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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477-伤寒括要-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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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伤寒括要
作者:李中梓  
朝代:明  
年份:公元1368…1644年  


自序
属性:伤寒证治。自古难之。始于仲景。后贤纂述。无虑百家。而在人耳目间者。十有余种。 
不患 
。畴能千支万派。汇归一源。而有张长沙。若合符节耶。自非丹铅几偏。而髓竭心枯者。未 
易语也。余发始燥。便读仲景书。今且雪盈巅矣。上下南阳易水间。纸败墨渝。始成授珠十帙。 
乙酉春杪集甫竣。而毁于兵火。己丑春孟谋梓之而艰于费。且念多则惑。少则得。古语谆切 
。今授珠虽备于义。而后学或苦其繁。曷若以一茎笔现丈六紫金。俾入门径而登高捷乎。遂 
以授珠删繁去复。简邃选玄。仅得十之二。而竟无漏义矣。颜曰括要。谓括义详而征词简 
也。及门之能谙其义。而嘘枯振槁。独有许石子一见颔之。且汲汲于寿世。乃捐金付诸剞劂 
。 
欲指扶桑。无舟莫适。非谓执此可以尽废百家。谓谙此可以折衷千古也。夫病机繁杂。变迁 
无穷。如珠走盘。纵横不可测。虽纵横不可测。而终不出此盘也。是帙者其珠之盘乎。审是帙 
者。其持盘者乎。操通灵之法。以应无穷之变。惟变取适。而不胶于法。斯善读括要者矣。 
x顺治六年岁次己丑上元日尽凡居士李中梓士材甫识。x 


凡例
属性:一仲景为伤寒鼻祖。虽后贤蜂起。莫能越其范围。然有发仲景之奥旨。补仲景之未备者 
。无不采收。更附以一得之愚。使学人一览无余。不致遗珠之叹耳。 
一释仲景书者。惟成无己最为详明。然智者一失。时或有之。必本诸经文。要诸至理。 
详为条辨。用正千古之讹非敢以臆见。妄肆讥评也。 
一仲景立方。动以斤计。或称升合者。何其多也。及考其用末药。只服方寸匕。丸药如 
梧桐子大者。多不过三十粒。又何其少也。丸散汤液。岂得如此悬绝耶。千金本草。皆以古三两为 
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可为准则。盖衡数以二十四铢为两。汉制六铢钱。四个为一两。 
宋制开元钱。十个为一两。大约羌三分之一耳。且仲景汤液并分三次服。则轻重止得三分之一 
。而服法又得三分之一。岂非古之一两。仅得今之一钱乎。局方纲目概以今之五钱。作为一 
剂。则失之太少 。陶氏吴氏。各以意为重轻。尽变古法。则其失更甚。兹刻方药。悉选仲 
景古本。不敢轻于变古也。但世有古今。时有寒暑。地有南北。药有良犷。人有强弱。惟明达者 
。随在变通为得耳。 
一前辑授珠。每一症。先列仲景全文。次列后贤续论。次列管窥总释兹刻欲其简便。不 
能尽遵全文。有复字。及不紧要字。稍稍节去。然其要旨。固已摭拾无剩矣。 
一仲景伤寒论例。凡曰太阳病者。皆谓脉浮恶寒。头项强痛也。凡曰阳明病者。皆谓胃 
家实也 
。皆谓脉微细但欲寐也。凡曰厥阴病者。皆谓气上冲心痛吐蛔也。如少阴病。反发热脉沉。 
用麻黄附子细辛汤者。谓脉沉细。但欲寐。而又反发热者。用是方也。后人不解其意。不察 
少阴病。所括脉微细。但欲寐之症。第见发热脉沉。便用麻黄附子细辛汤。大失仲景之旨。 
姑举一以例其余。 
一后贤以慎重太过。凡仲景重剂辄以轻剂代之。如以冲和汤代麻黄汤之类。不可枚举。 
而仲景之微奥隐矣。殊不知有是病。则服是药。如钥之配锁。不可移易者也。其祸人者。皆药不对 
症耳。彼易以轻剂者。是欲以柔士任强弓。安望其中的哉。兹刻悉遵古法。第详别脉症。自 
无妄投之失矣。 
一仲景伤寒论暨金匮要略。诚为千古医宗。但文辞简古。义味深玄。非熟读深思。未易 
明了。不揣肤俚。将以注疏。畅其言外之旨。开其晦蚀之光。客嗣布之。以就正有道。 

