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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西方哲学初步-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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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这一原则,罗素对我们的语言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提出了确定的摹状词理论,这一理论是罗素对现代分析哲学的一大贡献,被评论者认为是现代哲学的“典范”。

    “这个穿黑衣服的男人”

    、“这些黑色的狗”等等,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是解决确定摹状词问题的,比如说“金山不存在”

    ,什么东西不存在?金山不存在。仿佛金山又成了某种东西一样。如果金山不存在这个陈述是真的,那就意味着没有金山这样的东西,而如果金山一词有意义的话,那就应存在某个为该名称所指的东西。这一难题在哲学史早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奥地利的哲学家迈农(A。

    Menong)

    就首先提出一种对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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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我们之所以能够谈论像“金山”

    、“圆的方”这样一些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东西,是因为它们作为对象在逻辑上是存在的。罗素当然不会对这种增加实体的做法满意,摹状词理论就是来解决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如何可能成为一个命题的主词。又比如“现在的法国国王是个秃头”

    ,根据排中律A是B和A不是B必有一真,因此它与“现在的法国国王不是个秃头”必有一真,但我们先列举所有的秃头,然后又列举所有不是秃头的人,在任何一列中都找不到这个现在的法国国王,喜欢综合的黑格尔主义者可能会有了结论:他戴着一头假发,惯开玩笑的罗素在此也忘不了讽刺一下黑格尔主义者。另外还有一种同一律的普遍适用问题,如果A等于B,那么任何适用于A的东西也必适用于B,反之亦然,假如“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否是《瓦弗利》一书的作者”

    ,而且事实上司各特就是这位作者,那么我们根据同一律原则,就可以用“司各特”来替换这位“《瓦弗利》的作者”

    ,这样原来的陈述就成了“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不是司各特”

    ,乔治四世这位在欧洲受过头等教养的人在此只对同一律发生兴趣,这是无法让人相信的。

    解决这些混乱的关键在于区分专名与谓词表达式。

    “司各特”

    、“乔治四世”这些都属于专名,它代表一个特殊的个体,它的意义即指称一个具体的对象,“司各特”

    这个专名即指司各特这个具体的人;“《瓦弗利》的作者”

    、“中国的首都”

    、“亚里士多德的老师”

    这些是确定的摹状词,它指述某一特定事物某方面的特征。确定的摹状词与专名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一但经过逻辑分析,我们就会发现,确定的摹状词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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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个“不完全的符号”

    ,一个不饱和的X,因而并没有什么独立的意义。还是让我们回到罗素的例子上来。

    关于“金山不存在”

    ,金山只是一个摹状词而不是专名,它可被分析为:就X的一切值而言(1)

    X是金的(2)有且仅有一个对象与X等同,并且(3)

    X是金的。这样原来作为主词的“金山”就已不再作为主词而成了谓词了;同样,关于“现在的法国国王是个秃头”

    ,经过逻辑分析“现在法国国王”这个摹状词也不再处于命题中的逻辑主词的地位,经过分析的句子应是这样:有一个对象譬如说X,使得(1)有一个对象是现在法国的国王(2)

    有且仅有一个对象与X等同并且(3)

    X是秃头。关于“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否是《瓦弗利》的作者”

    ,其中“司各特是《瓦弗利》的作者”的真正的逻辑形式是“有一个且仅仅一个对象写了《瓦弗利》,并且司各特与这个对象是同一的。”

    这样“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否是《瓦弗利》的作者”实际上是指,乔治四世想要知道,是否有一个且仅仅一个人写了《瓦弗利》并且司各特就是这个人。这样一分析,整个子虚乌有的领域诸如“圆的方”

    、“太阳神”

    、“木的铁”等等都可以得到妥善地处理了。

    我们不要小看罗素这一近乎语言游戏的小小变动,它可启发了整整一代人的思路,哲学家们从此真正意识到自然语言的语法结构往往与其真正的逻辑结构并不一致,所以才有必要对命题进行逻辑分析,逻辑才是哲学的本质。传统哲学中的许多问题实际上是语言的问题,比如外部世界的存在问题,按照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专名和摹状词在逻辑地位上根本不同,摹状词不能作命题的逻辑主词,只有专名才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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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主词,而一旦专名作主词出现,它的指称物的存在已不言而喻地蕴含其中,因此在严格的逻辑句法中,专名与存在是不能连在一起的,“存在”根本就不是一个谓词。

    为了严格起见,我们还得指出,罗素后来认为上述例子中的专名都是些“普通专名”

    ,如果进行严格的逻辑分析,这些普通专名往往也不过是一些改头换面的确定的摹状词而已。比如说“苏格拉底”看似一个专名,但我们今天使用苏格拉底这个词时,实际上是在使用一个摹状词,我们无非是说“这位柏拉图的老师”

