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现代前期政治史-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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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结社、出版、教育、职业、艺术、贸易和工业等自由。
1897年11月18日,阿奎纳多的代表和西班牙殖民当局的代表里维尔签
订《比阿克纳巴多条约》。里维尔假意允诺驱逐修道会;在西班牙国会中增
设菲律宾代表席位;菲律宾人和西班牙人在法律上平等;修改财产法和纳税
法;保障人权和出版结社自由。阿奎纳多及其部下则须放下武器,离开菲律
宾。阿奎纳多接受西班牙付给的80万比索,宣布解散政府,同部下一起流
亡香港。
阿奎纳多背叛了菲律宾革命,但是,菲律宾人民并未停止反对西班牙殖
民统治的斗争。1898年4月17日,马卡布罗斯将军在中吕宋建立临时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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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1898年4月,美西战争爆发。5月底,阿奎纳多一伙乘美国军舰返回菲
律宾,重新掌握了革命的领导权。6月2日,阿奎纳多在甲米地宣布菲律宾
独立,发表了菲律宾独立宣言。独立宣言以菲律宾人民的名义庄严宣告:菲
律宾已取得自由和独立,废除与西班牙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菲律宾享有宣
战、媾和、缔结商约和结盟以及每个独立国家都享有的进行其他事务活动的
充分权力。
1898年9月15日,菲律宾革命政府在马洛洛斯召开革命议会,确认独
立宣言,并通过了《菲律宾共和国政治宪法》,史称马洛洛斯宪法。宪法共
101条,并有序言和一个附加条款。这是当时世界上比较进步的资产阶级宪
法。宪法“第一章共和国”中规定:“全体菲律宾人的政治结合构成一个民
族,它的国家命名为菲律宾共和国”,“菲律宾共和国是自由和独立的”,
“主权专属于人民。”在“第二章政府”中规定:“共和国政府是人民的、
代议的、更替的和负责的。”政府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制
度。在“第三章宗教”中规定:“国家承认宗教信仰一律平等和政教分立。”
第四章规定了菲律宾人和他们的国民权利及个人权利。宪法在其他章中还规
定:“立法权由国民代表会议行使”,“行政权属于共和国总统,总统通过
他的部长行使职权”,“共和国总统由代表会议和作为制宪会议特别召集的
代表以绝对多数的票数选举之。总统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共和国总统缔
结和批准和约经过代表会议预先同意,统率陆军和海军。”①
1899年1月,菲律宾共和国成立,阿奎纳多任总统,马比尼任内阁主席。
从此结束了西班牙对菲律宾300多年的殖民统治。
(4)反对美国殖民侵略的斗争
菲律宾人民从前门赶走了狼,从后门又进来了虎。美国军队是打着支持
菲律宾独立的旗号开进菲律宾的。当人民反西班牙斗争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
的时候,美帝国主义立即露出了殖民强盗的面目。1898年8月,美军禁止菲
律宾革命军进入自己的城市马尼拉。
1898年12月,美国和西班牙在巴黎签署和约。美国将2000万美元付给
西班牙,西班牙将菲律宾“转让”给美国。
1899年1月4日,美国发表《开明同化宣言》,宣称对菲律宾拥有主权。
菲律宾革命政府于1月5日和8日先后两次发表宣言,对美国践踏菲律宾的
主权提出强烈抗议。
同年2月4日晚,美国军队击毙一名菲律宾军人,美菲战争爆发。2月5
日,美国舰队猛烈炮击马尼拉附近菲律宾军队的军事设施。同一天,菲律宾
共和国正式向美国侵略军宣战。
1899年2月至11月初,菲律宾革命军在其统帅安东尼奥·卢纳将军的
指挥下,同美军展开了顽强的正规战,给侵略者以重创。美国驻菲当局在加
紧进攻菲律宾军队的同时,又以高官厚禄收买菲律宾地主资产阶级,使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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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派上台。阿奎纳多以总统名义批准改组内阁,民族投降派巴特诺任内阁
主席,布恩卡米诺任外交部长。排斥了坚持抗战的马比尼。同年6月,又阴
谋杀害了坚决抗战的卢纳将军,使抗战派力量在政府中大为削弱。11月12
日,共和国政府宣布转入游击战争。
1899年11月至1901年4月,菲律宾军民歼敌万余名。美国侵略军对菲
律宾军民进行疯狂镇压和血腥屠杀。在整个美菲战争中,菲律宾军人阵亡的
1。6万人,遭受杀害的菲律宾人竟达60万人。
从 1900年起,美国在占领区开始建立殖民统治机构。美国唆使巴尔
