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7-伤寒寻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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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若有私意。若已有得。去寒就温。无泄皮肤。使气亟夺。此养脏之道。预为来春奉生地
步
。故月令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诚慎之也。冬伤于寒者。以无固密居室之
功。致泄皮肤而寒气内薄。然当其时不即病。感春月之温气始发。肌肤乃阳明胃经之所主。
寒毒藏于肌肤。阳明经中久郁之邪。一旦发出而外达于太阳。是由阳明而太阳。不尽由太阳
而阳明少阳。故与风寒之邪由表入里者。治法不同。然此犹病温之轻者。若冬不藏精之温病
。则更不守闭脏之令。数犯房室。其人肾水先亏。一遇温邪感触。乘虚直入。遂有勃然不可御之
势。此邪往往直入少阴。更不得以太阳论治。大凡冬伤于寒之温病。病在太阳。即当急存胃
中之津液。冬不藏精之温病。病入少阴。尤当急顾肾中之津液。至谓病温必在春时。则四时
之中。非其时有其气者。当亦不免。即如内经言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岂咳嗽必在冬时耶。
故仲景大法。断不泥四时言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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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温病四
属性:门人问曰。有病温而反宜用温药愈者。何也。答曰。此正仲景所指伏气之为病。仲景云
。伏气之病。当须脉之。若脉微弱者。当喉中痛。似伤。非喉痹也。病患云。实喉中痛。虽尔。今
复欲
下利。按喉痹一证。多由温邪郁结三阳。宜按阳经论治。今咽中虽痛。似伤而非真伤。又脉
见微弱。则病不在太阳阳明而在少阴。冬不藏精之人。少阴肾脏。先已自病。少阴之脉夹咽
。故为咽痛。阳僭于上。阴亦无以自固。故虽咽痛。热必复作下利。咽痛复下利。此为少阴
证。若误作喉痹而以阳经论治。亡可立待矣。更有身体灼热。绝。似阳经表证。而脉见微弱且多
杂以少阴证者。是内挟真寒。外显假热。误进寒凉。即速其毙。凡此皆当急温之证。仲景大
法
。森森俱列。同一病温。而阴阳寒热。判然不同。藉非脉法辨别真确。毫厘千里。几何不为疑似所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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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湿温一
属性:仲景论湿病。未尝明言湿温。然湿温之病状。可即仲景论中。比类得之。王叔和于仲景
伤寒
论。剔出痉湿 三种以为宜应别论。其于湿病首列湿痹。即从太阳辨证。曰太阳病关节疼痛
而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则是湿证中同有头项强痛恶寒之太阳病。其类于伤寒者以此
。
然湿痹之病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故当利小便。使湿邪从太阳之腑而解。是湿也。而不
必其兼温也。又云。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身色如似熏黄。此又示人以谛实湿病之
法。然湿病多端。亦不必尽属兼温。因思仲景已分明揭出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以所言种种湿证。与此条之温病互勘。则湿温之病状。可得而言矣。湿温初起。所见之太阳
病。头痛。腰痛。骨节烦痛。与太阳伤寒同。以湿病本主身疼也。发热。汗出。恶风。与太
阳中风同。以温邪本易汗出也。但风寒之邪。由表入里。湿温之邪。由里出表。故当太阳病
初起时。其蒸郁之气。即已弥布三焦。故或往来寒热。胸膈痞满。呕吐。不欲食。或腹中痛
。
不大便。或下利稀臭水。表里之病。往往一时并见。以上各证。不必悉具。必兼口渴舌上
胎
者。此属湿温之定证。又湿病脉多沉细。湿既兼温。脉不尽沉。温病脉浮。温复挟湿。其脉
又不尽浮。不浮不沉之间。其中候必数。以数之甚与不甚。别邪之轻重。病之缓急。合此脉
证互参。始知仲景不言湿温。而湿温之脉证在其中。湿温之治法。即在其中矣。读仲景书。
