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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故事会 2009年第09期-第11章

小说: 故事会 2009年第09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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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九指隐隐觉得家里出了大变故,慌忙进门,却迎面撞上了万爷。万爷看到韩九指,呆了一呆,脸色变得苍白:“你、你没死啊?” 
  韩九指经历了断指之事,脾性大改,这时也不急躁,说道:“我不是好好回来了?你怎么成了这儿的主人了?”万爷知道事情隐瞒不住,一脸惊惧地说:“看在咱们多年交情的分上,你、你千万别报官哇……” 
  原来,万爷近来已渐渐摆弄不出令韩九指满意的吃食,韩九指的喝骂也就越来越多,这令万爷怀恨在心,就在给韩九指配制的肉粉内加上了剧毒。按行程,韩九指早该回来了,可他却迟迟未回,万爷料想,他定是吃了肉粉后中毒身亡了,就对外声称,有人见到韩九指在外溺水而亡了。韩九指既无妻子儿女,他的家财自然而然就由万爷掌管了。 
  韩九指听了万爷的述说,脸色一变再变,忽然对着远方深深鞠了一躬,大呼道:“七公,你又救我一命啊……”韩九指知道,如果当时自己杀了柳伯伯老两口,吃了那碗肉,肯定有一天还会吃那些有毒的肉粉,七公斩下自己的食指,其实是又救了自己一命啊! 
  万爷不明所以地看着韩九指,不知道他要怎样对付自己,过了半晌,却听韩九指缓缓地说:“万爷,既然戏子都请来了,就让他们把戏唱了吧。” 
  没了那根贪吃的食指,韩九指不但不再贪吃,连脾性也变得温和了。 
   (题图、插图:黄全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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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典藏故事]
孩子也是一种约束力



作者:李丹崖 

   
  有一家非常著名的糖果厂,最近遭遇了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那就是,生产出来的糖果总是被盗。这些糖果究竟“流”向何方了呢?经过调查,终于真相大白,原来,由于工厂扩大,新增了许多工人,不少工人把糖果偷偷从生产线“运输”到了自己家里。 
  厂方想尽了各种办法:罚款、加强门岗盘查……这些办法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增加了某些无辜员工的抵触情绪。 
  就在这时,一位员工为厂方献了一计,他让厂方为每位员工重新缝制一套与众不同的工作服,在工作服上加了两个大大的口袋,在这些口袋上还缝制了口袋盖。 
  大口袋?还缝制上口袋盖?这样做,不是明摆着增大糖果的失窃量吗? 
  但是,正是这些宽大的口袋,让那些善于“伸手”的员工,从今以后连一颗糖果也装不进去!因为,在发放这些工作服之前,厂方在工作服口袋的盖子上,分别印上了这个员工子女的照片,那是一张孩子的面部照片,最突出的部分就是孩子关注的眼睛…… 
  有时候,一双孩子的眼睛也会成为最强的约束力! 
  (作者:李丹崖;推荐者:雨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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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那面墙留给娘



作者:佚 名 

  木根在村公路边开了家饭店。一天,一辆小轿车载着几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来到木根的饭店,提出要租饭店朝北的那面墙做广告。为啥?因为它的位置好啊!南来北往的人都能看到,比上报纸电视的效果还好。木根听了眼睛一亮,可不知为何,谈到最后木根却婉言谢绝了。 
  这件事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人们惋惜地说,这个榆木脑袋的木根!人家一年花三万块钱租他一面墙做广告,他竟然拒绝了。三万块,那可是一般农户好几年的收入啊! 
  过了几天,有两个人提着油漆桶、拿着大刷子来到了这里,看架势是准备在墙上刷广告。人们都说,木根终于开窍了。 
  第二天,人们惊讶地发现墙上写了一则寻人启事,白底蓝字,十分显眼。启事旁边还配了一张大照片,那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人们这才恍然大悟:木根的娘患有疯病,几年前,她走失以后就再没回来,原来,木根是要把这面墙留给他走失的疯娘啊! 
  (作者:佚名;推荐者: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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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猴子



