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本愿经讲记-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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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菩萨说:「阎浮众生既有如是恶习,习恶不能自拔,难免命终时,堕落
恶道。若其父母,识得三宝之力,宜为设福,求三宝之力,以资助其前途之路。
」无常偈云:『胜因生善道,恶业堕泥犁,唯有佛菩提,是真归依处。』
【或悬幡盖及然油灯、或转读尊经、或供养佛像及诸圣像,乃至念佛菩萨及辟支
佛名字,一名一号,历临终人耳根,或闻在本识。】
此乃设福之文。
三宝福田最大,而且是无漏福,故向三宝求福。「或悬五色长幡,竖在刹杆
上,随风飘扬,供养三宝;或悬宝盖,覆佛像上」。维摩经长者子以盖供养释迦
尊曰:『我今奉佛以微盖,於中现我大千界。』「或燃油灯供养三宝,仗三宝力
灯光照诸幽冥,苦痛众生蒙此光明,暂得离苦,得互相见」。
「或读诵大乘经典转入心田,种下大乘善根。当诵经时,自闻他闻,皆获法
益,亡者承斯经力,亦得超升。或供养佛像,种种香油、香、华、灯、涂、果、
乐,如佛在世等无有异;供菩萨像,功德亦然」。
「乃至念佛万德洪名及辟支佛名,皆是无漏功德,历临终人耳根,一直入本
识(指第八阿赖耶识),下为佛种。」所谓『法音经耳,功报弥劫,一历耳根,
永为道种』。
【是诸众生所造恶业,计其感果,必堕恶趣。缘是眷属为临终人修此圣因,如是
众罪,悉皆消灭。】
能灭诸罪之文。
「是诸众生,在生所造恶业,计其果报,必堕恶趣;今缘眷属,为临终人修
此种种供养三宝,仗三宝无漏功德,结将来成佛之果」,故云『修此圣因』。三
宝无漏功德,尚且令人成圣,何况「此人有漏诸罪,而不悉皆消灭耶」!
【若能更为身死之後,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
天,受胜妙乐。现在眷属,利益无量。】
前文是临命终时,在三宝种福,能令亡者,不落恶道,众罪消灭。
此文「若更为亡者,七七四十九日内,广造功德,供养三宝,仗三宝之力,
能令亡者,不但灭罪,而且增福;以增福故,承此福力,生人天上,享胜妙之乐
。现在眷属,为作福者,所得利益,更多无量。」所谓『冥阳两利,存亡获益』
。
因人死,若非有极重罪,其中阴身,七日一死生,如是七次死生,共四十九
天,方定其罪福,转生六道。所以在四十九日内做功德,能令亡者,增福灭罪。
【是故我今对佛世尊及天龙八部,人非人等,劝於阎浮提众生,临终之日,慎勿
杀害及造恶缘,拜祭鬼神,求诸魍魉。何以故?尔所杀害乃至拜祭,无纤毫之力
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
此乃鬼神无力之文。
除三宝之外,一切天龙八部、人非人等,未出三界者,皆是有漏。纵许天龙
,有有漏福,亦不能灭有漏之罪。因是之故,所以地藏菩萨对世尊说:「若天、
若龙、若八部、人非人等,皆应劝阎浮提众生,临终之日,慎勿杀害生灵,取其
血肉,造诸恶缘,去拜祭鬼神,及求诸魍魉」。
「何以故?尔所作杀生、害命之罪,拜祭无智鬼神,全无纤毫之力能利益亡
者;不但无益亡者,而且所作杀生、害命之罪缘转增,亡者加深其罪。」
【假使来世或现在生,得获圣分,生人天中,缘是临终被诸眷属造是恶因。亦令
