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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管理:任务、责任、实践-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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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经营中的企业的预算和创新工作的预算不但应该分开,而且应该予以不同的处理。在继续经营的企业中,所提的问题始终应该是,“这项工作是必需的吗?我们是否可以不要这项工作?”如果答案是“我们需要这项工作”,那就应该再问一下“所需要的最低程度的支持是什么?”
  就创新工作来讲,首要的和最严肃的问题是,“这是恰当的机会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应该问一下,“在这一阶段,我们最大限度能投入多少优秀人员和关键资源来生产性地进行工作?”
  用于创新工作的独立衡量系统可以对决定创新战略的三项因素进行衡量。这三项因素是:最终机会、失败的风险、所需要的努力和费用。如果没有这种独立衡量系统,在机会极为有限而失败的风险很大时,可能会继续投入各种努力,甚至还可能增加各种努力。
  这方面的例子有六十年代后期一些制药厂以很高的科学上的独创性来生产多种广谱抗生素。当时,合成一种较市场上已有的抗生素好得多的新的广谱抗生素的可能性已很小。换句话说,失败的风险很大。而机会却比十年以前小得多。即使是一种性能好得多的抗生素也必须同已有的很好的产品相竞争,而后者是已为医师所熟悉并知道如何使用的。即使是一种科学上的突破,也很可能只是生产出一种“差不多”的产品。可是,在一个已被人作过彻底研究的领域中要发现任何真正新的东西所需的费用和努力,却迅速增加了。传统的市场观点,都按照市场的大小而推断出一种“更好的”新产品就会取得很大的成功;完全会使人误入歧途——事实上有很多公司就是因而误入歧途的。
  因此,对成功的创新最有害的莫过于树立一个每年“利润增长百分之五”的目标。在创新的头三年或头五年——有的时间更长——利润根本没有增长,根本没有什么利润。在以后的五年至十年的期间,利润的增长率可能接近于每年百分之四十,而不是百分之五。只有在创新项目相当成熟以后,才能期望其利润每年以一个小的百分比增长。但是,到了那个时候,它们已不再是创新项目了。
  因此,创新战略要求创新者有很高程度的自我控制。他必须在没有通常的预算和会计手段的情况下来经营。而通常的预算和会计手段却能相当迅速和可靠地把努力和投资的目前成果反馈回来。创新的诱惑在于,没有任何的成果却不断的投入人员和资金。因此,对创新进行管理中十分重要的是仔细考虑一下所期望的是什么,以及将于何时取得成功。这些期望不可避免地会由于各种事件而改变。但是,除非有中间成果,特别是进展、创新过程中实际作业的“结果”,否则无法对创新进行管理。
  杜邦公司在二十年代后期着手从事聚合物的研究。这项研究终于导致十年以后产生了尼龙。但在当时,却没有人愿意或能够预言,掌握了聚合技术后,是否能制造出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合成皮革或新的润滑剂(当然,最后这些产品都制造了出来)。直到接近于研究工作的结尾,才看得出来第一项主要的商业产品将是合成纤维。但是,杜邦和负责研究工作的科学家卡罗瑟斯(Carrothers)博士从一开始就有系统地画出了一张进程图,表明可能期望得到些什么样的发现和成果,以及什么时候得到。随着成果的陆续获得,这张进程图每隔两三年就加以修改。但始终重新画出以下各个阶段的进程。杜邦只是在已获得聚合纤维因而可以从事大规模的发展时才大量投资。在此以前,他所花的总成本基本上只是支持卡罗瑟斯及其少量助手的费用。
  
  失败的风险
  一项革新的战略必须建基于明确地承认失败的风险——也许更为危险的是“近于成功”的风险。
  在适当的时候决定放弃一项革新,是如同知道应开始哪一项革新一样重要的,也许更为重要。成功的实验室主任知道在什么时候放弃一项未能获得预期成果的研究项目。不太成功的实验室主任则一个希望接着一个希望,迷惑于一个研究项目的“科学挑战”,或受骗于科学家一再重复的“明年有突破”的诺言。而不成功的实验室主任则不能放弃一个研究项目并不能承认那看来似乎很好的主意却已经变得只是浪费人力、时间和金钱。
  但是,有相当数量的创新工作结果却是一种“近于成功”,而不是成功或失败。近乎成功可能比失败更为危险。有很多例子,创新出来的产品或生产程序,原来期望会使该行业“革命化”,却只不过是在现有产品线中作了一些小的增加,既不是一种可以放弃的失败,又不是大有不同的成功。还有些创新项目,在开始时看来很“激动人心”,结果却在酝酿期间被其它更具创新性的生产程序、产品或服务所超过。还有些创新项目,原来想要成为“人人都买”的产品,结果仍只是“专门”的产品。有些顾客愿意买,但不愿出大价钱。
  因此,在对创新进行管理时特别重要的是仔细考虑并写下自己的期望。然后,当该项创新成为一种产品、一种生产程序或一项事业时,.把自己的期望同实际情况相比较。如果实际情况大大低于期望时,就不要再投入更多的人力和金钱。最好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撤退呢?如何撤退呢?”
