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对华战争-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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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А∫痪乓籓年的情况肯定是如此。在新总督哈定勋爵领导下的印度政府拒绝前进派的意见,声言印度政府“认为目前没有必要开进现在我们还无法控制的部落地区从而承担风险和责任”。哈定指出,如果中国对印度发动进攻,英国就一定会从海上进攻中国,“他因此反对为了推进行政边界而去创造一条战略边界,从而承担风险和花费金钱”。他的结论是,“推进行政边界的任何行动都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在加尔各答(当时是首都)的政府当然比边境附近的官员或者直接负责边境事务的人眼光要远大些。加尔各答也更深切地感觉到伦敦对这种推进行政管辖的反感。经验告诉他们:这种推进总是要花费金钱,甚至流血,最后还会引起议员们提出尴尬的问题,甚至造成政治风暴。关于治理印度的法案内,有一节措词很明确的规定:除了由于“突然的紧急需要”,印度的岁收不许作为供应“边境以外”的军事行动的经费。这就禁止印度政府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军事冒险的政策。
但是,虽说加尔各答的政府对政策问题有最后决定权,但执行的问题还得由下级行政机关决定。就在这些地方,前进派常常自行其是。对于上级指示的解释,对一个军官出发巡逻的命令的措词,甚至有时把出发的时间订在相反的命令还来不及下达的时间——如此等等的回旋余地还是很大的。一九一一年发生了这么一椿事:尽管政府拒绝批准越过外线去进行巡逻,一个名叫诺埃尔·威廉逊(Noel Williamson)的英国官员却越过外线去调查西藏势力达到哪里,在外线以北相当远的地方被部落里的人杀害了。虽然威廉逊违令到达了他被杀害的那个地方,但英国对部落不能不予惩处,于是伦敦授权出征。但出征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惩罚, ' 注:四川的一家中国报纸在谈到英国这一次和另外几次远征时说,“英国假装他们是在对野蛮人杀害英国人进行报复”,但该报怀疑:“这是否是挑起纠纷的一种借口”。该报的这种怀疑是颇有见地的。 ' 还命令说,要尽量对那个地区进行探索和测量,以便为确定“印度和中国的适当边界”提供“必不可少的知识……使它(指中国)离开我们现在管辖地区越远越好”。哈定勋爵向伦敦解释为什么要改变边境政策时说:“在过去几个月中,中国扩张政策有进一步的发展,不能置之不理”。他列举了中国在部落地区的动向。他接着说,这些情况已迫使政府重新采取他的前任的建议,即“应该作出努力以便尽速在中国和西藏同部落地区之间求得一条靠得住的战略边界”,并要把这件事作为“我们政策的主要目标”。
前进政策那时已被采纳。哈定在阐述这种政策的时候,把闵多的建议接了过来,即必须把外线向北推进,把所有部落地区都包括进去——当然,不包括达旺地区。 ' 注:闵多的建议是:“外部边界应当大体上以叫做达旺地区的西藏领土的这一楔形部分(楔形部分一直伸到乌达古里以北的英国边界处)的东面为起点,沿东北方向到达北纬二十九度、东经九十四度处,然后沿着北纬二十九度到东经九十六度处而行,再往东南到察隅河(Zayul Chu),到尽可能在东面并尽可能靠近察隅的地方,穿过察隅河谷,到达察隅河同伊洛瓦底江(Irrawaddy)的分水岭处”。 ' 他认为没有必要标定外线。内线是用以标志英国行政管辖的界限的,可以不受影响。他认为“未来的政策应该是对该地区实行一种松弛的政治控制,目标是以最小限度的干涉保护部落居民免于受到无端的侵略和防止他们侵犯我们自己的或中国的领土。”等英国所满意的新边界定了来以后,英国应该把它的走向正式通知中国。