当知比类。不知比类。即风寒之显然者,尚且目眩。奚况湿温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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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湿温二
属性:门人问曰。夫子本仲景法而言湿温之为病。既可比类以通其义矣。然仲景言湿病曰风湿
。曰
寒湿。此显然可稽者。不识治法可与湿温相通否。答曰。此同一湿病而治法判然不同。今且
与子先论风湿。仲景言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其稍轻者。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重则骨
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则痛剧。或身微肿。甚至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
此其证虽有轻重不同。总由风湿中入关节。浸淫于皮肤筋骨之间。并无里邪。故仲景于风湿
相搏证。特着出不呕不渴四字。以明与湿温有别。风湿相搏之证。法当汗出而愈。但大发其
汗。风气去。湿气在。只取微微似欲汗出者。此为风湿俱去。阅仲景方。主用术以理脾胜湿
。更藉附子之大力。迅走卫外。追风逐湿。绝不杂一毫风药。自得微汗而解。此与中风病之
主用桂枝。必赖芍药甘枣。和营分以托出卫邪者同义。设以此等剂而误施之既渴且呕之湿温
病。不立速其毙者几希。又湿家之为病。身色如似熏黄。发黄之证。不惟湿热已也。寒湿在
里。亦能发黄。仲景有不可下之戒。以其别于湿温病也。而曰当从寒湿中求之。则当以温药祛寒
胜湿不言可知矣。子欲知湿温。当知湿证中又各有表里寒温之不同。能辨于其似。则湿温之
真面目始见。欲知湿温之别于风湿寒湿。当先审其口之渴与不渴。在他证皆可或有或无。断
未有温邪内伏。而口不渴者。此要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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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湿温三
属性:门人问曰。仲景言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湿症兼温。以渴辨证矣。然太阳中
。
其初起亦汗出而渴。与湿温之渴。又何以别之。答曰。此当以舌上胎为辨。凡热邪之在经者
。口虽渴。舌上无胎。且渴能引饮。湿温之病。阳明胃腑。先为湿困。内伏之温邪。被湿邪
郁遏。不能遽出于阳经。故当湿温病初起之时。虽渴不能引饮。必待传变之后。邪入于胃。
而成阳明可攻之证。方大渴引饮。故仲景云。湿家病。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
。渴欲饮水而不得饮。则口燥烦也。此一段文本。虽未明言湿温恰确是湿温初起之候。仲景
于此证虽有下早则哕之禁。若邪已入胃大渴引饮而成阳明可攻之证。则此时下不宜迟。又仲
景言外之意矣。而谓仲景书中无从窥湿温真面目者。彼其人实未窥仲景藩篱。恶足与言治
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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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湿温四
属性:门人问曰。夫子本仲景法而勘破湿温之源流。可谓详且尽矣。究之主治若何。愿并明之
。答曰。欲知其治。当先明其禁。予从仲景书推展其义。按仲景言湿家不可发汗。又温病不宜发
汗。若见头痛发热之太阳病而妄发其汗。卒之汗出热不退。且津液内夺。里邪愈锢。变证蜂
起。此首禁也。湿温病一经传胃。盒饭急下以存阴。切不可误信后人下不厌迟之谬说。若当
初起之时。全是一团蒸郁之气。未传到胃。遽予妄下。转致壅遏。胃气无由输邪外泄。此二禁
也。燥能胜湿。此理之常。今湿邪又兼温邪。若纯用香燥。破气立致。劫津化热。此三禁也
。温者清之。亦理之常。今温邪又兼湿邪。若纯用寒凉直折。转致助湿壅邪。此四禁也。湿
痹之病。可利小便。若兼温邪。全藉内中津液。足胜病气。病虽剧可治。若用苓泽等渗泄之
剂。强责其小便。则有着之邪。安能从膀胱宣泄。一经传变。内外灼热。真阴随涸。此五禁也
。温邪内伏。与湿交蒸。热淫之气。上蒙清窃。往往病起。即见昏谵。但当逐去其邪。则神识
自清。若遽指为热入心营。遂予犀角牛黄之属。是谓诛伐无过。究之膈间之邪。分毫不动。
徒
