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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帝国阉宦简史-第3章

小说: 帝国阉宦简史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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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想见,大面积的对动物的阉割并未发生在这个时候,因为即使从最功利的角度来讲,自由繁殖毕竟可以导致种群的旺盛,所以理应被支持,而不是压制。当动物的使用价值仍然停留在食用这个层面的时候,良种筛选也不构成一个必要的程序,所以有意识地支持良种的交配权、剥夺劣种的交配权的行为也不能够被理解。抛开这些功利主义的考虑,即使仅仅为了献祭,“不完整的牺牲”显然也不是神所喜欢的。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对动物的真正阉割始于它食用价值的式微。食用和繁殖是一种价值的两个方面(为了更多地食用,必须更多地繁殖),所以在食用价值退居次席时,破坏动物的生殖能力就能够被容忍了。
  然而,这只为阉割动物提供了一种前提上的可能——当它们的食用价值被农作物取代之后,破坏它们的生殖能力就具有了可能性,但还不具有必要性。但这样一个问题显然摆在了把农业当做最先进的食物储藏方式的原始人面前:农业作为一种劳动投入型作业,劳动力的缺乏显然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他们于是将眼光投向了动物,并对它进行了进一步的驯化:阉割。
  动物作为一个充满能量的躯体,阉割使它闭合了能量的一个外泄通道,从而实现了能量的最大化利用。何况,这时候,良种问题也显得更加有意义:良马比劣马更有脚力,而且更容易驾驭。专司繁殖的种马于是诞生了,这对其他马匹显然是一个不好的消息,因为它们将全部被阉割,等待它们的,也将是终生的苦役。
  对动物的大面积阉割始于农业的发生已经毫无疑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农业起源之时,就是人类阉割动物之日。事实上,作为一项技术,阉割显然要比农业发展迟缓一些。在中国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了一千年左右的对偶婚现象,随后这种比较文明的婚姻方式又迅即被群婚制取代——这个史实让我们不惮于进行如下推测:中国的农业就起源于那一千年间。对偶婚显然是小农业生产方式下的一种消极策略:小片的、不连续的耕地无法维持整个部落的生存,而农业生产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这就迫使部落分裂,让一对一对的男女散居各地,等待庄稼的成熟。事实上,对偶婚也不是当时的主流,因为大多数人对这种等待庄稼成熟的漫长过程没有耐心,所以宁愿跟随部落去游牧。等这艰辛的一千年过去,农业耕作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大片耕地连在一起,这使人们又重新聚集起来,群婚制也随之复辟了。对畜力的使用应该始于这个时候,因为在那一千年中,让孤独的人们面对还未彻底驯服的畜力是不可想象的。
  割礼
