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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人文主义批判-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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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认为宇宙本性,是一个真如法界:祗以有情众生,无明不灭;业力发动,便生出‘情器世间’的五蕴(色,受,想,行,识),六大(地,水,风,火,空,识)。宇宙万象,不外便是这些‘情器世间’种种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交织相感的因果作用。他们认为,人天福乘,不离因果,三界流转,六道轮回;人类有八万四千烦恼,生老病死,俱不离苦。佛教这种看破人生的空苦哲学,姑足唤醒世人的迷梦;但是他们所向往的,只是一个迷离扑朔的‘真如’,而不是‘真神’;他们所归趋的,只是一个诸趣圆寂的‘涅磐’,而不是‘永生’,殊不能令人遗憾!

    〖三、道家的人生观〗

    道家对于造物主,也没有确切的认识,对于宇宙万物和人类的本源,祗是说:“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德经一章)“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四十二章)

    道家对于人类的本性,以及善恶的认识,乃是超过了一般世俗的见解。他们认为善恶的标准,非由人为;而认为天下之至善,端在归真返璞。故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道德经第二章)又曰:“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同上第十八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廿五章)又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云云,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第十六章)人生的目的,厥在复归天命,始能合乎常道。一切人为的礼法刑政,都是虚伪险恶,故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狗;”(第五章)从而主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第十九章)又谓:“道常无为,而无不焉;”(第三十七章)“为学日增,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这种‘无为’‘复命’的道理,自较庸俗的人文主义者的境界为高明;可惜空谈‘无为’,却未必能‘无不为’。人类只有信奉‘无所不能的上帝’,才能逾越神人间“隔断的墙”,只有凭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及其救赎的大功,始能“拆毁”此墙,“将两下合而为一”,使神人复和,方能真正“复命”(参看弗二12~19)。

    道家既以人生真正的幸福,乃在清净无为,归真返璞,契合自然,回复自然的本性;所以他们认为人类只有归顺天真,才能臻于至善;而人之为善,只是作伪。道家“绝仁弃义,绝圣弃智”的主张,就其反对人在自负自义一点而言,固此儒家的哲学远为高超;而与基督教的道理若有暗合之处。但是基督一面警告世人:“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

    国;”(太五20)一面却批示一条明确的道路:“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太六33)要世人法天父,要和“天父一样的完全”(太五48)。而道家却只教人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他们对于自然的认识,乃是一种块然混然,不可明状的境界。质言之,他们的意境,虽是高超;但他们的认识,却是模糊,这样便使人失去了崇高的目的和价值;而流为一种委天任命的放浪形骸的浪漫主义和虚无主义。

    道家对于生死的看法,也和儒家不同。庄子丧妻,鼓盆而歌;其门徒死,孔子遣子贡前往慰问,见其吹笛而歌,归告其师,孔子叹曰:道家乃求世外之乐,非求今世之乐,乃为造物主的门徒,以生为大患,而死为解脱。道家以天地自然为父母,死乃应父母之呼召而回家;生则劳,死则息;生为奴役,死则自主。世人囿于小我,不见其大;故于生死寿夭,戚戚顾虑;以生为乐,以死为悲;因寿而庆,因夭而伤;而在道家则以为都是无关宏旨;“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相传彭祖为上古颛顼之玄孙;老而不衰;寿至八百)人生的盼望归宿,乃在与万物合一,与天地并生。道家生死达观,意境超迈,自是不同凡响。(参看庄子:逍遥游)可惜他们对‘道’的认识,只是一种不可言说的观念,水底捞月的空想:弃其量,乃是一种虚幻的泛神主义,而没有认识有位格的三一真神,故不能予世人以永恒不朽的泛神主义,而没有认识有位格的三一真神,故不能予世人以永恒不朽的生命。降及后世,遂流为一种修性炼丹的邪术和方士的迷信。

    〖四、西洋哲人的人生观〗

    关于西洋哲人的人生观,详细论述,须待专书;兹仅略举一二,以概馀。

    其一是乐观派──例如古希腊赫拉克利图(Herakleitos)以道为宇宙人生常住不变的法则,万有均由其统御指导,以是人生必能臻于协和,止于至善。氏又以善恶乃是对立的,相对的,而且乃是相反相成的。无恶则不见其善,无善则不见其恶;二者相反成成,以是人类生活可以达到协和美满之境。又如斯多噶派哲学家克理安德氏(Cleanthes)和克利斯普氏(Chrysppos)以为世界乃是神的肉体,故乃尽善尽美,毫无瑕庇;人类的恶行,适足促成善的实现。正如一幅图画,其阴影乃所以烘托光辉的显现。复如伊壁鸠鲁学派(Epicurean),认为道德之目的,厥为自得其乐;哲人的天职,当择善求乐。求乐之道:一为欲望之满足,一为不羁于外物;前者为物质之享乐,后者为内心之安和;人类真正的幸福和快乐,乃在后者而不在前者。伊氏安贫乐道,尝谓“吾苟得水与与面包,其乐已无殊于神矣!”复次,如德国哲人赖布尼兹氏(Leibnitz)所谓世界乃为神按其无上的理性而创造,以是必为至善;所谓恶的存在,乃仅对善恶的比较而言,其实适足以增益善的光辉。这些学者,虽有乐观的人生,惟于人生的善恶,却是没有绝对的标准。从而流为一种‘道德相对论’(MoralRelativism),此乃今日‘新道德’(NewMorality)运动之厉阶;而所谓‘新道德’,实即为‘不道德’之别名!