  伯纳特·巴鲁克在七十年以前就已经知道这点了。据说有人问他,是不是有些创新项目的投资既不是大的成功,又不是大的失败。他回答说,“当然有。但是,我尽早地把这种项目卖给我所能找到的任何一个人。”然后他又补充说,“我在早年把我全部的时间都花在这类事业上了。我总认为我可以把它变得象原来预期的那样成功。但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可是,我却发现,我失去了真正的机会,误把金钱投入‘健全的投资事业’而没有投入未来的大好机会。”
  
  创新的态度
  经理人员和工人反对变革,多年来被认为是管理的一个中心问题。关于这个题目,写了无数的书籍和论文。举办了无数的讲习班、讨论会,开设了无数的课程。但是,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到底取得了多大的进展,是大可怀疑的。
  事实上,只要还在谈论什么“反对变革”,这个问题就无法解决。这并不是说不存在着反对变革的情况,也不是说这不是一个重大障碍。但是,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反对变革”上,那就会把问题的含义搞错,使问题更难处理,而不是更易处理。为了使问题能够解决,就应该把它看作是一种挑战,要创造、建立和维持一种创新组织。在这种组织中,变革是常规而不是例外,是机会而不是威胁。因此,创新是一种态度和实践,首先是高层管理的态度和实践。创新组织使高层管理扮演一种不同的角色,使高层管理同其组织有一种不同的关系。
  在管理教科书中讨论的传统的经营管理组织中,高层管理是最后裁判者。这事实上意味着管理当局的最重要的权力是否决权,其最重要的角色是对没有完全考虑好和制定好的建议和想法予以否定。这种观点可用尤尼莱佛公司的一位高级经理人员多年以前的一首打油诗来表明:
  沿着这棵树
  由根到树头
  想法往上送
  否决往下流。
  而在创新性组织中,管理当局的最首要的职责却与此相反,在于把不切合实际的、不成熟的、粗略的想法转变成为具体的创新实际。在创新性组织中,高层管理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倾听并认真对待各种看法。它知道,新看法总是“不切合实际的”。它还知道,只有提出了许多愚蠢的想法以后,才能得出一个成功的主意,而在早期阶段,无法区分愚蠢的想法和天才的灵感。这两者看来都一样的不切实际或一样的极为出色。
  因此,创新性组织中的高层管理不仅象所有的企业管理当局那样应该“鼓励”提出各种想法,并且不断地提出这样的问题,“怎样才能使这个主意切合实际、现实可行、发挥作用?”它积极地、迅速地对最粗略和显然最愚蠢的想法进行深入考虑,从中发现某些新东西,以便能对其可行性进行评价。
  创新性组织中的高层管理是创新的主要“动力”。它运用组织中的各种意见来激发自己的看法,并使各种意见为整个组织所关心。创新性组织中的高层管理对新思想加以思考和加工,使之成为组织的力量和企业遵循的规范。
  但是,要做到这点,其先决条件是,要对高层管理同企业中的人们群体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重新予以组织。传统的组织当然还继续存在。事实上,在组织图上,创新性组织同最严重的官僚性组织可能很少差别。而一个创新性组织完全不一定是“放任的”或“民主的”。但是,创新性组织在正式组织的骨架旁边建立起一个神经系统。传统的组织把注意力集中在工作的逻辑上,而创新性组织朋还有一种把注意力集中在思想的逻辑上的关系。
  正如在前面提到过的,在创新性组织中,高级经理人员一般在安排好的(但却不一定是固定的)会议中同整个组织中的年青人员会晤。而在这种会晤中,高层管理并不提出什么“议程”,而只是同年青人坐在一起并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们看到了一些什么机会?” 
