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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乙亥讲演录-第2章

小说: 乙亥讲演录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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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若改变风气; 作功德不重形式; 惟请大德开示经义以重法施; 方报以供养。彼自然亦改就读经; 庶使和尚亦稍稍明白佛法之所以然; 则功德不可思议。然僧界堕落; 不应归咎佛法; 当辨明之。

    释  我
  我者; 人之自谓也; 执我既坚固; 我爱愈深切; 最难破者曰我见、我是、我相。久久成为习惯; 定为成法; 故曰我法。不知佛教有真我假我二义; 要明白我为何物; 应先明三身: 一曰色身; 乃皮毛骨肉有相有色之躯体也。硬性如骨肉者为地; 血液流汁湿性者为水; 暖气者为火; 呼吸者为风; 地水火风之所合成; 借诸父母者耳; 此又名果报身。自作之因; 自结之果; 以夙世因地不同; 遂有贤愚美丑夭寿不齐之果。由幼而壮; 幼时之相貌已变灭矣; 由壮而老; 壮时之形体已变灭矣; 由老而死; 老时之状态并完全化灭矣。不必死时为死; 乃未死时; 亦时时幻化不实。如阳焰、如芭蕉、如泡影。又喻如电灯泡; 虽非实在; 电却借以放光; 故是假我。二曰法身; 乃人之性灵也; 不动者曰性; 见境而动念者曰心。三岁时如此; 至三十六十或一百六十岁时亦如此; 其性终无变灭。如见红色; 或尝美味等等; 则老幼一如; 不因之而有二。若或有二; 则是眼昏诸病; 非里体性之病; 此物灵妙不可思议。世间一切法; 皆由是而生; 故曰法身。法身非有非无; 谓之有; 不可取以示人; 谓之无; 则人非木石; 离此假名曰死。得此遂若生生不已; 不知本无生灭; 恒常不变; 此乃真我。只由爱根贪执; 入于母胎; 分母之色体而生; 遂成为人; 动物类亦复如是。此又喻如电; 电离灯泡; 无以发光; 灯可坏灭而电终不灭也; 是曰真我。三曰化身; 以色身与法身相合; 起种种妙用; 变化不测。此喻如灯光; 因灯与电相合而成也。故色身为相; 灯也; 法身为体; 电也; 化身为用; 光也。亦即世间事事物物也。三者分而不分; 故曰三身不二。假名曰生曰死。亦人由我见而立名也。我之色体; 既因缘而假合; 散之即微尘; 又从何处执之为我。而所谓真我者; 亦属性空; 心本无生; 依境假有; 故名幻心。我人所作诸恶; 所受诸苦; 所染诸习; 无不由此幻心作祟; 故擒贼擒王; 不入虎穴; 焉得虎子。修行人当以无限量之勇猛精进心; 从明心下手; 方有出路; 否则永堕沉沦。又我有人我法我二种; 人我是我执; 法我是法执。我执是粗分之我; 法执是细分之我。破我执尚易; 破法执非金刚般若之大智慧不可。金刚般若; 人人具足; 本来自有; 只是宝箱未启; 有财而不能用。故赖佛法僧三宝以启之; 启发其机; 机有大小利钝之别。凡小根人; 先使信佛; 然后引之信己。大根人直接使之信己; 彼亦决然承当不疑; 然后督之实修; 自然心佛合一。以小根人肯修而难化; 大根人易悟而懒修。小根人谨守太过; 是其习气; 大根人放逸骄纵; 是其习气。然治小根病; 其难在病; 治大根病; 其难在师。为大根人至中途生疑时; 若不为决定; 彼信心即不清净; 从此退而不修; 或据以为是; 转误他人; 外道流毒。初意亦是发心作功德; 奈自力不充; 一盲引众盲; 其弊不可胜道矣。故法以当机为上; 时时精察而转变之; 断无一法而可普遍也。佛说八万四千法; 正对治各各病根; 以机有不同耳。
