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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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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庞另一项颇有道理的预见是,他把群体中人描述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在他的笔下,与过去的社会相比,(勒庞认为)群众人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他这一观点不可能不让人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社会学家帕克和伯吉斯承认,勒庞预见到了我们这个群众运动的时代,并且描述了这些运动的若干特点,其方法已被这方面的社会学研究所继承并做了重要的发展。    
  勒庞有先见之明的最后一个例子是,他认识到群体的日益重要性,这是一群缺乏组织的人,他们关注着同样的社会热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同处一地、有组织的群体一样的心理行为。勒庞当然不能预见到广播电视这类影响巨大的新大众媒体(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先知),不过他确实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    
  用恰当的行话说,所有这些“见识”都表明,一种观点,如果它指出了人类社会行为中一再出现的某些方面,那么即使它十分粗糙,也能够把握未来事件的某些方面。这并非因为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勒庞是个先知。先知是指那些自称能够预测具体事件的人,即使做不到万无一失,也能预见到许多细节。如果他是个出色的先知,他能够说这些事件会在何时何地发生。他能够对其细节做准确的描述。相反,研究社会、分析其运行要素的人,社会学的研究者,不适合承担这项艰巨的任务。他不是先知,虽然他经常被人错误地当做先知,或让人得出一种判断,以为他自称先知。他的任务仅仅是——这已相当困难——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找出某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我们可以合理地期待会出现某些社会行为和社会变化。当他遇到身边的一个具体问题时,他只会谨慎地偶尔预测一下未来事件中有限的某些特定方面。社会科学家只偶尔做出预测,不仅是因为他比社会先知更没有把握(后者的一大优势是,他有着接触未来历史的私人渠道,这种知识很少有人具备,或根本就没有人具备)。不但已成为常规的谨慎态度和不确定性,使社会科学家只偶尔做出预测,例如关于人口大量增加所造成的后果的预测,而且因为,当他有时打算说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合理地期待发生什么时,他往往并不能说明这些预测性结果不可缺少的条件会在什么时候出现或能否出现。    
  社会科学家所做的预测,同与他貌合神离的先知相比,在另一个方面也有所不同。他希望从自己的失败中学习。假如社会科学家有理由认为应当发生的预期后果没有出现,如果研究表明,假定的条件事实上已经出现但没有发生预期的结果,他会坐下来重新评价自己的证据,彻底反省自己的思想,就像有人对他发出指示一样。先知对自己落空的预言会更加关爱,他不会丢弃这种预言,也不会重新整理自己关于事物如何发展的认识。相反,他习惯于轻描淡写地对待预测的结果与实际结果的不一致,使预言避开对立的证据,得以原封不动地继续存在下去。成功的先知能够很有效地做到这一点,正如古人所言,他用妇熟的辩解“保住面子”,使他的信徒往往从看来已经落空的每一次预言中,只能很快看到自己的先知更为深刻的力量。    
  对社会先知和社会科学家的这些简单比较,并不像看上去那样离题。我的意思是,当今天重读勒庞的《乌合之众》时,我们中间的一些人会禁不住把他在1895年所说的话视为对后来发生的事情的预言。这不仅仅是个错误,而且显然也对勒庞有害。这等于派给了勒庞一个先知的角色,一个他偶尔有所向往,但因为不适合自己而放弃了的角色。根据他的表现,也根据上个世纪末的流行时尚,他是想成为~名社会科学家。当然,与较年轻的法国同代人——例如迪尔凯姆,他开启了社会学思想和社会研究的新纪元——不同,勒庞从来没有学会如何按部就班地收集和分析社会学数据,以及用数据来否定自己的观点——如果它们是错误的话——的方法。社会学研究这个阶段的到来仍然有待时日(当然,即使现在也只是处在初级阶段)。勒庞有社会学家的目标,但他并没有学会知识苦行僧一样的工作方式,而这是使他的研究在方法与推理上都具有说服力所必需的。他有社会学家的意图,却只有政论家的成果。但是,由于他对社会学有着先天的本能,因此如我们所知,他说了许多很值得一说的话。    
  勒庞也说了不少不值得一说的话。我们看到,这本书内容并不平衡,观察的质量不平衡,根据观察做出的推论也不平衡。它充斥着各种观点,有些正确而富有成果,有些正确但并未结出果实,还有一些肯定不正确,但是有助于启发正确的观点。不幸的是,也有一些既不正确也无成果。我们只能说,勒庞与我们中间的大多数人一样,没有能力对他所提出的各种观点的价值做出区分。它们全是他的头脑的产物,因此他显然对它们一概厚爱有加。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能结出果实的还是寸草木生的,所有这些观点都受到了其长辈同样的呵护。实际上,他的行为给我们的感觉,就像寓言中那个乐善好施的儿子。不管他喜欢哪个知识儿孙,他都会把他带到这本书里来。他喜欢一些极有害的观点,我们如今已经知道它们根本上错误的,而且根据勒庞本人的价值观,也是很危险的(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方面的一个例子)。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良好感觉最终还是占了上风。    
  也许因为勒庞写的是一本有关群体的社会心理学著作,而不是他们的一部编年史,因此他的书里包含着许多与我们这个时代格格不久的内容。勒庞把各种意识形态形象和信念稀奇古怪地搅和在一起,这方面的证据在这本小书里随处可见。他是个忧心忡忡的保守派,对有社会主义倾向的无产阶级的不断壮大深感忧虑。但是,一再出现的政治保守主义迹象、对社会主义每个方面的一贯敌视、一种独特的种族主义幻觉,以及把妇女描述成软弱而沉默、不善推理也不可理喻的人,她们好冲动,因此极不稳定,反复无常,缺乏道德,和男人相比完全等而下之,但这不一定是件坏事——所有这些观点只是该书的外表,即使把这些意识形态垃圾全都清除掉,对勒庞有关群众行为的基本认识也不会造成任何伤害,尽管它们尚不完善。    
  我们只来考虑一个这样的意识形态观点,勒庞和当时的许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即他所说的“种族这个基本概念”是“决定着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见第3卷第4章)。但是,这种观点如其所示,不过是上世纪中叶戈宾诺所创立的那种种族主义,它是经久不衰的种族中心主义的基础,为剥夺“劣等种族”提供了理由。在勒庞看来,“种族”是个不易理解的概念,它大体上相当于“民族性格的构成”。例如,当勒庞提到“西班牙种族的遗传本能”时,或当他偶尔谈到所有地方的群体都有“女人气”,但他发现“拉丁民族女人气最重”时,我们便可以理解到这   
  一点。“种族”是个定义不严格的标签,可以把它贴在各国人民和民族身上,它反映着勒庞对人类学的无知,并不说明他有种族中心主义的坏心肠。    
  一本广为流行的书;对勒庞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一再表现出实际意义;绝对谈不上完全创新,严格地说也不正确;与作者的任何求知行为相比,表现最佳时也只能算较好,最差时也不算很精;字里行间与字面上有着同样多的意义;眼光时而偏于一隅时而放眼全球;既有预见又观念落后;在实践中有效地利用着历史,又从原则上否认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当时表现出人类行为共同特点的重要的事件中概括出了一些这样的特点;还有一些并不影响其本质的乌七八糟的意识形态怪论——这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一本仍然值得一读的书。    
  (冯克利)           
《乌合之众》 
古斯塔夫·勒庞著  冯克利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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