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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22_金史-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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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叛,伏诛。丙戌,制汉人、渤海兄弟之妻,服阕归宗,以礼续婚者,听。

  二月庚寅,制妄言边关兵马者,徒二年。丙申,诏改葬汉二燕王于城东。庚子,以中都等路水,免税,诏中外。又以曹、单二州被水尤甚,给复一年。甲寅,诏女直人与诸色人公事相关,只就女直理问。

  三月丁巳朔,万春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丁卯,以尚书省定网捕走兽法,或至徒,上曰:「以禽兽之故而抵民以徒,是重禽兽而轻民命也,岂朕意哉!自今有犯,可杖而释之。」诏御史中丞移剌道廉问山东、河南。辛未,禁民间称言「销金」,条理内旧有者,改作「明金」字。辛巳,以大名路诸猛安民户艰食,遣使发仓廪减价出之。

  四月己丑,谓宰臣曰:「朕观在位之臣,初入仕时,竞求声誉以取爵位,亦既显达,即徇默苟容为自安计,朕甚不取。宜宣谕百官,使知朕意。」癸巳,遣翰林修撰蒲察兀虎、监察御史完颜鹘沙分诣河北西路、大名、河南、山东等路劝猛安谋克农。

  五月丙辰朔,以符宝郎徒单怀贞为横赐高丽使,宿直将军完颜赛也为横赐夏国使。戊辰,尚书省奏越王永中、隋王永功二府有所兴造,发役夫。上曰:「朕见宫中竹有枯瘁者,欲令更植,恐劳人而止。二王府各有引从人力,又奴婢甚多,何得更役百姓。尔等但以例为请,海陵横役无度,可尽为例耶!自今在都浮役,久为例者仍旧,于并官给佣直,重者奏闻。」

  六月庚寅,冀州张和等反,伏诛。戊戌,以久旱,命宫中毋用扇。庚子,雨。

  七月乙卯朔,罢东北路采珠。壬申,观稼于近郊。

  八月甲申朔,有司奏日食,以雨不见,伐鼓用币如常礼。

  九月甲寅朔,以刑部尚书高德基等为贺宋生日使,宿直将军仆散守中为夏国生日使,提点司天台马贵中为高丽生日使。罢皇太子月料,岁给钱五万贯。上谓台臣曰:「比闻朝官内有揽中官物以规贷利者,汝何不言?」皆对曰:「不知。」上曰:「朕尚知之,汝有不知者乎?朕若举行,汝将安用!」壬戌,秋猎。

  十月丁亥,还都。辛丑,以尚书右丞相纥石烈良弼为左丞相,枢密使纥石烈志宁为右丞相。诏宗庙之祭,以鹿代牛,著为令。丙午,大享于太庙。辛亥,以平章政事完颜思敬为枢密使。

  十一月己未,以尚书左丞完颜守道为平章政事,右丞石琚为左丞,参知政事孟浩为右丞。庚申,上幸东宫。辛酉,以京兆尹毅等为贺宋正旦使。壬戌,冬猎。丙子,还都。

  十二月丙戌,诏赈临潢、泰州、山东东路,河北东路诸猛安民。以东京留守徒单合喜为平章政事。丁酉,太白昼见。辛丑,猎于近郊。丙午,制职官犯公罪,在官已承伏者,虽去官犹论。

  十年正月壬子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甲子,命宫中元宵无得张灯。甲戌,以司徒、御史大夫李石为太尉、尚书令。

  二月甲午,安化军节度使徒单子温、副使老君奴以赃罪,伏诛。戊申,上谓近臣曰:「护卫以后皆是治民之官,其令教以读书。」

  三月壬子朔,万春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丙辰,上因命护卫中善射者押赐宋使射弓宴,宋使中五十,押宴者才中其七,谓左右将军曰:「护卫十年出为五品职官,每三日上直,役亦轻矣,岂徒令饱食安卧而已!弓矢不习,将焉用之?」戊午,以河南统军使宗叙为参知政事。庚午,上谓参政宗叙曰:「卿昨为河南统军时,言黄河堤埽利害,甚合朕意。朕每念百姓差调,官吏互为奸弊,不早计料,临期星火率敛,所费倍蓰,为害非细。卿既参朝政,皆当革弊,择利行之。」又谕左丞石琚曰:「女直人径居达要,不知闾阎疾苦。汝等自丞簿至是,民间何事不知,凡有利害,宜悉敷陈。」

