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5-07-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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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这类滥用“以点带面”术交相辉映的另一种超限术,便是在杂文中实施道德攻略,表现为在原该以理服人的地方改用以大气逼人、以深情动人、以正义迫人、以道德压人。我认为,在思辨类作品中出现大量道德剖白和人格担保,属于一种极易夺人眼球、扰人视线的恐怖章法,信奉理性的读者一旦嗅出这股味道,便会搁卷不读。但任何一位理性能力不够强的读者,却可能不知不觉间入了他的激情之套。在一个网络回帖里我曾写过这样的话:“一位越是优秀的思辨类作家,越应该避免在文本中彰显自己的人格,因为一旦他的人格形象大获成功,读者有可能在震惊莫名的膜拜情境之下,放松了大脑的警惕,遂致思维能力大打折扣。恕我冒昧,老是仰仗非凡的人格特征去赢得属于理性的光荣,其实是一种第三世界的知识特征。”
在理性话题面前,在必须将思辨性置于首位的文章里,过于激昂的道德言词,实质是一种蛊惑。七分道理,佐以三分情感,尚在可以忍受甚至可以欣赏之列;三分道理,配上七分激情,则所谓道理,想要不成为巫婆神汉的咒语也难。身为一名现代作者,如果他的大作在让人群情振奋的同时没有起到让人了解真相、明辨是非的作用,他应该负责地萌生羞愧之念。理性的声音原本是安静的,中立客观的立场、条理分明的论述,原本具有最大的力量。我们只要感受这份力量就够了,我们应该也看得出来,若借用物理学中的“压强”概念,高度的冷静,其实不妨视为一种更加可贵的激情。
正如我们不会鼓励一位拳击手在拳击台上弹拨竖琴一样,在思辨类文字里出现过多的情绪召唤和道德旁白,按理也只能以骚扰论处,它之遭到读者的奚落和拒绝,当在情理之中。但恕我冒昧,作者与读者往往会构成互动,这种原本不入流的奇招之所以屡奏奇效,也与它受到太多来自读者的荒唐鼓舞有关。一个具有严谨思维能力的作者如此稀少的国家,其读者的水准难免也会呈现水落船低之势。脱离读者群的素质而单单对作者提出高标准、严要求,难免不得要领。在中国,要出现一位头脑明晰、笔墨冷静的作家,难乎其难,所以王蒙先生对王小波的评价是“难得明白”四字;同样在这个国家,要出现一些擅长用高音C来阐述道理的作者,则近乎俯拾即是。对此或许可以在我们的文化基因中找到原因。我们的传统文化不太容易培养专家型人才,但对培养那些怀揣“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大胆文士、狂悖通才,却实在谈不上困难。“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常常会被落入下乘地理解成“匹夫之责,在于开篇即纵论天下兴亡”。这话题太大,且略过不提。
宇文所安在《追忆: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往事再现》一书序言里,提到了“英语的essay(随笔)”与“现代中国散文”的不同。由于该序是作者为三联版特地撰写的,我大概可以理解为那也是这位美国知名汉学家特地说给中国人听的。“现代中国散文强调作者的主观性和文体的随意性”,作者写到,“而英语的essay则可以把文学、文学批评以及学术研究,几种被分开了的范畴,重新融合为一体。作为一种文学体裁的essay,必须读起来令人愉悦;而且,既然属于文学的一部分,它就应该时时更新,不能只是一成不变。作为文学批评的essay,则应该具有思辨性,至少它提出来的应该是一些复杂的问题,这些问题的难度不应该被简化。作者面临的挑战是把思想纳入文学的形式,使二者合而为一。”
我注意到,当作者提出“现代中国散文强调作者的主观性和文体的随意性”时,其实是婉转地批评这种方式要不得;当他强调essay“应该具有思辨性”和“问题的难度不应该被简化”时,其实是诚挚地告知中国文人应该如何进行批评性写作,即“思辨性”维系着写作的尊严,思辨性构成批评性essay的基石。我认可宇文所安先生的批评,拿他的批评与我所指责的杂文相比,则现代杂文恰恰呈现出一种漠视思辨性、简化问题难度的趋势。内行人都明白,写一篇声讨全体中国作家的檄文,较之写一篇透彻分析单个作家的批评性文字,写作难度其实要低得多。——麻烦就在这里,当杂文家通过简化问题难度、降低思辨水准的方式来放言高谈的时候,他的调门越高亢,其大作对理性精神的戕害也就越深重。所谓“第三世界思维特征”,其中之一便是,一旦自以为真理在握,正义在胸,就认可自己具备了直捣黄龙的行文特权和人格优势,就可以将行文的严谨、逻辑的严密视为无关宏旨的小道。而我们更宜取法的方式无疑是这样的:越是严肃的话题、越是自以为正确的观点,越值得用正确的方式加以捍卫,就像越是审判千夫所指的战犯,反而越不宜使用“民愤极大”之类情感判词,越应该注意审判程序的公正。
坦率地说,对于嬉笑怒骂的文字,我不仅没有反感,而且大有好感。但嬉笑怒骂不应取代思辨的尊严,这是一条理性的底线。我知道,在我们呼为杂文的体裁中,本身也不乏言之有物、持之有故、论之有据的好文,不过在我看来,它们原本不必托庇于杂文的阴暗屋檐之下,径可在“随笔”这一更成熟也更可信赖的体裁中找到安身立命之所。我还知道,我所指责的杂文诸种弊端,并非杂文命定的弊端,也并非仅仅存在于杂文之中,降低思辨水准和简化问题难度这两大症状,究其实乃是一种思维之病,而非文体之症,它是可以出现并且已经出现在各类文体之中的,只是在杂文中表现得更为集中而已。所以,我认可讽刺随笔而贬抑现代杂文,说穿了也是一种权宜之念。目前看来,杂文越来越成为一种容易让作者因想入非非而令文风流于轻率和粗暴的文体,随笔则无此弊。杂文讲究催发读者的热血,随笔则不以热血是否沸腾为评判标准。杂文似乎潜伏着好高骛远的居心,随笔却是不妨“于细微处见精神”的。至于“鼓舞人心”这一常被用来衡量杂文力量的经典褒义词,我相信,正经的随笔作者也大可不以为然。鼓舞人心?那是好莱坞的事,政客们的事,干作家何事?
