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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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
气满胸中喘息。取足太阴大趾之端。去爪中如韭叶。寒则留之。热则疾之。气下乃止。
本篇首论外淫之热。次论内因之热。次论外内交争。然皆在气分。而不涉于经。此复论内因之
病。入于三阴之经。外因之病。入于三阳之经。故取手足之指井。及血络焉。太阴居中土。厥逆从
上下散。足太阴脾脉。上膈注心中。气满胸中。喘息者。经气逆于上也。故取足太阴大趾之隐白。
使逆气下行。则快然如衰矣。
心疝暴痛。取足太阴厥阴。尽刺去其血络。
疝乃少腹阴囊之疾。心疝者病在下而及于上。故曰病心疝者少腹当有形也。足太阴之脉。从腹
而上注心中。足厥阴之脉。络阴器抵小腹上贯膈注于肺。此病足太阴厥阴之经而上为心疝。故取足
太阴厥阴于下。去其血络。则心痛止矣。
喉痹。舌卷口中干。烦心。心痛。臂内廉痛。不可及头。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去端如韭叶。
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络。上通于心下络三焦。故是主脉所生病者烦心。心痛。相
火上炎。则喉痹舌卷。口中干也。取小指次指之井穴。乃手少阳经之关冲。泻其相火。则诸病自平矣。
目中赤痛。从内 始。取之阴跷。
此论外淫之邪。入于三阳之经。而证见于上中下也。目中赤痛。从内 始。病足太阳之经而
在上也。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与阴跷阳跷会于睛明。故当取之阴跷以清阳热。
风痉。身反折。先取足太阳。及 中。及血络出血。中有寒。取三里。
此风邪入于太阳之经。而证见于中也。夫阳病者不能俯。阴病者不能仰。太阳之经脉。循于背。
风入于中。则筋脉强急而身反折矣。先取足太阳之委中。出其血络。中有寒者。取足阳明之三里以补之。
盖经脉血气。阳明水谷之所生也。
癃。取之阴跷。及三毛上。及血络出血。
此病足太阳之经而在下也。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实则闭癃。
故亦取之阴跷。盖阴跷与阳跷相交于太阳之睛明。阳入于阴。阴出于阳。阳跷乃足太阳之别。泻其
阴跷。则太阳之经邪。从跷脉而出矣。三毛。足厥阴之大敦。肝所生病者为闭癃。故及三毛之经。上有血
络者。以出其血。夫太阳之气。主于肤表。邪之中人。始于皮毛。是以皮毛之邪。而转入于太阳之
经也。按前章论外内之邪。在于表阳之气分。是以七日来复。八日再经。如与五脏之气交争。则为外内
出入。此复论外内之病。转入于经。
外者入阳。内者入阴。各不相干涉矣。沈亮宸曰。四时篇论小腹痛肿。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约。
取之太阳大络。视其络脉。与厥阴小络。结而血者。此癃在太阳三焦。亦兼取厥阴之络。盖厥阴之
气。生于膀胱水中。母能令子实。实则泻其子也。按、本经以针合理数。以人配天地阴阳。乃修身
养性。治国治民之大本。其于救民之疾苦。分表里阴阳。邪正虚实。阴阳血气。经络脏腑。五行六
气。生克补泻。各有其法。学人以针刺之理。引而伸之。施于药石。妙用无穷。惜乎皇甫士安。次
为甲乙。而马氏随文顺句。惟曰此病在某经。而有刺之之法。此病系某证。而有刺之之法。反将至
理蒙昧。使天下后世。藐忽圣经久矣。悲夫。
男子如蛊。女子如 。身体腰脊如解。不欲饮食。先取涌泉见血。视跗上盛者。尽见血也。
