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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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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两臂两手之骨度也。本节者。指掌交接之骨节。末者。指尖也。 
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 
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叶底) 
此脊背之骨度也。项发以下至背骨者。自顶后之发际。至背骨之大椎。计长二寸五分。膂骨。 
脊骨也。自背骨之大椎。循膂骨以下至于尾 。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 
其奇分之九厘。在下节计算。故膂骨以上。计有七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则七得七寸。四七二 
寸八分。共九寸八分。又每节一厘。共计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玉师问曰。 
脊椎二十一节。只详论上七节之度数何也。曰。七节之旁。乃膈俞也。脏腑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伤脏气则死。刺伤腑气。皆为伤中。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而本经论五脏之背俞。亦兼论 
七节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 
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此总结骨之度数。定经脉之长短也。经脉之浮而坚。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此篇论骨 
气而结经脉之血气者。血脉资始于肾。骨之精气盛。则经脉之血气亦盛矣。尚御公曰。肾藏精气 
而主骨。血者。神气也。此六篇论筋骨血脉。本于少阴之阴阳。张开之曰。肾藏之精液。奉心神 
化赤而为血。气者。精气也。故浮为阳而主血。沉为阴而主气。 



卷二

五十营第十五

属性:黄帝曰。余愿闻五十营奈何。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千八分。 
日行二十八宿。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 
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 
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水下二刻。日行二 
十五分。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水下 
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 
尽。脉终矣。所谓交通者。并行一数也。故五十营备。得尽天地之寿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此篇论宗气营气循行于脉中。循脉度之十六丈二尺。应呼吸漏下而为五十营也。周天二十八宿。 
而一面七星。子午为经。卯酉为纬。房毕为纬。虚张为经。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阴 
主夜。每宿约二十六分。 
共乘一千零八分。人气昼夜五十营。行二十八宿之一周。计一千八分。日丽天而绕地一周。亦行二 
十八宿之度分。人之经脉上下左右前后。共计二十八脉。盖手之三阴三阳。足之三阴三阳。上下左 
右。共计二十四脉。并左右之两跷脉。前之任脉。后之督脉。通共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为五 
十营。以应二十八宿。以终漏下百刻。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 
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则气行六尺矣。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交通于二十八 
脉之中。为一周于身。乃水下二刻。而日行二十分有奇矣。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乃水下四 
刻。日行四十分有奇矣。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乃水下二十刻。而日行五宿二十分。计二百 
分有奇矣。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乃水下百刻。而日行二十八宿。计一千零八分也。漏 
水皆尽。而脉终于五十营矣。按、邪客篇曰。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营 
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而为血。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焉。此宗气上贯于 
心主之脉偕营气营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也。五味篇曰。谷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出于胃之两 
焦。以溉五脏。别出两行营卫之道。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出于肺。循喉咙。 
故呼则出。吸则入。夫肺主气而主皮毛。人一呼则八万四千毛窍皆阖。一吸则八万四千毛窍皆开。 
此宗气之散于脉外之皮毛。而行呼吸者也。故所谓交通者。谓皮肤经脉之宗气。外内交通。而并行 
一百刻之数也。夫天主气。地主血脉。故五十营而外内之气行周备。斯得尽天地之寿矣。凡经脉外 
内之宗营。皆行八百一十丈也。 