卷上
伤寒总论
属性:冬令严寒。万类闭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犯其邪。名曰伤寒。夫四时之气。皆 
能为 
肤。至春而发。名为温病。至夏而发。名为热病。独不言至秋为凉病者。何也。寒水之气。 
与火为仇。遇仇不发。已为火胜。而长夏湿土。又制水邪。况逢金令。金得寒而愈坚。故秋 
月无伤寒也。秋病之似伤寒者。皆夏月纳凉之邪。或时行不正之气。或秋令凉气之邪耳。仲 
景方法。为冬月即病之正伤寒设也。后世混将冬月伤寒之方。通治春夏温热之病。遗祸至今 
。未有能改。陶节庵以麻黄桂枝。难以轻投。竟以冲和代之。施于时疫之病。犹或可也。用 
于伤寒之症。不亦悖乎。深嗟今之治伤寒者。在一二日。不问属虚属实。便汗之。在三四日 
。不问在经在腑。便和之。在五六日。不问在表在里。便下之。投剂一瘥。幽泉沉冤矣。人 
之表里虚实不同。邪之传变异气各别。奈何拘于日数不审形证耶。且寒邪伤人。原无定体。 
或自太阳始。日传一经。六日传至厥阴而愈者。或不罢而留滞一经者。或间经而传者。或 
但传二三经而止者。或始终只在一经者。或越经而传者。或阳经一齐合病者。或阳经后先并 
病者。或初入太阳。不作郁热。便入少阴而成阴症者。或直中阴经而为真寒者。或伤生冷而 
为内伤寒者。必审脉验症。辨名定经。确然无疑。然后投剂。日数虽多。但见表症脉浮者犹 
宜汗之。日数虽少。但见里症脉沉者即当下之。若表里症俱见。或表里症俱无。此属半表半 
里。禁汗禁下禁吐。但当和之。若日久不愈。脉虚神困者盒饭补之。果能辨阴阳。审表里。 
察虚实。譬之善射。莫不中的矣。 

卷上
肾虚人易犯伤寒论
属性:肾属寒水。主令在冬。故内经以为闭蛰封藏之本。以欲耗其精。则不能奉若天时。封藏 
固密。遂致太阳疏渗。寒邪易侵。若肾脏坚固。即使迫于寒灭受邪轻浅。治之即痊。肾脏虚衰。 
略冒寒邪。便尔深重。医药难疗故曰。伤寒偏死肾虚人。良非虚语。 

卷上
不服药为中医论
属性:伤寒传变淆讹。症端错杂。且肃杀之气。最为毒烈医者不能博古衡今。漫投汤剂。鲜不 
夭枉。致令愤激之说。以不服药为中医。岂其然哉。惟正气实而邪气轻者。或可俟其经尽而愈 
。若正气虚而邪气重者。非按法施治。何由得痊。譬如人溺洪涛。命在呼吸。不为援手。而 
听其自渡。恐全活者几希矣。 

卷上
两感论
属性:一曰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太阳)口干。烦满而渴。(少阴)二日阳明受之 
。即与太阴俱病。则身热谵语(阳明)腹满不欲食。(太阴)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 
。(少阳)囊缩而厥。(厥阴)病至六日。腑脏之气俱尽。营卫之气俱绝。则死矣。仲景既论两 
感为必死之症。而复日治有先后者。盖不忍坐视。而觊其万一之活也。如下利身痛。则先救 
里。不利身痛。则先救表。表症多者发表为急。里症多者。 
攻里为先。东垣曰。虚而感之深者必死。实而感之浅者或生。用大羌活汤。十救一二。 

卷上
时行疫症
属性:春应暖而反寒。夏应热而反凉。秋应凉而反热。冬应寒而反温。非其时而有其气。触冒 
之者。沿门遍户。长幼相似。此时行疫症也。春感寒邪。升麻葛根汤。夏感凉邪。调中汤。秋感 
热邪。苍术白虎汤。冬感温邪。葳蕤汤。表不愈者。芎苏散。里不愈者。调胃承气汤。或 
成大头瘟者。当辨其经。先于鼻额红肿。以致面目肿盛。阳明也。壮热气喘。口干咽痛。脉 
数而大。普济消毒饮。耳旁及头角红肿少阳也。往来寒热潮热。口苦咽干。目痛胁痛。小柴 
胡汤。加花粉芩翘。发于项上。及脑后项下。目后赤肿者。太阳也。荆芥败毒散。三阳俱受 
邪。普济消毒饮。不可峻攻。恐邪气内陷也。虚人兼扶正气。便结者微下之。 