是命终人殃累对辩,晚生善处。】
此带累亡者善缘晚生之文。
「假使亡者自己有福,来世应生善道;或现在之世,不经中阴,即生善道,
应获得见圣闻法之分,生在人天中,修诸善法。缘是临命终时,被其阳间眷属,
造是杀害生灵、拜祭鬼神,种种愚痴不合理的恶因,令是命终之人,在阴间殃累
对辩公庭--言非教他作,而晚生人天善处。」
【何况临命终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据本业,自受恶趣,何忍眷属更为增业
。】
带累亡者,加深其罪之文。
上来亡者,有善殃累,晚生善处。「何况亡者,一生无少善根,纯是恶缘,
据其本业,自受恶趣之报;何忍眷属,在其临命终时,杀生拜鬼,作是恶业,更
增其罪呢!」
【譬如有人从远地来,绝粮三日,所负担物,强过百斤。忽遇邻人,更附少物。
以是之故,转复困重。】
此为譬喻之文。
「譬如有人」,指阎浮提众生。「从远地来」,指舍父逃走,从无始以来,
入生死苦海。「绝粮三日」,指在生死海中,若有三无漏学资粮,可出三界。第
一戒无漏学资粮,持戒清净永不堕三恶道,即出三途。第二定无漏学资粮,有四
禅八定,远离贪欲,不受欲界生死。第三慧无漏学资粮,能破色、无色界生死,
就出三界火宅,还自己的老家,登涅盘之彼岸,见慈父之佛陀,受如来的家业。
若人绝了戒、定、慧三种资粮欲出三界,则难中难矣!况且迷真起妄,妄执五阴
重担为我我所,造十恶之罪,一恶具十,十十成百,故云「所负生死重担,强过
百斤」。又临命终时,忽遇不体心的眷属,为其杀生拜祭鬼神,此罪加其身上,
故云「忽遇邻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令亡者罪上加罪,故云「转复困重」
。
【世尊!我观阎浮众生,但能於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缔'三点水旁'、一
沙一尘,如是利益,悉皆自得。】
此乃三宝无漏功德,乃至极小,烦恼不能坏,而终坏烦恼;生死不能坏,而
终坏生死;业障不能坏,而终坏一切业障。因三宝功德,犹如金刚,一切不能坏
,终坏一切。
所以地藏说:「世尊,我观阎浮众生,但能於诸佛教海中,依教奉行。於三
宝中,所作善事,乃至一毛之轻、一缔'三点水旁'之微、一沙之小、一尘之细,皆
是无漏善根。善根成熟,种子起现行,就能返迷成悟,破诸烦恼,成就出世利益,
一得永得,不从他得。」
华严经云:『了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从他悟。』
印度外道祠天,以金造天像头,夜有贼来偷,天神不与,贼惊惶间,大呼南
无佛一声,取头而去。天明大众均曰:『无天神来附。若有,云何被贼取头去?
』天神附一人身上曰:『贼来取头,本不得,因贼大呼南无佛,缘此得便,取我
头去。』大众均曰:『神不如佛,我们改奉佛罢!』
【说是语时,会中有一长者,名曰大辩。是长者久证无生,化度十方,现长者身
。合掌恭敬,问地藏菩萨言:大士,是南阎浮提众生,命终之後,小大眷属,为
修功德,乃至设斋,造众善因,是命终人得大利益及解脱不?】
大辩兴问之文。
闻地藏说,但以佛教中,作丝毫之善,悉皆自得,不落空过。
「即时会中有一长者,名曰大辩」。佛法有四大辩才,一、法无碍辩:诸法
名相,通达无碍。二、义无碍辩:义理无穷,深悟实相。三、词无碍辩:文词藻
章,华丽宣扬。四、乐说无碍辩:一法演无量法,一义含无量义,重重宣说,周
旋无尽。印度「长者」,尊贵之人也。「久证无生」者,诸法本不生,迷故有生