    、这位自愿喝毒酒的哲学家“

    、“这位为逻辑学家断定为会死的人”等等,真正的专名只能是逻辑专名,它特指那些不能用确定的摹状词来表述的东西,这种意义上的专名或许只有“这”或“那”这样纯粹的指示词。

    这里牵涉到罗素的知识论的看法,比如说“故宫在北京市”这样一个命题,我们可以问你知道故宫在北京市吗?一个人可能说,我当然知道,我对它很熟,我就在里面当清洁工,我还在里面住过几夜呢;另一个可能说,我当然知道了,小时候历史书上就讲过,以后在《末代皇帝》的电影中又看见过。前一个人的知就是“亲知”

    ,后一个人的知只能算是“摹状的知”

    ,是道听途说得来的,是由他人的描述得知的。

    一切摹状的知最终依赖于“亲知”

    ,复合命题都最终可以分析为原子命题,而“亲知”最终的形式就是当下的感觉,“这是红的,”

    “那是蓝的”

    ,等等。

    罗素另一个重要的哲学建树是“类型论”这涉及到著名的罗素悖论问题即“由所有不是自身的分子的类构成的类”

    的问题。这一问题的技术表达比较抽象,我们且举一个日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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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的例子来表示它,一个理发店的理发匠就说是A吧,他给自己定了一条严格的规矩:他只给那些不亲自动手刮胡子的人刮胡子。

    设若B从不动手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按规矩,A就给B刮胡子;设若C天天自己动手刮胡子,那么按规矩A就不给C刮胡子。

    罗素的悖论是:这位老A给不给自己刮胡子?

    如果他亲自动手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按规矩他就不应给自己刮胡子;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胡子,同样按规矩,他就应给自己刮胡子。

    这个悖论难倒无数个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它的原型就是著名的“说谎者悖论”

    ,一位克里特人恩披美尼德说“所有的克里特人都说谎。”

    当然我们还可以把这个悖论表达得更简单一些:“我现在在说谎”这到底是在说谎还是在说实话?

    罗素的解决方案就是类型论。他认为,说谎者之类的悖论的关键在于恶性循环的推理,在于不合性全体的关涉,说到那种不是作为本身成员的类是或不是它本身的一个成员,其实既非真亦非假,而是无意义的。当说谎者在说“我在说谎”时实际上是在断定“我断定的任何东西都是假的”

    ,而这一断定本身涉及到了他的那些断定的全体,而且同时又把这一断定包含在这一全体中了,于是才有悖的产生。罗素的建议是,我们必须把涉及某个命题全体的命题同并不涉及这一命题全体的命题区分开来,那些涉及某个命题全体的命题决不能成为这个全体的分子。换言之,我们必须把命题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果他说,我正在断定一个第一类型的假命题,那么事实上,既然他这个陈述涉及第一类型命题的全体,这个陈述本身就是属于第二类型,因此,他说他正在断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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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的假命题就不真,因而他仍然是一个说谎者。同样,如果他说他正在断定第300个类型的假命题,那么这个断定本身就是第301个类型的陈述,因此他仍然是个说谎者,悖论因区分不同的逻辑类型而消失了。

    罗素本人曾说过,哲学价值的大部分在于问题本身,而不在于问题的答案。这句话用于评价罗素本人的哲学思想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他的逻辑原子主义、他的知识论、他的摹状词理论、他的类型论都受了来自各方面的严厉批判,但他提出的问题本身,他提出要区分命题表面形式和真正的逻辑形式,要区分不同的逻辑类型等等,却整整影响一代分析哲学的发展,他是无愧是时代的巨人。

    值得一提的是,与许多欧洲中心论的西方哲学家不同。

    罗素对中国充满着浓厚的感情。

    1920年他应北京大学之邀,携自己的情人陶娜访问中国,当时英国政府一直对罗素的行踪加以秘密监视,并明确表示如果罗素在中国散播破坏英国政府利益的言论就应采取坚决行动,其中包括建议中国政府驱逐他出境。他的名字很快就被英国军事情报当局列入了“凶手、特务和不光彩分子”的名单中的第6名,罗素在上海逗留了很长一段时间,杭州之游则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他给奥托琳的信中说“这个国家比意大利更古老,更富有人情味,这里风景如画,人民乐观,和蔼可亲,比任何我知道的国民都更爱笑……”在长沙他会见了当时来中国讲学的实用主义大师杜威;在北京他对1500名学生发表演讲,据说毛泽东和周恩来参加了听讲。中国学术界对罗素的兴趣甚高,专门组织了“罗素研究社”

