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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英]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一个进化论的研究-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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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这样区分不同“信念”,对我自己的客观主义的知识理论没有什么益处,但是对任何认真研究归纳法的心理学问题(我不研究它)的人来说,这些区别应当是有意义的。
11。对归纳法的心理学问题的重述
    为了刚才说明的原因,我没有把归纳法的心理学问题看作是我自己的(客观主义的)知识理论的一部分。但是我认为转换原则提出了以下的问题与回答。
    Ps1 如果我们从有充分证据的观点批判地去看理论,而不是从实用的观点去看的话,我们对理论甚至受过最好检验的理论(例如每日日出)的真理性总是觉得完全有保证或有确定性吗?
    我想这里的回答是:否。我认为休谟试图说明的确定性感觉即坚强的信念,是一个实用的信念,是与行动以及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密切联系的东西,不然就是与我们对规则性的本能需要和期望密切联系的东西。但是如果假定我们能够对证据及其允许我们断定的东西进行思考,那么我们将不得不承认太阳终究可能明天不在伦敦升起,例如,由于太阳可能在以后半个小时内爆炸,所以就没有明天了。当然,我们不会“认真地”即从实用上考虑这种可能性,因为这提不出任何可能的行动;我们对它束手无策。
    因此,这就使我们考虑实用的信念。而这些信念的确可能是很坚强的。我们可以问道:
    Ps2 我们都抱有的诸如相信将有明天那样的“坚强的实用的信念”,是非理性的重复的结果吗?
    我的回答是:否。重复论无论如何是站不住脚的。这些信念部分是天生的,部分是由尝试和消除错误的方法引起的天生信念的变种。但是这种方法完全是“理性的”,因为它与优选法非常一致,而优选法的合理性已经讨论过了。尤其对科学结果的实用信念不是非理性的,因为没有什么比批判讨论的方法更加“合理的”了,而这方法就是科学的方法。虽然把它的任何结果看作确定的将会是不合理的,但是当它用于实际行动时,没有什么是“更好的”了,没有能说是更合理的可供选择的方法了。  
12.归纳法的传统问题与一切归纳原理或规则的无效
    现在我回到我所说的归纳法的传统哲学问题。
    我认为,我用这个名称指的是,看到根据重复而归纳的常识观点受到休谟挑战、却没有足够认真地对待这种挑战的结果。就连休漠,终究仍然是一个归纳主义者,因此,不能指望休谟向之挑战的每一个归纳主义者都能看到休谟的挑战是对归纳主义的挑战。
    传统问题的基本图式可以用各种方式来表述,例如:
    Tr1 怎样能为归纳法辩护(不管休谟)?
    Tr2 怎样能为归纳原理(即为归纳法辩护的非逻辑原理)辩护?
    Tr3 人们怎样能证明一种归纳原理,例如“未来将和过去一样”或所谓“自然界齐一性的原理”是正当的?
    如我在《研究的逻辑》中简要指出的那样,我认为康德的问题“综合陈述怎样才能先天有效?”是概括Tr1或Tr2的尝试。这就是我把罗素看作一个康德派(至少在某些方面)的原因,因为他试图通过一些先天的理由找到Tr2的答案。例如,在《哲学问题》中,罗素对Tr2的表述是“……什么样的一般信念足以证明太阳明天将升起的判断是正确的呢……”
    在我看来,所有这些问题都表述得很不好。(或然论者的说法也是如此,例如,在汤姆斯,里德的归纳原理中所暗示的,“未来的情况可能和现在类似环境中的情况一样。”)他们的作者没有足够认真地对待休谟的逻辑批判,他们从未认真地考虑这种可能性,即我们可能并且必须做到不要根据重复的归纳法,而且实际上我们没有它也能行。
    在我看来,我所知的对我的理论的一切反对意见,怀疑我的理论是否已经解决了归纳的传统问题,即我是否已经证明归纳推理是正确的。
    当然,我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我的批评家们由此推论说,我没有解决休谟的归纳问题。
    这尤其是因为第9节所说明的原因(还有其他原因),归纳原理的传统表述必须否弃。因为这些表述都不仅假定我们探求知识是成功的,而且假定我们应该能说明为什么是成功的。
    然而,甚至按照这个假定(我也主张的)即我们对知识的探求至今是很成功的并且我们现在对宇宙已有所知,这个成功也变得奇迹般地不可几并因而不可说明,因为诉之于不可几偶然事件的无穷系列并不是说明。(我想我们能够做的最好的事情是调查这些偶然事件的几乎难以置信的演化史,从元素的构成到有机物的构成。)
    一旦看出这一点,不仅休谟的论点即诉之于或然性不能改变对HL的回答(从而对L1和Pr1的回答)就显而易见,而且任何“归纳原理”的无效性也十分明显。