作者:庞启帆 王雪葵 

  这天,村庄里来了一个陌生人。他告诉村民,他将以每只10美元的价格收购猴子。村庄附近的森林里有很多猴子出没,村民开始对它们大肆捕捉。收猴人收购了几千只猴子,当猴子的数量减少时,村民停止了捕捉。 
  这时,收猴人放出话来,每只猴子的收购价提高到20美元,这个价格是原来的两倍,村民又重新投入到捕猴的行动中。 
  不久,猴子的数量更少了,村民再次停止捕猴,于是收猴人把每只猴子的收购价提高到25美元,但这时森林里的猴子已经很少了,村民努力一天,也很难抓到一只猴子,大家渐渐都没了积极性。 
  后来,收猴人把收购价提高到50美元。不过,他说自己必须先回城里处理一些事情,收购猴子的事由他的助手代理。 
  收猴人回城后,助手指着已被老板收购到的几千只猴子对村民说:“我们来做一笔交易,我以每只猴子35美元的价钱卖给你们,等老板从城里回来,你们再以每只50美元的价钱卖给他。” 
  村民拿出所有积蓄买下了所有猴子,但此后,他们再也没见过收猴人和他的助手,森林里又到处都是猴子的身影…… 
  看了这则故事,你对某些股票是如何操作的,或许会有一个很好的认识吧。 
  (编译:庞启帆;推荐者:王雪葵) 
   (本栏插图:安玉民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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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故事]
这个字怎么念



作者:杨 明 

   
  生意场上有这么一对伙伴,一个叫彭强,另一个叫付立民,他们合作多年,平时也互有帮助。2007年初,彭强因为对市场判断有误,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无奈向付立民开口求助,要借人民币30万。付立民当时手头正好有钱,就答应了。彭强拿到钱,笑着说:“咱们亲兄弟明算账,我给你打个借条吧。”于是,彭强当场写下借条:“今向付立民借款30万元,一年内全部还清”,欠条下面还注明年月日,并签名画押。 
  彭强有了资本,底气足了,又杀回市场,不到半年工夫,竟收回了几笔资金。此时,彭强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即偿还付立民部分欠款,毕竟生意场上,每个老板都需要流动资金啊。 
  彭强找到付立民,说:“兄弟,你的钱帮了我大忙。我最近收回了一笔钱,先还你一部分吧。”说着把钱给了付立民。 
  付立民收下钱,想了想,又拿出那张借条,说:“还是那句话,亲兄弟明算账,你也留个还款证明吧。” 
  彭强觉得有道理,就在原先借条上方的空白处写下“还欠款25万元”,按老规矩在下面注明年月日并签名画押。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两个当事人见面后的第三天,彭强突遭车祸,没留下一句话就抱憾西去了。 
  彭强一死,付立民急了,这借出去的钱咋办?他想到了彭强的家属。 
  彭强有个弟弟叫彭健,是名牌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刚刚被重点中学聘为语文教师。彭强父母早逝,家里只剩下这兄弟俩,彭强又没娶妻成家,一直单身,彭强唯一的继承人就是彭健了。 
  不久,付立民拿着借条找上门来。 
  彭健看了借条,上面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自己哥哥先是借款30万元,后来又补了一句:“还欠款25万元”。彭健强忍着悲痛说:“付哥,您放心,人死债不烂,既然是我哥借您的,我会尽快把剩下的5万元还给您的。” 
  “什么,5万?”付立民急得一下子跳了起来,“彭健,你看清楚了啊,不是5万,是他还(hi)欠我25万啊!” 
  这一下,彭健也急了,他把借条翻过来倒过去看了无数遍,说:“从文字上看,我哥是还(hun)了欠款25万,现在只欠5万嘛。” 
  付立民不听彭健的解释,手指着那个要命的“还”字,说:“这怎么念还(hun)呐,这明明是还(hi)欠款25万嘛!”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言,对这个“还”字争了半天,毫无结果。 
  付立民说:“彭健,你虽然是老师,又是名牌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但借条是不认文凭的,既然咱俩意见不统一,又没法协调,只好法院见了。” 
  不久,法院接受了付立民的诉状,在法庭上,法官首先肯定了彭健作为彭强的唯一继承人,继承了彭强的全部遗产,所以应依法偿还付立民债务的责任。对此彭健无异议,原、被告争议的焦点还是在应偿还的金额上。 
   
