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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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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以候阴。寸以候阳。不称尺寸者。阴阳气虚。而又应于尺寸之脉也。甘药者。调胃之药。谓三阴 
三阳之气。本于中焦胃腑所生。宜补其生气之原。道之流行。故不可饮以至剂。谓甘味太过。反留 
中也。弗灸者。谓阴阳之气。不足于外。非经脉之陷下也。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者。六气化生 
五行。五行上呈六气。五六相得而各有合也。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病在手 
太阳。人迎三盛。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阳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 
外格。脉口一盛。病在足厥阴。厥阴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阴。二盛而躁。在手 
少阴。脉口三盛。病在足太阴。三盛而躁。在手太阴。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名曰溢阴。溢阴为 
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部以上。命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左为人迎。右为气口。以候三阴三阳之气。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左东而右西。 
天道右旋。地道左迁。故以左候阳而右候阴也。躁者。阴中之动象。盖六气皆由阴而生。从地而出。 
故只合足之六经。其有躁者在手。以合六脏六腑。十二经脉。盖十二经脉。以应三阴三阳之气。非 
六气之分手与足也。外格者。谓阳盛于外。而无阴气之和。内关者阴盛于内。而无阳气之和。关格 
者。阴关于内。阳格于外也。开之曰。脉口、太阴也。人迎、阳明也。盖脏气者。不能自至于手太 
阴。必因于胃气。乃至于手太阴。是左右皆属太阴。而皆有阳明之胃气。以阳气从左而右。阴气从 
右而左。故以左候三阳。右候三阴。非左主阳而右主阴也。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是为平人。若左 
独主阳。右独主阴。是为关阴格阳之死候矣。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 
止。人迎二盛。泻足太阳。补足少阴。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 
人迎三盛。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二泻一补。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 
脉口一盛。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二补一泻。日一取之。必切而 
验之。疏而取上。气和乃止。脉口二盛。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二补一泻。二日一取之。必切而 
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三盛。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二补一泻。日二取之。必切而验 
之。疏而取之上。气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人迎与 
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淫于中。五脏内伤。如 
此者因而灸之。则变易而为他病矣。 
补泻者。和调阴阳之气平也。阳二泻而阴一泻者。阳常有余而阴常不足也。阳补二而阴补一者。 
阳可盛而阴不可盛也。故溢阳不曰死。溢阴者死不治矣。必切而验之者。切其人迎气口。以验三阴 
三阳之气也。疏当作躁。谓一盛而躁。二盛而躁。当取手之阴阳也。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 
日二取之。盖三阴三阳之气。乃阳明水谷之所生也。人迎与脉口俱盛。命曰阴阳俱溢。盖阴盛于内。 
则阳盛于外矣。阳盛于左。则阴盛于右矣。如是者。若不以针开之。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溢 
于中。则内伤五脏矣。夫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此阴阳之气。偏盛不和。非陷下也。 
故灸之则生他病矣。 
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气血不行。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从五脏之所生。故曰明知终始。五脏为纪。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谓阴阳 
之气偏盛。刺之和调则止矣。然又当补阴泻阳。补阴者。补五脏之里阴。泻阳者。导六气之外出。 
六节藏象论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顺气篇曰。五者音也。音主长夏。 
是补其脏阴。则心肺脾脏之气和。而音声益彰矣。肝开窍于目。肾开窍于耳。肝肾之气盛。则耳目 
聪明矣。补其脏阴。导其气出。则三阴三阳之气和调。 
而无偏盛之患矣。夫阴阳血气。本于胃腑五脏之所生。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以行云气者 
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故不补阴泻阳。则气血不行。 
