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俄罗斯文化之路 >

第13章

俄罗斯文化之路-第13章

小说: 俄罗斯文化之路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地位是由家庭内部的整个财产关系制度决定的。在贵族阶层,根据1649年法典,没有生育孩子的妇女在丈夫死后可以得到除其嫁妆之外的1/4 的丈夫的财产,但她对世袭领地或军功领地都无权提出要求;丈夫向外人而非族人购买的土地可以给予寡妇,但当她再婚或出家为尼时必须归还夫家,她也无权出卖或典当这样的土地。为了保证贵族寡妇和死去地主的女儿、母亲的生存手段,法律规定可在庄园地产中为他们留下一小块“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土地,但不得出卖,也不得作为嫁妆。年幼的女儿可享受这块土地到15 岁,此后就应出嫁并由夫家供养。家庭中的全部财产均按男性一系继承,只有在儿子们都已死亡的情况下,世袭的和因功所得的领地才能由女儿或她的男性后代继承。
  嫁妆是缓和或改善妇女在地产和家庭关系中无权状况的唯一手段。为丈夫带来土地和农奴的妻子比没有这种嫁妆的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要高得多。法律规定家长无权出卖和动用妻子的嫁妆,妻子拥有支配嫁妆的权力,但在实际上,妇女是很难行使这种权力的,因为丈夫在家中的权力是不受限制的,时常有丈夫以殴打和折磨迫使妻子出卖或典押嫁妆领地的事情发生。17 世纪后期,为了调整作为封建婚姻基础之一的嫁妆制度,曾颁布专门法律,规定妻子死后如没有孩子,嫁妆就要归还娘家。妻子的家族密切地注视着陪嫁出去的地产的命运,并以自己家族的力量作为嫁出去的女儿能独立支配嫁妆的保证。
  由于彼得一世的改革,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在其内部关系方面经历着一个更新的过程。18 世纪初,军功领地与世袭领地的融合过程已经完成,这一事实对于贵族家庭的财产关系产生了很大影响。为了巩固政权的基础,防止领地的分散和贵族家族的衰落,17“年颁布了长子继承制法令。这个法令是根据英国和法国的榜样制订出来的,它消除了军功领地和世袭领地的差别,改变了夫妇及其后代与不动产的关系。贵族较小的儿子没有土地保障,他们必须通过为国家服务来为自己获得收入来源。没有孩子的贵族寡妇在丈夫死后能够得到的已不再只是“生活必需的”最低限度的土地,而是继承丈夫的所有不动产。在她死亡或剃度出家的情况下,土地归还丈夫家族中最近的继承人,而作为她的嫁妆的那部分则归还娘家的家族。如果她再嫁,那么第一个丈夫的不动产也应归还他家族中按顺序最年长的男人。
  对于因分出嫁妆而造成的贵族领地分散化的倾向,国家也给予了注意,长子继承法规定,今后任何人不得以不动产作为嫁妆,但对现有的作为嫁妆的领地未作变动。女性贵族在继承遗产方面的权利扩大了。法令规定,地主如果没有儿子,就应该在女儿中确定一个主要继承人,包括领地在内的不动产归她所有,而其他女儿只能分得动产。为了维持无嗣贵族的家族,允许家族中的最后一个男性把全部不动产给予自己的一个女性亲戚,不论她是寡妇还是姑娘。但在这样做的时候有一个不可变更的条件:继承者必须使用原来地主的姓氏。长子继承制法令遭到贵族地主的反对,在彼得死后很快就被废除了。但是,改革对于家庭关系的影响已是无法消除的了,旧传统再也不可能全面恢复,新观念已悄然形成并扎下根子。尽管改革并没有把动摇男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作为目标,妇女在家庭财产关系方面权利的扩大也并未根本改变其社会地位,但这终究是一个重要的开端,而且,由此而始的发展过程的速度是令人目眩的。索菲娅公主以兄弟名义摄政时,连她的支持者都认为让女人来治理国家是不体面的。但仅仅在数十年之后,人们对于俄国皇位上是一个女人已不感到奇怪了。应该说,从妇女能够独立支配领地到妇女行使最高权力的道路是够短的。

第三章 俄罗斯新文化的兴起
一、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冲击
  贵族自由主义的发展
  18世纪下半期的俄国启蒙运动把自由主义思想引进了俄国的社会意识。法国大革命之后,尽管沙皇政权对西方新思想持敌视态度,但终究不能使俄国不受其影响。到19世纪初,俄罗斯帝国也被卷进了遍及欧美的自由主义改革浪潮。作为一种社会和政治学说,自由主义产生于西欧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它表现为与洛克、斯密、卢梭、边沁等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学说,以及由人权宣言、独立宣言、人权法案等历史文件所宣布的原则。自由主义否定宗教的和政治的权威,强调人的个性,追求人的解放,宣扬人人生而自由、权利平等,认为个人不应受无道理的外力的束缚。自由主义的理想目标是实现公民自由和政治自由,其内容包括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从事经济活动和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实现普选权、建立代议制议会和向选民负责的行政机关等等。
