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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剑桥中国史:辽夏宋金元史-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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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女真人似乎已经采用了汉人的行为方式并且忘记了自己的民族传统,包
括他们自己的语言。为此世宗禁止女真人穿戴汉人的服饰,禁止他们采用汉
人的姓名。皇室的亲王,凡是已经取了汉名的,必须恢复他们童年时的女真
原名。宫廷中只准讲女真语,宫廷侍卫凡忘记了女真语的,必须重新学习。
女真的歌者遵命在皇帝面前演出复活旧俗的节目。而章宗时所下的另一诏
令,则旨在维护民族自尊:1191 年他下诏禁止汉人在提到女真人时使用“番”
这类字眼。但是,尽管有这一切将女真人与汉人隔离以及保持民族特性的良
好愿望,越来越多的女真人还是融合到了这个国家占大多数的汉人之中。只
有东北地区边境山林的那些女真人集中居住地带,他们的语言和习俗还仍然
保持着。1200 年以后国家的危机和不断的天灾导致了女真人更进一步的汉
化。1201 年朝廷下诏,对于累经签军立功的契丹人户,待遇与女真人相同,
1215 年又废止了对非女真人军户的差别待遇。女真人种族特点的逐渐消失,
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所生活的驻防地分散遍及全国各地。相反,即使是在金朝
的统治下,契丹人也仍然是一个内部关系远远要紧密得多的民族实体,这一
事实应该归因于他们所生活地区的偏僻,在那里他们能够维持传统的部落生
活方式。
对于女真这个少数民族来说,他们对待汉人也并非一视同仁,而是清楚
地将其划分为“北人”与“南人”。北人是原先归附于辽朝的汉人,南人则
是居住于河南和山东的前宋遗民。这从世宗,这位具有敏锐观察力的皇帝的
一些论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认为北人不可靠,其俗诡随,善于随风倒,



而南人在他看来则率直正派,“南人劲挺,敢言直谏者多”。①这个看法明显
地不同于有关地域特点的老生常谈。13 世纪,北方汉人还是像他们 12 世纪
时的河南祖先一样普遍地具有重信义的特点,而“真正的”南人,特别是广
东人,则颇与 12 世纪的燕京人相像。
尽管女真人在迅速汉化,但在管理帝国时肯定存在语言问题。上朝时汉
文的奏本必须被译成女真文时,常常造成拖延和误解。特别是在早期,那时
即使是受过教育的女真人,也很少能够掌握汉语。更复杂的问题出在文字上,
1119 年女真人正式颁行了一种特殊的文字,即所谓的女真大字,它明显是在
契丹大字的基础上创制的。1138 年又颁布了一种女真字,称为“小字”,现
在仅存于很少的一些石刻中。金亡之后这种文字还被满洲人继续使用到 17
世纪。这样,女真字、契丹字和汉字一起,成为金代并存的三种完全不同的
文字,以至于在各民族间和在官僚机构中,就不仅简单地存在着语言障碍,
而且还存在着文字障碍。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一种官方通用的女真文字的创制并不意味着
其他两种文字的废止。对于汉语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它毕竟是人口中占绝大
多数的人和他们中的文化精英所使用的语言。金朝与高丽、西夏和宋的外交
通信似乎一直是完全使用汉字的。但是在金朝的官僚机构内,契丹文字也继
续通行,所通行的如果不是那种极为复杂的契丹大字的话,那么至少也是半
拼音化的契丹小字。1138 年规定,对于汉人和渤海人的委任要用汉字书写,
对于女真人用女真小字,对于契丹人则用契丹字。此后几十年间,甚至在国
史馆这类敏感的机构中,契丹字也始终被使用着。在所有的金朝皇帝中,世
宗要算是最有民族感情的一位,但他本人也赞许契丹文字,说它比女真字能
够更好地表达深奥和复杂的诗句,这反映了契丹小字在字母和语音能够很容
易地表示女真语发音的特点。而更重要的还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契丹文在相
当长时期内一直充当了汉族文学向女真人传播的媒介。汉文的著作被翻译(或
者转写?)成契丹文,然后又从契丹文译成女真文。直到世宗之后,契丹字
才被停止使用了。1191 至 1192 年间朝廷开始排斥契丹字,在国史馆一类机
构中,仅仅认识契丹字的人都被解雇了。
汉人建立的宋朝对于他们的女真对手的文字,从未付出过任何努力来了
解研究,这是很令人奇怪的。当他们掳获到女真字的文件或其他材料时,竟
没有一个人能够看懂。中国后来的朝代,特别是明清两朝,都曾建立过负责
翻译的机构和学习翻译的学校,形成一套复杂的制度。但是在宋朝,也许是
出于民族自尊心,却决不肯去付出这种努力。而在高丽,事情就完全两样了,
女真语一直被教授和学习,直到金朝灭亡后的几个世纪。①