(当作阻)
通篇论外因内因之病。此复结外内之正气焉。盖外内之病。皆伤人之阴阳血气。而阴阳血气。
本于先天之精气。生于后天之谷精。从内而外者也。先天之精。肾脏之所主也。水谷之精。胃腑
之所生也。脐下丹田为气海。胞中为血海。男子以气为主。女子以血为主。故曰男子如蛊。女子
如阻。形容其血气之留滞于内也。身体腰脊如解。形容血气之病于外也。身体。脾胃之所主也。腰
脊。肾之府也。不欲饮食。胃气逆也。此外内之邪。而伤其外内之正气也。故当先取肾脏之涌泉。
再取胃腑之趺阳于跗上。尽见其血者。通其经而使血气之外行也。盖言千般病难。不越外内二因。
而外内之病。总伤人之阴阳血气。知其生始出入之本原。能使血气和调。阴阳固密。非惟苛疾不生。
更可延年不老。圣人之教化大矣。女子如阻者。如月经之阻隔也。男子无月事
之留阻。故曰如蛊。用三如字。不过形容外内血气之为病。在男女二字。亦当轻看。参阅圣经。勿
以文辞害义。庶为得之。莫云从曰。此与寒热篇脐下关元三结交之大义相同。
卷三
厥论第二十四
属性:厥头痛。面若肿。起而烦心。取之足阳明太阴。
此章论经气五脏厥逆为病。因以名篇。夫三阴三阳。天之六气也。木火土金水火。地之五行
也。在天呈象。在地成形。地之五行。化生五脏。天之六气。配合六经。是以五脏相通。移皆有次。
穴气旋转。上下循环。若不以次相传。则厥逆而为病矣。再按在天丹苍 素元之气。经于五方之分。
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三阴三阳之六气。此天地阴阳五运六气。互相生成者也。而人亦应
之。故曰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此五脏之形气。
生于地之五行。而本于天之六气。十二经脉。外合六气。而本于脏腑之所生。脏腑经气之相合也。
灵素经中。凡曰太阳少阳。阳明太阴。少阴厥阴。此论在六气。或有及于六经。若曰肝心脾肺肾。
此论有脏腑经脉。而或涉于六气。此阴阳离合之道也。夫阴阳出入。寒暑往来。皆从地而出。自足
而上。是以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旁人事以养五脏。苟失其养。则气厥而为头痛。
脏厥而为心痛矣。阳明之气。上出于面。厥气上逆于头。故为头痛面肿。阳明是动。则病心欲动。
故起而心烦。此阳明之气。上逆于头而为厥头痛也。故当取之足阳明。阳明从中见太阴之化。故兼
取之太阴。此厥逆在气而不及于经也。
厥头痛。头脉痛。心悲善泣。视头动脉反盛者。刺尽去血。后调足厥阴。
此论厥阴之气。厥逆于上。转入于经。而为厥头痛也。夫三阴三阳之气。皆从下而上。有厥在
气而不及于经者。有厥在气而转入于经脉者。经气外内相通。可离而可合也。是以首节只论气厥。此
以下论气厥而上及于经脉焉。逆在脉。故头脉痛。厥阴为阖。阖折则气绝而喜悲。逆在气。故心
悲善泣。视头痛脉反盛者刺之。尽去其血。以泻脉厥。后调足厥阴。以通其气逆焉。
厥。头痛贞贞。头重而痛。泻头上五行。行五。先取手少阴。后取足少阴。
此少阴之气。厥逆于上。转及于太阳之经脉。而为厥头痛也。贞贞。固而不移也。头上五行。
取足太阳经之五处、承光、通天、络郗、玉枕。少阴太阳。主水火阴阳之气。上下标本相合。是以
先泻太阳。次取手少阴。后取足少阴也。沈氏曰。阴阳六气。只合六经。从足而手。故先取手而
后取足。尚氏曰。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故先取手而后取足。张开之曰。沈论六气合六经。而有手
足之上下。尚论六气有标本之上下。二说俱宜通晓。
厥头痛。意善忘。按之不得。取头面左右动脉。后取足太阴。
