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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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船舶非营运期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原始凭证或成本计算表编制记账凭证,直接记入本船固定费用明细账“船舶非营运期费用”栏目内;或先将不包括非营运期费用的船舶固定费用按日历天比例分配记入船舶各航次成本、出租成本和本船非营运期费用,然后计算全部非营运期费用(燃料、港口费用、其他非营运期费用和分配记入的本船固定费用之和),按当年营运天数分配记入本船各航次成本和出租成本。
4。对于船舶固定费用,按每一在册船舶设置明细账,归集和核算有关营运支出,按月结算。如果企业租入按合同需要负担固定费用的船舶(如光租),应视同自有船舶,设置明细账,归集有关营运支出并结算。
企业应为每一在册船舶(包括租出船舶)编制年度固定费用预算(包括分配记入固定费用的各项分配性费用),并按该船全年计划营运天数,计算出每营运天固定费用,作为计划分配率。船舶每一航次结束,或出租届临月终,根据该航次实际营运天数、当月出租天数,按照计划分配率计算应列入航次成本或出租成本的固定费用。船舶固定费用的分配计算公式为:
如果企业出租部分舱(箱)位,应按出租舱(箱)位占该船舱(箱)位总数的比例,计算舱(箱)位出租成本应负担的固定费用。分配计算公式为:
年终决算时,企业应按各船实际发生的固定费用数和实际营运天数,调整原已列入各船有关航次的计划分配数。
年末未完航次也应按年度内实际营运天数分担当年固定费用。
船舶固定费用经过年终按实际数分配调整后,不保留余额。
5。对于船舶租费,程租费按船舶航次记入航次结束月度的单船成本,期租费按航次日历天数分摊记入有关航次成本。分配计算公式为:
航次跨年度时,按会计核算年度日历天数分配,属于未完航次的租费,记入“未完航次支出”项目。
6。对于舱(箱)位租费,应按租入的每批同属一船的舱(箱)位设置明细账,核算所支付的租金和记入运输业务成本的租费。分配计算公式为:
7。对于集装箱固定费用,企业应按集装箱和底盘车存放的港口、地区或国家分别设置集装箱费用和底盘车费用明细账,归集和核算有关营运支出,按月结算。集装箱的租金、折旧、修理费等不能直接按港口、地区或国家归集的费用应作为集装箱共同费用统一核算归集,每月分配记入各港口、地区和国家的集装箱固定费用。
集装箱费用的分摊步骤为:
(1)按全部箱天分摊集装箱折旧费、租费和修理费等共同性费用。分配计算公式为:
(2)将各港口、地区或国家发生的集装箱固定费用,包括(1)所分摊的共同性费用,以及在该港口设账归集的集装箱堆存费、空箱调运费等区域性费用,分配由有关船舶的航次成本和集装箱出租成本负担。分配计算公式为:
底盘车一般在航区(线)内使用。月末,将当月发生的底盘车费用,结转至所在港口的集装箱费用内,然后随同集装箱费用分配。
若底盘车出租,参照上述集装箱出租的计算办法,先按当月出租车天数,将出租期内由底盘车出租成本负担的底盘车费用,从所在港口当月发生的全部底盘车费用内扣除,余额再转入该港集装箱费用,分配记入运输业务成本。
集装箱固定费用向各船舶年度内已完航次分配后,不保留余额。
(三)在计算运输成本时,必须扣除与运输无关费用,记入“其他业务支出”或“营业外支出”等有关科目中。
与运输成本无关费用应按本期从事运输工作和非运输工作天数的比例分船计算。计算公式为:
每营运天费用额=本月船舶费用额/本月营运天数
非运输工作应分配船舶费用额=非运输工作天数×每营运天费用额
对能够分清属于非运输工作的其它业务应负担的费用如燃料费用、港口费用等项目,应直接记入“其他业务支出”,在分配时剔除这些直接计列的费用项目。
(四)在会计报告期内尚未完成运输业务的各船各营运航次已经发生的费用,包括该未完航次运行费用、已分配记入的船舶固定费用,作为未完航次成本,结转至下一会计报告期。
(五)客、货运输业务成本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划分:
1。客轮和以客运为主捎运少量压仓货物的客轮,以航次货运收入减除营业税金后的净额,作为该航次货运成本;该航次全部成本(航次运行费用加分配性费用)减除货运成本,即为该航次客运业务成本。
2。客货轮在分别核算客、货运业务成本时,应先将旅客服务业务,如旅客餐务、小卖部、电影放映、酒吧、桑拿浴、卡拉OK以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有关支出,包括这类业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材料、商品、电影片租等费用,从客货轮营运支出中划出单独核算,然后按下列方法划分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的业务成本:
(1)航次运行费用中可以直接区分为客运业务成本和货运业务成本的,应分别直接归属记入。直接列入客运业务成本的有客运费和其他与客运直接有关的费用;直接列入货运业务成本的有货物费、垫隔及制冷材料和其他与货运直接有关的费用。
(2)船舶固定费用中可以直接区分划归客运业务成本和货运业务成本的,也应分别直接归属,如客运业务人员、货运业务人员工资及与工资有关的各项支出等。
