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灵素节注类编-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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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诊必副矣。
此总结五过,皆由受术不通之故,圣人必明天道、人事,以副延医之法也。八正九候者,八方九宫虚实邪
正之风,义详疾病门。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素问·征四失论》帝曰∶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
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治之一失也;受师不卒,妄作杂
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后遗身咎,此治之二失也;不适贫富贵贱之居,坐之浓薄,形之寒温,
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诊病不问其始,忧患饮食
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为粗所穷,此治之四失也。
诊不中五脉,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遗师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弃术于市,妄治时愈,愚心自得。呜呼!窈
窈冥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拟于天地,配于四海。
经络在外,脏腑在内,明经络流行之序,循流溯源,即可知脏腑之病,用为延医之法。若精神意志,不能
专切于理,则外内相失,时多疑殆也。盖阴阳为医道之总纲,人身阴阳合乎天地之阴阳为从,反此为逆,是治
法之一失也;受师教诲而不卒业,杂学他术,谬称为道,更其名目,自以为功,妄治诸病,以遗身咎,是二失
也;更不遵望闻问切四诊之教,自以为是,乃至三失也;既不知此理,但持寸口,凭臆揣度,焉能中病?妄言
作名,是粗工技穷,此四失也。是故诊之不中五脏之脉,百病所起,始以自怨其术不精,必且遗师过咎,以盲
授盲,流害无尽,如此谬术,宜为城市所弃,而妄治偶时幸愈,愚心自以为得,则学术永世不明矣。此圣人道
尽后世庸俗之通病也。夫医道微妙,窈冥难测,而道之大,拟于天地,配于四海,或以小道忽之而不究心,是
轻性命而昧至理者也,可慨哉。
《素问·五脏别论》岐伯曰∶凡治病,必察其下,适其脉,观其志意,与其病也。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
至德;恶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
病不必治,治之无功矣。
察其下之二便,知腑气之通塞也;候其脉之形象,知营卫之和否也;观其志意之苦乐好恶,知其发病之所
因也。如其拘于鬼神之虚诞,不可与言圣道之至德也;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治法之巧妙也;讳疾忌医者,其病
不必治之,治之徒劳无功,斯医者所当知也。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素问·脏气法时论》岐伯曰∶肝主春,足厥阴、少阳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心
主夏,手少阴、太阳主治,其日丙丁,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脾主长夏,足太阴、阳明主治,其日戊己,脾
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肺主秋,手太阴、阳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肾主冬,足少
阴、太阳主治,其日壬癸,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脏腑合为表里者,以其经络相通也,故阴经阳经,协议主治也。五脏具五行之性,其气太过不及,则皆为
病,而主治各有所宜之药。药之功能在气味,而用法变化之妙,殆难言尽,要必悟其至理,方能随宜而施也。
即如脾苦湿,以苦燥之,肺苦气上逆,亦以苦泄之,是一味而治两脏两病也。辛味本疏散,而非润燥之药,故
下文云∶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而此言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者,盖以疏散而开腠理,以通气致津液也。
津液随气流通,而归藏于肾,则肾不燥矣。良以肾摄一身之津液而藏之,以化精者也,津液不流通,故肾燥。
此用药之妙理,岂庸浅所能识。即此数端观之,余可类推矣。
病在肝,愈于夏,夏不愈,甚于秋,秋不死,持于
冬,起于春,禁当风;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于庚辛,庚辛不死,持于壬癸,起于甲乙;肝病者,
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静,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泻之。
肝病主春,厥阴、少阳,甲乙木也。夏与丙丁,火也,火为木子,子能令母实,故愈于夏与丙丁也;秋与
庚辛,金也,金克木,故加甚于秋与庚辛也;冬与壬癸,水也,水来生木,故持于冬与壬癸也;起于春与甲乙
者,本气旺而病愈也。肝为风木,故病当禁风也。平旦,一日之春也,故慧;下晡,一日之秋也,故甚;夜半,
一日之冬也,故静。以辛散为补,酸收为泻也。以下四脏皆同。
病在心,愈在长夏,长夏不愈,甚于冬,冬不死,持于春,起于夏,禁温食热衣;心病者,愈在戊己,戊
己不愈,加于壬癸,壬癸不死,持于甲乙,起于丙丁;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静;心欲软,急食咸以
软之,用咸补之,甘泻之。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于春,春不死,持于夏,起于长夏,禁温食饱食,湿