此太阴之气。厥逆于上。及于头面之脉。而为厥头痛也。经云。气并于上。乱而喜忘。脾藏意。
太阴之气厥逆。则脾脏之神志昏迷。故意喜忘也。头主天气。脾主地气。按之不得者。地气上乘于
天。入于头之内也。先取头面左右之动脉。以泻其逆气。后取足太阴以调之。莫云从曰。头面左右之
动脉。足阳明之脉也。
厥头痛。项先痛。腰脊为应。先取天柱。后取足太阳。
此太阳之气。上逆于头。而为厥头痛也。夫阴阳六气。皆循经而上。太阳之脉。从头项而下循
于腰脊。太阳之厥头痛。项先痛而腰脊为应。此逆在气而应于经也。故先取项上之天柱以泻其逆。
后取足太阳以调之。
厥头痛。头痛甚。耳前后脉涌。有热。泻出其血。后取足少阳。
此少阳之气。厥入于头项之经脉。而为厥头痛也。少阳之上。相火主之。火气上逆。故头痛甚。
而耳前后脉涌有热。先泻出其血。而后取其气焉。以上论三阴三阳之气。厥而为头痛。不因于外邪也。
真头痛。头痛甚。脑尽痛。手足寒至节。死不治。
真头痛者非六气之厥逆。乃客邪犯脑。故头痛甚。脑尽痛。头为诸阳之首。脑为精水之海。手
足寒至节。此真气为邪所伤。故死不治。
头痛不可取于 者。有所击堕。恶血在于内。若肉伤痛未已。可则刺。不可远取也。
此击堕伤头。而为头痛者。不可取之俞也。夫有所击堕。恶血在于内。若肉伤。痛未已。可则
在此痛处而刺之。不可远取之俞也。盖言痛在头而取之下者。乃在下之气。厥逆于上。经气上下交
通。若有所伤而痛者。非经气之谓也。
头痛不可刺者。大痹为恶。日作者。可令少愈。不可已。
此言大痹而为头痛者。亦不可刺其俞也。大痹者。风寒客于筋骨而为恶也。日作者。当取之筋
骨。可令少愈。如不止。不可已而再取之。此言风寒之邪。深入于筋骨。故不可取之俞。而亦不能即愈也。
头半寒痛。先取手少阳阳明。后取足少阳阳明。
此寒邪客于经脉而为偏头痛也。寒伤荣。故为寒痛。手足三阳之脉。上循于头。左者络左。右
者络右。伤于左则左痛。伤于右则右痛。非若厥气上逆。而通应于头也。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皆分
络于头之左右。先取手而后取足者。手经之脉。上于头而交于足经者。不取太阳者。太阳之在中也。
按、灵素二经。凡论六气。后列经证一条。论六经。后列气证一则。此先圣之婆心。欲后学之体认。
沈亮宸曰。千般 难。不越三因。厥头痛者。内因之气厥也。真头痛者。淫邪犯脑也。大痹者。风
寒逆于脉外也。头半痛者。寒邪客于脉中也。此外因之疾也。有所击堕者。不内外因也。以此详之。
病由都尽。若人能慎养。内使血气和调。阴阳顺序。外使元真通畅。腠理固密。不令淫邪于忤。更能
保身忍性。无有击堕之虞。可永保其天年。而无夭枉之患矣。
厥心痛。与背相控。善 。如从后触其心。伛偻者。肾心痛也。先取京骨昆仑。发针不已。取
然谷。
此论五脏之经气厥逆。而为厥心痛也。脏真通于心。心藏血脉之气也。是以四脏之气厥逆。皆
从脉而上乘于心。背为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与背相控而痛。心与背相应也。心脉急甚为 。如
从后触其心者。肾附于脊。肾气从背而上注于心也。心痛故伛偻而不能仰。此肾脏之气。逆于心下
而为痛也。先取膀胱经之京骨昆仑。从腑阳而泻其阴脏之逆气。如发针不已。再取肾经之然谷。此
脏气厥逆。从经脉相乘。与六气无涉。故不曰太阳少阴。而曰昆仑然谷。
厥心痛。腹胀胸满。心尤痛甚。胃心痛也。取之大都太白。
胃气上逆。故腹胀胸满。胃气上通于心。故心痛尤甚。脾与胃以膜相连。而为胃之转输。故取脾
经之大都太白。以输胃之逆气。尚御公曰。上节从腑泻脏。此复从脏泻腑。皆雌雄相合。经气交通
之妙用。夫五脏之血气。皆从胃腑而生。故经中凡论五脏。多兼论其胃焉。
厥心痛。痛如以锥针刺其心。心痛甚者。脾心痛也。取之然谷太溪。