卷二

营气第十六

属性:黄帝曰。营气之道。内谷为宝。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 
隧。常营无已。终而复始。是谓天地之纪。故气从太阴出注手阳明。上行注足阳明。下行至跗上。 
注大趾间。与太阴合。上行抵髀。从髀注心中。循手少阴出腋。下臂注小指。合手太阳。上行乘腋。 
出内。注目内 。上巅下项。合足太阳。循脊下尻下行。注小趾之端。循足心。注足少阴。上 
行注肾。从肾注心。外散于胸中。循心主脉。出腋下臂。出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之端。还注 
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阳。上行至膻中。散于三焦。从三焦注胆。出胁。注足少阳。下行至跗上。 
复从跗注大趾间。合足厥阴。上行至肝。从肝上注肺。上循喉咙。入颃颡之窍。究于畜门。其支别 
者。上额循巅。下项中。循脊入 。是督脉也。络阴器。上过毛中。入脐中。上循腹里。入缺盆。 
下注肺中。复出太阴。此营气之所行也。逆顺之常也。 
此篇论营血营行于经隧之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常营无已。终而复始。营血者。中焦 
受气取汁。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行于经隧。名曰营气。盖谓血之气为营气也。流 
液于中。布散于外者。谓中焦所生之津液。有流溢于中而为精。奉心神化赤而为血。从冲脉任脉。 
布散于皮肤肌肉之外。充肤热肉。生毫毛。其精之专赤者。行于经隧之中。常营无已。终而复始。是 
谓天地之纪。盖布散于皮肤之外者。应天气之营运于肤表。营于经脉之内者。应地之十二经水也。 
故营气从手太阴肺脉。出注于手大指之少商。其支 
者注于次指之端。以交于手阳明。上行于鼻交 中。而注于足阳明胃脉。下行至足跗上之冲阳。注 
足大趾间。与足太阴脾脉。合于隐白。上行抵髀。从髀注心中。循手少阴之脉。出腋下之极泉。循 
臂注小指之少冲。合手太阳于小指外侧之少泽。上行乘腋。出 内。注目内 。而交于足太阳之 
睛明。上巅下项。循脊下尻。下行注足小趾之至阴。循足心之涌泉。注足少阴之经。上行注肾。 
从肾注心。散于胸中。而交于心主包络。循心主之脉。出腋下臂。出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 
端之中冲。还注小指次指端之关冲。而合于手少阳之脉。上行注膻中。散于三焦。从三焦注胆。出 
胁。注足少阳之脉。下行至跗上。复从跗注大趾间之大敦。合足厥阴之脉。上行至肝。从肝复上注 
于肺。上循喉咙。入颃颡之窍。究于畜门。颃颡。鼻之内窍。畜门。鼻之外窍。究、终也。其支别 
者。从肝脉上额循巅。与督脉会于巅顶。复下项中。循脊入 。是督脉也。督脉之行于前者。络阴 
器。上过毛中。入脐中。上循腹里。入缺盆。下注肺中。复出循于太阴之脉。此营气之所行。外内 
逆顺之常也。逆顺者。谓经脉内外之血气。交相逆顺而行也。夫营卫者精气也。乃中焦水谷之精。 
生此营卫二气。清气行于脉中。浊气行于脉外。此营气与宗气。偕行于二十八脉之中。以应呼吸 
漏下者也。中焦之汁。化赤而为血。以奉生身。命曰营气。此独行于经隧之血而名营气。营于十二 
经脉之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此与营卫之营气。循度应漏之不同也。是以本篇论营气 
之行。外营于十二经脉。内营于五脏六腑。其支者行于督脉。复注于肺中。而任脉及两跷不与焉。其 
营气宗气。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行于二十四脉。并任督两跷。共二十八脉。以应二十八宿 
者也。尚御公曰。营气宗气行于脉中者。应呼吸漏下。昼夜而为五十营也。营卫相将。 
偕行于皮肤肌腠之间者。日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外内出入者也。本篇之营气。营于脉 
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昼夜只环转一周。是谓天地之纪。盖天道营运于地之外。昼夜 
只环转一周。而过一度者也。再按平脉篇曰。营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 
乃各走其道。外内逆顺而行者也。相将而行者。乃脉外之营。与卫气偕行于肌腠之间。故曰三焦无 
所仰。盖腠者。肌肉之纹理。乃三焦通会之处。三焦之气。仰藉营卫而游行也。金西铭问曰。营血 
之不营于任脉两跷者何也。曰。任脉起于胞中。阳跷乃足太阳之别脉。阴跷乃足少阴之别脉。胞中 
为血海。膀胱乃津液之府。肾主藏精。皆有流溢于中之精血贯通。故营血不营焉。又问曰。营气之不 
行于冲脉带脉阳维阴维者何也。曰。冲任二脉。虽并起于胞中。任脉统任一身之阴。与督脉交通。阴 
阳环转者也。冲脉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至胸中而散。充肤热肉生毫 
毛。盖主行胞中之血。充溢于经脉皮肤之外内。不与经脉循度环转。越人曰。阳维阴维者。维络于 
身。溢蓄不能环流灌溉诸经者也。故阳维起于诸阳之会。阴维起于诸阴之交。带脉者。有如束带。 
围绕于腰。统束诸脉。此皆不与经脉贯通。故不循度环转。莫云从问曰。脏腑之气。本于五运六气 
之所生。营气之行。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与五行逆顺之理。不相符合。请详示之。曰。 
血脉生于后天之水谷。始于先天之阴阳。肺属天而主脉。其脉环循胃口。是以胃腑所生之精血。先 
从肺脉而行。腹走手而手走头。头走足而足走腹。脏腑相传。外内相贯。此后天之道也。以先天论之。 
肾主天一之水。心包络主地二之火。肝主天三之木。肺主地四之金。脾主天五之土。是以肾传之包 
络。包络传之肝。肝传之肺。肺传之脾。脾复传于 
少阴。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君火出于先天之水中。后天之太阳也。故复从手少阴心。而传于足少 
阴肾。肾主先天之水。肺主后天之气。督脉环绕于前后上下。应天运之包乎地外。血脉之生始出入。 
咸从天气以流行。故人之所以合于天道也。 