    归纳原理观念是一种陈述——可被看作形而上学原理,或看作先天有效的或可几的,抑或仅仅看作是猜想——的观念,如果它是真的,就会提供我们信赖规则性的很好理由。如果信赖的意思仅仅指在Pr2的意义上即实用上信赖我们的理论优选的合理性,那么显然不需要归纳原理:我们不必依赖规律即依赖理论的真理性来证明这种优选是正当的。另一方面,如果“信赖”的意思是在P1r真的意义上说的,那么任何这样的归纳原理就完全是假的了。的确,在以下的意义上来说,它会是悖论的。它会使我们信任科学,而今天的科学告诉我们,只有在非常特殊和不可几的条件下,才能出现人们可以观察到规律性或规则性实例的状况。事实上,科学告诉我们,这样的条件在宇宙的任何地方都很难发生,如果在某处(比如地球上)出现的话,从宇宙学的观点看来它们可能只出现一个很短暂的时期。
    显然,这个批评不仅适用于为基于重复的归纳推理辩护的任何原理,而且也适用于为在Pr1意义上“信赖”尝试和消除错误的方法或任何其他可想象的方法辩护的任何原理。
13.归纳问题和分界问题以外的问题
    在我解决(至少我自己感到满意地解决)分界问题(经验科学与伪科学,尤其是形而上学之间的分界)之后一个相当时期,我才想到了我对归纳问题的解决办法。
    只是在解决了归纳问题之后,我才认为分界问题客观上是重要的,因为我曾猜想它仅仅给出科学的定义。即使我发现它非常有助于澄清我对科学与非科学的态度,在我看来其重要性还是可疑的(也许是由于我对定义持否定态度)。
    我看到,必须抛弃的是寻求辩护,指为理论是真的这一声言辩护。所有的理论都是假说;所有的理论都可以推翻。
    另一方面,我决不认为我们要放弃寻求真理;我们对理论的批判性讨论受寻找一个真的(和强有力的)说明性理论的想法支配着,而且我们通过诉诸真理观念为我们的优选辩护:真理起着规则性观念的作用。我们通过消除谬误来测定真理。我们对猜测不能给出证明或充足理由,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可能猜测到真理,我们有些假说很可能是真的。①
① 这一点几乎不必要说。但是,《哲学百科全书》1967年版第3卷第37页把“真理本身只是个幻想”这个观点归于我。
    所有的知识都是假设性的,这种认识导致了否弃“对每一条真理都能给出的理由”(莱布尼茨)这种形式的或我们在贝克莱和休谟那里看到的更强的形式的“充足理由律”,贝克莱和休谟两人都认为如果我们“明白没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那就是不相信的充足理由。①
① 参见贝克莱;《希勒斯和斐洛诺斯的三篇对话》,第二篇谈话:“……如果我明白没有理由相信,对我来说就是不相信的充分理由。”至于休谟,可参见《猜想与反驳》;第21页(那里引用了《人类理解研究》第5节,第1部分)。
    一旦解决了归纳问题并认识到它与分界问题的密切联系,很快就接连出现了有趣的新问题和新的解决方法。
    首先,我很快认识到,如上所述的分界问题以及我的解决方法是有点拘泥形式的和不现实的:经验的反驳总是能够避免的。使任何理论对批判“免疫”总是可能的。(我认为,可用来代替我的术语“约定论者的策略”和“约定论者的歪曲”的这个极好的表达,应归于汉斯·阿尔伯特。)
    因此,这使我得出了方法论规则的思想,得出批判观点极其重要的思想:即,使我们防止一种让理论免于反驳的策略的观点。
    同时,我还认识到相反的一面即教条态度的价值:有的人不得不保卫理论反对批判,否则理论就在能够对科学的成长作出它的贡献之前过于轻易地被推翻。
    下一步是把批判的观点应用于试验陈述,“经验基础”:我强调所有观察以及所有观察陈述的猜想特性和理论特性。
    这一点使我认为一切语言都是渗透理论的,当然,这就意味着对经验主义的根本修正。这使我把批判态度看作理性态度的特征;而且还使我明白语言的辩论(或批判)功能的重要意义,使我把演绎逻辑作为批判的推理法,并且强调错误从结论到前提的逆传递(真理从前提到结论的传递的推论).而且,这还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只有系统表述的理论(与信仰理论截然不同)可以是客观的,并使我认识到正是这种系统表述或客观性才使批判成为可能,也才使我的“第三世界”(或者象约翰,艾克尔斯先生那样把它叫做“世界3”)①的理论成为可能。
① 约翰.C.艾克尔斯:《面对现实》;柏林…海德堡…纽约,1970年版。
    这些只是新观点所引起的许多问题中的一些问题。还有一些更具有技术性的问题,诸如与概率论相联系的许多问题,包括它在量子理论中的作用,以及我的优选理论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之间的联系等问题。



    本章最初发表于《国际哲学杂志》第95…96卷,1971年;1…2分册。
 

 

第二章 常识的二重性:赞同常识实在论和反对常识知识论的理由
1.为哲学辩护
    现在十分有必要关注一下哲学并为之辩护,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除某些马克思主义者以外,大多数职业哲学家似乎都脱离实际。而那些马克思主义者呢——“他们只是以各种方式解释马克思主义,而问题在于改变它。”①
① 当然,马克思曾说过(《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11条):“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本文这一高明而又作了适时修改的引证,看来应归功于R:霍克赫斯。(但是,如果我没有特别地强调与霍氏对温斯顿·丘吉尔的错误看法无关,我是一定不会提及他的高明的。)