一九一一和一九一二年间,除了那次为报复威廉逊遇害的讨伐外,还进行了好几次出征,都进入部落地区。一九一一年九月印度陆军参谋部准备了一份给随军测量人员的备忘录,指导他们如何寻找一条战略边界。这份备忘录惘然写道:给东北部找一条象西北部阿尔达线那样的“科学边界”,使英国人控制前沿斜坡和山口,那是已经办不到的了,因为中国人已经有效地占领雅鲁藏布江河谷,并在好几条流入阿萨姆的河源处立住脚。备忘录要测量人员“突出地考虑到”军事方面的问题,建议设立一条从达旺以南几英里的不丹边境上的一点起,沿着山峰向东行的边界。这个建议是要兼并达旺地区以南的部分,但把达旺留给西藏。但是几个月后,军人们改变了主意,建议动一次更为彻底的手术,去“纠正”东北的那一段边界,使之有利于英国。参谋总长(Chief of General Staff)警告说,中国将能通过达旺地区的“危险楔形地带”来施加压力或影响。他的结论是:“纠正这段边界是刻不容缓的”;他提出一条理想的界线,不仅把达旺而且把达旺地区北面属于西藏的一大块土地,包括另一个西藏行政中心错那宗(Tsona Dzong),都划归印度。政府并没有全部接受这位参谋总长的前进主张,但是两年后却采纳了他要把达旺划入印度境内的建议。
从一九一一年起,印度政府就在东北边界处心积虑地向前推进,其目的不仅是把部落地区置于“松弛的政治控制”之下,而且要把大约九十年前英国到达阿萨姆以来就一直承认是中国领土的一块突出部分据为己有。然而,如果这个意图让人知道,那就不仅会促使中国就达旺地区问题提出强烈抗议,而且会导致中国正式宣布对这一部落地带的宗主权,而在此以前中国只不过在地图上标明他们的主张而已。那还会使伦敦政府遭到指责,说它是蓄意破坏印度法案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在“边境以外”采取军事行动,必须事先得到议会的批准。因此,政府不仅是对进入部落地区和更远的进入西藏的出征讳莫如深,而且当议会里批评政府的人们听到了风声时,还故意把他们岔开。当一个议员指责政府没有得到议会批准而在部落地带来取军事行动时,政府方面就告诉他说,他所谈的地区不在边界以外。而当他拿出官方的英国地图证明它是在边界以外时,政府就反驳说,这些地图“边界”画得不精确。最后又申明:政府“无意于……增加印度政府的管辖地区”,把他哄骗过去。既然内线并未向前推进,这种说法按字面讲也是对的;但是它当然抹煞了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外线是要向前推进的。
如上所述,一九一一至一九一二年间中国在西藏的权力的突然崩溃,不但使哈定勋爵在关于同西藏、新疆的西北边界问题上,转到前进派的思想上来,而且也提供了可以采取步骤消除印度东北边界上的未来威胁的机会。既然英国人对中国活跃在印度边境所包含的危险性感到不安,他们就认定通过一项安排,把中国行使的有效权力从西藏排除掉,在政治上和战略上对他们是最为有利的。一九O七年的英俄条约已经使西藏成为俄、英帝国之间的缓冲;现在所需要的是一个平行的安排,使西藏也成为中、英之间的缓冲。为了促成这个目标的实现,英国在一九一三年十月在西姆拉召开会议——中国是迫不得已地参加了会议,西藏人当然是欣然参加。印度东北边界的确定,并不是会议要讨论的问题——至少当时伦敦方面是这样想的。