卷上
伤寒十六症
属性:伤寒者。寒伤营血脉浮而紧。头痛发热。无汗恶寒。伤风者。风伤卫气。脉浮而缓。头 
痛发热。有汗恶风。伤寒见风者。既伤于寒。复感风邪。恶寒不躁。其脉浮缓。伤风见寒者。既 
伤于风。复感寒邪。恶风烦躁。其脉浮紧。(以上四症皆冬月即病者)温病者。冬受寒邪。交 
春乃发。发热头痛。不恶寒而渴。脉浮数。温疟者。冬受寒邪。复感春寒。脉阴阳俱盛。症 
寒热往来。风温者。冬受寒邪。复感春风。头痛身热。自汗身重。默默欲眠。语涩鼻鼾。四 
肢不收。尺寸俱浮。又发汗后。身犹灼热者。亦名风温。温疫者。冬受寒邪。复感春温时行 
之气。温毒者。冬受寒邪。春有非时之热。复感其邪。或有发 者。(以上五症冬伤于寒病 
发于春故皆有温之名也)热病者。冬伤于寒。至夏乃发。头疼身热恶寒。其脉洪盛。伤暑者 
。暑热为邪。自汗烦渴。身热脉虚。伤湿者。感受湿邪。身重而痛。自汗微热。两足逆冷。 
四肢沉重。胸腹满闷。风湿者。既受湿气。复感风邪。肢体重痛。额汗脉浮。痉者。身热足 
寒。头项强急。面红目赤。口噤头摇。角弓反张。若先受风邪。复感于寒。无汗恶寒为刚 
痉。先受风邪。复感于湿。恶风有汗为柔痉。仰面而卧。开口为阳。合面而卧。闭目为阴。 
浮紧口渴属阳。沉细口和属阴。 

卷上
类伤寒六症
属性:一曰痰症。停痰留饮。自汗胸满。发寒热。但头不痛。项不强。与伤寒异。二曰食积。 
胸腹满 
痛。头不痛。不恶寒。不浮紧。与伤寒异。四曰香港脚。足受寒湿。头痛身热。肢节作痛便闭 
呕逆。但脚肿痛。或枯细。与伤寒异。五曰瘀血。跌触损伤。胸胁腹痛。手不可近。但头不 
痛。脉不浮紧。与伤寒异。六曰内痈。发热恶寒。胸痛而咳。浊唾腥臭。右寸数大。为肺痈 
。小腹重痛。便数如淋。皮肤甲错。腹皮肿急。脉滑而数。为肠痈。胃脘大痛。人迎脉盛。 
胃脘痈也。但无头痛。项强。与伤寒异。 

卷上
内伤外感辨
属性:内伤外感。颇相疑混。误治必死。极当详辨。外感则人迎大于气口。内伤则气口大于人 
迎。外感则寒热齐作而无间。内伤则寒热间作而不齐。外感恶寒。虽近烈火不除。内伤恶寒。得 
就温暖即解。外感恶风。乃恶一切风寒。内伤恶风。惟恶些小贼风。外感症显在鼻。故鼻塞 
不利。而壅盛有力。内伤症显在口。故口不知味而腹中不和。外感邪气有余。故发言壮厉。 
先轻而后重。内伤元气不足。故出言懒怯。先重而后轻。外感头痛。常常而痛。内伤头痛。 
时作时止。外感手背热。手心不热。内伤手心热。手背不热。若内外相兼而病者。尤当细辨 
。以内症多者。是内伤重于外感。补养为先。外症多者。是外感重于内伤。解散为急。此东垣 
未发之旨也。 

卷上
治伤寒宜早
属性:仲景曰。伤寒初起。实时求治。凡作汤药。不避晨夜。医之稍迟。病即传变。必难为力 
矣。凡作汗药。虽言一日三服。若病剧者。半日中可尽三服。一日一夜。当时时观之。如救焚拯 
溺。不容少怠。 