地濡衣;脾病者,愈在庚辛,庚辛不愈,加于甲乙,甲乙不死,持于丙丁,起于戊己;脾病者,日 慧,日出
甚,下晡静;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苦泻之,甘补之。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于夏,夏不死,持于
长夏,起于秋,禁寒饮寒衣;肺病者,愈在壬癸,壬癸不愈,加于丙丁,丙丁不死,持于戊己,起于庚辛;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静;肺欲收,急
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泻之。病在肾,愈在春,春不愈,甚于长夏,长夏不死,持于秋,起于冬,禁犯淬
HT热食,温炙衣;肾病者,愈在甲乙,甲乙不愈,甚于戊己,戊己不死,持于庚辛,起于壬癸;肾病者,夜
半慧,四季甚,下晡静;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夫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至其
所生而愈,至其所不胜而甚,至于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必先定五脏之脉,乃可言间甚之时、死生之期也。
以胜相加至自得其位而起者,皆申明上文之理也,故必先明此理,见其病而审定五脏之脉,方知其相生
为间,相克为甚,而死生之期,可分别也。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肺色白,宜食
苦,麦、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
葱皆辛。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
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坚或软,四时五
藏,病随五味所宜也。
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故以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而药则辛、酸、甘、苦、
咸、淡六味,性各有偏。其峻毒者,可用攻邪,纯良者,可调气血。以之补偏救弊,中病即止,过则反伤。
盖其收散缓急,坚软燥湿,寒热温凉,浮沉升降,各有所宜所忌,必合四时气化、五脏病证,随其
所宜而取用也。所忌者必当禁之,如下文所云。
《素问·宣明五气论》曰∶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
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五禁,无令多食。
本经云∶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是气味本以养人而治病,若多食则助气令偏,偏则
为害,何况已病,故禁多食也。本经言∶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又云∶味过于酸,
肝气以津,脾气乃绝之类,皆伤于多食也。
《灵枢·五味论》帝曰∶五味入于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
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余知
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闻其故。
癃者,小便闭也;洞心者,中气耗散,心中空洞无主也; 心者,心内满闷也。
少俞曰∶酸入于胃,其气涩以收,上之两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则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膀胱,
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则缩绻,约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阴者,积筋之所终也,故酸入而走筋矣。
此言酸收之味,不能外引而下走膀胱,膀胱胞薄,得酸收而缩绻,故不能承三焦气化而泄水,遂小便不通
以成癃也。膀胱在前阴,前阴为宗筋所聚,故为积筋所终之地,此酸味所以走于筋也;又如筋者,肝所主,酸
先入肝,故走于筋矣。
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注于脉,则血气走之,
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竭则咽路焦,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脉者,中焦之道也,故
咸入而走血矣。
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随气入营,而充于经脉者也。故咸味入中焦而使血凝,凝则阳气窒塞,
津液不能输布,而胃中水汁注之,因而致渴。由于咸味凝血使然,故知咸走血也。
辛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以营诸阳者也,姜韭之气熏之,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
故洞心。辛与气俱行,故辛入而与汗俱出。
阳经之气与卫阳之气,皆由上焦出行于表者。辛味升浮,故随阳气走表,其性疏泄,故与汗俱出,汗者,
心之液也。辛味久留心下而液伤气耗,则心中如空洞无主也。
苦入于胃、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故变呕。齿者,骨之所终也,故苦
入而走骨,故入而复出,知其走骨也。
三焦之道闭,则气不能输布而壅塞,脘中气不输,则津液不化。故《素问》云∶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
气乃浓。津液不化,故脾不濡润,气壅脘中,故胃气浓,谓浓浊之气不下行,故变呕也。骨者,躯体至深之处,
因苦味闭气,不能外走,而深入于骨,既到深处,无可复走,则反走于胃,而复呕出也。
甘入于胃,其气弱小,不能上至于上焦,而与谷留于胃中者,令人柔润者也,胃柔则缓,缓则虫动,虫动
则令人 心。其气外通于肉,故甘走肉。
经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者,是随金、木、