为运送旅客而建造的船舶上层建筑,包括旅客仓室、餐厅、酒吧、俱乐部、游泳池、健身房、桑拿浴室以及其他旅客活动场所,包括其内部设备,应按其价值计提折旧,列入客运业务成本,这部分上层建筑及其设备的修理费、保险费,也列入客运业务成本;属于货运设施的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列入货运业务成本。
(3)上述以外的航次运行费用和船舶固定费用,按客仓和货仓的容积比例分配记入客运业务成本和货运业务成本。
(4)租入客货轮的租费,按客仓和货仓容积比例分配记入客运业务成本和货运业务成本。
(5)捎载的集装箱,其有关费用记入货运业务成本。
(六)海洋运输业务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以会计报告期(年、季、月度)内已完航次成本为计算基础。会计期内全部船舶已完航次成本之和即为该会计期运输业务总成本,并根据相应的已完航次运量计算单位成本。
上年度决算后,上年度已完航次未达支出的实际数与入账数的差额,记入本年度的运输业务总成本与单位成本。
1。航次成本、航次单位成本按以下公式计算:
航次货运业务成本=航次运行费用+船舶固定费用分配数或船舶舱(箱)位租费×集装箱船舶的集装箱固定费用分配数
有客运业务的船舶,应扣除由客运业务负担的航次运行费用和船舶固定费用(或租费)后,计算航次货运成本。计算公式为:
航次货运单位成本=航次货运业务成本/航次货运量
航次客运业务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航次客运单位成本=航次客运业务成本/航次客运量
客货轮航次客货运综合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客货轮航次客货运综合单位成本=航次业务总成本/航次综合运输量
2。航区(线)业务成本、单位成本和货种总成本、单位成本按以下公式计算:
区(线)货运业务总成本=∑行驶该航区(线)各航次货运业务成本
航区(线)货运业务单位成本=航区(线)业务总成本/∑行驶该航区(线)各航次货运量
货种总成本=∑各航区(线)各轮各航次该货种成本
散装船载运单一货种,该航次成本即计算入该货种成本;如载运两个货种以上货物,按照统计部门统计归属的货种,计算为该货种成本;如果统计部门分析为数个货种统计时,该航次成本按运量比例分别记入各货种成本:
货种单位成本=货种总成本/∑各航区(线)各轮各航次该货种运量
航区(线)货种总成本=∑该航区(线)各轮各航次该货种成本
航区(线)货种单位成本=航区(线)货种总成本/∑该航区(线)各轮各航次该货种运量
企业还可以比照上述公式计算货种航区(线)总成本、货种航区(线)单位成本、航区(线)客运业务总成本、航区(线)客运业务单位成本等。
3。单船业务成本、单船单位成本和各类型船舶业务成本、各类型船舶单位成本按以下公式计算:
单船业务总成本=∑该船各航次成本
单船单位成本=单船业务总成本/∑该船各航次运量
船舶类型总成本=∑该类型船舶单船业务总成本
船舶类型单位成本=该船舶类型总成本/∑该类型单船运量
该类型船如为客货轮,可参照以上公式分别计算货运业务成本、货运单位成本、客运业务成本、客运单位成本、客货运综合总成本、客货运综合单位成本。
4。全部运输业务总成本及全部运输业务单位成本按以下公式计算:
全部货运业务总成本=∑货运船舶航次成本+∑客货轮航次货运业务成本
全部货运业务单位成本=货运业务总成本/∑航次货运量
全部客运业务总成本=∑客货轮航次客运业务成本
全部客运业务单位成本=客运业务总成本/∑航次客运量
全部客货运输综合总成本=全部货运业务总成本+全部客运业务总成本
全部客货运输综合单位成本=全部客货运输综合总成本/∑航次综合运输量
四、内河运输业务成本的项目
(一)船舶直接费用
船舶直接费用,是指运输船舶在航行中和为保持船舶适航状态所发生的费用。船舶直接费用分设以下明细项目,归集有关营运支出:
1。工资,是指船员的各类工资、津贴、奖金、补贴、航行津贴等按有关规定由成本列支的工资性费用。
2。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率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是指船舶实际耗用的各种燃料。
4。润料,是指船舶实际耗用的各种润滑油料。
5。物料,是指船舶在运输生产中耗用的各种物料、低值易耗品。
6。港口费,是指船舶在营运期内进出港口、航道、停泊港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7。航养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航道养护费用。
8。过闸、翻坝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过闸、翻坝费用(应全部客货运输综合总成本=+全部货运业务总成本全部客运业务总成本全部客货运输综合单位成本=全部客货运输综合总成本∑航次综合运输量由货主负担的过闸、翻坝费,在计收运费时向货主收回)。
9。运输管理费,是指按期支付的运输管理费。
10。折旧费,是指按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的折旧费用。
11。修理费,是指已完工的船舶实际修理费支出、日常维护保养耗用的修理料、备品配件等。