  包皮环切技术,不论怎么讲,都可以看做向阉割的迫近。在今天的世俗社会,它更多地被当做一项医疗技术:用来增进性的能力,或使龟头附近不要蒙上污垢——包皮过长被当做一种病变,男孩如果在发育晚期还未自然露出龟头,就被告诫要割掉包皮。这种告诫之所以屡屡得逞,是因为它掌控了一种功利主义话语权力:如果不割掉包皮,长期滋生的污垢将会破坏你的生育能力,使你早泄、阳痿,甚至发生癌变;这会给你的爱人带来意想不到的苦痛,被细菌感染的龟头会让你的爱人患上子宫糜烂、阴道炎等病症……在一个功利主义的社会,这种话语方式可谓刺到了所有人的痛处,人们趋利避害,所以对包皮环切趋之若鹜。但在此前,该项技术鲜见于中国的历史文献,由是可以推断,包皮环切在中国历史上从未大面积发生过,而同作为文明古国的埃及,却早在15000年前,就有了这项技术。
  这容易解释——包皮环切的目的我们可以这样揣测:一是为了清洁,二是作为敬神仪式的一部分。华夏文明诞生于温带的黄河流域,所以身体的清洁从未构成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而功利主义的敬神传统,使我们的先祖跟神灵一开始就以这样的模式交往:祈祷(索取)——纳祭(赐予)。这种交往模式阻碍了超功利意义上的宗教的发展,从而使人们对自身缺乏必要的审视:没有一个强大的他者,自我意识不可能得到真正健全的发展。
  事实的确如此,埃及人对身体的出口非常挑剔,他们特别重视顺畅的排泄,王室当时已有专职的直肠治疗师,专门为法老冲灌直肠。这个史实能从侧面证明埃及人爱好清洁的特性——当然,这种特性也许不具有积极意义,而是迫于当地炎热的天气。但是,跟埃及隔海相望的希腊人,对包皮环切却相当反感,希腊“历史之父”希罗多德在公元前450年访问埃及时,曾对埃及人的这种癖好做了嘲讽:“其他民族都保持了生殖器的原貌……他们喜欢清洁胜过好看的外观。”
  《旧约》中说,不光埃及人行割礼,以色列人也行割礼,他们的邻居以东人、摩押人和亚扪人都行割礼。对以色列人来说,割去包皮,是他们跟上帝之间的一种契约。是的,《创世记》中详细记载了这种传统的神学起源:上帝答应赐予99岁的牧羊人亚伯拉罕“精子”,让他在百岁高龄时还能娶妻生子,并让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们在富足的迦南建立家园……作为回报,“你们每个男人都要行割礼。你要把包皮割去,以此象征你我之间的契约。”
  几乎每个犹太男孩在出生的第八天都要行割礼,这种普遍行为也可以绕开神学的解释:一部分人认为割去包皮的阴茎模仿了勃起时的状态,这说明犹太人是早期的生殖器崇拜者。但这种说法很少有人附和,相比之下,大家更乐意在割去包皮后的亚伯拉罕的性能力上做文章:中世纪的犹太思想家迈蒙尼德认为割礼的真正目的是“削弱阳具”“减少性交”,从而让人更好地服务于上帝,而不是情欲——这为现代反割礼运动留下了口实,反割礼人士认为,割礼破坏了阴茎上的神经受体,从而“削弱阳具”,这是对生育权利的剥夺;但支持割礼的人马上就找出证据,说行割礼后的亚伯拉罕,性能力不但没有衰退,反而在百岁寿辰后,使撒拉怀上了以撒……不光这些,撒拉死后,他另外娶了年轻的基士拉,并繁衍了一个家族。
  这些争论跟犹太人受到的迫害相比,显然没有多少意义。2000多年前的亚历山大城,是世界的一个中心,生活在那里的犹太人,因为“不完整的阴茎”而受到歧视。希腊人连同他们的文明当时处于绝对的强势,他们的观念自然也成为主流:裸体是美好的,但裸露的龟头是不堪入目的。这个观念在公共体育馆中得到最明确的体现:裸身锻炼,但用一种环形扣环把包皮箍紧,以防龟头裸露出来。可怜的犹太人由于割去了包皮,不得不使用一种叫做“犹太套”的漏斗形的铜质重物,以便强行拉长包皮,这种不太奏效的工具后来被一种拉展手术取代了:切开阴茎的皮肤,并向前拉伸,盖住龟头。这种手术日渐流行,作为反击,犹太教士修改了割礼法,新割礼法规定,行割礼时要把龟头上的包皮全部切除,而不仅仅只是切去一段,这让拉展手术毫无用处,但即便这样,纳粹时期,绝望的犹太人还在施行这种手术。
  观念的冲突往往直接导致暴力。亚历山大大帝时期,行割礼的犹太教士被乱石砸死,或者活活喂野狗;让儿子行割礼的母亲,则被“勒死,挂在十字架上,她们尸体的脖子上盘着被扼死的婴儿,藉以震慑其他人。”直至希腊化甚至