水、火、土之性,
而先入以助之也。此言走者,是入后而走之地。其先合五行之性而入,其后随身中气化而走,则五走有不同,
如肝主筋而酸走筋,肺主气而辛走气,脾主肉而甘走肉,是随先入之脏气而走也。血脉心所主,咸先入肾而走
血,骨者肾所主,苦先入心而反走骨,是皆随身中气化而走也。明乎此,则其补泻宜忌之道,可不失矣。
《素问·五脏生成论》曰∶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也。
此味与脏合五行之性,故其所欲也。上言酸先入肝等者,以其所欲,故先入也。
是故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KT 而唇
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此五味之所伤也。
咸入胃,助水克火,脉为心之合,色为心之荣,故多食咸,则脉凝涩而变色也;苦入心,助火克金,皮为
肺之合,毛为肺之荣,故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也;辛入肺,助金克木,筋为肝之合,爪为肝之荣,故多食辛,
则筋急而爪枯也;酸入肝,助木克土,肉为脾之合,唇为脾之荣,故多食酸,则肉胝KT 而唇揭也;甘入脾,助土
克水,骨为肾之合,发为肾之荣,故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也。此以味助脏气偏胜,而致五行相克为病者,与
上《灵枢》所云∶多食酸,令人癃;多食辛,令人洞心等,各有义理不同。究之总不外阴阳气化、五行生克之
理,能明其理,自能知常通变,头头是道,而无拘执舛错之弊也。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素问·至真要大论》岐伯曰∶诸气在泉∶风淫
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辛散之;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火淫于内,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
发之;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泻之,以辛润之,
以苦坚之。
六气流行,有主客之分。主气年年如是,客气逐年变化。以第三气主上半年为司天,第六气主下半年为在
泉。气行于天上,故曰司天,气行于地下,故曰在泉。义理详运气门也。气有太过不及,有相生相克,因而变
生诸病。其为病也,各有主治之法,下文皆同。
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泻之;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
酸收之;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
故而止;火淫所胜,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热淫同;燥淫所胜,平以苦温,
佐以酸辛,以苦下之;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苦甘,以咸泻之。
以上言在泉、司天之气,为病之治法也。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帝曰∶邪气反胜,治之奈何?岐伯曰∶风司于地,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苦甘,以辛平之;热司于
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湿司
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苦平之;火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
之;燥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为利;寒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咸寒,佐
以甘辛,以苦平之。
胜者,如金胜木、水胜火之类。风为木气,清为金气,热为火气,寒为水气,故风司于地,清反胜之,热
司于地,寒反胜之,余皆相同。此言在泉之气相胜之治法也。
帝曰∶其司天邪胜何如?岐伯曰∶风化于天,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热化于天,寒反胜之,治
以甘温,佐以苦酸辛;湿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火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
苦辛;燥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寒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此言司天之气相胜之治法也。
帝曰∶六气相胜,治之奈何?岐伯曰∶厥阴之胜,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泻之;少阴之胜,治以辛
寒,佐以苦咸,以甘泻之;太阴之胜,治以咸热,佐以辛甘,以苦泻之;少阳之胜,治以辛寒,佐以甘咸,以
甘泻之;阳明之胜,治以酸温,佐以辛甘,以苦泄之;太阳之胜,治以甘热,佐以辛酸,以咸泻之。
此言六气相胜不论主客,以其气之太过为病之治法也。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帝曰∶六气之复,治之奈何?岐伯曰∶厥阴之复,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泻之,以甘缓之;少阴之
复,治以咸寒,佐以苦辛,以甘泻之,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咸软之;太阴之复,治以苦热,佐以酸辛,以
苦泻之,燥之、泄之;少阳之复,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咸软之,以酸收之,辛苦发之,发不远热,无犯
温凉;少阴同法;阳明之复,治以辛温,佐以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