扰营血。反致引邪深入。立召斑狂喘厥诸变。此六禁也。凡此皆湿温病初起之禁例。至于传
变之后。仍当按仲景种种救逆诸法。分别施治。然则初起之时。汗之不可。下之又不可。燥
之不可。清之又不可。利之不可。开之又不可。果何从着手耶。则惟化湿之中。佐以清温。
其庶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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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湿温五
属性:门人又问曰。夫子向言吴又可温疫论。其所列温疫各证。即今之湿温病。今言湿温初起
治法
。但当于化湿之中。佐以清温。则吴氏达原饮。当必有合。而今人每訾吴氏为偏于用下。夫
子亦言湿温初起。不宜妄下。若吴氏之书。其不能无弊与。答曰。吴又可觑破此等证。与风
寒之邪。由外而入者不同。其所定达原饮一方。浓朴槟榔草果。破结以化湿。知母黄芩芍药
甘草。和阴以清温。当时服之者称为仙方。然吴氏目此病为温疫。指为异气所致。未尝明言
湿温。至喻嘉言辨明温疫。谓湿温即包疫而言。今以吴氏所列种种各证与今病相参。始知
其所指温疫。即今之湿温病。此则无心暗合。至于传变之后。仍不离仲景种种救逆诸法。故
吾谓吴氏立论。虽似撇开仲景。反足为仲景之功臣。至湿家病。仲景本有下早之禁。而吴氏
亦有邪
未入胃不宜妄下之戒。若入胃之后。不予以急下大下。则津液立涸。且风寒之邪传入阳明。
而成胃实可攻之证。一下即解。湿温系粘着之邪多有下之未尽。仍须再下者。此实病机之使
然。而不得议其偏于用下也。倘不传入胃。便不得妄下。凡风寒之种种传变。湿温病皆得有
之。并有转属寒证。宜用温药而愈者。此又吴氏论中之所未及。亟当从仲景追寻渊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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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热病一
属性:刘河间阐发素问元机。 热病凡三十有三证。此泛言热因之病机。而伤寒例中所称之热
病。
却不系此。此亦犹伤寒例中之中风。不与金匮中风历节病一例看者同义。凡风寒之病。一
经传变之后。大率转成热证。其最难辨者。莫如太阳病初起时。此伤寒例中之热病。却要在
初
见头痛项强恶寒发热之太阳病时辨起。按仲景云。太阳中热者 是也。其人汗出恶寒身热而
渴也。仲景分明指此为 病。则合之内经热病论。所云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者
。即从此例矣。同一太阳病。温病渴而不恶寒。热病渴而恶寒。中风汗出而不渴。热病汗出
而渴。伤寒不渴而恶寒无汗。热病汗出恶寒而渴。仲景辨证。如此明确。其主治不与风寒温
湿同法。又可推矣。盖热则伤寒。故反恶寒。热则耗津。故见口渴。至于汗出身热。罔非阳
邪怫郁之状。金匮明设人参白虎汤之制。取其益气生津。涤除烦热。此又显示人以可循之矩
。后世之用六一散。即祖此意。设遇此等病而妄行解肌发汗。其不致贻误者几希。谁谓同一
头项强痛恶寒之太阳病。而可不辨之于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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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热病二
属性:问曰。病热而反恶寒者。何也。答曰。此义内经明言之。经云。恶寒战栗者。皆属于热。
又
云禁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故河间云。病热甚而反觉其寒。此为病热。实非寒也。夫火郁
于
内。逼阴向外。阳盛拒阴。往往见外寒之证。且恶寒而渴。自与中风伤寒之恶寒不同。但当直
彻其热。则恶寒之表证自罢。又难经云。热病之脉。阴阳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涩。此病
机之常。然以今人当夏月盛暑。或坐卧当风。或恣啖生冷。内热被外寒所束。热益郁而不得
泄。因反病热。故仲景于太阳中 。别出脉弦细芤迟脉微弱两条。以尽病情之变。此又仲景
当日之圆机活法。以牖后人临症之灵心善悟。遇此等证。便不宜用寒凉直折。后贤治夏月暑
病。有用大顺散。香薷饮者。正自此义。且内经云。人伤于寒。则为病热。正惟热病中亦见头
项强痛恶寒之太阳病。故得类于伤寒之例。夫上古圣人。夏三月养长之道。夜卧早起。无厌
