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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佛教史略-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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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蜀、吴、吴越、闽、南汉,继有荆南(又称南平)、楚、后蜀、南唐诸国(通常连同北方在后周时割据独立的北汉、合称十国)。北方兵革时兴,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国家又对佛教执行严格的限制政策;南方则各国相安,社会比较安定,帝王都热心护教,因此两方的佛教,一则勉强维持,一则续有发展,其情况各不相同。

    北方从后梁到后汉,各代对于佛教多因袭唐代的旧规,也例行诞节诣寺行香、斋僧、僧道对论、赐紫衣师号、度僧等事,但对僧尼的管理则比较严格。管理机构为祠部(后梁),后设功德使(后唐)。度僧一向禁止私度,如后梁龙德元年(921)即再申明令,愿出家者须入京师比试经业。后唐、后晋也同此限制,并禁新建寺院。不过后来功令渐弛,寺僧仍归浮滥,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赋税、兵役,所以到了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便毅然对佛教予以沙汰。凡未经国家颁给寺额的寺院,基本上一律废除,仅在原无敕额寺院的地方许留一、二所。又禁止私度,出家必须通过严格的读经试验。更禁止当时流行的烧身、炼指等眩惑世俗、残害肢体的行为。这一措施的结果,国境内寺院废除的过半。因废寺院还连带将

    民间保存的铜制佛像全数没收,用来铸钱,以充实国家的经济。这对佛教本身来说,澄清了一切紊乱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整顿,并不算是很坏的事,其性质也和前代各次的破佛措施不同,只是北方佛教原来仅获维持的,经此波折就更见衰落了。

    其在南方,各国割据的局面,如吴越、南汉、闽国等,历时都比较长久,又大体相安,互不侵犯,各在境内还实施些有利民生的改良政策,使经济有所发展而社会日趋安定。各国帝王多有浓厚的宗教信仰,对于佛教的建寺(如闽地在王氏统制时,凡增建寺院二百六十七所,后改属吴越,二十七年中又增二百二十一寺;到后周显德初大废佛寺,杭州寺院获存者仍达四百八十所)、造塔(如闽王王曦于永隆三年即941年在福州乌石山麓建崇妙保圣塔,南汉王刘鋹于大宝十年即967年在广州造千佛铁塔,今均存;又吴越王钱弘俶于后周显德初效阿育王故事,铸造八万四千小铜塔,中纳《宝箧印陀罗尼经》印刷卷子,颁布境内,十年方竣)、造像(如闽王王审知在后唐同光三年即925年冶铜铁三万斤来铸释迦、弥勒诸像)、写经(如闽王室在后唐同光元年即923年写金银字藏经五藏等),

    以至度僧(如闽地初于后唐天成三年即928年度僧二万,自后闽僧日见增多,降至南唐,度僧仍极浮滥,金陵一地即有数千人),所以当时南地佛教始终在发展。

    唐代所有各宗派,到了五代时,只禅宗和天台宗因根据地在南方,条件优越,得到更大的开展。南方禅宗在唐末时,曹洞崛起,大振青原(行思)一系的宗风。同系德山门下的闽僧义存(822—908)参学归来,构居福州西山的雪峰,唐末受到闽王王氏的优礼,十数年间,替他建寺造像、厚施养众,于是教化之盛,甲于天下,四方僧众趋集,冬夏常有千五百人。其门徒中又多杰出人材,如玄沙师备(835—908)、洞岩(越州)可休(874—940?)、鹅湖(信州)智孚、长庆(福州)惠棱、鼓山(福州)神宴,都得闽王尊重,分灯化俗。其中玄沙从《楞严经》入道,识见尤属特别,化行尤广。继有罗汉(漳州)桂琛(867—928),曾参雪峰法会,但得旨于玄沙,门众推为上座,大弘玄沙之教,遍于

