的核心。它也是,例如,康德实践学说的中心(“要时刻认识到人类个体是目的,而不要把他们仅仅作为达到目的的工具”)。在人类道德的发展历程中,还没有其他踉它一样如此有力的思想。
当柏拉图在这种学说中看到他的等级制国家的敌人时,他是正确的。他对它的仇恨胜过了他那个时代所有“破坏性的”学说。为了更清楚地表明这点,我想从《法律篇》中引用两段,它对个人的真真确确令人吃惊的敌意我觉得一点没有被意识到。其中的第一段因是《理想国》的一条注释而知名,它探讨了“妇女孩子及财产的社会共同体”。在这里柏拉图把《理想国》中的政体描述为“国家的最高形式”。在这种最高形式的国家里,“妻子们、孩子们及所有的奴隶们都有他们的一份共有财产。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要尽可能地根除各种形式的私人或个人行为。只要这点能做到,即便是自然造化为私人或个人的,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大家共有的财产。就像我们的眼睛、耳朵和手或可以视、听和行动——好似它们不是属于个人而是属于社会一样。所有的人都被格式化,让他们能最大限度地全体一致地喜笑怒骂,让他们甚至能在相同的时间对相同的事情感到欣喜或悲伤。所有这些法律因把国家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而更加完善。”柏拉图继续说道:“没有人能发现比刚刚解释过的原则更好的关于国家最优化标尺了”,他把这样的国家描述为“神圣的”、是国家的“雏形”或“模型”或“原型”,也即描述为它的形式或理念。这是《理想国》中柏拉图自己的观点,当他放弃实现他的宏伟的政治理想时,就表达出来。
第二段也出自《法律篇》,只要可能,就更为坦率无保留。应当强调的是,这一段首要解决的是军事远征与军事纪律问题,但柏拉图不加疑虑地认为,同样,不仅在战时军事领袖应当整肃纪律,而且“在和平时期同样应当如此——从孩提时代开始”。像其他极权主义军事家和斯巴达的崇拜者一样,柏拉图极力认为对军事纪律的强烈需要是至关重要的,即使是在和平时期。必须由它们制约全体公民的整个生活。因为不仅全体公民(他们全是战士)和孩子们,而且也包括那些地道的牲畜,必须在持续总动员的国家里度过其一生。“一切当中最为重要的原则是”,他写道,“任何人,无论男女,一刻也不能没有领袖。也根本不能允许任何人的心灵习惯于凡事凭自己的直觉做,不管它是出于热情,还是开玩笑。但在战时或和平时期——他应当眼观领袖,忠诚地跟随他。即便是在最细小的问题上,也应当听从领袖。譬如,他可以起床、活动、洗脸、吃饭……只要他被告知这么去做……一言以蔽之,他应当告诫自己,经过长时间的习惯,从来(永远)不能妄想独立行动,变得绝对不能这么做。这样大家的生活将在整个共同体中度过。没有法律或意愿比这更出色,能在确保战时救助与战争胜利方面比这更优秀,更有效果。在和平时期,从孩提时代开始就应当加以强化,——统治别人及被别人的统治的习惯。无政府主义的一点踪迹都应当彻底地从所有人的生活当中除去,甚至包括那些受人类支配的牲畜。”
这些言辞铿锵有力。从未有人比他对个人主义怀有更强烈的敌意。这种怨恨深深地植根于柏拉图哲学本质上的二元论。他对个人及个人自由的憎恨正如他对不断变化的特别经历、对变动不居的可感知事物的世界的多样性的仇恨。在政治学领域,个体在柏拉图看来就是魔鬼本身。
这种态度,既反人文主义又反基督教,一直被理想化了。它被看作是人道的、无私的、利他的、基督教的。例如E.B.英格兰声称《法律篇》那两段中的第一段是“对自私的强烈谴责”。在探讨柏拉图的正义理论时,伯克说了类似的话,他说柏拉图的目的是“用和谐来取代自私和公民的不睦”,因而“国家和个人利益往日的和谐……就在柏拉图的教导之下被恢复了,但却是在一个新的更高的层次上的恢复,因为它已被提升为有意识的和谐”。只要我们记住柏拉图把个人主义等同于利己主义,那么,这样的以及数不胜数的与此相类似的论点就都可以很容易被解释。因为所有这些柏拉图主义者相信反对个人主义就如同反对自私。这就说明了我的论点,这种同一产生的效果使反人文主义成功地得到了推波助澜。而且直到我们今天它仍然困扰着我们对道德问题的思索。但我们也应当认识到,那些被这种同一和高调话语所欺骗的人,把柏拉图当作道德的导师来赞扬其声誉,并且向全世界宣告他的伦理学是基督降生之前通向基督者的最捷途径,这样一来就为极权主义,尤其是对基督教进行反基督教解释的极权主义者,铺平了道路。这是一桩危险事,因为基督教曾一度受极权主义思想的支配。过去曾有宗教裁判所,今天它可能以另一种形式回来。
所以就值得提到一些更深刻的原因,说明为何心地单纯的人仍要说服自己相信柏拉图意愿的人道主义性质。一个原因是,当为他的集体主义学说准备依据时,柏拉图时常以一句格言或谚语开头(这似乎是毕达哥拉斯最先说过的)“朋友们共享他们所拥有一切”,这毫无疑问是一种无私、高尚、优秀的品格。谁会怀疑用如此值得称赞的假定开头的论题最终会得出一个彻头彻尾的反人文主义的结论?更为重要的另一点是,在柏拉图的对话中,有许多处表达了真正的人文主义情感,尤其是在《理想国》之前,他仍处在苏格拉底影响之下所写的那些对话。我特意提到了苏格拉底的学说:在《高尔吉亚篇》中谈到,做事的不正义比忍受不正义更糟糕。很显然这一学说不仅是利他主义的,同时也是个人主义的。因为在集体主义的正义理论里,比如像《理想国》,非正义是一种反对国家而不是反对某个特定个人的行为,尽管一个人可以控诉非正义的行为,但只有集体才能不断经受非正义的磨难。但在《高尔吉亚篇》中,我们丝毫未能发现这类情况。正义理论是相当规范的,“苏格拉底”(这里的他可能有更多的苏格拉底的成分)给出的非正义的例子,譬如掴某人的耳光,打伤或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