12。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各种船舶险、运输船员的人身险以及意外伤残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13。租费,是指企业向外单位租入营运船舶按规定应列入本期成本负担的船舶租费。
14。税金,是指按规定交纳的车船使用税。
15。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发放给船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措施费用等。
16。事故损失费,是指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净损失(扣除过失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
17。其他费用,是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船舶其他费用。
(二)船舶维护费用
船舶维护费用,是指有封冻、枯水等非通航期的企业在非通航期发生,但应由通航期运输成本负担的船舶维护费用。船舶维护费用分设以下明细项目,归集有关营运支出:
1。工资,是指非通航期留船船员的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按有关规定由成本列支的工资性费用。
2。职工福利费,是指按非通航期留船船员的工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是指非通航期船舶所耗用的燃料。
4。材料,是指船舶在非通航期领用的维护用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5。保卫费,是指船舶在非通航期为防止事故、防火所发生的费用。
6。破冰费,是指为保护船舶免受流冰损坏和清除船上冰雪所发生的费用。
7。其他费用,是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船舶维护费用。
(三)集装箱固定费用
集装箱固定费用,是指按规定办法分配应由本期运输成本负担的集装箱固定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分设以下明细项目,归集有关营运支出:
1。折旧费,是指集装箱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用。
2。修理费,是指企业实际支付修理集装箱的费用。
3。保管费,是指为保管集装箱所发生的费用。
4。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集装箱保险费。
5。租费,是指企业支付的集装箱租赁费用。
6。其他费用,是指集装箱所发生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费用。
(四)营运间接费用
营运间接费用,是指企业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记入营运业务成本计算对象的各种间接费用,包括企业实行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船队费用、自营港埠费用与船舶基地费用。
五、内河运输业务成本的计算
(一)内河运输业务费用按以下程序与方法进行归集与分配
1。船舶直接费用应按照客轮、客货轮、货轮、油轮、拖(推)轮、驳船等船舶类型在“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科目设置明细分类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也可根据本单位成本管理的需要,按航次、航线和单船设置成本明细分类账。
企业运输船舶所发生的船舶直接费用应根据原始凭证和费用分配表直接记入运输成本明细分类账的有关项目,船舶临时从事非运输工作(如救援、临时出租、短期征用等)所发生的船舶直接费用,仍在有关船舶的成本明细账内归集,在计算运输成本时予以扣除。
企业的交通工作船舶、供应船舶、流动修理船舶以及自营港埠的港作船舶、趸船等应分别在“辅助营运费用”和“营运间接费用”中设立明细账、登记并汇集所发生的费用。不得直接记入运输成本。
(1)企业归集的船舶直接费用,应按下列规定分别由客运、货运、油运、排运等运输种类负担:
①客轮费用应全部由客轮客运成本负担;
②货轮费用应全部由货轮货运成本负担;
③油轮费用应全部由油轮油运成本负担;
④客货轮费用应分摊记入客货轮客运成本和货运成本中;
⑤拖(推)轮费用应分摊记入拖(推)驳客运成本和拖(推)驳货运(油运、排运)成本。
⑥驳船费用应按驳船种类分摊记入拖(推)驳客运成本和拖(推)驳货运(油运)成本。
⑦拖轮排运的扎排费用,应直接记入拖轮排运成本。
(2)客货轮的船舶直接费用应按下列办法在客货轮客运和客货轮货运之间分摊:
①客货轮的船舶直接费用中可以直接由客运和货运成本负担的费用,应分别直接记入客货轮客运和客货轮货运成本。
②客货轮费用中不能直接记入客运或货运成本的共同性费用,应按客货运换算周转量的比例分摊。计算公式为:
每千换算吨公司费用=客货轮船舶直接费用/客货运换算周转量
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