    全浙。从桂琛得法的有文益(885—958),后为南唐元宗迎住于金陵报恩禅院,死后私谥法眼,衍成法眼宗。其弟子有天台德韶(891—972),为吴越国师。门下有永明延寿(904—975)沟通禅教,后著《宗镜录》,成一大家。还有义存另一门人云门(韶州)文偃(?—949)为南汉高祖所尊礼,教化很盛。其门下香林澄远(?—987)后更光大,成为云门宗。此外,临济宗由兴化(魏府)存奖(830—888)、宝应(汝州)慧颙(?—952)相承;曹洞宗由洞山云居道膺一系同安道丕、同安观志相承;沩仰宗由仰山南塔光涌(850—938)一系相承;

    各弘化一方,与法眼、云门并行。禅家五宗,至此完全建立。

    天台宗在五代时直传湛然之学的有义寂(919—987)。他因德韶的推荐,见重于吴越王钱弘俶。钱氏特为他在天台山建螺溪道场。又接受他的建议求会昌以来散失了的天台教籍于高丽。其后高丽遣谛观送了智者诸大部著述来浙,于是一宗典据大备,呈中兴之象。义寂之传有义通(972—988)、宗昱,通后传四明知礼,更大昌此宗之说。

    当时北方的义学是不主一宗而以疏通性相、精研大小乘的综合形式出现的。常习的经论有《法华》、《涅槃》、《仁王》、《维摩》、《弥勒上生》等经,《中观》、《唯识》、《俱舍》等论,而以《百法》、《因明》二论归之名数与立破法门,视为研学方便,敷讲尤为普遍。讲家著名的撰述有彦晖(后梁,840—911)的《百法论滑台(所住地方)钞》,归屿(后梁)的《百法钞会要》,虚受(后唐)的《俱舍疏钞》及《法华》、《百法》、《唯识义章》,贞辩(后唐)的《上生经钞》,可止(后唐)的《法华顿渐教义钞》,智江(后周)的《百法瑞应钞》,继伦(北汉)的《因明论演秘钞》、《法华经钞》等。又《法华》的研究本来在南方是以天台之说为正宗的,而北方学者南来讲说却常用慈恩宗义相沟通。如可周(后唐)于乾宁四年(897)节《法华玄赞》为五卷《评经

    钞》,又为音训并解释道宣的《法华经序》,乾化二年(915)以后即在浙江一带弘传其说。又皓端于杭州撰《金光明经随义释》,会通慈恩、天台两家宗要,而启发了天台内部异解的端绪。象慈光悟恩(912—986)即曾从皓端听习经论,而后契入天台,著《玄义》、《文句》、《止观》、《金光明金錍》科总三十五帖,继而就发《金光明玄义》真心观之难。

    此外关于律学,从中唐以来就是南山、相部、东塔三宗并行,未得统一。五代时还保持着同样状态。其在北方,新章宗即东塔一系仍在流行,著名的律师如贞峻(847—924)即在东京开宝律院为新章宗主。从乾化元年(914)以来,十年之间度僧尼三千余人。又相国寺澄楚(889—959)亦为新章宗律主,后晋初入内道场,为皇宫妃主等落发受戒。他一生临坛度僧尼八千余人。至于江浙地方,则南山律更盛。律师元表原在长安西明参与法宝讲席,广明中(880)来越州讲南山律钞,诸郡学人莫不趋集。其门人杭州景霄(?—927)著《简正记》二十卷。又有守言再传元解,后为南山宗正系。又法宝高足慧则(835—908)亦于广明中南来传律,其弟子希觉(864—948)著《集要记增辉录》(《集要》为

    慧则之作)。其门下有赞宁(919—1001),为吴越僧统,都是宏传南山宗的有力者。

    五代时写经阅藏的风气也很盛,但南北所写大藏,依据略有不同。北方多写《贞元录》入藏经,这较《开元录》入藏的多出三百余卷。南方通常依《开元录》写经。南唐升元二年(938)曾由僧勉昌请编李长者所撰《华严经论》四十卷入藏。保大三年(945)僧恒安又从关右写到《贞元录》续入藏经,连同《千钵曼殊室利经》十卷,《一切经源品次录》三十卷,共三百七十三卷,编成《续贞元释教录》,请写录施行,这样南方就也有《贞元录》入藏经的写本了。另外,和写经连带着有音义之作。如汉中沙门可洪,从后唐长兴二年到后晋天福五年(931—940)费了十年功夫,撰成《大藏经音义随函录》三十卷,订正了玄应、厚师(西川)、谦师(浙右)、郭迻(河东)诸家旧作的错误,其书今存。又行瑫