  就在双方各执一辞争论不休的时候,付立民的律师提出了一条重要意见:借条当初是由债务方彭强写的,后来补上去的“还欠款25万元”也是彭强写的,债权方付立民在欠条上边一个字都没有,也就是说,假如要是在欠条上玩文字游戏的话,那只能是债务方有此可能。那么,当双方都不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其观点的时候,立下字据的一方就负有举证责任,作为立据方代理人,彭健同样负有举证责任—要拿出充分可信的证据,证明你方写的与你提出的事实相符。 
  彭健傻眼了,他拿不出证据来。 
  法官们对那张借条反复研究,从心底里,他们是相信和同情彭健的,但法庭上讲证据,彭健拿不出证据,只好吃哑巴亏了。最后,法院采纳了原告律师的意见,判决彭健作为彭强唯一的继承人,在两个月内偿还原告欠款25万元。 
  彭健输了官司,只好把哥哥留下的一间店面盘了出去,在限期内还清了付立民的债务。 
  彭健丢了魂儿似的回到学校,正赶上该他为学生们上课了,这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节课,来听课的不仅有学生,还有校领导和同事们。彭健一上讲台,张口就说:“同学们哪,可要学好语文啊,语文重要啊!学好语文才能掌握好字音字义,才能写好作文,才能表达清楚你们所要表达的意思,不然将来要吃亏啊,吃大亏啊……” 
  其实彭健还有一点没说到,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借据,都必须在文字上不能有任何歧义。 
   
  律师点评: 
  《这个字该念啥》的故事主要说明了两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其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确立债权债务及权利义务时,文字一定要明确,不能产生歧义,否则往往会产生不利后果。对“还”字的不同理解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举证责任原则,即负有举证义务一方如没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如果彭健能举证彭强25万的资金来源及相应证据,能证明在那天确实有25万元钱出账和账务上原始文字记录的,法院的判决就可能有利于彭健了。 
   (题图、插图:安玉民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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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故事金库]
盲人斗法



作者:张裕坤 

   
  民国年间,玉桥镇上有个盲人琴师,名叫阿义。他每天早晨都要从家里出来,穿过一条胡同,去镇上的饭馆里给客人们拉琴。 
  拉琴是为了混口饭吃,而让阿义烦恼的是,近来胡同口新开了一家卖驴肉烧饼的饭馆,饭馆的老板是个惹人讨厌的多嘴驴,还特别瞧不起身有残疾的人。一次,阿义坐在店门口拉琴,却被老板轰了出去。此后,阿义每天早晨路过这家饭馆,老板都会端着一把精巧的紫砂茶壶,一边呷着茶,一边嘲笑他:“你看你,眼神不好还出来瞎逛啥啊?” 
  这天,阿义终于忍无可忍,反击他说:“谁瞎逛?我出门是有正事的,我眼睛是看不见,可未必就比你差。” 
  老板笑道:“那你看看我多大岁数,如果说对了,我白送你一份驴肉烧饼吃。” 
  阿义镇静地说:“你五十多岁,是个大胖子。” 
  阿义是个琴师,听力特别灵敏,他是从老板的嗓音判断出年纪的,因为人的声带会随着年龄增长变老;他还能从老板迈步的沉重足音,听出是个大胖子。 
  老板大吃一惊,觉得眼前这瞎子有点神,莫非他不是全瞎?可他明明戴着墨镜,手里还拿着一根马竿啊!没办法,愿赌服输,老板便让身边打下手的女人递给阿义一份驴肉烧饼。 
  阿义接烧饼时嗅到那女人身上有一股花露水的香味,还听到从女人的手腕上发出一阵轻轻的铃铛声。 
  再说这老板,白白损失了一份驴肉烧饼,有点心疼。他根本不相信阿义能看见,于是他想再试探阿义一次。 
  第二天早晨,阿义又从店铺前路过,老板端着茶壶,打招呼说:“嘿,昨天你白吃我一份驴肉烧饼,今天还不自己掏钱买一份、照顾一下我的生意?” 
  阿义懒得跟他纠缠,于是掏出钱说:“好吧,来一份。” 
  老板把变质的驴肉夹在烧饼里,边上那打下手的女人就又把烧饼递给了阿义。 
  阿义接过来刚要吃,又还给女人,说:“老板,你这就不够意思了,我又没少给你钱,你怎么给我变质驴肉?” 
   