英国的目的是:“西藏虽然名义上仍可保留在中国宗主权下的自治邦的地位,但在实际上应使它处于绝对依赖印度政府的地位,而且还应该成立一个有效机构,以便把中国和俄国都排挤出去。”但是在这个时候,大国间在中亚细亚的关系已经变得错综复杂。在阿富汗、蒙古和西藏以及它们周围地区,俄英之间的对抗的利益趋于平衡,造成一种微妙的、小心翼翼的缓和局面。一九O七年英俄条约就是那个平衡的枢纽。这一条约规定英国要同西藏打交道,必须通过中国,也规定英国不得兼并西藏领土。任何直接同西藏政府打交道以取得西藏领土的企图,都是双重违反英国同俄国缔结的条约,因此要那么干就得极其小心和秘密。
英国人把西姆拉会议说成是为了调停中国和西藏关系——当时双方正在打仗。政府在议会里解释说,英国愿意充当“诚实的掮客”。事实上英国代表团自始至终同西藏人密切合作,差不多是互相勾结。伦敦政府后来承认西姆拉谈判之所以失败,“就是也仅仅是因为印度政府企图替西藏取得的好处,超过了中国政府所准备给予的让步”。
西姆拉会议本身就是一篇故事,其中外交手腕、强权政治和间谍活动都有过五花八门、错综复杂的表演,地点是山区避暑胜地,时间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 ' 注:详细情况见蓝姆《麦文马洪线》两卷集和多萝西·伍德曼《喜马拉雅边疆》。 ' 英国代表团由亨利·麦克马洪率领。二十年前他是个年轻的上尉,曾伴随杜兰去喀布尔,随后度过两年的艰苦岁月,标定了杜兰线——其间还经历过诸如被恶狼袭击等危险场面。麦克马洪此时已是亨利爵士和印度政府的外事秘书。他这个人个性刚强,就是寇松讲到“边疆派性格”时心里一定想到的那种人。他们在“担负重任的熔炉中和独当一面的铁砧上锻炼成长”。麦克马洪对于创造和标定边界这件事沾沾自喜,认为它不是一种科学而是一种艺术:“可以得心应手地塑造出多少型态呀!”
在西姆拉会议上英国公开采取的主要行动是要使中国同意把西藏划分为两个区域,即内藏和外藏,象中俄两国不久前就蒙古问题所商定的那样。承认中国对整个西藏享有宗主权,但中国在外藏将不再享有任何行政权利——那样就可以把它从印度的边境挡回去。中国人不愿接受英国的提议,但也未立即加以拒绝。国家的软弱使中国不得不到会议桌上来。中国的软弱加上英国的——也包括麦克马洪本人的——外交方面的高压手段又把中国拖在那里。中国驻加尔各答的代表兼谍报人员陆兴祺说得很明白:“目前,我们的国家衰弱,对外关系复杂而且困难,财政也是捉襟见肘。然而,西藏对川滇两省具有头等重要意义。我们在这次会议中必须做出最大的努力。”中国出席西姆拉会议的代表是陈贻范。他是一个文雅、有经验的外交家,曾在伦敦使馆任职多年;但是从中国的观点来看,陆兴棋是个关键人物,他自称是中国驻加尔各答的领事兼驻拉萨的长官(英国人对他的这两个身分都不承认)。陆兴棋的情报网是极好的。他有清晰的政治头脑。他向北京提出的意见是始终一贯的:寸步不让。作为一个谍报人员,他的缺点是,所有他送回中国的情报和从西姆拉送给他的消息统统给英国人掌握了。因此,在西姆拉会议大部分时间里,英国人不仅知道对方手里有什么牌,而且还弄清了英国人手里的牌究竟哪几张是对方所知道的。
中国人竭力抵制把西藏划分成前后藏的主张,他们无疑地看清楚了这种划分想达到什么目的。在他们看来,这就是要把整个西藏或者把西藏的大部分从中国分割出去。 ' 注:蒙古就正是这样。一九五O年,中国承认外蒙古为蒙古人民共和国。 ' 然而,他们反对这种主张时是转弯抹角的,不是把焦点集中到实质上,即划分西藏的问题上,而是把焦点集中到英国主张的划分线应该在哪里的问题上。就在这个问题上,会议终于开不下去。一九一四年四月初,麦克马洪诱使陈贻范在会议所讨论的条约草案和附图上草签;但是陈贻范只是根据“草签和签字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行动这样一个清楚的谅解”而草签的。当中国政府获悉后,对之也马上予以否认,并严厉斥责陈贻范未经批准而擅自顺从英方的行为。麦克马洪注意到,从那时起,陈贻范的信心非常动摇。在此之后,英国(在他们同俄国打了招呼之后)对陈贻范被迫草签的条约草案进行了修改。这种修改使被否认的陈贻范的草签所能赋予这个条约的任何有效性(如果说这种草签有什么有效性的话),都完全丧失了。