    (895—956)也以订正郭迻音义的用意,撰述《大藏经音疏》五百余卷,几乎等于疏解一部大藏音义。其书曾风行两浙,全部已佚,最近仅在日本发现其第三百零七卷写本一卷。当时讲家博学的大都遍览全藏。如贞海(后唐)擅长《法华》,三十余年间讲经三十七座,阅览藏经两遍。从隐(后汉)通《弥陀》、《中观》、《百法》三种经论,尝为大众一日作三讲座,阅藏一遍。智佺(后周)讲《百法论》百?啾?登座多不临文,但凭记忆讲述,却极流畅详尽,阅藏三遍以为参考。文辇(南唐)习禅,也览大藏三遍,以佛言为定量。义楚(后周)精于《俱舍》,讲《圆晖疏》十余遍,也阅藏三过,并纂成类书《释氏六帖》二十四卷,今犹存。

    五代时佛教艺术无大发展。如在教煌石窟,五代所筑窟存三十三个,其中塑像仅保存了唐代的旧规模,壁画也缺乏生气。惟雕像之存于杭州南山区的摩崖龛像(西方三圣像等)较胜。在此时塑像和画像里,十六罗汉等题材特别流行。如杭州雷峰塔有金铜十六罗汉像,烟霞洞有十六罗汉像,皆吴越时造。在僧俗间有好些人以画罗汉著名,如后梁的李罗汉(因善画罗汉而得名)、后蜀贯休(禅月大师)等。又唐末奉化(明州)有布袋和尚契此,自称弥勒化身,江浙间多有信者,也时图画其像。至于佛教建筑,特别在造塔方面,因鉴于木材之易引火灾,改用砖石,其结构形式虽基本上模仿木塔,但附加雕刻,别有特色。现存遗构在南方较多,如福州的崇妙保圣塔(闽国时造)、杭州保俶塔(吴越时造),南京栖霞寺舍利塔(南唐时改建)、苏州虎丘云岩寺塔(南唐时造)。

    另外,当时僧徒有学包内外、吟咏风骚的好尚,故很多擅长诗文或书画的。如可止(后唐)有《三山集》收诗三百五十篇,齐己(后梁)有《白莲集》收诗八百首,栖隐(楚)有《桂峰集》,汇征(吴越)有诗文集七卷;虚中(楚)有《碧云诗》,希觉(吴越)有杂诗赋十五卷,贯休(后蜀)有《禅月集》等。其能书的则有贯休和他的弟子昙域(能篆书),又晚峦(能草书)等。能画的有智晖(后唐)、智蕴(后周)、蕴能(吴越)等,都很著名。

 宋代佛教

    宋代佛教

    宋代佛教是叙述从宋太祖建隆元年到卫王祥兴二年(960—1279)三百二十年间赵宋一代的佛教。

    宋代政权建立之后,一反前代后周的政策,给佛教以适当保护来加强国内统治的力量。建隆元年,先度童行八千人,停止了寺院的废毁。继而又派遣沙门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去印度求法,使内官张从信往益州(今成都)雕刻大藏经版。这些措施促使佛教传播逐渐恢复和发展。以后宋代各帝对佛教的政策大体未变。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度童行达十七万人。五年(980)中印度僧人法天、天息灾(后来改名法贤)、施护先后来京,因而朝廷设立译经院,恢复了从唐代元和六年(811)以来久已中断的翻译。太宗还亲自作了《新译三藏圣教序》。后来院里附带培养翻译人才,改名传法院。又为管理流通大藏经版而附设印经院。当时印度等国僧人送赠梵经来中国者络绎不绝,从宋初到景祐初八十年间,即有八十余人。真宗一代(998—1022)接着维护佛教,在京城和各路设立戒坛七十二所,放宽了度僧名额。天禧末(1021),全国僧尼比较宋初增加了很多。寺院也相应增加,近四万所。另外,还有贵族私建或侵占的功德坟寺很多。这些寺院都拥有相当数量的田园、山林,得到豁免赋税和徭役的权利。于是寺院经济富裕,举办起长生库和碾顗、商店等牟利事业。到神宗时(1068—1085),因年荒、河决等灾害频仍,国家需用赈款,开始发度牒征费。这一权宜之策,后来继续执行,数量渐增,流弊也愈大,至使寺院经济与政府财政间的矛盾有加无已。最后到徽宗时(1101—1125),由于笃信道教,即一度命令佛教和道教合流,改寺院为道观,并使佛号、僧尼名称都道教化。这给予佛教很大的打击,但不久即恢复原状。

