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_金史-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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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置入转朓棵定数,进一位,一百二十七而一,所得朓减朒加入交常日,为入交定日 及余秒。
求人交阴阳历前后分
视入交定日,如交中以下,为阳历;以上,去之,为阴历。如一日上下,以日法通日为分。为交后分。十三日上下,覆减交中,为交前分。
求日月蚀其定余
置朔、望入气入转朓棵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定朔、望加时入转算外转定分除之,所得,以朓减朒加经朔、望小余,为泛余。
日蚀:视泛余如半法以下,为中前分;半法以上,去半法,为中后分。置中前后分,与半法相减相乘,倍之,万约为分,曰时差。中前,以时差减泛余为定余,覆减半法,余为午前分。中后,以时差加泛为定余,减去半法,为午后分。
月食:视泛余在日入后、夜半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三以下,减去半法,为酉前分;四分之三以上,覆减日法,余为酉后分,又视泛余在夜半后、日出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为卯前分,四分之一以上,覆减半法,余为卯后分。其卯酉前后分,自相乘。四因,退位,万约为分,以加泛余,为定余。各置定余,以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月所蚀之辰刻。
求日月食甚日行积度
置定朔、望食甚大小余,与经朔、望大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望入气日小余,经朔、望日少加多减。即为食甚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食甚中积。又置食甚入气小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盈缩之损益乘之,日法而一,以损益其日盈缩积;盈加缩减食甚中积,即为食甚日行积度及分。
求气差
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在象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中限,为末限,皆有相乘,进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用减一千七百四十四,余为气差恆数。以午前后分乘之,半昼分除之,所得,以减恆数为定数。不及减,覆减之,为定数。应加者减之,减者加之。春分后,阳历减,阴历加;秋分后,阳历加,阴历减。春分前、秋分后各二日二千一百分为定气,于此加减之。
求刻差
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与中限相减相乘,进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为刻差恆数。以午前后分乘之,日法四分之一除之,所得为定数。若在恆数以上者,倍恆数,以所得数减之为定数,依其加减。冬至后,午前阳加阴减,午后阳减阴加。夏至后,午前阳减阴加,午后阳加阴减。
求日食去前后定分
气刻二差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为食差。依其加减去交前后分,为去交前后定分。视其前后定分,如在阳历,即不食;如在阴历,即有食之。如交前阴历不及减,反减之,反减食差。为交后阳历;交后阴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前阳历;即不食,交前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后阴历;交后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前阴历;即日有食之。
求日食分
视去交前后定分,如二千四百以下,为既前分,以二百四十八除为大分。二千四百以上,覆减五千五百,不足减者不食。为既后分,以三百二十除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即得日食之分秒。
求月食分
视去交前后分,不用气刻差者。一千七百以下者,食既。以上,覆减五千一百,不足减者不食。余以三百四十除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即为月食之分秒也。去交分在既限以下,覆减既限,亦以三百四十除,为既内之大分。
求日食定用分
置日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四百五十乘之,如定朔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减定余,为初亏分。加定余,为复圆分。各以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食三限辰刻。
求月食定用分
置月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一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加减定余,为初亏、复圆分。各如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月食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以既内大分与十五相减相乘,又以四千二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为既外分。置月食余减定用分,为初亏。因加既外分,为食既。又加既内分,为食甚。既定余分也。再加既内分,为生光。复加既外分,为复圆。各以发敛加时法求之,既得月食五限辰刻。
求月食入更点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约为更法。又五约更法,为点法。乃置月食初末诸分,昏分以上减昏分,晨分以下加晨分。如不满更法为初更。不满点法为一点。依法以次求之,既各得更点数。
求日食所起
食在既前,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食在既后,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西,复于正东。此据正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
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东,复于正西。此亦据午地而论之
求日食出入带食所见分数
各以食甚小余,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一,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乘所食分,如既外分而一。不及减者,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渐进,昏为已退。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日行积度,望即更加半周天。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依黄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
○步五星第七
木星
周率:二百八万六千一百四十二,五十四秒。
历率:二千二百六十五万五百七。
历度法:六万二千一十四。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八十二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四十一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七秒。
伏见:一十三度。
以下表格略
火星
周率:四百七万九千四十一,秒九十七。
历率:三百五十九万二千七百五十八,秒三十二。
历度法:九千八百三十六半。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三分,一十六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六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八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九度。
以下表格略
土星
周率:一百九十七万七千四百一十二,秒四十六。
历率:五千六百二十二万三千二百一十九。
历度法:一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八。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三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六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三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
伏见:一十七度。
以下表格略
金星
周率:三百五万三千八百四,秒二十三。
历率:一百九十万二百四十,秒一十一。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一十四秒。
合日:二百九十一日,九十五分,七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六十八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四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度半。
以下表格略
水星
周率:六十万六千三十一,秒八十四。