  四月丁酉,制命妇犯奸,不用夫廕以子封者,不拘此法。

  五月乙卯,如柳河川。

  闰月庚辰,夏国任得敬胁其主李仁孝,使上表,请中分其国。上问宰臣李石,石等以为事系彼国,不如许之。上曰:「彼劫于权臣耳!」诏不许,并却其贡物。

  七月壬午,秋猎。戊戌,放围场役夫。诏扈从粮食并从官给。乙巳,敕扈从人纵畜牧蹂践禾稼者,杖之,仍偿其直。

  八月己未,至自柳河川。壬申,遣参知政事宗叙北巡。

  九月庚辰,尚书左丞相纥石烈良弼丁忧,起复如故。壬午,以签书枢密院事移剌子敬为贺宋生日使。庚寅,以户部郎中夹谷阿里补为夏国生日使。

  十月己酉,以大宗正丞糺为高丽生日使。甲寅,如霸州,冬猎。乙丑,上谓大臣曰:「比因巡猎,闻固安县令高昌裔不职,已令罢之。霸州司候成奉先奉职谨恪,可进一阶,除固安令。」辛未,上谓宰臣曰:「朕凡论事有未能深究其利害者,卿等宜悉心论列,无为面从而退有后言。」

  十一月辛巳,制盗太庙物者与盗宫中物论同。甲申,上幸东宫。丁亥,以太子詹事蒲速察蒲越等为贺宋正旦使。癸巳,夏国以诛任得敬遣使来谢,诏慰谕之。

  十二月丙寅,上谓宰臣曰:「比体中不佳,有妨朝事。今观所奏事,皆依条格,殊无一利国之事。若一朝行一事,岁计有余,则其利博矣!朕居深宫,岂能悉知外事?卿等尤当注意。」

  十一年正月丙子朔,宋、夏遣使来贺。丁丑,封子永升为徐王,永蹈为滕王,永济为薛王。壬午,诏职官年七十以上致仕者,不拘官品,并给俸禄之半。丙申,命赈南京屯田猛安被水灾者。戊戌,尚书省奏汾阳军节度副使牛信昌生日受馈献,法当夺官。上曰:「朝廷行事苟不自正,何以正天下。尚书省、枢密院生日节辰馈献不少,此而不问,小官馈献即加按劾,岂正天下之道?自今宰执枢密馈献亦宜罢去!」上谓宰臣曰:「往岁清暑山西,近路禾稼甚广,殆无畜牧之地,因命五里外乃得耕垦。今闻民皆去之他所,甚可矜悯,其令依旧耕种。事有类此,卿等宜即告朕。」

  三月乙亥朔,万春节,宋、夏遣使来贺。辛巳,命有司以天水郡公旅榇依一品礼葬于巩洛之原。

  四月丁未,归德府民臧安兒谋反,伏诛。大理卿李昌图以廉问真定尹徒单贞、咸平尹石抹阿没剌受赃不法,既得罪状,不即黜罢,杖之四十。癸亥,参知政事魏子平罢。高丽国王晛弟皓,废其主自立,诈称让国,遣使以表来上。

  五月辛卯,诏遣吏部侍郎靖使高丽问故。癸巳,以南京留守移剌成为枢密副使。

  六月己酉,诏曰:「诸路常贡数内,同州沙苑羊非急用,徒劳民尔,自今罢之。朕居深宫,劳民之事岂能尽知?似此当具以闻。」戊午,观稼于近郊。甲子,平章政事徒单合喜薨。

  七月甲申,参知政事宗叙薨。

  八月癸卯朔,太白昼见。诏朝臣曰:「朕尝谕汝等,国家利便,治体遣阙,皆可直言。外路官民亦尝言事,汝等终无一语。凡政事所行,岂能皆当?自今直言得失,毋有所隐。」乙巳,上谓宰臣曰:「随朝之官,自谓历一考则当得某职,两考则当得某职。第务因循,碌碌而已。自今以外路官与内除者,察其公勤则升用之,但苟简于事,不须任满,便以本品出之。赏罚不明,岂能劝勉。」庚戌,诏曰:「应因窝斡被掠女直及诸色人未经刷放者,官为赎放。隐匿者,以违制论。其年幼不能称说住贯者,从便住坐。」上谓宰臣曰:「五品以下阙员甚多,而难于得人。三品以上朕则知之,五品以下不能知也。卿等会无一言见举者。欲画久安之计,兴百姓之利,而无良辅佐,所行皆寻常事耳,虽日日视朝,何益之有。卿等宜勉思之。」己巳,以尚书刑部侍郎乌林答天锡等为贺宋生日使,近侍局使刘珫为夏国生日使。