    宋代南迁之后,政府益加注意对佛教的限制。高宗时(1127—1162)即停止额外的度僧,图使僧数自然减少。但江南地区的佛教原来基础较厚,国家财政又有利用度牒征费及免役税等收入以为补充,故佛教还是能保持一定的盛况,以迄于宋末。

    宋代译经开始于太宗太平兴国初。当时特别设立了译经院,并制定一些规章。如译场人员设译主、证梵义、证梵文、笔受、缀文、参详、证义、润文(后更设译经使)等,组织比较完备。从太平兴国七年(982)起,逐年都译进新经,继续到天圣五年(1027),译出五百余卷。其后因缺乏新经梵本,译事时断时续,维持到政和初(1111)为止。总计前后译家(及其译经年代)可考的有十五人,即法天(译经年代974—1001)、天息灾(980—986,后改名法贤,987—1000)、施护(980—1017)、法护(中印人,980—983)、法护(北印人,1006—1056)、惟净(1009—?)、日称(1056—1078)、慧询(1068—1077)、绍德(1068—

    1077)、智吉祥(1086—1093)、金总持(1095—1112,下四人均同)、天吉祥、相吉祥、律密、法称。其中惟净、慧询、绍德都是由传法院培养出来的中国僧人,天吉祥等则帮助金总持翻译。诸人所译的总数是二百八十四部、七百五十八卷。其中以密教的典籍占最多数,论部最少。当北宋之初,印度密教正盛,有关的梵本流入中国的不会太少,但在天禧元年(1017),宋代统治者注意到密典中有些不纯部分和佛教的传统相违反,因而禁止了新译《频那夜迦经》的流行,并不许续译此类经本,这就大大限制了以后的翻译。此外,从宋代译经的质量上看,也不能和前代相比。特别是有关义理的论书,常因笔受者理解不透,写成艰涩难懂的译文,还时有文段错落等情形,因此,尽管译本里也有中观一类的要籍(如龙

    树、陈那、安慧、寂天等的著作),但对当时义学界似未发生多大影响。

    宋代译经多属小部,就其种数而言,几乎接近唐代所译之数,因而在大中祥符四年至八年(1011—1015)、天圣五年(1027)、景祐二年至四年(1035—1037),曾经三度编撰新的经录。祥符时所编,称《大中祥符法宝总录》,二十二卷,为赵安仁、杨亿等编修。所载译籍乃从太平兴国七年到祥符四年(982—1011)三十年中间所译,共计二百二十二部、四百一十三卷(此外,还收有东土著撰十一部、一百六十卷)。这部目录的主要部分完全依照各次进经的年月编次,除列出经名、卷数、译人而外,还附载进经表文,这都依据当时译经院的实录,所以连带记载着有关译场的各事,如新献梵筴、校经、更动职事等等,其体裁和过去的各种经录完全不同。天圣时所编新录称《天圣释教总录》三卷(亦作三册),译经三藏惟净和译场职事僧人等同编。它系当时全部入藏经典的目录,记载着

    《开元录》各经、新编入藏的天台慈恩两家著述、《贞元录》各经、《祥符录》各经,再附载其后新译各经,一共六百零二帙、六千一百九十七卷。景祐时所编新录称《景祐新修法宝录》,二十一卷,吕夷简等编。体裁和《祥符录》一样。所收译籍即紧接《祥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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