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前期军事史-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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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另一影响深远的礼仪则是凯旋式的举行。当国王率军征战班师回城,必
举行盛大的凯旋式:国王立于四马战车之上,亲率凯旋部队通过城市街道,
直达神庙奉献牺牲,而群众则夹道欢呼,蔚为壮观,这种凯旋式在以后的共
和国和帝国时期都照样举行,而且愈演愈烈,成为罗马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
一个传统内容。
(3)塞维·图里乌斯改革与罗马国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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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形成是通过发生于约公元前6世纪的塞维·图里乌斯
改革实现的。
据罗马历史学家李维所述,塞维·图里乌斯是拉丁城市科尔尼库鲁姆的
一个被俘的贵妇之子,因受老塔克文夫妇的喜爱,从小被收养在宫中,长大
后还被招为附马。老塔克文被刺死后,塞维便在岳母的帮助下登上王位。后
来他注意争取民心,得到人民拥戴,王位渐趋巩固。
塞维为了适应当时社会发展和加强罗马实力的需要,首先废除原来按亲
属关系组成的三个氏族部落,而代以四个城区部落,同时将罗马的乡村分为
15个(或16个)乡村部落。凡在地域部落登记入册的自由民都获得公民权,
同时承担服兵役和赋税等义务。
此外,塞维在建立新的地域部落囊括所有自由民为公民的同时,又对全
体公民进行财产普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公民财产多寡和提供武器的能力划分
了五个等级。据说,第一等级公民的财产资格为10万阿斯,第二、三、四等
级的财产资格分别为7。5、5和2。5万阿斯,第五等级的财产资格为1。1(或
1。25)万阿斯。低于五等级的最贫穷公民则为等外之人,被称为“普罗列塔
里” (Proletarii),意即无产者。
随着五个等级的划分,也就相应地规定了每级负担兵力之数,当时军队
以百人队(每100名战士组成的连队,拉丁文称之为“森都利亚”)为单位,
每个等级出百人队之数不是按各级人口比例,而是按财力负担武器装备的比
例,因而第一等级组成的百人队最多,包括80步兵百人队和18骑兵百人队,
总数共达98个;其余二、三、四等级各出20百人队,第五等级则出30百人
队。各等级百人队的半数由17至45岁的年轻者组成,另一半由46至60岁
的年长者组成。另有5个非战斗性的百人队,其中工匠百人队2个,乐师号
手百人队2个,最后一个分给无产者,让他们组建1个百人队。这样总共有
193个百人队。
在百人队中,战士的地位是取决于财产状况的。第一等级中最有钱的公
民在骑兵中服务而被称为“骑士”。这一等级中的其他成员应当有步兵的全
套重武装 (头盔、铠甲、护腿、盾牌、矛和剑),并且位于百人队的前列。
其它各级的公民则依照自己的地位而拥有较轻的武装,在军队中占后面的地
位。第四等级为轻装步兵,第五等级大概只有投石器等。
很明显,百人队组织制度起初是适应当时罗马对外扩张和战争需要而创
建的。划分公民等级,首先是把服兵役者 (五等)和不服兵役者(等外)加
以区分。各等级的百人队配备不同的武器装备,都明显带有军事目的。工匠
和乐师、号手单独组成百人队,他们在战争期间可能是分派到军队中担负专
门性的工作任务。另外,当时罗马公民数量大大超过军队数量。也就是说,
每个百人队实际上包括的公民人数要比作为军事单位的百人队包括的战士数
目多得多。百人队不仅是军事训练和作战单位,而且还是征召公民军的基础。
由于把平民纳入罗马公民队伍,公民人数的增加,兵源也随之扩大,这就为
扩充和改组公民军,增强罗马的军事力量,创造了条件。
百人队组织制度的核心是百人队大会。这是以服兵役的五个等级的公民
组成的大会。等外的无产者在总数近200票的大会中只有1票之权。开会以
军号召集,会址设在城界以外的战神操场——马尔斯田野,因为按通例罗马
城内不准召集军队。投票时也是列仗以呼喊表示同意或反对,每一百人队内
以多数票决定意见。百人队大会不久由军事集会发展为政治性会议,成为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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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的公民大会,代替了原先以胞族为单位组成的民众会——库里亚会议。
塞维的改革,作为他的本人主观意图,是为了加强王权,但他的改革措