历率:一百九十一万二百四十二,秒三十五。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合日:五十七日,九十三分,八十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一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五秒半。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晨伏夕见:一十四度。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以下表格略
求五星天正冬至后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置通积分,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为前合分。覆减周率,余为后合分。如日法而一,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命为日,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积,即为诸段中积。以平度累加中星,经退减之,即为诸段中星。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置前通积分,各加其星后合分,以历率去之,不尽,各以其星历度法除为度,不满退为分秒,即为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诸段限度累加之,即得诸段入历。
求五星平合及诸盈缩差
各置其星其段入历度及分秒,如在历中以下,为在盈;以上,减去历中,余为在缩。以其星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入策度及分,命策数算外,以其策数下损益率乘之,如历策而一为分,以损益其下盈缩积度,即为其星其段盈缩定差。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定积
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盈缩定差盈加减之。即其段定积日及分。以加天正冬至大余及约分,满纪法六十去之,不尽,即为定日及加时分秒。不满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五星及诸段所在日月
各置其段定积日及分,以加天闰日及分,满朔策及约分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得其段入月经朔日数及分,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各置中星,以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因之,然后加减。即为五星诸段定星。以加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五星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定积日下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即为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所在宿度。
求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后段日辰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与后段夜半宿次相减,余为夜率。
求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总差日差
以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余为其段泛差。假令求木星次疾*差,乃以顺疾、顺迟平行分相减,余为次疾泛差。他皆仿此。倍而退位为增减差,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前后伏迟退段增减差
前伏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末日行分。后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初日行分。以减伏段平行分,余为增减差。前迟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后迟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以迟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前后近留之迟段。
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为增减差。
金星前后伏退,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为增减差。前退者,置后段初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后退者,置前段末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以本段平行分减,余为增减差。
水星,半平行分为增减差,皆以增减差加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加初减末;前少后多,减初加末。又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损益之后少则损之,后多则益之。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顺加退减之,满宿次去之,即得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视前段末日、后段初日行分相较之数,不过一二日差为妙。或多日差数倍,或颠倒不伦,当类会前后增减差稍损益之,使其有伦,然后用之。或前后平行俱多俱少,则平注之。或总差之秒,不盈一分,亦平注之。若有不伦而平注之得伦者,亦平注之。
求五星平合及见伏入气
置定积,以气策及约分除之,为气数,不满为入气日及分秒,命天正冬至算外,即所求平合及伏见入气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见伏行差
各以其段初日星行分与其太阳行分相减,余为行差。若金在退行,水在退合者,相并为行差。如水星夕伏晨见者,直以太阳行分为行差。
求五星定合见伏泛积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晨疾夕伏定积,便为定合定见定伏泛积。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缩差,水星倍之。各以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若在平合夕见晨伏者,盈减缩加;如在退合夕伏晨见者,盈加缩减。皆以加减定积,为定合定见定伏泛积。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日。以太阳盈缩差减之,为距合差度。日在盈历,以差日差度减之。在缩,加之。加减其星定合泛积,为定合定积定星。
金、水二星顺合退合,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日。顺加退减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度。顺在盈历,以差日差度加之;在缩,减之。退在盈历,以差日减之,差度加之;在缩,以差日加之,差度减之。皆以加减其星定合及再定合泛积,为定合再定合定积定星。以冬至大余及约分,加定积,满纪法去,命,即得定合日辰。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定星,满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在宿次。其顺退所在盈缩,太阳盈缩也。
求木水土三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置其星定见伏泛积,晨加夕减象限日及分秒,半中限为象限,如中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减岁周日及分秒,余亦自相乘,满七十五而一,所得,以其星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之,为差。其差如其段行差而一,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见加伏减泛积为定积。加命如前,即得日辰也。
求金水二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以伏见日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日。若晨伏夕见,日在盈历,加之,在缩,减之。如夕伏晨见,日在盈历,减之,在缩,加之。加减其星泛积为常积。视常积,如中限以下,为冬至后,以上,去之,余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如象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减中限,亦自相乘,各如法而一,为分。冬至后晨,夏至后夕,以一十八为法。冬至后夕,夏至后晨,以七十五为法。以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之,为差。差满行差而一,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加减常积为定积。冬至后晨见夕伏,加之;夕见晨伏,减之。夏至后晨见夕伏,减之;夕见晨伏,加之也。加命如前,即得定见伏日辰。
其水星,夕疾,在大暑气初日至立冬气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见。晨留,在大寒气初日至立夏气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春不晨见,秋不夕见者,亦旧有之矣。
浑象
古之言天者有三家:一曰盖天,二曰宣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