    ,发行《罗素月刊》。不巧的是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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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去保定的演讲中,由于他不穿大衣而患了重感冒,等到到北京时已奄奄一息,日本的报纸误传他病死在中国,在英国的报纸上,罗素离婚的消息和他病死在中国的消息同时登出,一家宗教性报纸说,他们听到了这位反基督教的罗素已死的消息感到松了一口气。

    罗素事后恢谐地说,“我想他们发现我还未死时,也会再叹一口相反的气了。”

    有着顽强生命力的罗素活下来了,当时中国人告诉他,如果他真死了,中国人会在中央公园给他举行一个盛大葬礼,然后把他安葬在西湖边,并盖一座庙纪念他。

    “我真有点遗憾这事竟不得实现,不然我就变成了一个神,对于一个无神论者来说,那该是多么有趣啊!”

    ——罗素如是说道。

    回到英国后罗素撰写了一系列文章如《英帝国主义在中国》、《英国在中国的愚蠢行为》抨击包括英帝国在内的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压迫与侵略。他还多次盛赞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勤奋好学的中国人民。在他著的《中国问题》一书中,他建议中国采用现代化生产方式来发展生产,他还提醒中国人民,应该进行军事现代化建设以防备日本的侵略势力,他同时还指出,中国老百姓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可能会有一天转化成炽热的盲信,这种盲信会不利于中国的发展。后来的历史证明,罗素所说的这一切都一一言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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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回到语言的家

    一、维特根斯坦:一个教人沉默的哲学家

    维特根斯坦(L。

    Witgenstein,189—1951)是罗素的学生,当然,在某种意义上,他也是罗素的老师。他在哲学圈外的名气远远无法与罗素相提并论,但在哲学圈内,他的影响之大罗素是无法望其项背的。他一生创造了两个哲学体系,而这两个体系又分别启迪了两个重要的学派。在通向分析哲学这座神秘的堂奥途中,维特根斯坦完全可以当之无愧地说:“我就是道路”。

    不过,我们还是先踏上这位哲学家本人的人生之路。

    维特根斯坦189年生于维也纳的一个犹太人家庭,他的父亲是当时奥地利最大的钢铁公司的总裁。从童年开始,他就表现出对技术和机械方面的浓厚兴趣,他的最大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工程师。

    据说,他10岁的时候就用几根木棍和几段金属线造出了一台缝纫机。

    1908年,他入曼彻斯特大学工程实验室专门从事设计喷气发动机和推进器的工作,这其中要牵涉到大量的数学问题,于是,他开始对纯数学产生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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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他发现了罗素于1903年出版的《数学原理》一书,从书中他得知了弗雷格的名字,于是他就跑去耶拿向弗雷格当面求教,弗雷格则直接把他推荐剑桥跟罗素学习。

    在罗素的回忆中,维特根斯坦经常像一头野兽在他房里踱来踱去,有一次他突然停下来对罗素说“你是否认为我是个十足的白痴?”

    罗素颇为不解地反问:“为什么你想要知道?”

    他的回答是:“如果我是的话,我就去当飞艇驾驶员,但如果我不是,我将成为一名哲学家。”罗素倒也很坦率:“我亲爱的朋友,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一个十足的白痴'奇+书+网',但如果假期里你给我写一篇哲学文章,我读了后就告诉你。”

    一个月后文章送到了罗素手里,罗素不无夸张地回忆道:“我刚读了第一句,就相信他是一个天才,并向他担保,他无论如何不应成为一名飞艇驾驶员。”

    老摩尔对维特根斯坦的评价也很高,他告诉罗素说,他发现维特根斯坦是课堂上唯一流露出困惑不解表情的学生。

    这位困惑不解的学生不久就成了两位老师的“老师”。

    罗素在一次关于逻辑原子论的演讲中开宗明义就承认,他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从现在的朋友和“过去的学生”维特根斯坦那里“学来的”

    ,他开始撰写的《知识论》一书,由于维特根斯坦指出其中的要害而被迫停止了写作,以致罗素有一段时间甚至怀疑起自己是否再能从事哲学了,至于老摩尔更是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最后竟听起维特根斯坦的课来了,并一字不露做了听课的笔记。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罗素迅速投入了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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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而维特根斯坦则急急忙忙赶回维也纳老家,自愿地加入了奥匈帝国的军队。由于他具有工程技术方面的才能,他很快就晋升到炮兵中尉军衔。他多次立功,得过各种各样的奖状。不过这一切并未使他放弃哲学思考,他的帆布背包中装着一个笔记本,每逢有什么新念头就赶忙记在上面,等到他成为俘虏而被关进意大利的战俘营里时,这些笔记已形成了书的模样。

    《逻辑哲学论》就这样在战俘营中降生了。凑巧的他在剑桥的老师罗素此时也在狱中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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