,妄见也;正见,则法法无生,生死本无,非有生死可断啊!烦恼本不生,非有
人断於烦恼啊!业障本空,非有业被人空啊!法华经云『诸法从本来,常住寂灭
相』者,无生义也。金刚经云『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诸法岂有生耶!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是故
说无生』。我们推穷诸法,不见起处,则诸法不生义定;不生则不灭,不增则不
减,不垢则不净,是诸法的空相。证此空相时,清净本然,周遍法界,就是无生
法忍也;是我们的清净法身,无生无不生,大用现前,就可以分身十方,广作佛
事,随缘度生。地藏菩萨分身十方地狱,也是这个道理。所以文中说「久证无生
,化度十方,现长者身」。此方现长者,难保他方现菩萨身,或者罗汉身,因为
无生无不生,能现一切身啊!合掌恭敬,问地藏菩萨言:「大士,南阎浮提众生
命终,『小眷属』指其儿女,『大眷属』指其父母,有时儿女超度父母,有时父
母超度儿女,故云『小大眷属』。『为亡者修功德』,指悬幡、悬盖、拜忏、诵
经等,乃至设斋供养十方僧。『造众善因』,指燃灯、造像、布施,以其功德回
向命终人,得超升利益,及解脱三恶道之苦否?」
【地藏答言:长者,我今为未来现在一切众生,承佛威力,略说是事。】
略说为亡者作福得益之文。
【长者,未来现在诸众生等,临命终日,得闻一佛名、一菩萨名、一辟支佛名,
不问有罪无罪,悉得解脱。】
临终闻名悉脱之文。
长者啊!我仗佛力说未来及现在,一切众生等(等字包含六道),临命终时
,神魂离身,一切放下,唯有一心闻佛名号,与佛功德相应;或闻菩萨名字;或
辟支佛名字(皆是圣人,皆是无漏功德),一念相应,即时就能消灭罪垢,又能
转无罪而成有福。所谓有罪灭罪、无罪增福,故云「有罪无罪,悉得解脱」。
【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众罪,命终之後,眷属小大为造福利一切
圣事,七分之中,而乃获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
代做功德之文。
我佛为俗人说法,必先戒论、施论、生天论。因俗人本不求了生死,所以佛
对机施教,教其持戒及布施作福,求生天上,永处福地。
地藏说:「若有男子、女人,在生时未曾修一毫之善,多造众恶--利己损
人之罪,命终之後,假如眷属,或小儿女、大父母,为亡者造福,悬幡、悬盖、
燃灯、烧香等福业。资生天上福堂,人间福处,故云『福利』。一切圣事,指诵
经、念佛、拜佛、供斋等,皆法门正事,能获出世三乘圣果,故云『圣事』。如
是功德,七分中,亡者获得一分,六分功德生人自得」。经云:『亡後作福,死
者七分获得一,馀者属现在。』
【以是之故。未来现在善男女等,闻健自修,分分己获。】
以是之故,莫待死後,别人代汝做,何不生时自己修,七分获得七分。况且
现在身康力健,至诚而做,一心而为,可能十分,就得十分,故云「分分自获」
。
【无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内,如痴如聋。或在诸司
,辩论业果。审定之後,据业受生。未测之间,千万愁苦,何况堕於诸恶趣等。
】
无福苦闷之文。
身有生老病死,心有生住异灭,世界有成住坏空,一切无常。而且谁也不知
何时死,更不知何处死,又不知怎样死。有婴儿亡、有少年亡、有的壮年亡,乃
至老年亡。且孤坟多是少年人,莫待老来方修福啊!