  罗马时期,这种针对割礼的暴行仍未停止:罗马士兵从犹太人身上活活割下行过割礼的阴茎,然后抛向天空,以此嘲笑上帝。
  这种神圣契约为犹太人跟上帝确立一种特殊关系的同时,也为他们带来了灾祸——同样的事情在中国并未发生,这也许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幸运,但同时也是一种绝对价值的不幸:我们在泼掉异教徒的洗澡水的同时,连神圣性原则和绝对价值的婴儿也一起泼掉了。这为我们埋伏下了更大的灾难。
  揉搓与刀具
  阉割并不是在动物身上完成演习才加诸人体的,事实上,对人的阉割并不比对动物的阉割来得晚一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包皮环切也不能看做一种阉割暗示。这些用刀具加诸生殖器的行为,在时间上并不能严格分出先后,所以,面对这样的说法我们应该警惕:包皮环切是对阉割的演练。
  在西方,阉割往往表示一种宗教行为。早在基督教大兴其道之前,罗马人就开始了他们的“赛比利膜拜”:赛比利作为一个女神,是在罗马与迦太基的布匿战争期间由小亚细亚传入罗马的。女神为了阻止自己的儿子阿提斯染指其他女人,所以常常将他暴打。具有受虐倾向的阿提斯在棍棒下感受到了宗教般的狂喜,所以挥刀阉了自己。“赛比利膜拜”的人们在阉割日疯狂地舞蹈,他们在一种狂喜状态下跑过罗马的街道,并割下自己的阳具,扔到街边居民的家里去——“幸运的居民”看到这血淋淋的东西后,要拿出家中的女人衣服,送给自阉者。男扮女装的自阉者将女人衣服穿到身上,并将终生守护赛比利的寺庙。
  尽管这样,崇尚色情与暴力的罗马人还是对这种行为表示了极大的反感,在大多数人眼里,具有硕大阳具的生殖之神普里阿普斯才是应该被供奉的。是的,硕大的阴茎在罗马是权势的肉体化身,以至于将军有时会根据士兵阴茎的尺寸来提拔他们。而罗马人的建筑,跟希腊人的赫耳墨柱头一样,遍布了整个城市:这些建筑要么设计成一个大阳具的式样,要么在墙体上布满阳具式样的浮雕……而著名的奥古斯都广场,从保留下来的图纸上可以看出,长长的走廊型的大厅底部两侧,分明有两个半球型建筑……罗马人的这种阳具迷恋可以从当时的社会现实中寻求解释:他们的平均寿命不到25岁,只有4%的人能活过50岁,所有男子都必须用自己的阴茎为帝国效力(繁衍人口),单身汉受到惩罚,男孩的第一次射精被当做帝国的节日来庆祝……
  罗马人的纵欲传统在基督教那里得到节制,但他们的一部分思想显然得到了继承,比如反对阉割。基督教的第一个非犹太皈依者,就是一个埃塞俄比亚阉人,但显然,他并未受到格外的礼遇。神学家们把阉人描绘成“蜥蜴和蟾蜍”、“女里女气”、“爱嫉妒”、“粗俗讨厌”,这直接影响了教会的决策:公元325年的尼西亚会议上,教会正式禁止阉人担任神职;55年后颁布的《使徒法典》则规定,自我阉割的无教职信徒,将被开除教籍3年……一种特殊的“椅子”应运而生,它上面凿有一个孔洞,教皇在上任前必须坐在这把椅子上接受检查,可以想象,他的睾丸应该刚好从那个孔洞中垂下去,躲在椅子下的红衣主教才能确信它的确存在。这个事例跟“赛比利膜拜”结合起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罗马,阉割至少有两种方式,一是割去睾丸,二是割去阴茎。
  另一些教徒则从圣经中发展出了另外的思想,他们坚持认为阉割是信仰的必要条件。瓦伦斯教派不但阉割自己,还以救赎的名义阉割投宿的过路人;苦行派认为原罪是由性带到世间的,他们相信耶稣不是通过死亡、而是通过受阉来救赎世人的——他们对这一行为进行模仿,在“小印”仪式上,信仰者要接受切除睾丸的手术,而为了求得更大的圆满,许多人请求连同阴茎也一起割掉,这被称为“大印”或“贵印”。苦行派也为女性信仰者保留了余地:她们将被割去乳头,甚至乳房以及外阴的突出部位。