施却带有民主效果,平贵斗争有所缓和,人们经受了初步的民主洗礼。不久,
罗马人在公元前510年驱逐了王政时代的最后一个国王小塔克文,翌年由百
人队大会从贵族中选出两名执政官管理国家事务,从此罗马进入共和时代。
2。罗马征服意大利半岛与罗马军团的发展
(1)兵民合一的罗马军团
罗马实行典型的兵民合一的公民兵制度。罗马公民从17岁到45岁须在
野战军中服役,46岁至60岁的公民在战时仍要去守卫后方。他们都是自备
武装,战时出征,战后解甲归田。
罗马的兵民合一的典型性主要体现在百人队大会制度上。百人队大会既
是公民大会,又是战士会议。实行兵民合一的公民兵制的斯巴达的公民大会
也是战士会议,但斯巴达的战士没有依据财产资格划分为各个等级,仍是基
于斯巴达人的血统关系上。雅典实行兵民合一,其战士虽也以财产资格为依
据被划分为各个等级,但是他们的公民大会是全体公民的大会,不是战士会
议。斯巴达和雅典的兵民合一制都没有罗马的典型和彻底。
罗马公民兵的基本组织和基本战术单位高度融结为军团。军团的数目、
其中的人数及其作战方式在各个历史时期都不相同。共和早期,罗马大概有
四个军团。每个军团约有4200名重装步兵和一定数量的轻装步兵。其中,两
个军团由年轻力壮的公民 (17至45岁)组成,担负出征野战任务;另外两
个军团由年长的公民 (46至60岁)组成,战时负责卫戍后方和支援前线的
任务。早期的军团按希腊——马其顿式方阵排列阵式。重装步兵按横列排成
六行,每行500人,持精良武器者居前。两个军团的方阵往往并列,形成密
集阵列,纵深八列,侧翼配置骑兵,轻装步兵散开列于主力队伍前面发挥作
用并掩护两翼。由于这种方阵不适于复杂地形作战,不够机动灵活,难以顶
住机动敌军的袭击,于是在公元前4世纪时卡米路斯改变军团阵式,放弃了
方阵。
(2)向北意大利扩张
罗马建立共和国以后,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相当严峻。北方仍有强大的伊
达拉里亚城市,如果罗马想不再受到伊达拉里亚人的统治,那么当时只有去
征服他们;东部和南部还有经常入侵的萨宾、埃魁和沃尔斯奇人等山地部落。
罗马为了征服这些山地部落和伊达拉里亚人,和拉丁城市缔结卡西乌斯和
约,以便对付主要的对手。
公元前5世纪上半期,罗马通过持久的战争击败了埃魁人和沃尔斯奇
人。接着,罗马对伊达拉里亚人发动进攻,主要与北方的伊达拉里亚城市威
伊展开了三次战争,持续近一个世纪。
公元前405年,罗马第三次发动对威伊的战争,这场标志着罗马征服地
中海世界的第一次明确的战争,在罗马传统中作为这个城市军事史的转折点
而记录下来。
罗马对威伊进行了10年围困(公元前405——前396年)。正是在这场
战争中,罗马将军玛尔库斯·卡米路斯在罗马第一次试行军饷制度,而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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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服军役是没有报酬的。罗马军团士兵每日约得800克谷物。出征时,发
给士兵15日的粮食,有时甚至是30日。军团士兵亦可靠地方补给,这就使
有组织的掠夺成为合法化。他还改进和统一武器装备,公民兵自筹武装参差
不齐、规格不一会削弱战斗力的弊端得以解决。从此,公民兵出战可以从国
家获得军饷、给养和规格统一的武器装备,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2世纪末的
马略军事改革。
公元前396年,卡米路斯决定用地道攻城的办法攻陷威伊城。他命令士
兵挖掘一条从城外通向城堡内部的坑道。军队被分成6个分队,轮流作业,
直至工程完成为止。罗马从地道突然攻入城堡,出威伊人之不意,威伊陷落。
罗马掳获了大量战利品而变得富有起来,又占领了几乎把它的领土总面积扩
大一倍的版图,罗马强大起来。
当罗马刚刚站起来的时候,在公元前4世纪初,突然发生了一场战祸,
险些使罗马覆灭。
公元前390年,罗马突然遭到从西欧和中欧南来的高卢人的侵袭。罗马
投入了全部军队和来自临近拉丁城市的援军,在阿里亚与高卢人展开残酷激
战,却终没有挡住勇猛的高卢人的攻击。罗马人被围困在卡皮托利乌姆卫城,
最终因粮绝而被迫投降。高卢人也苦于军中疾病流行,同意和谈,在罗马人
给付了一千磅黄金后撤离了罗马。
罗马幸运地从高卢人的侵袭下逃脱出来,保存了自己刚刚建立的城邦文
明。当时的高卢人仍属于游牧民族,具有很强的作战机动性。其军队可以在
敌方准备不足时迅速突击,也可以在形势不利时立即撤离。再加上游牧民族
特有的勇猛和骠悍,使他们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因此罗马人在毫无戒备的情
况下很容易被高卢人攻入。但是由于游牧民族物质生产比较落后,仍处于半
野蛮状态,一旦在对农耕民族的战争中取胜,必然会大肆掠夺、屠杀,甚至
会用自己落后的生产方式攻变农耕的生产方式,摧残了农耕民族的文明。可