杂文的众多,对于我们这个原本不以逻辑思维能力见长的民族到底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不祥,今天似乎也有换一种目光看待的必要。是的,杂文在特定历史时代曾经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发出过历史的强音,但这不等于时过境迁之后它依旧能宝刀不老,再立新功。正如在另一些特定历史时代,面对另一些特殊读者,刷在墙上的标语口号,甚至比印在纸上的“匕首”“投枪”更能起到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作用,但这不等于在我们民族大步迈向公民社会的今天,仍必须靠满天的标语口号来代替思考。我当然不会对杂文在今日中国取得的积极成果视而不见,每当国内出现一些不公正现象,相比之下,总是我们的杂文家以其敏锐的嗅觉、高效的手法,率先站出来,给读者带来及时而又积极的声音。但一种优点的过于突出,也会掩盖乃至挤压另一种优点,我们过于依赖杂文的力量,过于迷恋“短平快”的正义,也可能使得更深入的思考、更具思辨价值的观点,处于不得其门而入的境地。我们给予杂文的掌声越多,杂文式表达法距离民族思维的培育和发展,也可能越走越远。在我看来,再没有什么事情,比提高我们民族的理性思维能力更为迫切的了。——我显然没有危言耸听。
我愿意最后再重申一下:杂文其实是一种门槛极高的文体,从最好的意义上讲,杂文是一种屠龙术,只具有寻常杀猪宰羊能耐的泛泛庸手,最好不要贸然尝试。杂文的泛滥,若允许我居心叵测地回顾一下历史,就是一个大字报满天飞的世界。
向柴可夫斯基致歉
? 梅疾愚
一
柴可夫斯基被我拒绝了,确切地说是我拒绝了演奏柴可夫斯基音乐的一场音乐会。这话说起来挺别扭,像绕口令。
这事发生在今年春天的北京,我正在鲁迅文学院的“中青年文艺评论家班”学习。其实那天晚上我很寂寞,一个中年男人正在为如何度过一个春宵而犯难,于是我就打开CD,听起了美国摇滚民谣《随风飘荡》,鲍勃·迪伦略带嘶哑而伤感的歌声弥漫了我的房间。
当、当、当,一阵敲门声给鲍勃·迪伦的歌声划出一道伤口。一个女士(也是我们班的学员)探进头来:“送票啦——”她拖着广东的口音。“什么票?”“柴可夫斯基音乐会!”“不要!”“为什么呀——”这时她的目光里折射出许多问号。“我听不懂!”我很坚决。我想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刺破她的疑问。“什么﹖听不懂﹖”她的疑问里又加上了吃惊,似乎还夹带着一丝恐惧,脸上的表情痛苦而茫然。我无言以对,只能缴械。她临走时还不住地摇着头,以示对我的不可思议,好像是我拒绝了布什总统的一次晚宴。
我知道那张音乐会的票来之不易,很多人对它求之若渴,望眼欲穿。可我说的是实话,真的听不懂!说这话时虽然不能理直气壮,但我也没有必要害羞,我应该有勇气撕破自己的虚荣,我必须说真话。因为虚荣和虚伪离得太近了,我不能让它们拥抱在一起。
二
其实我曾经试图听懂西方古典音乐,并以积极的态度想学习喜欢它们。在几年前我曾一次性购买了德彪西、贝多芬、勃拉姆斯,包括柴可夫斯基等音乐大师的CD,并且关起门来专心致志地听了整整一个星期,可我什么也没有听出来,仿佛是一个失聪者。为此我很苦恼,恨自己为什么对这些有口皆碑的天籁之音无动于衷,为什么不能假以音乐走进大师们的心灵。后来,我读到了马克思的一段话,再美好的音乐,对于一个聋子来说也没有任何意义。于是,第二天我就把那些CD送给了一个朋友。
我努力了,我做梦都想当一个精神贵族,可我真的听不懂它们,因为我生命经历中没有能听懂它们的文化背景。即使把有一点曲调的东西就称作音乐的话,那么,我所接触到的音乐不仅有限,而且显得寒酸可怜:
学龄前和小学:《东方红》、《我爱北京天安门》和《叛徒林彪、孔老二,都是坏东西》,以及《大海航行靠舵手》等;
初中:《社员都是向阳花》、《俺是个公社的饲养员》、《都有一颗红亮的心》、《要学那泰山顶上一青松》和《红星照我去战斗》等;