  九月癸未,猎于横山。庚寅,还都。

  十月壬寅朔,以左宣徽使敬嗣晖为参知政事。甲寅,上谓宰臣曰:「朕已行之事,卿等以为成命不可复更,但承顺而已,一无执奏。且卿等凡有奏,何尝不从。自今朕旨虽出,宜审而行,有未便者,即奏改之。或在下位有言尚书省所行未便,亦当从而改之,毋拒而不从。」丙寅,尚书左丞相纥石烈良弼进《睿宗实录》。戊辰,上谓宰臣曰:「衍庆宫图画功臣,已命增为二十人。如丞相韩企先,自本朝兴国以来,宪章法度,多出其手。至于关决大政,但与大臣谋议,终不使外人知觉。汉人宰相,前后无比,若褒显之,亦足示劝,慎无遗之。」

  十一月丁丑,以西南路招讨使宗宁等为贺宋正旦使。戊寅,幸东宫。上谓皇太子曰:「吾兒在储贰之位,朕为汝措天下,当无复有经营之事。汝惟无忘祖宗纯厚之风,以勤修道德为孝,明信赏罚为治而已。昔唐太宗谓其子高宗曰:'吾伐高丽不克终,汝可继之。'如此之事,朕不以遗汝。如辽之海滨王,以国人爱其子,嫉而杀之,此何理也。子为众爱,愈为美事,所为若此,安有不亡。唐太宗有道之君,而谓其子高宗曰:'尔于李绩无恩。今以事出之,我死,宜即授以仆射,彼必致死力矣。'君人者,焉用伪为。受恩于父,安有忘报于子者乎?朕御臣下,惟以诚实耳。」群臣皆称万岁。丙戌,朝享于太庙。丁亥,有事于圆丘,大赦。癸巳,群臣奉上尊号曰应天兴祚钦文广武仁德圣孝皇帝。乙未,诏中外。

  十二月癸卯,冬猎。乙卯,还宫。丙辰,参知政事敬嗣晖薨。辛酉,进封越王永中赵王,随王永功曹王,沈王永成豳王,徐王永升虞王,滕王永蹈徐王,薛王永济滕王。乙丑,赵王永中、曹王永功俱授猛安,仍命永功亲治事,以习为政。

 





金史卷七

本纪第七  世宗中

  十二年正月庚午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戊寅,诏有司:「凡陈言文字,皆国政利害,自今言有可行,以其本封送秘书监,当行者录副付所司。」丙申,以水旱,免中都、西京、南京、河北、河东、山东、陕西去年租税。

  二月壬寅,上召诸王府长史谕之曰:「朕选汝等,正欲劝导诸王,使之为善。如诸王所为有所未善,当力陈之,尚或不从,则具某日行某事以奏。若阿意不言,朕惟汝罪。」丙午,尚书省奏,廉察到同知城阳军事山和尚等清强官,上曰:「此辈暗察明访皆著政声,可第其政绩,各进官旌赏。其速议升除。」庚戌,上如顺州春水。癸丑,还都。丙辰,诏:「自今官长不法,其僚佐不能纠正又不言上者,并坐之。」户部尚书高德基滥支朝官俸钱四十万贯,杖八十。

  三月己巳朔,万春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乙亥,诏尚书省:「赃污之官,已被廉问,若仍旧职,必复害民。其遣使诸道,即日罢之。」丁丑,诏遣宿直将军乌古论思列,册封王皓为高丽国王。庚寅,雨土。癸巳,以前西北路招讨使移剌道为参知政事。回纥遣使来贡。丁酉,北京曹贵等谋反,伏诛。

  四月,旱。癸卯,尚书右丞孟浩罢。丁巳,西北路纳合七斤等谋反,伏诛。癸亥,以久旱,命铸祠山川。诏宰臣曰:「诸府少尹多阙员,当选进士虽资叙未至而有政声者,擢用之。」以宿直将军唐括阿忽里为横赐夏国使。乙丑,大名尹荆王文以赃罪夺王爵,降授德州防御使。回纥使使来贡。丙寅,尚书右丞相纥石烈志宁薨。丁卯,宋、高丽遣使贺尊号。阻珝来贡。