  在3M公司成长和发展最快的时期,它决不是一个放任的公司,而是由两三个最高层人物严密控制的,由他们做出所有的决定。但是,即使是资历最浅的工程师也被鼓励、事实上是被命令向高级管理当局提出任何想法,无论这种想法是多么的粗略。而当工程人员提出来以后,高层人物总是对他说,“我还不大理解你的想法,是否请你把这想法再进一步加加工?”如果工程人员作了肯定的答复,就会要求他把他的想法写下来,附上一份预算报告——常常还会使他摆脱其它的各种工作,给他一小笔资金和一两年的时间,叫他继续干下去。这样做法的结果是,该公司从一家不知名的小型磨料制造商变成了美国最大的企业之一。
  但是,3M公司的年青工程师却被严格地要求承担起他们的责任来。当然,他们不会全都成功。事实上,提出新想法的十个人中只有一两个人取得成功。不会由于提出新想法而未取得成功去责备他们——至少在第一次不会责备他们。但是,如果他们没有承担起责任来,没有从事和进行工作,不实事求是地对进展进行评价,更不用说不使高层管理充分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了,那是不能容许的。
  创新性组织要求在整个组织中有一种学习气氛。它树立和维持继续学习的精神。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任何人认为自己已“都学会了”。对组织中的所有成员来说,学习都是一个继续不断的过程。
  反对变革是由于无知并对不了解的事物感到害怕。必须使人们把变革看成是一种机会,那样就不会害怕了。日本人就把变革看成是一种机会,因为他们的职业是有保障的。他们不必担心由于提出某种新的主意而使自己或自己的同事失去工作(见第二十章)。但是,日本人之所以能克服恐惧和无知,是由于他们不断地改变个人成就、得到别人承认、获得满足的机会;在日本的训练班中提出一种新思想的人,即使这种新思想极为重要而盈利,也得不到金钱报酬。但是,即使他提出的只是作些很小的改进,也会在地位、别人的赞赏、个人的愉快方面有所提高。
  我们不一定要到日本去学这一点。在美国企业中广泛应用的“建议制度”也提供出同样的教训。凡是以别人的赏识、个人成就、参与管理作为报酬的建议制度,都取得了成功。一个工厂中采用这种方式的建议制度的部门,虽然存在着在职业保障方面的担心和工会的限制,却很少反对变革。而在大多数企业中,建议制度不是采取的这种方式,那么无论对成功的建议付给多少酬金,就不能取得成功,也不能达到建议制度所设想的改变职工的行为和态度的目的。
  
  创新的组织结构
  为了追求创新,必须在继续经营中的企业结构之外有一个独立的组织结构。创新性组织认识到,人们不可能同时又创造新事物,又关心已有的事物。它们认识到,对于现存企业中的人们来说,维持现有企业的任务已很艰巨,不可能再有很多时间从事于创造新的、未来的不同事业了。它们也认识到,关心未来也是很艰巨而困难的一项任务,不可能再去照顾当前的事业。这两项工作都必须做,但它们是不同的工作。
  因此,创新性组织把新的事务放到专门从事创造新事物的独立组织部门中去。
  最早的例子也许要算是二十年代初期设于威明顿的杜邦公司的发展部门了。该部门专门从事于创造未来。它不是研究部门——杜邦公司还有一个单独的大型研究所。这个发展部门的任务在于发展新的事业单位。它不仅关心其技术、产品和生产程序,也关心其生产、财务和市场推销。3M公司除了研究中心以外,也建立了一个独立的企业发展中心。
  通用电气公司于1952年着手从事大规模的改组。这项改组以后成为世界上其它大型企业进行重大的组织变革的最初模型。但是,在通用电气公司着手从事改组时,却不懂得上述道理。所以,在它的改组计划中,每一“产品事业部”的总经理同时负责继续进行中的业务和未来的新的、不同事业的创业工作。这种办法似乎是很可取的,而且似乎是必然的。因为一个产品事业部的总经理应该而且可以象一个独立企业的总经理那样行事。但是,这实际上却行不通——这些事业部总经理并没有做出什么创新。
  原因之一就是继续进行中的业务的压力。事业部总经理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动力来从事使自己经营的产品陈旧无用的工作。另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是,真正的创新很少是已存在的事业部的一种延伸,很少能适应于当前业务的范围、目标、方向、技术或生产程序。但是,人们当然只能规定当前业务的范围、产品、技术、生产程序以至市场。最重要的创新机会总是在现有的规定之外——因而在现存的分奴化的产品事业部“指定范围”之外。经过了十年左右,通用电气公司开始从其挫折中得出正确的结论,开始把重大的创新项目独立于现存产品部门和产品事业部之外——同杜邦公司多年来组织其它创新工作的方式非常类似,即组织在一个单独的“企业发展”组织单位之中。
  公共服务机构中的经验也表明,最好把创新工作独立于现存的管理组织之外。
  人们经常注意到,美国的大学比欧洲大陆的大学有更高的创新能力。其主要原因显然并不是美国的学者较为不反对变革,而在于美国大学较易于建立一个新的系、新的教师班子、甚至新的学院来做新的事情。而欧洲的大学则常常受到法律和传统的限制,在现存的系科或教师班子中去从事新的工作。这不仅立即造成了“新旧之争”(原有的把新的看成是一种威胁而与之进行斗争),而且通常使新的工作不能得到它成功地从事创新所需的各种资源。例如,最能干的年青学者不得不在巨大的压力下站在“安全的”传统派一边。因为后者还掌握着升迁的大权。在欧洲的学术环境中,要迅速进行重大的创新,往往要求有一些“分离独立的机构”。十七世纪后期英国在物理和化学上的伟大时代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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