  自由主义的核心在于其价值观念,即认为一切价值的终极含义是满足和实现人的个性;道德在于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手段;政府的存在除了保护和实现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之外别无其他意义。早期自由主义的“天赋人权”思想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锐利思想武器和重要推动力量,成为资本主义新时代的信条。大革命时期过去之后,自由主义不再主张以革命的方式来争取人的自由权利,而希望通过改良来实现这个目标。19世纪初,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思潮和运动,在一系列国家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作为正统的资产阶级文化,自由主义被认为是西方文明世俗形式的最高体现。
  进入19世纪后,自由主义的精神在俄国贵族社会广为传播,并对沙皇政权的国内政策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1801年3月,专横暴虐的保罗一世在宫廷政变中被杀,他的儿子亚历山大登上了皇位。亚历山大一世自幼受到共和主义者拉加尔普的教育和祖母叶卡特琳娜二世“开明专制”的影响,曾读过孟德斯鸠、伏尔泰等人的著作。在即位之后,他宣称要以叶卡特琳娜二世的“法律和精神”治理国家。而叶卡特琳娜二世朝代的一些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老臣如沃龙佐夫、扎瓦多夫斯基等人则建议他不仅要重新确认叶卡特琳娜二世的精神,还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接受其中的自由主义原则。亚历山大一世周围还有一些“年轻的朋友”。早在当皇储时,他就与柯楚别依、斯特罗甘诺夫、诺沃西里采夫、恰尔多雷斯基等“亲英派”贵族青年过从甚密。成为皇帝后,他把这些朋友组成了一个秘密委员会,为改造国家拟订方案。秘密委员会认为,必须使俄国适应时代精神,但目前实行立宪制度尚为时过早,因此,第一步是要对“丑恶的帝国行政大厦进行改造”,然后“以适合真正民族精神的宪法”来完成新的制度。
  根据秘密委员会的计划,在1802年以欧洲国家的政府形式为样板对国家机关进行了改革。成立了8 个部代替原来的院,由各部大臣组成大臣会议,亚历山大一世亲任主席。参政院被改组为帝国的最高司法机关,成为“法律的保护者”,并被授权发布皇帝敕令。
  1803年开始实行的《国民教育初步章程》对发展俄国的教育起了促进作用。章程规定了国家的教育结构和学校管理制度,在全国设6 个学区,每个学区建立一所大学,督学负责学区内的国民教育事务。随后,开办了不少新的中学和县立学校,实行了内容有很大扩充的课程大纲;先后新建了杰尔普特大学、喀山大学、哈尔科夫大学和彼得堡中央师范学院以及皇村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实行自治,由教授会议领导学校,校长通过选举产生,学区的一切学校管理和书刊检查均由大学执行。在这种条件下,大学很快成为自由主义思想的滋长之地,中央师范学院开办不久就以“自由思想”闻名,而专门培养贵族青年精英的皇村高等专科学校的第一届毕业生中就有普希金和许多十二月党人。
  19 世纪初,农民问题已成为俄国面临的迫切问题。秘密委员会成员都曾强烈谴责农奴制度,柯楚别依称之为俄罗斯应该为之汗颜的“奇耻大辱”,恰尔多雷斯基说它是“极其可怕的,无论如何都不能不考虑予以废除”,拥有46000名农奴的斯特罗甘诺夫也大声疾呼:“几百万人在奴役下喘息,……但帝国的绝大多数财富却是由他们创造的。”但是,当他们开始准备按照平等自由原则改变这种状况时,便发现这是一个涉及俄罗斯国家基础的严重问题:真正的自由主义原则的实现将是现存制度的瓦解。最后,秘密委员会一致认为,农奴制应当受到谴责,但改革也应避免触犯贵族的利益。
  1801 年11 月,秘密委员会审查了海军上将莫尔德维诺夫提出的方案。莫尔德维诺夫认为,农民状况的改变只能逐渐地、不剧烈地进行,解放农民的问题可由贵族自己来提出。作为第一步,可以给予非农奴以购买土地的权利。这个意见被采纳了,同时还决定不再对贵族赏赐土地和农奴,禁止做买卖农奴的广告。同年12 月,由沙皇颁布法令,允许商人、市民和国有农民购买土地。1803年2 月,根据少数贵族的要求,又颁布了关于自由农民的法令,允许地主单个地或整村地解放农奴,农奴通过支付赎金取得份地。这两项法令是沙皇政权对农奴制内部已经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关系所作的让步,指望借此形成一个新的“自由耕作者”阶层。但由于条件苛刻,手续繁琐,得到解放的农奴只有47000余名,仅占全部农奴的0.5%左右。
  由于思想界较为开放的气氛和推崇自由主义的时尚,自由主义思想在上层贵族中有了很大发展。19 世纪初,俄国翻译出版了许多西方自由主义学者的著作。例如,边沁著作的片断曾在内务部官方刊物《圣彼得堡杂志》上刊登,1805年又根据亚历山大二世的命令出版了两卷俄译本;1806年,内务大臣柯楚别依指示出版了西班牙自由主义思想家加斯帕尔·梅里希奥尔,德·霍维拉诺斯的《个人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的法译本。在俄国上流社会中,西方自由主义者的作品流传甚广,从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中也可以看出,边沁、斯密等人是最时髦的作者。越来越多的人在谈论如何实现社会公正和个人自由的问题,莫尔德维诺夫和斯贝兰斯基就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两位。