    其二为悲观派──首倡此说者,为赫祺西亚氏(Hegesias),氏本属居仁尼学派(CyrenaicSchool),居氏原为乐观派,谓“善即幸福,即是快乐;人之修德,惟在求乐。”惟赫氏过趋极端,乃反其说,谓欲求乐,当先避苦;但快乐与痛苦,终相为伴;以是世间终无极乐,人生自无常乐。欲求真乐,惟有自杀!此种自杀哲学,后由辛尼加(Seneca)之阐发,益趋变本加厉;竟谓“自杀乃人生最善之发明”。当时罗马人,风气所趋,竟视“自杀为人类的特权”。又如叔本华(Schopenhauer),谓芸芸众生,无明不灭,均被盲目意旨所支配,终为痛苦烦恼所困扰;欲求解脱,厥宜灭身息命,绝灭生活意旨,进入一种绝对空无的境界。叔氏对印度哲学,佛教思想,推崇备至,视为无上崇高之妙理,故其人生观,实乃不脱佛教涅磐论的窠臼。

    其三为改良派──此乃是一种天真的进化论。他们认为自然的灾祸,人间的邪恶,均不难藉人的努力,如科学的进步,教育的发展,加以消除。人生的境界,由于人类创造的空运,不断追求,不断推进可以日趋改善,而臻于至善。人类之痛苦烦恼,并非无法消除,人类祗须抵制罪恶,向上迈进,自可谋社会之安宁,人类之乐利。倡此说者,实繁有徒,限于篇幅,无由列举。例如美国的詹姆士氏(WilliamJames)谓宇宙不是定命的,恶之存在,所以予人类道德意志一种除恶为善的推动的因素。绝对的完善的世界,只是一种呆板的,不进步的,无生气的世界。从而诋毁基督圣道,谓人类倘使相信有一位全能的神作其主宰,实在无啻毁灭人类自由的意志,和道德的责任,则所谓人生,将毫无意义,质言之,詹氏认为人类社会改进推动的因素,乃是人间的罪恶,而不是完知全能,至圣至善万福之源,万善之因的上帝。循其说而演绎之,则人类不应信奉崇拜上帝,而反当歌颂赞美罪恶了!这诚为千古之怪论。而我国新文化运动的首领胡竟引狼入室,请他的路人杜威(JohnDoway)来华公开讲演贻害国家民族!实属不幸。(见下文)

    〖五、中国学者的人生观〗

    中国学人的思想,一方面承袭了中国儒释道各教的窠臼;一方面深中了西洋近代思想的流毒,所以他们的人生观,都不足为人遵奉的主臬。前者,可以现在所谓‘人文教’的宗师钱穆(宾四)先生和唐君毅先生为代表,可称为中国型;后者,可以吴稚晖先生,和胡适之先生为代表,可称为西洋型。限于篇幅,兹略陈之。

    先说西洋型──其一为当年胡适之先生所捧为人生观大论战的“押阵大将”党国元老吴稚晖先生,他领导所谓“科学的人生观”,代表一种极端的唯物论;认为人生并没有甚么灵魂和精神,只是一种机械的“质力的反应”。质言之,人类和动物,并无甚么本质上的差别。因此他认为必需“开除上帝的名额,放逐精神的元素,”否认灵魂的存在。(参看拙著‘原道’第一七七页)其次,为前国立北京大学校长和中央研究院院长,所谓名满中外,望重士林,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首领胡适之先生。胡氏的人生观,乃是自然主义的,无神主义的,实和吴稚晖先生异曲而同工。他认为“宇宙万物的运行,皆是自然的;”“好生之德的主宰”只是一种“假设”,“是不能成立的。”他认为“人不过是动物的一种,和别的动物,只有程度的差异,并无种类的区别。”他又“不信灵魂不朽之说,也不信天堂地狱之说。”“生命本身,不过是一件生物学的事实,有甚么意义可说。生一个人,和生一只狗,一只猫,有甚么分别!”质言之,胡适先生的‘人生观’,根本不是‘人生观’乃是‘狗猫观’,‘兽道观’!(参看拙著‘原道’,一七八-一七九页)现在举国上下,正在协力反对不合天道人道的无神主义和唯物主义;而对于这位鼓吹无神的,唯物的‘兽道观’的学者,竟惑于其在学术界之所谓声望,为其建造铜像,正不能不为中国思想界悲叹!中国教会,应大声疾呼,鸣鼓攻之!