社会阶层

从金朝复杂的民族问题转到它的阶级结构,我们面临着一个明显的难
题。像所有的朝代史一样,我们所依据的主要文献《金史》,都是从都市的
和官僚机构的角度出发来记录人物、事件和结构的,至于金朝统治下中国人


① '646'《金史》,卷 8,第 184 页。
① '541'魏特夫、冯家昇在《中国社会史:辽(907—1125 年)》第 253 页有关于金代三种文字并用造成的
复杂局面的叙述。关于朝鲜使用女真文的研究,见'286'列修:《女真文在高丽》,第 7—10、15—19 页。



口的社会状况及其变化,我们却知之不多。但是我们有理由设想,这些文献
之所以相对较少,其原因是与北宋相比,金朝统治期间的社会并没有发生值
得注意的变革。在中国农村地区,生活与在宋朝统治时期肯定没有太多的不
同,而像开封那样的城市生活,我们也不难想象,当攻城的激战过去以后,
生活很可能就一切如故,惟一不同的就是宋朝宫廷和它那帮高官显宦已不存
在。所以不能说女真人对中国北方的征服导致了社会的大变动。虽然许多中
国人,特别是上层人士,从外族入侵中深深感到个人的痛苦,但中国人口的
阶级结构并没发生根本的改变。富人、受过教育的人和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继
续依靠剥削劳动大众、佃农和贫穷的小地主为生。我们也不能说在金朝农民
受到的剥削比在辽朝或宋朝时更为苛酷。女真人征服中原后出现的惟一新因
素,就是对奴隶的广泛使用。
关于女真人口和它的阶层之内的变动,我们掌握较多的是这个社会阶梯
最上层的有关材料。金朝最高的社会阶层毫无疑问是皇室完颜氏。也有其他
完颜氏,他们是那个部落中非贵族家庭的后代,但后来统治金朝的酋长们的
家庭比一般完颜氏享有大得多的威望和权力。他们是女真这个少数民族之中
的少数,一个小的精英集团,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章节所提到的,他们中许
多人身居高位,尤其在建国之初的那些年,他们实际上掌握着国家的军事和
政治大权。根据 1183 年的籍户数字,这部分人共有 170 户,包括了 982 名氏
族成员。在这个数字之上,还必须加上 27808 个奴隶,也就是说每个皇族家
庭都拥有 163 名以上的奴隶。由于占有奴隶的多少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和经济
指标,并影响到财产税的征收,所以将其与每个普通的猛安谋克户平均占有
两个奴隶相比,我们就能对这些家族的财富之巨有个大体的概念。皇族与普
通军户间的不平等还表现在拥有土地的数量上。皇族每户平均占有土地数为
2166 亩,而普遍军户每户仅仅占有 274 亩。皇族成员豪富而傲慢,他们中的
大多数虽然占有土地,却不居住在那片土地上,而生活在京城中。他们的懒
惰和挥霍不仅在普通百姓中,而且也在世宗那样严厉的统治者那里激起了怨
恨。世宗对他们一再训斥,其中一段话的内容就是说,这些皇室的亲戚都居
住在城市中,仿效汉族的生活方式,丢掉了他们的民族特点,也丧失了他们
原有的作战能力。
皇帝和皇族成员肯定很早就开始受到汉族文明的影响了。再没有比将阿
骨打和他那一群人当成是野蛮人更荒谬的了。金朝及其他少数民族王朝统治
之下被汉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个人的姓名。凡是女真家庭,当孩子
出生时都要为他取一个女真名字,至少当他们旧有的语言和文化习俗尚未消
失时一直是如此。不过取汉族名字的现象也很早就出现了。孩子除了取女真
名之外还要再取一个汉名,早在阿骨打那一代就已经如此。更过分的是,取
名时女真人还往往遵从汉族的所谓“排行”制度,就是凡属同一代的所有男
性成员,名字中都要有同一个汉字,或者都要从事先预定好的一个序列中抽
取一字(有时这个序列是特殊的一句诗)。举例说,阿骨打的下一代,汉名
中的第一个字就都是“宗”(祖先),这显然是在有意识地仿效宋朝的习俗,
因为在宋朝的赵姓皇室之内,取名时也要遵循建立在排行原则上的严格规
定。①汉族传统上还有一种惯例,即将皇族的姓氏赐给有功的外族人,特别是