  莫尔德维诺夫追随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尤其崇拜边沁的学说。他的经历与他的自由主义倾向有着密切的联系。他出身豪门,少年时曾同皇储保罗大公一起在宫中接受教育。1774年被派往英国伦敦学习造船,在那里一住3年。他参加过多次远航,包括访问美国。他还了解了英国的社会和思想。这个时候出版的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一书对他产生了很大影响,并促使他更广泛地接触西欧自由主义流派及其代表性作品。他同边沁、斯密和其他一些著名的自由主义学者保持着私人联系,常有信件来往。
  莫尔德维诺夫热烈主张,不但要给贵族、而且也要给其他阶层以公民权利,首先是土地私有权。他指出,私有权是“第—块基石”,没有它就没有法的坚定性,因此,政府首先应该正式承认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在担任国务会议所属国家经济厅主席后,他首先采取措施放宽了对商业的限制。他认为个人不应依附于国家或为国家作出牺牲,因为真正的社会与所有单个的人是不可分割的;为了解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争执,可以实行特别民事法庭的制度。他提议由政府偿还所欠的国内债务,以便使人们相信国家不会运用政权力量破坏私人利益。莫尔德维诺夫很清楚,公民自由和私有权原则是不能够仅仅以君主的善良愿望来保证的,“一个君主无限的意志把这些东西给了人们,但另一个君主同样无限的意志能把它再要回来”,一切都取决于君主的愿望。在这种情况下,以法律形式肯定私有权只是在实现公民自由和公民权利方面走出了第一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应该使俄国向立宪的治理方式过渡。他坚信,俄国首先需要的东西是政治自由,只有利用这一手段才能争取公民权利的实现,才能逐渐地解放农奴,给予他们以自由人的地位。
  概括地说,莫尔德维诺夫把实行立宪制度放在优先于解放农奴的位置上。在当时俄国条件下,这个主张的实质就是建立一个贵族代表机构来分享君主的权力,并以此作为农奴解放的前提。这种意见受到了一些贵族自由主义者的反对。持不同意见者认为,在俄国实行宪法还不到时候,首先应该通过专制制度来解放农民。后来成为十二月党人的尼·屠格涅夫在回忆他同莫尔德维诺夫的争论时说:“他想要有上议院的民主,以高尚、热情的自信反对任何专横。我赞成无限的权力,维护关于这种权力对于把国家从人剥削人的状况中解救出来的必要性的观点。”
  有关是先要求政治自由(立宪)还是先要求公民自由(解放农民)的争论,反映了当时俄国自由主义思想所具有的贵族特征。无论是哪种意见,都只是体现了受西方资产阶级文化影响的先进贵族的愿望。由于俄国社会还没有造就出能够实现自由主义目标的力量,这些贵族自由主义者得出的结论也只能是或者依靠沙皇,或者依靠贵族。
  如果说莫尔德维诺夫的思想中存在着明显的立宪倾向,那么斯贝兰斯基@则比他更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立宪方案。
  斯贝兰斯基是一位乡村神父的儿子,曾先后在弗拉基米尔和圣彼得堡的修道院中接受教育。他对西欧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十分熟悉,具有强烈的自由主义思想倾向。1802年,经总检察官库拉金公爵的推荐,他到内务部任职,并很快受到亚历山大一世的青睐。1807 年,他被任命为内务大臣。他经常同亚历山大一世长谈,就国家体制、立法、经济等问题发表意见,并根据皇帝的指示起草国家改革的计划。他还追求时尚,仿效西方生活方式,爱穿英国式服装,用英国式早餐。1808 年,他陪同亚历山大一世去爱尔福得时,有机会直接同拿破仑交谈。拿破仑对他极为赏识,把他看作“俄国唯一有头脑的人”;而他对拿破仑也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这位“法国民法典的作者”改造了法国并创造了一种崭新的管理制度。
  斯贝兰斯基希望以法国为榜样,对俄国的国家制度进行“大刀阔斧”、“一针见血”的改革。1809年秋天,他完成了名为《国家法典绪论》的改革方案,主张由最高政权赐给俄国人民一部宪法,使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在立法方面,成立类似上议院的国务会议,作为沙皇的咨询机构,其成员由沙皇指定;同时成立类似下议院的国家杜马作为反映人民意志的立法机构,其成员由乡、区、省逐级选举产生,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财产资格限制。在行政方面,沙皇代表最高政权,成立大臣委员会,省、区、乡设管理委员会。司法方面的最高机关为参政院,建立各级法院。方案规定,一切领域的最高权力最后都集中在沙皇一人手中。斯贝兰斯基的方案是要使俄国从君主专制向君主立宪制过渡,如果照此实行,俄罗斯帝国将具有同西欧国家相似的外貌。
  根据斯贝兰斯基的建议,沙皇在1809 年颁布两项敕令,规定宫廷贵族称号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