高中:《边疆的泉水清又纯》、《在希望的田野上》、《祝酒歌》、《小花》以及《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等等;
大学:直到二十岁考上大学,我才听到《童年》、《红河谷》这样的歌曲,如果这两首歌也能算作泛称的音乐的话,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音乐与我生命还会有这样亲密的联系。但是,我遗憾地错过了大陆校园歌曲的黄金时期,现在我常想,如果能在大学时听到高晓松和老狼的《同桌的你》和《睡在上铺的兄弟》,那么,我的那段生命将会变得饱满得多。当时我匆匆忙忙急着上大学,却只因早了两年就与他们擦肩而过了。
参加工作之后:渐渐喜欢上了美国乡村民谣和摇滚乐,诸如《花儿都到哪里去了﹖》、《乡村的路带我回家》、《加州旅馆》和《随风飘荡》等,它们让我感悟到了生命的欢乐、美好和忧伤,才领略到音乐给人的生命所带来的光辉和荣耀。
这就是我个人的音乐史,它书写着我与音乐之间的障碍和文化背景的贫乏。我所喜欢的这些所谓的音乐无一例外都有歌词,严格地说,我只是听懂了那些歌词中汉语所表达的意义。同样,那些英文歌曲只有变成汉语的时候,才能被我所接受、理解和喜爱。汉语是我的母语,世界上唯有这种语言才能让我提起精神,活成一个人。而那些外国音乐也只有顺着汉语的河流才能抵达我的内心,并让我感觉到她的优美。
如果说外国音乐是一个国王的话,那么汉语歌词就是美丽的王后,只有他们同时来到我的世界的时候,我才会盛情款待他们。我可以单独与王后相处,因为我和她有最亲近的血缘关系;而我不能单独接待国王,他和我从来没有过生命的联系,我有理由拒绝他。拒绝国王是为了把我的生命更好地交付给王后。况且我从来不喜欢与一个没有女人的老光棍做什么情感交流,即便他是一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利的国王。
我不去听音乐会的第二个理由是害怕矫情,怕别人的,更怕自己的。诗人薛卫民说,矫情就是半老徐娘故作少女天真状。其实矫情还有很多种类型,它是情感中的罂粟花,妖艳、有毒,但极容易生长。在不合时宜的场合以不合时宜的身份做不合时宜的事,都可能让矫情之花盛开。比如初懂钢琴指法的老人到音乐之都维也纳去演奏,学者余秋雨到青年歌手大奖赛上炫耀历史文化知识,年过半百的李谷一穿着性感的服装浓妆艳抹地(像在跟少女们较劲)上台演出……当然,还有很多所谓的名言,比如说“音乐是人类共同的语言”,这话听起来就很矫情。据我所知,我们家族到我为止的四代人都听不懂音乐(上几代都是农民),是不是说我们连人话都听不懂了﹖我们祖祖辈辈都为填饱肚子而劳作,只能听懂高粱拔节的韵律和火热的太阳发出嗡嗡的叫声,会唱的歌只是“二十四节气歌”:打春阳气转哎,雨水沿河边哪,惊蛰乌鸦叫哎,春分地皮干哪……哪里有空闲去理会什么音乐﹖如今,我刚吃两顿饱饭,冷不丁子就让我衣冠楚楚地、正襟危坐地听什么柴可夫斯基的交响乐,那不只是矫情,简直就是荒诞(当然,如果把我远在东北农村的爷爷弄到北京的某大剧院包厢里,听一场柴可夫斯基的音乐会,那可能会是一件不错的、很先锋的行为艺术作品)。在这一点上,乐评人颜峻说得还算公道:“音乐对多数人都不是地狱,但它也只对少数人才是天堂。”我肯定不是他说的少数人,但他并没有嘲笑我们多数人。
前两年听说北京兴起了“交响乐热”,很多暴发户不惜花高价买票去听,结果听着听着睡了,而且有鼾。对这样的人我心里还生出一些敬意,因为他们并不矫情,鼾声替他们说了真话。真话是矫情最有力的杀手。
我的第三个理由是不想附庸风雅。在“文革”十年里,我们曾把文化看作是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的)敌人,对我们所拥有的文化的、精神的和话语资源肆意地滥砍盗伐,而只用“八大样板戏”这块遮羞布来掩饰人们百孔千疮的心灵。在“文革”过后,“白卷英雄”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