  学佛是去苦求乐; 极快活的事; 绝非枯寂幽秘之事。如入手即强人所难; 亦非人情。不合人情; 便非佛法。佛法重恒顺众生。处处方便; 逐渐引入。使伊自己感觉生死之可怖; 自然努力精进矣。世人从无始以来; 专执一个我字; 如马上教伊无我; 开首即讲授心经金刚经; 似幼儿直接上大学。要伊无我相; 无相布施; 岂非强人所难。我今偏要人先讲有我; 先有我知; 认识了我; 我才肯上进。世人正苦在莫明其妙; 处处是无我; 处处和自己过不去; 处处同自己拼命; 自杀等等。即是一切施舍; 无我之极; 可怜死了还是糊涂。所以世上一切苦因苦果; 完全自作自受。譬如疯狂人; 全然不知道自己是何心; 自身是何物。故教人先有我; 只要大我; 王请大之; 即是此意。
  人本动物类之一。然人数之少; 统地球不过二十万万人; 若夏日水沟内一勺水; 微生虫已恒沙无量; 人生之不易得已如此。惟一切众生; 皆属含灵; 皆有佛性; 其体平等。但所以不能起用者; 以造因不同; 得果亦异; 各有妙用; 各有本能; 如禽飞兽走; 鱼游龙腾; 各有所长; 人不可及。人之贵在乎智慧; 又非禽兽可及。及得人身; 譬如已升大学; 转眼毕业; 一步即可出校。人身难得; 其贵如是; 岂可以无我。
  人与众生皆有佛性; 而人独可修成佛者; 因中之果不同也。譬如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人亦在内; 同于矿中之铜; 虽同一是铜; 惟夹之有砂。独人则已由铜矿而提炼为铜块; 由铜块而融成铜片矣; 只要一磨; 即成铜镜。其余则或矿或铜块; 尚不能直接擦磨成镜; 故曰体同用异。人生之贵如是; 又岂可以无我? 
  人既为万物之灵; 心又为万物之圣; 此即是圣灵。己欲达而达人; 己欲立而立人; 对于无量三千界一切度生事业; 惟人可负; 关系之大如是; 岂可以无我。
  佛法是大积极起大用之工具; 要荷担如来无上菩提; 不是我又是谁? 人人肯如此积极; 由一身化之一家; 由一家推之一国; 由一国进之世界; 责任如是重大; 岂可只图自了; 一去不管; 把父母兄弟妻子; 放弃在此世界受苦; 我则逍遥极乐; 如此劣念; 岂是佛之本意! 故往生西方; 是进学堂读书; 毕业回国; 仍要回来救世。因地不正; 适成自了; 然则佛法之积极; 非任何事业所可比拟; 又岂可以无我! 
  我之为物; 其大无量无边; 人如真能知我; 即见真我; 或贪或嗔或痴; 或戒或定或慧; 或圣或贤或人; 或鬼或畜或地狱; 皆我自由之所择。择之者心也; 明此心方是真我大我。使我心由迷转觉; 由乱转定; 由愚转慧; 亦是我之权衡。为度万众故; 吃尽千辛万苦; 自来大丈夫事业; 固应如是; 此亦是我之权衡。若稍稍失意、小小挫折、失恋等; 即可忧愤自杀; 没出息如此; 又安能担负国难任大事乎。若辈认为佛法是消极; 彼竟积极做此没出息事; 真是迷之又迷; 其故由于不明大我。