卷上
视伤寒宜详
属性:凡看伤寒。自顶至踵。最宜详察。一有不到。错误匪轻。仲景云。观今之医。各承家技 
。始终顺旧。省疾问病。务在口给。相对斯须。便处汤剂。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阳 
。三部不参。动数发息。不满五十。明堂阙庭。尽不见察。夫欲视死别生。实为难矣。嗟乎 
。业已称医。人之司命。孟浪至此。乌乎可哉。 

卷上
辨成氏再传之讹
属性:伤寒传经。自表入里。由浅渐深。故六经以次受之。六经传尽。无出而再传之理也。太 
阳为三阳。最在于外。阳明为二阳。在太阳内。少阳为一阳。在阳明内。此三阳为表也。太阴为 
三阴。在少阳内。少阴为二阴。在太阴内。厥阴为一阴。在少阴内。此三阴为里也。皆由内 
以数至外。故一二三之次第如此。一二日始于太阳。二三日传于阳明。三四日少阳。四五日太阴 
。五六日少阴。六七日厥阴。此论其常耳。若论其变。或间经。或越经。或始终一经。不可 
以次第拘。不可以日数限也。大抵传至厥阴。为传经已尽。不复再传矣。乃成氏云。六日厥 
阴为传经尽。七日当愈。七日不愈者。再自太阳。传至十二日。复至厥阴为传经尽。十三日 
当愈。十三日不愈者。谓之过经。其说谬矣。善哉马仲化曰。自太阳以至厥阴。犹人从户外 
。而升堂。而入室也。厥阴复出而传于太阳。奈有少阴太阴少阳阳明以隔之。岂有遽出而传 
太阳之理乎。仲景太阳篇云。太阳病。头痛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 
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此言始终只在太阳一经者也。故太阳篇曰。发于阳者七日愈 
。阳数七故也。若七日不愈。欲再传阳明矣。当针足阳明。迎而夺之也。试玩行其经尽。不 
曰传其经尽。则仲景之意。显然矣。成氏误认行其经尽为传遍六经。乃有自太阳再传之说耳 
。或问曰。霍乱篇云。十三日愈者。经尽故也。此非六日传遍六经。后六日再传经尽。十三 
日当愈者欤。仲景云。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当下之。此非十二日传尽。十三日不愈为 
过经者欤。答曰。经尽者行其经尽之谓也。如太阳受病于一日。至七日为行。太阳经尽之例推 
之。则诸经皆可屈指而期矣。阳明受病于二日。至八日自愈者。行阳明经尽也。少阳受病于 
三日。至九日自愈者。行少阳经尽也。四五六日至三阴经。次第至十二日愈者行厥阴经尽也。十 
三日大气皆去。精神爽慧之期。故曰。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何尝有再传经尽 
。谓之过经之旨哉。详考仲景所谓过经。或言过太阳经成里症者。或泛言过经者。阳明篇曰 
。汗出谵语燥屎在胃此为风也。过经乃可下之。谓燥屎在胃而谵语。风邪在表而汗出。须过 
太阳经无表症。乃可下之。此言过太阳经成里症者也。果如成氏十三日再传经尽。谓之过经。 
则燥屎在胃。必待十三日乃下乎。于此条则注曰。过太阳经无表症。乃可下之。则自相矛 
盾矣。霍乱篇曰。下利后当便 (音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 
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此泛言过经者也。何尝有再传经尽。谓之 
过经之旨哉。蕴要祖成氏之说。其过经不解例曰。经言十三日不解。谓之过经。仲景实无此 
语。误以成注为经矣。千古承讹后学聋瞽。故表而出之。 

卷上
六经七日病愈论
属性:六经以次受病。其愈皆以七日为期。王叔和曰。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 
。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小歇。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 
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 
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精神爽慧也。此论本于素问从来注疏。不能无误。请更疏之。不两感 
者。非表里双传也。更不传经者。邪在此经更不传彼经也。不加异气者。不复感寒。感风。 
感温。感热。感湿。而变为他病也。如是则可以期六经病愈之日矣。太阳篇曰。发于阳者。 
七日愈。以是计之。乃知六经之病。自一日受者。七日当衰。二日受者。八日当衰。故七日邪 
在太阳。不传阳明。更无变症。则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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