    次说中国型──这可以钱穆,唐君毅二氏为代表。钱唐二氏和吴胡二氏,立说异趣;他们反对唯物思想,强调天道人道,他们也谈神,灵魂,甚至天堂地狱之说,而且忧心世道人心,珍视宗教价值;表面看来,较诸吴胡,似胜一筹。惟是他们既标榜‘人文教’,他们的境界,只限于人文,在他们心目中,自是“天道远,人道近。”他们虽“风闻有神”,却没有“亲眼看见神”(伯四二5)。“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罗一20~30)所以他们一方面把神视作平常,不必敬畏;一方面又以为神虚无渺茫,无从认识,因此也无从相信。于是把一位自有永有,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宰,有位格的三一真神,我们的‘生命之主’,和‘自然’,和‘宇宙’,和‘真如’,和‘涅磐’,和‘天’,和‘地’,和‘道’,乃至和‘己性’‘我心’,混为一谈,等量齐观;使真活的上帝成为一种抽象的符号,哲学的名称。如果他们真信有上帝的话,他们的上帝乃是照他们自己的形象所构成的概念。此皆古今中外的学者所同有的偏差;因为他们的灵眼未开,未受天启;一切未从圣灵重生的自然人,自“不领会上帝属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林前二14)作者皈主以前,创办大学,曾聘二氏,分任文学院院长,教务长,堪称志同道合,对二氏敬业乐道的精神,向所敬爱,历年为其恒切祈祷,每至涕泪纵横,雅不欲对其所见,加以深论。兹公就其著述,略叙其要,以见其对于人生了悟之境界。

    钱穆先生论‘人生之路向’说:“中国儒家的人生,不偏向外,也不偏向内。也不偏向物,也不屹然中立。他们只说尽己之性,然后可以尽物之性,而赞之化育。他们有一个辽远的向往,但同时也可以‘当下即是’。乃是一种“现前享福的人生观。有福的人生,只要足踏实地,安稳向前。”“因此儒家不走宗教的路,也不想建立一个上帝”(力生谨安:上帝乃自有永有的造物主,断不容被造物来把他“建立”,如果说“建立一个上帝”,那等于说作一个四方的圆形,此于事理,万不可通;且又以人为‘造物主’而以神为‘受造物!’,乃为亵慢上帝!)他们只说性善,说“尽己之性,如此则上帝便在自己的性分里。”(力生谨按:中庸说:“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又曰“天命之谓性”。可见人若不知天(神)便不能尽己之性,譬如一人,若无镜子,便不能照见其本相之鬼恶与否。钱氏号为儒家宗师,何竟不明此理,背其所信。关于此理,余另有专书论之。)因此钱氏反对基督教,认为“由于精神之向外寻求,而安排了一位上帝,创立宗教,完成教会组织。”(力生谨按:上帝乃造物之主,非由人“安排”;基督教乃是上帝的启示,非由人“创立”,不是“世上的小学”;教会乃是基督的身体,不是人间的组织。)“然而上帝和宗教,也曾向人翻脸,也曾回过身来,阻挡人生,吞噬人生,禁止人生之向前!”(力生谨按:上帝仅向罪人掩面,却从不“禁止人生向前”,上帝乃是人类生命福乐之源;他是我们的牧者,“一生一世,必有他的恩惠慈爱随着我!”(诗廿二篇)上帝乃‘生命之主’,何至“吞噬人生”)钱氏又论“人生目的和自由”说:“一切人生目的,既由人自由选择,则目的与目的之间,更不该有高下是非之分。爱散步,便散步;爱看电影,便看电影;”甚至说:“自杀寻死,也是人生的自由,”“你看电影也好,自杀也好,全是你的自由,别人无法干涉,而且也不该干涉。报力生按:儒家主张“人皆有是非之心”,何以“不该有是非之分”;又谓:“非礼勿视,”是则电影不可滥看;又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可见自杀不是大德。钱氏在该文中又说:“人类分别善恶的标准,也只有根据人类所希望获得的人生自由量之大小出发;”“恶只是次一肩的,便是不很好恶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事,没有最好的可挑,只好挑次好的,没有次好的,只好挑不好的。当其没有次好的以前,不好的也算是好的人到了吃不饱,穿不暖人类社会开始回复到自然人生境界线上去,到那时,人吃人也竟可能不算得是恶!还是一种人类自由的选择呀!”(以上俱钱著‘人生十论’)诚如钱论;“恶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事”,

    而不是伦理道德中的事,甚且以“人吃人,不算得恶,”则不仅与“饿死事小”,“明明德,止于至善”的教训与道理,在相径庭;而且催毁了一切是非善恶之绝对标准,以及伦常礼仪的崇高精神,而彼杀人“吃人”,残民以逞的共党,也正大可援引钱氏之说,曲目辩护;而钱氏“自由选择”之说,将成为‘不择手段’,为非作恶的护符!则钱氏对其自己所倡导的‘人文教’,又将何以自圆其说?倘使他的教义大兴以“自杀”乃是“人生的自由”;“吃人”也“不算得恶”,则恐不但无‘文’,且将无‘人’了!此岂非宣告‘人文教’之破产!

    其次,唐君毅先生在其近著‘哲学概论’第四部人道论中说:“在旧约中,述说上帝每创造一物之后,都说上帝看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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