  明我之义又何如呢; 在明人生之所以; 我和人; 是一抑是二; 通达人我不二者曰能仁。仁是二人; 言彼此相通也。尽己曰忠; 推人曰恕; 尽忠恕曰能仁。通达我与物不二; 万物皆备于我; 我与万物相通曰格物。是以能仁格物; 即是圣贤; 明心即是菩萨佛; 皆以人为本位; 如得宝玉为原料; 始雕刻以成佛也。雕刻者; 修持也; 佛当初亦是凡夫; 亦曾迷惑颠倒过来; 只是感觉得早; 憬悟而回头修持; 遂成大觉。人已取得可以直接成佛之资格矣; 又岂可因循坐误。人既知所以为人; 即当立起直追; 寿命无常; 一失即成千古; 惟修法亦当循序而进; 固缓不得; 亦急不得。盲修瞎练; 劳而无功; 必生疑退。今先明佛法僧三宝为我之榜样; 次即明我与佛体本不二; 凡夫本来是觉; 名曰本觉。因觉明故; 转为妄觉而迷失本来。闻佛法而开智慧; 名曰始觉。及至开悟; 名曰理觉。知行合一; 理事双融; 名曰证觉。习气已除; 觉行已圆; 体用如如; 名曰正觉; 即是大觉妙觉圆觉也。兹以圣凡见性不二之异同; 列表对照以明之。
  圣凡见性体同用异表(  = 表同 ——表异) 
  圣——凡; ( 元)  =( 元) ; 体 = 体; 电 = 电; 光 = 光; 用——用; 照十方无碍——覆隔不能照; 明——无明; 觉永久——迷暂时; 识 = 识; 分别 = 分别; 转智——识转; 转物——物转; 自如——被缚; 主——奴; 有智慧力——无智慧力; 金刚般若显——金刚般若隐; 永远明白——忽明忽昧; 了生死生死涅 皆空——不了生死不知生死为何事; 清醒——酒醉; 吃酒日日酒日日不醉——酒吃日日醉日日为酒所缚,无习染——皆习染; 功德——业障; 根尘脱落——根尘相缠; 心境双空——以境缚心; 了因果——不明因果; 觉在前——觉在后; 先照——后悔; 见一切皆妄——见诸妄皆真; 无我——执我; 现量 圆照——比量深入; 漏尽——有漏; 空——不空; 心不可得——处处是心; 有定慧——无定慧; 通世法以了出世——不通世法而求出世; 定——动; 动定皆定——动静皆动; 通达三世——只顾目前; 自在——不自在; 知苦乐法——不知苦乐; 究竟乐——毕竟苦; 定慧空——惑业苦; 自求——求佛; 神 = 神; 一切能通——一切不通; 证三昧——惟情见; 本觉 = 本觉; 中途忽迷 = 中途忽迷; 憬悟——不憬悟; 不肯再迷——任其流转; 求觉——不求觉; 修——不修; 求究竟法——不求究竟; 成大觉——终迷惑; 佛性 = 佛性; 果位佛——因位佛; 如水 = 如水; 湿性 = 湿性; 清——浊; 能作一切妙用——不能作妙用; 已澄清者——未澄清者; 归○= 归○。
  见前表; 当知圣凡体本不二; 只因凡夫迷惑; 故造诸业; 遂受诸苦; 惑业即是苦; 不苦不惑业; 从来作恶; 多半苦人; 是以明苦即是知病; 知病方肯请医下药耳。

    释  苦
  人生痛苦有八种; 一生苦; 二老苦; 三病苦; 四死苦; 五求不得苦; 六爱别离苦; 七怨憎会苦; 八五蕴炽盛苦; 更有一苦; 乃不闻佛法不知苦之苦; 曰苦苦。
  人更有三灾八难之苦; 难者; 难进于道也; 以不能闻佛法; 为人至苦难之事; 云何八难; 一者地狱; 二者饿鬼; 三者畜生。入此三道者; 或受苦无间; 或痴愚无知; 不能闻佛法。四者生北俱罗洲; 人寿千岁; 衣食自足; 无诸病苦; 亦不愿闻法。五者生长寿天; 即色界天; 无色界天; 亦贪喜乐而不欲闻法。六者盲聋喑哑; 无法可使之见闻佛法胜谛。七者世智辩聪; 即世人自信力强; 好强辩作聪明者亦能障道。八者佛前佛后; 谓生于此世; 无佛法可得为见闻; 是为八难。至于三灾则刀兵、瘟疫、饥馑是也。