卷二

脉度第十七

属性:黄帝曰。愿闻脉度。岐伯答曰。手之六阳。从手走头。长五尺。五六三丈。手之六阴。从手至 
胸中。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之六阳。从足上至头八尺。六八四丈 
八尺。足之六阴。从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跷脉从足至目。 
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脉任脉。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 
合九尺。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气之大经隧也。 
五十营章。论气之流行。此章论脉之度数。故曰。此气之大经隧。谓营气宗气。所容行之大 
隧。故维脉不与焉。手足六阳六阴者。经脉分循于两手两足。三阴三阳。分而为六也。跷脉亦分循 
左右而上。故合一丈五尺。夫背为阳。腹为阴。督脉主阳。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入络脑。还出 
别下项。挟脊抵腰中。下循膂络肾。任脉主阴。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 
喉。上颐循面入目。任脉从会阴之分。而上行至目。督脉从目绕头。而下至脊之十四椎。故各长四 
尺五寸。盖气行于任督二脉。阴阳通贯而行也。尚御公曰。督脉围绕于周身之前后上下。只言四尺 
五寸。与任脉相等者。二十八脉。皆分阴阳而行。故跷脉之阴阳。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 
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盛者泻之。虚者饮药以补之。 
此承上文而言脉度之十六丈二尺。只以经脉为数。支而横者。络脉孙络也。夫经脉内营于脏腑。 
外络于形身。浮而见于皮部者皆络脉也。盛而血者。邪盛于外。血留于络脉。故当疾诛之。盛者邪 
客于外。故当泻之。虚者本虚于内。故当饮药以补之。盖言血气本于脏腑之所生也。 
五脏常内阅于上七窍也。故肺气通于鼻。肺和则鼻能知香臭矣。心气通于舌。心和则舌能知五 
味矣。肝气通于目。肝和则目能辨五色矣。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谷矣。肾气通于耳。肾和 
则耳能闻五音矣。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为痈。故邪在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 
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脉不利。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 
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营也。故曰关。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营也。故曰格。阴阳俱盛。 
不得相营。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 
夫手足之六阳。内通于六腑。六阴内通于六脏。十二经脉之血气。由脏腑之所生。故虚者饮药 
以补之。是脏腑之气。营于脉内者也。此复论脏腑之气。通于脉外之皮肤七窍。以应天地之纪。阅、 
历也。五脏常内阅于七窍。是以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矣。在内者六腑为阳。在外者皮肤为阳。本 
经曰。阳气有余。营气不行。乃发为痈。是以六腑不和。则血气留滞于皮腠而为痈。此病从内而外 
也。故邪在腑者。谓邪在于表阳。则阳脉不和。谓左之人迎不和也。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 
则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脉不利。谓右之气口不利也。 
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营也。故曰关。谓关阴于内。 
阳气不得以和之。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营也。故曰格。谓格阳于外。阴气不得以和之。如是则阴 
阳俱盛。不得相营。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此病因于外也。夫五脏六腑。应天地之 
五运六气。有升降出入之神机。上节论出入于脉中。此论营运于脉外。玉师曰。不得尽期者。不得 
尽天地之寿。此注当合五十营注参看。 
黄帝曰。跷脉安起安止。何气营水。岐伯答曰。跷脉者。少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上内踝之 
上。直上循阴股。入阴。上循胸里。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 。属目内 。合于太阳阳跷而上 
行。气并相还。则为濡目。气不营。则目不合。 
此节论流溢之精气。从跷脉而布散于脉外。脉外之血气。从跷脉而通贯于脉中。气并相还。内 
外交通者也。夫肾为水脏。受藏水谷之精。水者。流溢于肾脏之精水也。何气营水者。谓阴跷之脉。 
乃足少阴之别。直上循阴股。入于肾阴。脉内之营气宗气。营运肾脏之水。上循胸里。交于手少 
阴之心神而化赤。上注于目内 。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阴跷阳跷之气。相并。经脉外内之气。交 
相往还。则为濡目。如气不营。则目不合。谓流溢于脉外之气。不营于目也。再按、本经大惑篇曰。 
病有不得卧者。卫气不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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