    依我看来,哲学最大的耻辱是,当我们周围的自然界——并且不仅仅是自然界——行将毁灭之时,哲学家却时而聪明,时而愚蠢地大谈关于这个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他们陷入了经院哲学②,陷入了诸如“存在”与“实存”有无差别之类语言学的难题之中。(在当代文学艺术中并没有哲学界的那些标准。)
② 我这里使用的“经院哲学”一词系指对一些无关重要的问题进行争论的态度——这种态度在中世纪学者中并不是普遍的。
    不用说,广为流行的反理性主义思潮在纳粹主义者中曾经十分强盛,而今在那些失望了的青年人,特别是青年学生中再度强盛,其坏作用有如这种经院哲学,甚至可能会比哲学家和其他知识分子那些似乎才华横溢、实则虚伪狂妄的夸夸其谈更加有害。不过也不能责之过甚,因为知识分子的背信引起反理性主义几乎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反应。如果你给青年人喂食石头而不是面包,他们将会反抗,虽然这样做时,他们错把面包师当作了搬石匠。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为作为一名哲学家而辩护,并且特别要为重申(正如我想要做的,只要是顺便的话)琐事例如实在论关于世界实在性的论题而辩护。那么,我的理由是什么呢?
    我的理由是:我们都有自己的哲学,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这一事实,并且我们的哲学是没有多大价值的。但它对我们的行为和生活的影响却常常是破坏性的。这就使得我们必须试着通过批判来改进我们的哲学。这是我对哲学的继续存在所能提出的唯一辩护。
2.不可靠的出发点:常识和批判
    科学、哲学以及理性思维都必须从常识出发。
    也许,这并非因为常识是一个可靠的出发点:我这里所使用的“常识”一词是一个极其含混的词项,因为这个词项指称一个模糊不清并且变化不定的东西,即许多人的时而恰当、真实,时而又不恰当、虚假的直觉和看法。
    常识这样一种含糊不清且又不可靠的东西怎么能为我们提供出发点呢?我的回答是:我们并没有打算或试图(象笛卡儿,斯宾诺莎、洛克、贝克莱、康德等人曾做过的那样)在各种常识“基础’上建立一个可靠的体系。我们从其出发的任何常识的断定——也可称之为常识的背景知识——随时都可能受到批判和挑战,时常有某一断定受到成功的批判而被抛弃(例如地球扁平论)。在这种情况下,常识或者被矫正,或者被一种理论所取代,在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在某些人看来,该理论多少有点“刺激”。如果这样一种理论需要许多的教育才能理解,那么它将永远不能为常识所同化。尽管如此,我们可以力求尽可能地达到如下理想:全部科学和全部哲学都是文明的常识。
    因此我们是从一个含糊的出发点开始,并立足于不可靠的基础之上,但我们能够取得进步:经过某些批判之后,我们时常能发现自己错了,我们能够从自身的错误中、从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中学习。
    (附带说一下,以后我将表明,在知识论中常识一向是特别骗人的。因为似乎有一种常识知识论,即这样一种错误理论:我们通过睁开双眼看世界,或者更一般地说,通过观察而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
    因此,我的第一个论点是:我们的出发点是常识,我们获得进步的主要手段是批判。
    但这个论点立即引出一个难题。据说如果我们想要批判一个理论,例如T1,不论它是否是常识性的,我们就需要另外某个理论T2,T2提供我们批判T1所必要的基础、出发点或背景。仅在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即我们能证明T1是自相矛盾的情况下(此种情况称为“内在批判”,我们为了表明T1是错误的而使用T1),我们才能以不同方式,即通过指出T1引出荒谬结论的方式进行批判。
    我认为对批判方法的这种批判是站不住脚的。(这种批判断言,所有的批判或者是“内在的”、或者是“先验的”,而就先验批判来说我们实际并没有进行批判,因为我们必须武断地假定T2的真理性。)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我们觉得应该对理论T1提出某些批判,假定T1是一个前后一致的理论,那么,我们或者证明T1会导致并非预期的、不合意的结论(它们是否逻辑上一致关系不大),或者证明存在一个竞争的理论T2,它同T1相抵触,并且我们力图证明T2具有超过T1的某些优点。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旦有了竞争的理论,也就有了批判地、或者理性地讨论的很大余地,我们探讨这些理论的结论,特别是力图发现它们的弱点,即那些我们认为可能错误的结论。这种批判的或理性的讨论,有时可以导致两个理论中的某一个完全失败,但更经常的是有助于揭示出这两个理论的弱点,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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