  五月癸酉,上如百花川。甲戌,命赈山东东路胡剌温猛安民饥。丁丑,次阻居。久旱而雨。戊寅,观稼。禁扈从蹂践民田。禁百官及承应人不得服纯黄油衣。癸未,谕宰臣曰:「朕每次舍,凡就秣马之具皆假于民间,多亡失不还其主。此弹压官不职,可择人代之。所过即令询问,但亡失民间什物,并偿其直。」乙酉,诏给西北路人户牛。

  六月甲寅,如金莲川。

  九月丙子,至自金莲川。辛巳,以右副都点检来谷清臣等为贺宋生日使,右卫将军粘割斡特剌为夏国生日使。丁亥,太白昼见,在日前。鄜州李方等谋反,伏诛。

  十月,高丽国王王皓遣使谢封册。乙未,临奠故右丞相纥石烈志宁丧,志宁妻永安县主进铠甲、弓矢、鹰鹘、重彩。壬子,召皇太子及赵王永中上殿,上顾谓宰臣曰:「京尝图逆,今不除之,恐为后患。」又曰:「天下大器归于有德。海陵失道,朕乃得之。但务修德,余何足虑。」皇太子及永中皆曰:「诚如圣训。」遂释之。丙辰,以德州防御使文赀产赐其兄之子咬住,且谕其母:「文之罪,汝等皆当连坐。念宋王有大功于国,故置不问,仍以家产赐汝子。」

  十一月甲戌,上谓宰臣曰:「宗室中有不任官事者,若不加恩泽,于亲亲之道,有所未弘。朕欲授以散官,量予廪禄,未知前代何如?」左丞石琚曰:「陶唐之亲九族,周家之内睦九族,见于《诗》、《书》,皆帝王美事也。」丙子,上以曹国公主家奴犯事,宛平令刘彦弼杖之,主乃折辱令,既深责公主,又以台臣徇势偷安,畏忌不敢言,夺俸一月。以陕西统军使璋为御史大夫。以户部尚书曹望之为贺宋正旦使。壬午,同州民屈立等谋反,伏诛。戊子,上屏侍臣,与宰臣议事,记注官亦退,上曰:「史官记人君善恶,朕之言动及与卿等所议,皆当与知。其于记录无或有隐,可以朕意谕之。」

  十二月乙未朔,以济南尹刘萼在定武军贪墨不道,命大理少卿张九思鞫之。丁酉,诏遣官及护卫二十人,分路选年二十以上四十以下有门地才行及善射者,充护卫,不得过百人。冀州王琼等谋反,伏诛。德州防御使文以谋反,伏诛。辛丑,出宫女二十余人。己酉,枢密副使移剌成罢。辛亥,禁审录官以宴饮废公务。诏金、银坑冶听民开采,毋得收税。癸丑,猎于近郊。以殿前都点检徒单克宁为枢密副使。己未,诏自今除名人子孙有在仕者并取奏裁。

  十三年正月乙丑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癸酉,尚书省奏,南客车俊等因榷场贸易,误犯边界,罪当死。上曰:「本非故意,可免罪发还,毋令彼国知之,恐复治其罪。」诏有司严禁州县坊里为民害者。

  闰月壬子,诏太子詹事曰:「东宫官属尤当选用正人,如行检不修及不称职者,具以名闻。」辛酉,太白昼见。洛阳县贼聚众攻卢氏县,杀县令李庭才,亡入于宋。

  三月癸巳朔,万春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乙卯,上谓宰臣曰:「会宁乃国家兴王之地,自海陵迁都永安,女直人浸忘旧风。朕时尝见女直风俗,迄今不忘。今之燕饮音乐,皆习汉风,盖以备礼也,非朕心所好。东宫不知女直风俗,第以朕故,犹尚存之。恐异时一变此风,非长久之计。甚欲一至会宁,使子孙得见旧俗,庶几习效之。」太子詹事刘仲诲请增东宫牧人及张设,上曰:「东宫诸司局人自有常数,张设已具,尚何增益。太子生于富贵,易入于侈,惟当导以淳俭。朕自即位以来,服御器物,往往仍旧,卿以此意谕之。」

  四月己巳,定出继子所继财产不及本家者,以所继与本家财产通数均分制。以有司言,特授洺州孝子刘政太子掌饮丞。乙亥,上御睿思殿,命歌者歌女直词。顾谓皇太子及诸王曰:「朕思先朝所行之事,未尝堑忘,故时听此词,亦欲令汝辈知之。汝辈自幼惟习汉人风俗,不知女直纯实之风,至于文字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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