于日。使气得泄。若所受在外。热固欲其外泄。不欲其内壅也。旨深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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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问答一
属性:问曰。何以识为太阳病。答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凡论中所称为太阳
病者
。即指此脉此证而言。假如病家云。苦头项强痛恶寒。诊之脉浮。此即太阳病。盒饭察其身
热之微与甚。视其有汗无汗。若身热汗自出。脉浮而缓者。此太阳中风证。或未发热。或已
发热。无汗而喘。脉浮而紧者。此太阳伤寒证。又如病家云。苦头项强痛发热。问之。不恶寒
。反渴者。此属温病。若视之舌上胎。一身尽疼。身色如似熏黄者。此属湿温。又如病家云
。
苦头项强痛恶寒。视之汗出身热而渴者。此属热病。凡此五者。乃太阳病初起平脉辨证之大
纲。然又有伤风兼寒。伤寒兼风。或风兼温。或风兼湿。或寒兼湿。或风兼热。甚或寒热错
杂。皆从此定证定脉。参伍错综以观其通。太阳一经。乃伤寒家开手工夫。能从此处谛实病因。
则投剂悉中肯綮。手到病除。更无传变之足言矣。学伤寒家。首宜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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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问答二
属性:问曰。太阳病主头项强痛恶寒者何义。答曰。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颠。从颠
入络
脑。还出别下项。连风腑。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故头项强痛恶寒。是太阳病必有之证
。仲景特挈此为提纲。此外或已发热或未发热。或体重腰痛。或自汗。或无汗。皆太阳病中或然或不
然之证。故但散见于诸条。而不入提纲之内。至温病之不恶寒者。以温病由里而出表。虽见
太阳病。其病因本不关太阳。故微有别。按内经云。巨阳者诸阳之属。其脉连于风腑。故为
诸阳主气。夫手太阳小肠。为受盛之官。足太阳膀胱。为州都之官。小肠受盛之物。全藉膀
胱气化而始能出。此气字即巨阳为诸阳主气之气。膀胱小肠。位居腹下。当至阴之地。内经
谓太阳根起于至阴。结于命门。心与小肠。同资火化。设膻中之使道绝。而肺之治节不行。
何以下注膀胱而输津液。心主营。肺主卫。太阳一经。统司营卫。故为诸阳主气。而冠六经
之
首。谓太阳主表。义系诸此。自后世注伤寒家。专责太阳膀胱经。遂有传足不传手之谬说。又
谓太阳为寒水之气。以寒召寒。故有伤寒之名。亦未免失之穿凿。但从营卫上讨消息。则于
太阳病已思过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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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问答三
属性:问曰。太阳病不解。即传入阳明乎。答曰。此不尽然。仲景云。伤寒一日。太阳受之。
脉若
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燥烦脉数急者为传也。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可见病之轻者不传。即病之重者。治之如法。亦不必尽传。其必欲传者。亦不必尽传阳明。
有本经自传。而从太阳之经。转入太阳之腑者。此谓犯本。太阳病由经入腑。其中又有气血
之殊。热伤膀胱气分。则为蓄水。热伤膀胱血分。则为蓄血。蓄水之证。利其水则愈。蓄
血
之证。下其血则愈。盖邪既入腑。即从腑解。治仍不离乎太阳也。至于误治之后。种种变逆
。亦非一致。尤当按证分别施治。设拘于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之说。使当其时阳明之脉证不
见。亦可从阳明论治乎。故夫泥日数以分经者。其贻误必不少也。
上集
太阳问答四
属性:问曰。凡病伤寒。其传为热。而有反寒者何也。答曰。太阳病误治致逆。救逆之法。当
分水火为
二大纲。足太阳膀胱。与足少阴肾为表里。手太阳小肠。与手少阴心为表里。脉法以左尺属
水。为元阴之根。坎象也。右尺属火。为元阳之根。离象也。太阳寒水之气。全资火化。第心
君之火。寂然不动。赖膻中为臣使之官。下合三焦。以生趺阳而伏少阴。方合坎离既济之妙
。太阳主表病。本当从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