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病未去也。 
补则益实。泻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 
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 
实不相倾。取之其经。 
此言补泻三阴三阳之气。必俟经脉和调。所谓终始者。经脉为纪也。泻者。泻其盛而益其虚也。 
坚、实也。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若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已和调。而所生之病未去也。补 
者。所以益实也。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乃阴阳之气和而快。 
然经脉之病未去也。盖始在三阴三阳之是动。渐及于经脉之所生。故所谓气至而有效者。针在三阴 
三阳之气分。经脉虽不随针。而经脉之病必衰去。经气之相应也。故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 
后可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言阴阳之气。无虚实之倾移。则当取之其经。所谓 
不虚不实。以经取之。盖言阴阳之气。已无虚实。则脉应和调矣。脉不调者。所生病也。故当取之 
其经。故曰脉大如其故者。谓阴阳之气。已如其故而无盛虚。坚不坚者。经脉所生之病。尚未平 
也。开之曰。先为是动。后病所生。此因气以及经。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邪僻妄合。阴阳易居。逆顺相反。沉浮异处。四时不得。稽留淫 。 
须针而去。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 
而实。已泻而虚。故已知谷气至也。邪气 
独去者。阴与阳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矣。 
此承上文而言去阴阳偏盛之邪。又当调其经脉也。谷气者。荣卫血气。生于水谷之精。谓经 
脉之气也。阳邪阴邪者。阴阳偏盛之气也。盖因邪僻妄合于气分。使阴阳之气不和而易居也。逆顺 
者。谓皮肤之气血。从臂肘而行于手腕之前。经脉之血气。从指井而行于手腕之后。病则逆顺相 
反矣。浮沉异处者。阴阳之气。与经脉不相合也。四时不得者。不得其升降浮沉也。此因邪僻淫 
于阴阳之气分。而致经脉之不调也。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而阴阳之气调矣。三刺则 
谷气至。而经脉之血气和矣。故已补其三阳之虚。则阳脉实矣。已泻其三阴之实。则阴脉虚矣。已 
补其三阴之虚。则阴脉实矣。已泻其三阳之实。则阳脉虚矣。故已知谷气至而脉已调矣。如气分之 
邪独去。而阴与阳之经脉。虽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矣。 
按官针篇曰。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 
分肉之间。则谷气出。盖在皮肤分腠之间。以致谷气。不在脉也。故曰痛虽不随针。谓针在皮肤 
而痛应于脉。非针在脉而痛于脉也。开之曰。经脉之血气。水谷之所生也。病在三阴三阳之气。故 
补之泻之。则阴阳之气和。而经脉未调也。谷气至而后经脉和调。故曰凡刺之属三。 
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 
此复论调和经脉之阴阳。所谓盛则泻之。虚则补之者。调和三阴三阳之气也。不虚不实。以经 
取之者。谓阴阳之气已调。无虚实之偏僻。而经所不调者。又当取之于经也。夫经脉之血气。本于 
脏腑所生。故当先补其 
正虚。而后泻其邪实。开之曰。前节论调气而经脉不调。上节论在皮肤以致谷气。此节论取之其经。 
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 
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 
在下。 
此篇论三阴三阳之气。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而五脏之气。生于后天水谷之精。始于先天之 
水火。盖水生木而火生土金也。以上数节。论三阴三阳之气。候于人迎气口。谓本于阳明水谷之 
所生。从五脏之经隧。出于皮肤而见于尺寸。此复论五行之气。本于先天之肾藏。下出于胫气之街。 
散于皮肤。复从下而上。本经动 篇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 
于气街。循阴股内廉。斜入 中。循胫骨内廉。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别者。 
斜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注诸络以温足胫。是先天水火之气。下出于胫气之街。故阳气 
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此水火阴阳之气。出气街而散于足五趾也。其别者。斜入 
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是先天之水火。化生五行之气。随冲脉与少阴之大络。注于足大趾之 
间。而复上行。故少阴在下者。谓天一之水。地二之火。厥阴在中者。谓天三之木。阳明居中土。 
而主秋金之气。阳明在上者。谓地四生金。天五生土也。此言五脏五行之气。生主中焦之阳明。始 
于下焦之少阴。其上行者。出于阳明。而走尺肤。其下行者。出于少阴。而动于足大趾之间。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虚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 
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夫皮肉筋骨。五脏之外合。脉外之气分也。此承上文而言五行之气。从足上行。如有虚者取之。 
取者。谓迎其气之外出也。胃俞在膺中。脾俞在膺旁。肺俞在背肩。心之窍在舌。肝之气在筋。肾 