  中国的阉割则很少具有宗教色彩,它更多地指向一种刑罚,或者出于一种功利主义的算计:阉人的体能接近于男人,但在性角色的扮演上,则接近于女人,所以最适合于宫廷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阉人是对阉牛的继续,它是一种身体规训方式,目的是对能量释放的控制和引导。服从于这个目的,我们发明了一种更为温和的阉割方式:揉搓——男孩在出生后不久,即由有经验的阉割师来对他施行这种手术——阉割师捏住男孩的睾丸不断揉搓,日复一日,并随着男孩承受能力的增强,逐渐加大力度,直至完全捏碎他的睾丸……这个“温情”的过程一般要持续好多年。
  揉搓从技术上规避了排尿问题,而且没有痛感,所以死亡风险很低——因了这样的好处,它大受欢迎。穷困人家为了将子弟送到宫中去,往往在他们一出生,就对其施行这种手术。被破坏后的睾丸,无法支持阴茎的继续生长,所以它们看起来不但小,而且松软、疲沓,几无勃起的可能。成年后的阉割却失去了这种幸运,他们无一例外,都要被“连根割下”。
  愚民,或者恐吓与酷刑
  对二元论的不二信念促使我在阉割的技术问题上做更进一步的深入:除了对生殖器实施阉割以外,对于头脑,我们都做了些什么?这显然超出了严谨的史家们的考察范畴——尽管对精神的阉割常常被人们提及,以致这几乎要成为一个老生常谈。
  针对头脑的阉割手术显然要精微许多,作为一个理性器官,它并不那么容易就能被置于刀具之下:作为自我的合法拥有者,头脑被先天赋予某种主体性价值。对这种优越身份的不断体尝,使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不可被纳入外在的控制体系——虽然先民们对自然神灵的崇拜常常遭到自诩为文明人的我们的嘲笑,但那种“愚昧行为”并未摧毁他们自由的头脑:他们只是为理性划了一个疆界。理性之外的领域被视为神圣领域——这种理性领域与神圣领域的分离为愚民提供了一种技术上的前提:这也是世俗统治的前提。
  但两种领域的分离还不足以形成统治,统治的本质在于对神圣领域的占有。我的意思是,要想获得对民众的统治权,首先得赋予自己的统治以神圣性——细细琢磨“天子”这样的称谓即可明白:“天/天子”作为一对范畴,后者代表前者出场,而前者赋予后者以神圣性。神圣性是合法性的基础,于是,各种“圣迹”“祥瑞”“紫气”传说不绝于史册:伟大人物的降生,要么伴随着某种超自然现象,要么是他母亲“践圣迹”(多在梦里)的结果。他们脚踩祥云而来,当然应该受到敬畏:理性在此止步,他们由是获得了免于追查的权利——第一,他们永远是正确的;第二,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参考第一条。帝王继位后各种大张旗鼓的祭天、祭祖活动,不过是对自身神圣性的强调。而异于常人的衣饰(龙袍)、座椅(龙椅)、生活用品(龙塌、御膳)等,不过是神圣性的日常彰现。
  帝王们免于理性的追查,因而,他们只能被信仰,不能被质疑。遵从“王法”被视为理所应当——挑战天子的行为同时被视为对“天”的挑战,这显然是不自量力并大逆不道的。同时,这也是各种“替天行道”托词的来源:敌对双方谁代表正义?显然是代表“天”的那一方。而谁能代表“天”,这显然是一个对神圣性的争夺问题。两军开战前的誓师,不光有勉励将士的励志意义,还有宣告神圣性被己方占有的意义:这种庄严而宏大的宣告,使将士们沐浴在一种赫然降临的仪式感中,在神秘仪式感的鼓荡下,死亡变成了最大的快感,所以他们才会奋勇杀敌而不怕牺牲——这种宣告往往比“封妻荫子”的承诺有效得多。士兵们排成方阵,走向死亡……他们被一种神圣性完全规训了——作为一种统治方法,这种规训对市民社会仍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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