① 关于女真氏族宗谱以及人名和氏族名的各种汉文拼写的目录,可见'781'陈述:《金史拾补五种》。关于
汉族人名的排行制度,见'30'沃尔夫冈?鲍尔:《中国人的名字:名、字和小名的形式和主要含意》,第



汉族以外的部落酋长,这种事在金朝也不乏其例,曾有 30 人得到过这种廉价
的荣誉。但在皇室认可的情况下,其他女真氏族的姓氏有时也被赐给非女真
族的官员。无论怎么说,取汉名也标志着女真氏族内接受汉族影响的程度。
在不同的文献中,对于女真姓氏的数目记载也不相同。关于建国前的时
期,汉文史料曾谈到过有“三十个姓”;另一条史料则说有七十二姓(这显
然是一个虚数,因为七十二被认为是一个与“上天”有关的数,有时就是“几
十个”的意思)。《金史》中有很长的女真姓氏的名单,总数为 99 个,如果
再加上被单独举出的完颜氏,应该共有 100 个。这看起来太像玩数字游戏了,
何况在历史上实际出现的姓氏甚至比列举的这些更多。在这篇氏族的名单上
还有一种奇特的划分方式,即将其中 83 个姓氏称为“白号之姓”,16 个称
为“黑号之姓”。②我们并不清楚这里提到的黑白之别到底意味着什么,很可
能白姓是被作为更古老更优越的姓氏,因为女真人和蒙古人一样,将白色作
为吉利的颜色。①在 83 个白号之姓中,有 27 个,其中包括完颜氏,都受封于
女真人的东北故乡即金源郡;30 个姓封在河北(广平郡),26 个姓封在甘肃
(陇西郡)。而 16 个黑号之姓则被封于河南和江苏北部(彭城郡),也就是
在国家的最南部。虽然在《金史》的有关段落中对此未作任何解释,但受封
地点的不同在某种情况下肯定是与最初猛安谋克组织向新占领区的迁移有关
的。此外我们也还不清楚,这些是否仅仅是有名无实的封号,或者是否还具
有对这一封地的控制权或对土地的实际拥有。
再进一步观察我们可以发现,事实上 100 个姓氏并非全部都是女真姓。
白号之姓中就包括有一些非女真的氏族或部落,例如契丹的耶律,突厥的温
古孙,还有蒙古的吾古论。因此,在女真这个作为统治者的少数民族之内,
除了有社会阶层的区别之外,也还有种族的不同,尽管被列入这些姓氏内的
非女真氏族肯定在过去各自不同的民族背景上,已经经历过某种程度上的政
治同化与融合。所有这一切都表明,这些各部落在向女真这个民族共同体集
聚的过程中,具有非常不稳定的特征。
女真民族中另一种社会分化的表现基于这个事实,即身为皇室的完颜氏
只与另外八个姓氏通婚,这八个姓氏都具有纯粹的女真血统。②这八个姓氏在
社会上都享有很高的声望,我们还发现他们中很多人位居显要。可见,金朝
皇族的婚俗正好介于汉族的惯例与辽朝皇族的婚俗之间。汉族的婚姻在理论
上对于从什么样的家族选择配偶并无限制,辽朝皇族却只与固定的一个姓氏
通婚,在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皇室的惯例也是如此。


