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规-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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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城建档案服务利用体系。紧紧围绕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业务,深层挖掘城乡建设档案所蕴藏的丰富信息,开展城乡建设各类信息与数据的汇总统计,为城乡建设提供各种基础信息;主动提供声像、编研、扫描等各种形式的服务;积极举办城市规划展、城乡建设成就展等活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成就。通过优质的服务,体现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存在价值,提升城乡建设档案事业的地位。
(七)科研与标准建设
发挥城乡建设档案专家和建设(规划)专家的作用,开展一批学术研究课题,促进城乡建设档案科研和学术交流。建立城乡建设档案科研成果激励机制,开展城市建设档案科研成果评审工作。抓紧制定《建设档案业务管理规范》、《建设电子文件元数据标准》等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系列标准,逐步完善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各级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业务指导、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等活动。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建档案馆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激发城乡建设档案事业活力。
(三)研究和制定鼓励、扶持城市建设档案馆事业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城建档案馆的经费投入。
(四)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广泛吸引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建设好省一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干部队伍,为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五)开展对城建档案馆现状评估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