麦克马洪当时也必定看出,在这件事发生后,再压陈贻范越过政府指示行事,不会有什么作用。七月间,他认定中国不会在条约上签字,就使会议收场。伦敦指示过,如果中国拒绝,就不要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麦克马洪一直是受这个指示约束的。但是他却把伦敦虚声恫吓中国说要签订这样一个英藏条约,理解为伦敦方面在方针上有变化。伦敦重申麦克马洪不能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的指示,并没有及时到达他那里。(因为发电报的那天午饭前,没有一个能批发电报的高级官员留在伦敦外交部里!)麦克马洪因此就着手同西藏代表签订一个联合宣言,声称重新起草过的条约(这次只由他们双方草签)对双方政府都具有约束力。签字的举行陈贻范是知道的——虽然签字时他被支开到隔壁房间去——但是没有告诉他正在签订的是什么,而且这个宣言许多年都没有公开发表。
西姆拉会议就在这样一种外交上的混乱状态中收场了,本来要开成三方会议的两个参加者公然签订了一个秘密宣言;条约草案的一个文本由三方草签,后来的一个文本由两方草签,还有一张地图由三方草签。所有这一切都为各国的法学家们提供了很丰富的材料,而在半世纪后的中印辩论中又反复加以推敲。但是中心的结论仍然十分消楚,而且当时英国政府也承认:西姆拉会议没有产生中国政府作为缔约一方的任何协定。麦克马洪自己也承认这点,他在给伦敦的最后一次报告中写道:“在我离开印度前,没有能够使中国政府在三边协定上正式签字,我对此感到非常遗憾。”(英国一九一五年承认“事实上去年在西姆拉举行的谈判垮了”,接着解释为什么会如此——因为印度政府“过于起劲地为西藏争取最有利条款”。)其次,中国否认西藏享有主权,从而否认西藏享有条约缔结权。中国当时正式地、着重地、一再地声明它决不承认西藏和英国之间的任何双边协定。 ' 注:中国代表陈贻范在一九一四年七月三日的会议上作此声明。中国驻伦敦的公使也向英国政府作了同样的声明。 '
这样的一个双边协定,作为西姆拉会议的秘密副产品,事实上是存在的。一九一四年二、三月间,英国和西藏在德里讨论西藏…阿萨姆边界问题,结果双方同意了一条边界线,即麦克马洪线。中国没有被邀参加,也没有将这次讨论内容通知中国。事实上,在当时以及在以后的二十年中,英国都竭力对英藏换文保持秘密。这些换文,不仅破坏了一九O六年的英中条约(英国在条约中曾“保证不兼并西藏领土”),而且也破坏了一九O七年的英俄条约(英在条约中曾保证“除由中国政府介绍外,皆不得直与西藏实行交涉”)。尽管英国多方防范,中国代表团或者驻加尔各答消息灵通的陆兴棋,多半还是听到了英国同西藏在德里进行秘密讨论的风声。即便如此,他们也并没有表示确已知情;只有从中国一再声明决不承认英国和西藏间当时或以后签订的任何条约或协定这个事实来推测,他们是了解这种情况的。
在西姆拉会议时期,英国对于最有利的边界走向的想法有所改变,他们想把边界逐步向北推移。在一九一三年十月的一个备忘录中,麦克马洪表示英国还得承认西藏占有全部达旺地区。接着在十一月间,他决定边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