多·德·塔维拉等人组织联邦党,它的纲领是争取将菲律宾作为一个州并入
美国。1901年3月23日,阿奎纳多总统在巴兰南镇被美军俘获。4月1日
公开宣誓效忠美国。阿奎纳多的投降标志着菲律宾第一共和国的瓦解。个别
地区的抗美武装斗争一直坚持到1906年。
1902年,美国国会通过菲律宾法案,宣布结束军事统治,在菲律宾建立
以美国人为主的文官政府。议会形式上享有立法权,但总督有权否决议会的
决议,还保留不经立法机关同意实施法令的权力。美国国会可以修改菲律宾
议会通过的任何法律。
1906年,美国正式宣布战争结束。1907年,举行第一次议会选举。3月
12日成立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政党国民党赢得72%的议席。之后,国民党
长期控制政府。
4。印度尼西亚
(1)荷兰的新殖民政策
从1830开始,荷兰殖民当局在印度尼西亚实行强迫种植制。规定农民
必须把大部分土地和时间用于种植欧洲市场所需要的农作物,并按规定价格
卖给殖民政府。19世纪中期以后,由于荷兰本国工业资本的发展和印尼农民
的不断反抗,荷兰被迫废除强迫种植制,对印尼实行新殖民政策。
1863年,殖民当局废除了丁香、豆蔻的强迫种植制度;1870年,又通
过了糖业法和土地法。糖业法取消了对甘蔗的强迫种植,允许私人资本经营
种植园。其他作物的强迫种植制度也陆续废除,只有咖啡的强迫种植一直维
持到1917年。
土地法规定,凡不能确证私有权的土地一律收归国有。外国人可以租种
国有土地,以75年为期限,但期满后还可续租。农民无权出卖土地给非印
尼人,但可以在25年的期限内租给外国公司或商人。荷兰殖民政府利用土
地法,从农村公社夺得大片土地、牧场和森林。
新殖民政策的实施,使以荷兰为首的外国资本大量涌入印尼。不少荷兰
资本家利用印尼丰富的天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开矿设厂,经营种植园。这
就促进了农业中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加速了农民分化的过程,印尼逐步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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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亚齐人民的抗荷斗争
亚齐是苏门答腊岛上最大的伊斯兰教独立国,临近海上交通要道马六甲
海峡。英国为了使自己在印度和新加坡的利益不受到其他资本主义强国的威
胁,宁愿让较弱的荷兰独占印度尼西亚。1871年,英荷签订了《苏门答腊条
约》,荷兰把西非黄金海岸殖民地让给英国,英国则允许荷兰侵占亚齐。
1873年3月,荷兰派战舰入侵亚齐,挑起亚齐战争。4月,荷兰陆战队
在亚齐首都登陆,遭到亚齐军民的顽强抵抗。荷军指挥官古来尔被当场击
毙,被迫撤军。12月,荷军再次进犯。于1874年1月占领首都哥拉拉查(今
班达亚齐)和王宫。亚齐素丹马赫穆德·夏被迫撤往山区,不久病故。荷兰
殖民当局宣布将亚齐并入荷属东印度领地。
但是,亚齐人民并没有停止反抗。他们在新素丹的领导下,开展游击战
争。80年代以后,亚齐著名的伊斯兰教首领杜固·蒂罗、杜固·乌玛等人号
召人民进行讨伐异教徒的圣战。杜固·乌玛曾诈降荷兰殖民者,得到武装和
金钱后,反戈一击,使荷兰军遭受重大伤亡。1899年,杜固·乌玛在战场上
牺牲。
荷兰殖民者一方面调集重兵,进行讨伐,一方面拉拢亚齐的封建上层分
子,宣布保留封建主的领地继承权和原有称号。大封建主在威胁利诱之下,
陆续投降。1903年,亚齐素丹被捕,被迫接受荷兰的统治。大规模的抗荷斗
争停止了,但分散的游击战争一直持续到1912年才结束。
(3)萨敏运动
19世纪90年代,由爪哇岛的一个贫苦农民萨敏领导的反荷反封建的农
民运动,史称“萨敏运动”。
萨敏主张:一切土地、森林、牧场不应被殖民当局和封建主占有,而应
成为农民的公共财产,土地由农民共同耕种,分享收获,人人都应劳动,不
能不劳而获。他还主张反对荷兰的殖民统治,拒绝纳税。在斗争方式上,他
主张和平抵制,反对使用暴力。这些主张反映了农民要求土地和摆脱殖民统
治的愿望,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
从1905年起,运动超出了和平抵制的范围,农民开始用暴力夺取地主
的土地,赶走税吏。个别地方发生农民武装起义。殖民当局残酷镇压萨敏运
动。1907年,萨敏和另外8个运动骨干被逮捕流放。但是,农民斗争并未停
止。1914年又发生暴动。1917年另一领袖卡西加也被流放,萨敏运动才被
镇压下去。
(4)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产生和工人的觉醒
随着印度尼西亚民族资本主义的缓慢发展,在20世纪初,印尼民族资
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开始形成。一些受西方文化影响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知识
分子,要求取得受教育和欧洲人平等的权利,改变妇女的无权地位。贵族官