脾脉上膈注心中。故痛如以锥刺其心。然谷当作漏谷。太溪当作天溪。盖上古之文。不无鲁鱼
之误。
厥心痛。色苍苍如死状。终日不得太息。肝心痛也。取之行间太冲。
肝主色而属春生之气。肝气厥逆。故色苍苍如死状。肝病则胆气亦逆。故终日不得太息。此肝
气逆乘于心。而为肝心痛也。取本经之行间太冲以疏逆气。
厥心痛。卧若徒居。心痛间。动作痛益甚。色不变。肺心痛也。取之鱼际太渊。
夫肺主周身之气。卧若徒然居于此者。气逆于内。而不运用于形身也。动作则逆气内动。故痛。
或少间。而动则益甚也。夫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肺者心之盖。此从上而逆于下。故心气不上出
于面而色不变也。取肺经之鱼际太渊以泻其逆。
真心痛。手足青至节。心痛甚。旦发夕死。夕发旦死。
夫四脏厥逆而为心痛者。从经脉而薄于心之分也。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故心不受邪。若伤其
脏真而为真心痛者。不竟日而死矣。盖心乃太阳之火。应一日而绕地一周。心气伤。故不终日而死。夫寒
热。天之气也。青赤。五行之色也。故真头痛者。寒至节。真心痛者。青至节。
心痛不可刺者。中有盛聚。不可取于俞。
此言心痛之因于气者。不可取之俞也。盛聚者。五脏之逆气太盛。聚于中而为心痛。非循脉之
上乘也。此节论五脏之经脉厥逆。而末结气证一条。盖以证明经气之各有别也。故只曰不可取于俞。
而不言其治法。
肠中有虫瘕。及蛟 。皆不可取以小针。心肠痛。 作痛。肿聚往来上下行。痛有休止。腹热
喜渴。涎出者。是蛟 也。以手聚按而坚持之。无令得移。以大针刺之。久持之。虫不动乃出针也。
腹 痛。形中上者。( 音烹中平声)
此言虫瘕蛟 。而亦能为心痛也。虫瘕者。 瘕而成形也。蛟 者。蛔虫也。蛟 生于肠胃
之中。蛟 而为心痛者。六腑之气。亦上通于心也。虫瘕积于肠胃之外。虫瘕而为心痛者。心主神
明正大。端居于上。即宫城郛郭之间。亦不容其邪也。皆不取以小针者。谓不涉于经络皮肤也。
者。懊 不安也。肿聚者。虫聚而壅于胸腹之间。上行则痛。归下则安。故痛有休止也。虫瘕蛟 。
皆感湿热以生聚。故腹热。虫欲饮。故喜渴。虫动则廉泉开。故涎下也。见此诸证。是蛟 也。以
手聚按而坚持之。无令得移。以大针刺之。久持之。虫不动则虫已毙。而乃出针也。若腹 满而
心中懊 作痛者。乃瘕聚之形类。从中而上者也。沈亮宸曰。此与上节之击堕。下节之干耵聍。
皆不涉于经气者也。
耳聋无闻。取耳中。耳鸣。取耳前动脉。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脓。若有干
耵聍。耳无闻也。耳聋取手小指次指爪
甲上与肉交者。先取手。后取足。耳鸣取手中指爪甲上。左取右。右取左。先取手。后取足。
此言经气之厥逆。从经而气。从足而手。自下而上也。故逆在上之经络。而为耳聋耳鸣者。即
从耳间之络脉以取之。若气之上逆而为耳聋耳鸣者。当取手足之指井。先取手而后取足。盖六气止
合六经。其逆盛而躁者在手。故阴阳二气。厥逆而为耳聋耳鸣者。从足而手。手而头也。若有脓而
痛者。有干耵聍。而耳聋无闻者。此又与经气无涉。故不可刺耳间之络脉。及手足之指井也。按小指
次指者。乃手少阳之关冲。手中指者。乃手厥阴之中冲。后取足者。乃足厥阴之大敦。手足三阴之
脉。皆不上循于头。亦非左络右而右络左。此因气之上逆。而为耳聋耳鸣也。盖耳者肾之窍。厥阴
主春。少阳乃初生之气。皆生于肾脏之水中。所生气之厥逆。则母脏之外窍不通。是以取手足之指
井。乃经气之所出也。夫首论厥头痛者。因气厥而及于经。次论厥心痛者。因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