  其实,老板的这点小阴谋瞒不过阿义,他用手一摸那驴肉发粘,就知道过期变质了。 
  老板一惊:“行呀阿义,看来啥也瞒不过你的一双法眼。” 他吩咐女人说:“去,给阿义换好的来。” 
  那女人的香水味伴着一阵铃铛声飘进了屋里。这样一来,老板越发怀疑阿义不是真瞎了。 
  这天,阿义外出回来,路过烧饼铺,听到一阵哭声,听声音,是店里当学徒的小伙计在哭,阿义不禁停住了脚步,询问小伙计出了什么事。小伙计哭着说,老板最爱收藏紫砂茶壶,自己不小心打碎了一只,被老板打了好几次不说,还要扣他两年的工钱。 
  阿义听得直摇头,他安慰小伙计:“别哭了,我虽然看不见,可就爱打个抱不平,你们老板不是喜欢茶壶吗?这回,我非让他自己打碎自己的宝贝不可。” 
  过了几天,阿义又从店门口路过,那胖老板又冷嘲热讽地说:“阿义,你今天又要摸到哪去呀?” 
  阿义笑了笑,说:“今天照顾你的生意,喝杯茶再走。”说着进屋在餐桌边坐下。 
  老板无奈,只好端上茶来,对阿义说:“既然你眼神不错,你看看我日子过得怎么样?” 
  阿义一笑说:“你以前是个穷人,一直娶不上媳妇。这两年你挣了几个钱,过得不错了。” 
  老板一惊,说:“阿义,我看你能去大街上给人算命了。你说你是真瞎还是假瞎?” 
  阿义道:“跟你说实话吧,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盲人,眼前一片漆黑。” 
  老板摆弄着手里心爱的茶壶,不相信地说:“是吗?那我以前考你的,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嗨,主要是靠听觉和嗅觉,还有机灵劲儿。” 
  “嗅觉?” 
  “那是,我虽然瞎,但我有一只比狗还灵的鼻子。” 
  老板一愣:“真的吗?那好,就冲你这灵鼻子,我今天还要免费送给你一份驴肉烧饼。” 
  说着,老板转身用烧饼夹好驴肉,然后跑到卧室里,用一双臭袜子狠狠捂了半分钟,乐呵呵地拿出来递给阿义说:“老弟,请吃吧。” 
  阿义一嗅那烧饼,就知道胖老板又在试探他,他立刻装出一副伤感的表情,然后摇摇头,站起身说:“吃不下去。”就走出店铺。 
  老板举着烧饼追出来喊:“阿义,你还没吃饭,怎么会吃不下去呢?” 
  阿义停下脚步,问:“老板,你店里帮你打下手的那个女人,是不是你相好的?她三十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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