僚家庭出身的拉顿·阿章·卡尔蒂妮(1879—1904年),在她短暂的一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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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反对旧氏婚姻,争取印尼妇女受教育的权利而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1905,无产阶级首先组织起来。印尼铁路职工成立了第一个工人阶级组
织国营铁路工会,但领导权控制在改良主义者手中。1908,在三宝垅成立了
包括国营和私营铁路工人的工会组织。它团结广大工人,为他们的利益而斗
争。在其影响下,其他工商部门、机关、学校也先后成立了工会组织。
1908年5月20日,爪哇退休医生瓦希丁·苏迪罗·胡索多在雅加达医
科学校学生的协助下,成立了印尼第一个民族主义政治团体至善社。其宗旨
是重振爪哇传统文化,提倡发展教育,促进农业、工业和商业。至善社的成
员主要是青年学生、爪哇贵族和政府文职官员。到1909年底,拥有40个分
会,会员1万人,被官方承认为合法团体。由于至善社在唤醒民族意识方面
起过积极作用,后来印尼政府将至善社成立的日子定为“民族复兴节”。
1911年,印尼的花裙商在梭罗成立了伊斯兰商业联盟。该联盟反对外国
商人对印尼的掠夺,提出维护民族利益和伊斯兰居民利益的主张,吸收工农
群众参加。1912年,改名为伊斯兰联盟。联盟的任务是救济贫穷盟员,发展
民族企业,保护伊斯兰教的纯洁。1914年成立中央伊斯兰联盟,奥马尔·赛
义德·佐克罗阿米诺托任主席。随着印尼民族主义运动的发展,伊斯兰联盟
逐步由商业性组织变为政治组织。1913年时,它已拥有8万会员。1917年
伊斯兰联盟第2次代表大会通过具有广泛政治要求的原则宣言和行动纲领。
文件提出人民参与政治,建立地方议会,取消种族歧视,宗教平等,主要工
业民族化,改善农业和教育等要求与主张。到1919年,伊斯兰联盟会员达
250万人,成为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群众性政治组织。
1912年,由道·台敢尔和一群同荷兰社会民主党有关的印欧人(印尼—
欧洲人)建立的东印度党也开始活动。其成员大多数是出身于荷印尼混血的
知识分子,在殖民政府中充当中下级官吏。东印度党要求实现民族独立,被
殖民当局取缔。
1914年5月,在三宝垅成立了由荷兰社会主义者斯内弗利特领导的东印
度社会民主联盟。这是一个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组织。联盟提出争取印尼
独立,实现社会改革等要求。它在工人及其他劳动人民中积极进行马克思主
义宣传活动。东印度社会民主联盟的活动,为印度尼西亚共产党的成立奠定
了思想和组织基础。
5。印度
(1)英国对印度的殖民统治
1858年后,英国政府直接统治印度。1877年元旦,维多利亚女王被宣
布为印度女皇。1909年3月,英国议会两院通过的《帝国立法参事会的法案》,
即《1909年印度政府组织法》规定,英王通过印度事务大臣对印度进行管理。
印度事务大臣是内阁成员,对议会负责。印度事务大臣接管了原属东印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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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及印度事务管理局的全部职权。有一个顾问性质的印度委员会协助
印度事务大臣管理印度。该委员会的人员不超过15人,不少于10人,任期
7年,由印度事务大臣任命,其中至少有9人曾在印度任职或居住过10年。
印度政府是印度的最高机关,由印度总督及其执行委员会组成。印度总
督称为“参事会总督”,也称副王,由英王任命,任期5年。总督的执行委
员会成员共6人,任期5年,由英王任命,外交部部长由总督兼任,其他各
部部长由执行委员会委员担任。立法工作由中央立法议会进行。参加中央立
法议会的成员有在职官员、应邀人士和当选人士。议员总数共66人。其中
包括:来自行政管理部门的当然议员6人,英印军队总司令、总督、副总督、
英国官吏28人,总督直接任命的无党派人士5人,民选议员27人。法案还
规定,在民选议员中,14人由大土地占有者、穆斯林、穆斯林地主及加尔各
答和孟买的欧洲商会选举产生;另外13人从各省立法议会议员中推举产生。
该法案赋予总督以极大的权力。总督兼任中央立法议会主席;总督有权确认
任何法令及其细则;立法议会只能就预算、与公共利益有关的问题进行讨论
或咨询;议员在涉及政府开支和税收问题时,不得行使否决权;议会不得讨
论涉及伦敦和英印政府同外国和印度土邦关系的任何问题,不得讨论未提交
议会讨论的任何问题;总督和议长有权否决任何决议和任何决议中的任何部
分。实际上,中央立法议会并无立法实权,它只是实现总督意志的一个工具
而已①。
(2)早期的工人运动和农民起义
印度工人阶级的资格比印度资产阶级要老。最早的工人是在英国资本家
的工厂里作工,在英国人开办的公司、矿山、铁路工作的。从1851年拜火
教徒富商达瓦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