之气在骨。是五脏之气虚者。各随其所在而取之。玉师曰。此论脉外之气。故在心只言舌而不言脉。 
本篇重在五行六气之生始出入。故篇名终始。而论刺则曰虚者取之。曰以铍针也。曰在骨守骨。在 
筋守筋。读者味之。其义自得。张开之曰。上节曰少阴在下。阳明在上。谓数之始于一而终于五。 
气从下而上也。此节先言膺俞。而末言其病在骨。谓数之成于五而归于一。复从上而下也。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 。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 。无 
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 
气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实。 
此论身形之应四方也。一方实深取之。一方虚浅刺之。脉实者深刺之。脉虚者浅刺之。此论四方 
之虚实也。经云气伤痛。诸痛者。其脉皆实。言四方之气归于中央而为实也。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手太阴阳明主天。足太阴阳明主地。身半以上为天。身半以下为地。故曰。承上文而言。言人 
之形气。生于六合之内。应天地之上下四旁。故曰天地为生化之宇。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此言形身之上下。应天地之气交。六微旨论曰。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 
上下相召。升降相因。是以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因气之上下升降也。邪客篇曰。天 
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病在头者取之足。以头足之应天地也。病在腰者取之 。以肾脏膀 
胱之水气。应天泉之上下也。夫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知血气之生始出入。应天地之五运六气。上 
下四旁。天道毕矣。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上节论上下之气交。此论天地之定位。头以应天。足以应地。手足应四旁。盖天地四方之气。 
各有所生之本位。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足者足重。随其所生而取之。重者。守而不动也。开之 
曰。前节论四方之气流行。故有一方实。一方虚。如金行乘木。则东方实而西方虚矣。此论上下 
四方之定位。故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 
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应天地之四时。皮肉筋骨。脉外之气分也。阴阳之气。始于肤表。从外 
而内。与经脉之出入不同。故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就筋骨。盖始于皮毛而 
入于筋骨。自外而内也。肥人之皮肤涩。分肉不解。气留于阴久。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深 
取之也。瘦人之皮肤滑。分肉解。气留于阳久。故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浅取之也。齐者。与时 
一之也。开之曰。首六句论四时。谓气之从外而入。后四句论肥 
瘦。谓气之从内而出。盖六气虽营运于肤表。然本于内之所生。张应略曰。从外而内。天之气也。 
从内而生。人之气也。人与天地相合。故或从外。或从内。外内出入者也。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 
者阳也。浅刺之。 
此论表里上下之阴阳。夫表为阳。里为阴。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 
故痒者阳也。病在皮肤之表阳也。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痛也。故病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 
留痹之在内也。此言表里之为阴阳也。病在上者为阳。病在下者为阴。以形身之上下分阴阳也。 
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 
此承上文而言表里。上下阴阳之气。交相贯通。故有先后之分焉。内经云。阳病者上行极而 
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从内之外者。先调其内。从外之内者。先治其外。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 
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 
此论寒热之阴阳厥热也。刺热厥者留针。俟针下寒。乃去针也。刺寒厥者留针。俟针下热。乃 
去针也。二阴一阳。二阳一阴者。谓寒热阴阳之气。互相交通。故不独取阳而独取阴也。开之曰。 
一二者。阴阳水火之生数。 
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纳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 
刺道毕矣。(纳讷同间去声) 
人之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应天道之绕地一周。昼明夜晦。病久者邪气入深。邪与正争。 
则气留于阴。间日而后出于阳。是以间日复刺之者。俟气至而取之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经脉者。 
所以行 
气血而荣阴阳也。此篇论终始之道。本于五行六气。五行应神机之出入。六气应天道之右旋。行针 
之士。能顺上下之营运。并左右之间气。去血脉之宛陈。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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