200—210 页。对女真人的姓名,还没有系统的研究,或可用满族人的名字来帮助解释女真姓名。
②99个姓氏的记载见于'646'《金史》,卷 55,第 1229—1230 页。元朝的姚燧(1239—1314 年)在他所著
《牧庵集》,卷 17,21b 中却有不同的说法,他说共有 68 个(译者注:应为 66 个)“白”姓和 44 个“黑”
姓,总数是 112 个(译者注:应为 110 个)。同时他还用“白书”或“黑书”的“书”字来代替《金史》
中的“号”,书的准确含意可以与《金史》中所用的“数”字联系起来看,但也一样难解。
① 关于黑白的意义,见'780'陈述:《哈剌契丹说—兼论拓跋改姓和元代清代的国号》。在第 71 页中他说黑
有时意味着内,部分黑号氏族与白号的外氏族互相通婚,其意颇与本文相左。
② 根据'646'《金史》,卷 64,第 1528 页,这八个姓氏是徒单、唐括、蒲察、拏懒、仆散、纥石烈、乌林
答和乌古论。在这些姓氏中,唐括和蒲察是“黑号”,其余的是“白号”。不过这里列举的姓氏并不完全,
因为除了这八个姓氏之外,太祖和熙宗都曾立过裴满氏为皇后。参见'646'《金史》,卷 63,第 1502—1503
页。



如前所述,奴隶的使用构成金朝社会中的一个特征。奴隶位于金朝社会
的最底层,但是在这个“遭遇悲惨的贱民”内部,按照财产的多少又可明显
分出不同阶层。金朝的户,除了有特权的女真贵族以及免役的汉族品官之外,
可以分成数种:课役户、不课役户、本户、杂户、正户、监户、官户、奴婢
户、二税户等。①这个区分是很不成规则的,因为它将财产的、种族的和社会
经济的各种差异都混为一谈,但我们却可以由此对不同人群内的等级获得一
个全面的概念。课役户与承担徭役之户都是拥有土地的家庭,不课役户则由
老弱病残者组成。本户是女真户,杂户是契丹户、汉户、渤海户或其他种族
之户,这一划分始于 1195 年,可能是为了避免麻烦,无需再探究某人的族属。
正户一词专指曾是猛安谋克户的奴隶,然后放免为良,但仍归于各自谋克的
长官管理之下的那些人。
在 1183 年籍户的猛安谋克人口中,包括了所有曾经沦为奴隶的人,他们
想必都是汉人。相对来讲正户一词便是正身户之意。监户是那些被宫籍监所
控制的户,他们以前是平民,后来被籍没,成为朝廷的官奴,在官府中主要
是在管理宫殿的机构中服役。官户是这样一些人,他们本来就是奴隶,后来
又被迫入太府监从事劳役,与“普通的”家庭奴隶,亦即属于私人所有的奴
隶是有区别的。最后是二税户,他们与其被简单地看作是要加倍纳税的户,
还不如说是一种奴隶更准确些,这群人由这样的户组成,他们曾被辽帝捐赠
给了佛寺,于是他们既要向寺庙交租,又要给官府纳土地税。实际上,他们
是寺庙的奴隶。这些人的数量肯定是相当多的,因为直至 12 世纪末,废止寺
庙的奴婢制度才被提上日程,并由皇帝颁诏将他们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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