是游牧民族往往在战胜农耕民族后,经常大捞一把而离去。高卢人在掳获了
大量财物后离开了罗马。罗马虽然遭到了沉重打击,但幸运地保存了其文明,
并且清醒了头脑,为提防高卢人再次入侵,他们修建起大约 12英尺厚、24
英尺高的坚固石造城墙。最重要的是,罗马人在高卢战争后实行了根本性的
军团改革,以实行三列队战法的中队军团取代原来的希腊——马其顿式方
阵。
(3)公元前4世纪的军事改革
公元前4世纪的军事改革从卡米路斯实行军饷制改革开始,在整个公元
前4世纪由多个人经过多次改革才完成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军团的体制改
革。
首先,罗马的野战军团由2个增至4个,每个军团的重装和轻装步兵共
4200人,骑兵300人。每个军团又分为30个中队,每个中队又分为2个百
人队。每个百人队为60人或30人。在共和时期,中队是作战单位,而百人
队只是一个小的战斗组织。军团的战斗队形改变了。罗马军团放弃了原来按
财产资格配置兵种的办法,根据士兵的年龄、受训程度和战斗经验,把重装
步兵排成三列:第一列是最年轻的战士,被称为哈斯塔提(Hastati),即“枪
兵”;第二列是由成年的有经验的战士组成,他们被称为普林西佩斯
(Principes),即“主力兵”;第三列是经过锻炼而最富有战斗经验的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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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他们被称为特利阿列(Triarii),即“后备兵”。其中第一、二列各
有10个中队,每个中队配置120名重装步兵;第三列也有10个中队,每个
中队只有60名重装步兵。各列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由于前两列是战斗队
伍,所以彼此稍微接近。第三列是后备队,相隔稍远。此外,每个军团都配
备1200名轻装步兵和300名骑兵,列队于军团的前面和两翼。这就是罗马军
团著名的三列队法。
三列队法的作战方式通常是如下进行的:部署在军团前面和两翼的轻装
步兵首先投入战斗,他们向敌阵发射箭支,投掷标枪、石块。当敌人逼近时
便撤走,第一列枪兵投入战斗。如果第一列枪兵抵挡不住敌人的进攻,出现
缺口,第二列主力军随即冲上来,第一列枪兵稍微退后与第二列主力军重新
形成一条密集战线共同打击敌人。只有在前两列战士处于紧急关头,老练的
第三列后备兵才加入战斗。这时战斗的最后结局往往取决于后备兵。从这里
古罗马产生了一句谚语:“事情发展到后备兵了”,意即事情发展到最决定
性关头了。
三列队法优于密集方阵。方阵只能适用于平地作战,遇到复杂地形就难
以全线展开,阵线中有的地方互相拥挤,有的地方兵力疏散,易被攻破。而
三列队法中,中队是独立的战斗单位,各列和各中队之间有一定间隔,这就
使得各中队在战斗中较密集方阵具有较大的灵活机动性,适于任何地形作
战,其阵线也较坚固。因此,这种军团体制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的马略军事
改革以前没有多大改变。
这时罗马在作战中鲜明展现了它的战术特征,就是设立防御营地。罗马
军队随时随地驻扎都要挖壕筑墙,建立营地,避免敌人突袭,并可随时进攻。
罗马军队实行铁的纪律,军纪和服从高于一切,如有任何反抗,都要受
到无情惩罚。如果违犯军令、临阵脱逃和表现怯懦,都要在军列前受鞭挞再
砍头示众。如果整个部队怯阵脱逃,则实行“什一抽杀律”让士兵排成一横
列,每10人抽杀1人。
在战场上立功的士兵可以晋级,获战功章,戴月桂冠。获得巨大胜利的
将领可以率领得胜的军团实行凯旋式,借以鼓舞士气,激励作战。
公元前4世纪所进行的军事改革,保证了罗马在将要征服中部意大利的
战争中取得辉煌的胜利。
(4)逐鹿中部意大利
罗马人虽然从高卢人的铁蹄下侥幸解脱出来,但高卢人的入侵使罗马的
国际地位动摇了。从前的敌人伊达拉里亚人、埃魁人和沃尔斯奇人都同罗马
人重开战端。罗马人为了战胜他们,同他们连续进行了50年左右的战争。其
中罗马首先经过近40年的战争,到公元前4世纪中叶才彻底打败了伊达拉里
亚人。到公元前338年,沃尔斯奇人也被罗马打败,从此归从罗马统治。
到公元前350年,罗马人已获得足够的土地来满足当时罗马人拥有土地
的不足,他们不再生活在少数入侵者威胁之下。然而,他们仍然四处扩张,
他们的军队已变成征服的工具,战时出征、平时耕种的公民兵,由于经常出
外作战,变成了事实上的职业军队。
罗马人向南拉丁姆扩张,与萨姆尼特人发生冲突。罗马人接连与萨姆尼
特人发生过三次重大战争,从公元前343年至前290年,才最终将其打败。
至此,北至波河流域,南到卢卡尼亚边境,全部中部意大利都在罗马统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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