地藏说:「无常鬼,何时来,不会讲给汝听,多数突然而至,故云『不期而
到』。等汝死了之後,中阴身在幽冥界空中游行,此时又未知自己到底罪多福多
,且中阴身更无常,七日一死,极其量,七七四十九日寿限,就赶快去投胎。牛
胎、马胎、鬼胎、人胎,谁亦不能自知,此时如痴如呆、如聋如盲。或者中阴身
,在诸司辩论业果」。地府有五个官,一鲜官,审汝杀生几何。二水官,审汝作
贼多少。三铁官,审汝邪淫次数,四土官,审汝两舌口业。五天官,审汝饮酒斗
量。
「如是辩论业果,有时心重境轻,其罪便大;有时心轻境重,其罪可小;有
时作业心境俱重,则罪大恶极;有时心境俱轻,其罪微乎其微。如是辩论,审定
之後,据业轻重,而受六道生。当未测之间,能不千愁万苦!何况定了重罪,堕
落诸恶趣,闻之更悲恐矣!」地狱判罪,杀生者,朝生暮死报;劫盗者,当作猪
、羊受人屠割;淫失者,作鹤鹜獐麋;两舌者,作橧枭鸺□;捍债者,为驴骡牛
马,故云「据业受生」。
【是命终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救拔。
】
是命终人在七七日内,未受生以前,无不念念间,望阳间骨肉、父母、儿女
、兄弟、夫妻等眷属,代其向三宝作福,以资救拔。
【过是日後,随业受报。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无解脱日。若是五无间罪,堕
大地狱,千劫万劫永受众苦。】
无救之文。
中阴身过了四十九天,阳间骨肉不造福而来救,则随本人之业而受报。若是
有福犹自可,往生人天;假若是罪人,入三恶道,动经千百岁中,不见解脱之日
;若是五无间罪,堕大地狱,千劫万劫受无间苦,更不知何日出离。
【复次,长者,如是罪业众生,命终之後,眷属骨肉,为修营斋,资助业道,未
斋食竟,及营斋之次,米泔菜叶,不弃於地,乃至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
营斋如法之文。
复以无救堕苦之次,「长者啊!如是罪业众生,命终之後,其眷属骨肉,为
修营斋,供养三宝,以此功德,资助亡者,最重要未献佛、供僧慎勿自食」;若
先自食,则成残食。『残食』者,食过之物也。若将残食供佛及僧,全无功德,
不如不作。
「及营斋期间,慎勿将米汁菜叶,弃於地上。」供佛馀物,岂可弃地,弃地
则不恭敬耳。应将残物,待斋食竟,施与畜生。
【如有违食及不精勤,是命终人了不得力。如精勤护净,奉献佛僧,是命终人七
分获一。】
如法得力之文。
如有违前文设斋之仪--先行自食;及不精勤护净,以秽手触食;米泔菜叶
,弃於地上。如是不法,则命终之人,全无功德,了不得力。如精心勤力护净、
设食,奉献佛僧,求十方僧人之福,则命终人,七分获一分功德。
【是故长者,阎浮众生,若能为其父母乃至眷属,命终之後,设斋供养,志心勤
恳,如是之人,存亡获利。】
如法获利之文。
因是之故,长者,阎浮众生若真能为其父母,乃至为其六亲眷属,命终之後
,设斋供养三宝,以资亡者。则应志心诚恳、勤劳、护净,如是如法设斋,则亡
者、生者皆获大利。
【说是语时,忉利天宫有千万亿那由他阎浮鬼神,悉发无量菩提之心。】
佛在天宫为母说法毕,放无量光明云,无量天龙鬼神来会天宫,从佛闻法,
滋润心田。又闻地藏菩萨亲口说,拜祭鬼神魍魉,无丝毫之力利益亡人,空受人
间血肉祭祠,得无愧乎!皆由我等,从来未曾修无漏功德,所以不能救度亡者,
我等何不齐发菩提心,求出世无漏功德,方能利益众生,所以千千万万阎浮鬼神
,皆发无量菩提之心。菩提心内具无量功德,故云「无量菩提心」。
【大辩长者,作礼而退。】
【阎罗王众赞叹品第八】
此品也是度众生之缘,即烧香、诵经、造幡、造像、斋僧、供众等,种种善
缘也。
阎罗王,此云双,苦乐双受故。若论本迹,则难思议。
汉益州刺史,郭徐安病重,其妻问欢喜天。天言:『可发愿一日中造地藏菩
萨像。』安即发是愿。一日,忽闷绝,经三时,安醒,自言入地狱。阎王告曰:
『公依妇恩,发愿造大王像,我为令众生偿罪业,现阎王身,实是法王。若有众
生,归依地藏,满足所求,公急还人间,毕其愿。』
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