  一切苦之总因; 皆从生起。从无而有谓之生; 中间已经过许多颠倒苦因苦缘苦果; 果又转为因; 因复生果; 苦苦不已; 从无始来; 不知苦了千千万万; 那老病死诸苦; 早已在生时定局; 逃避不了。由生到死; 中间必经过老病; 那老病的因; 即是下面四种苦: 一、求不得苦; 有两种现状可以表现; 一是声; 二是行。声是买卖交易争论声; 小贩叫卖声; 小儿哭声; 以及人们吵闹诉苦声; 一切都因所求未遂; 想达到目的; 越得不到; 声浪越高。行则忙忙奔走; 驰逐往来。所求未得; 恐其不得; 既得矣; 又恐复失。下面爱别离、怨憎会两种苦; 又接连而来。所谓欲望冲动; 如火一般焚烧; 又安得不老病乎? 别离是表一切无常; 不可执实; 本来假合; 何必认妄为真。不独人如是; 物亦如是; 不单是别离苦; 乃不曾别离时粘着就是苦; 以苦因苦缘苦果; 终不能免也。智者不等到别离时; 已先把苦因看破; 无他妙法; 只是认定一切空; 虚妄不实; 爱就无从生根; 苦就无所依据矣。那怨憎会; 正是个反面; 其苦正等; 一个如我意; 一个不如我意; 偏偏都是无常; 合那七苦交煎; 忧心如焚; 即是五蕴炽盛。五蕴是色、受、想、行、识。五种蕴结不散; 勾连不解; 是名五蕴。色指六根合于六尘; 同一为色; 同一虚妄。受为感触到来; 我去接受。想是动念。行是分别心的流转。识是感觉分别后之认识。五蕴同时起; 苦乐亦同时到; 不问其为善为恶; 为得为失; 其一阵阵欲焰熏灼; 并不因此稍减; 都因色心缠缚而起。八苦亦无从分析; 总名之曰不安而已。
  世间一切皆属对待; 为恶固苦; 为善而思报酬; 即有得失厚薄来去人我之分; 有一分不相当; 即有一分痛苦; 倘所报有一分超过所施; 我虽一时满意; 对方即感不安; 不安即有取偿于我之意; 我又随之恐怖。所以世法不究竟; 苦终不得免也。世上一切苦之起因; 皆由惑; 惑即迷惑; 由迷惑而造作者曰业; 由业而感苦果。世上一切恶; 皆由迷起; 由迷而造作恶业; 以为无因果; 以为无人得知; 甚至强词好辩; 文过饰非; 假托自由; 都是大迷信者; 佛法因为你迷; 所以要你信; 信真实的; 不是信虚假的; 层层分析; 种种证明; 把所以迷惑的原因明白了; 始证到苦之根本所在。
  苦是无定义的; 譬如一间屋; 不过是中等设备; 富人见了; 感觉极不安适; 贫人却以为极乐。辣酱美味; 合于川滇之人; 小儿或以为苦; 但小儿习之; 又可转以为乐。可见苦之根; 在心的习惯; 心被外境所诱; 自己冤枉造成这个苦。但心如何而成此习惯耶? 由分别比较而起; 而分别好坏、善恶、顺逆、是非; 都由自己无始以来见惑所假定; 不问对与不对; 且执以为是; 以执着之坚固; 愈不肯放松; 久久习为定例而不肯动摇; 此为惑之总因。再以不合法之习惯与他事比较; 视一切皆不如我意; 遂成为痛苦。又分别心有大小; 痛苦亦有深浅; 以执着力之紧松; 成痛苦之久暂; 譬如小儿人事少; 分别少; 执着遂少; 痛苦亦少; 但小儿忽受打骂; 得重大刺激; 即不忘记; 因其执着力分别力强也。
  苦既无定义; 苦即可转而为乐; 苦之不能转者; 实是真苦。如何转法? 第一要知苦; 世人往往不信自己是个苦人; 所以肯修者; 皆已经艰苦备尝的人; 未来之苦; 世人往往不信; 譬如天晴时; 决不信有屋漏也; 非大智慧人; 不肯早下手准备; 是苦于不知苦耳。
  佛告人以苦乐法; 第一告人一切无常; 惟无常故; 一切不可恃。第二告人以究竟法门; 以世法不究竟故; 终必归到苦上去; 若使能了解一切无常; 则平日恃财者; 不因此而生贪恋; 教以布施; 欲其练习能舍; 无常之观念纯熟。平时先已空诸所有; 则临时骤来之苦; 庶有法抵抗。果应如何而可使其知苦断苦者; 惟有劝其发心; 发心者; 发明心之心也; 实地去信愿行; 不明白苦之根; 实在于心之不明; 所谓惑业苦; 根在惑上。而心之相貌; 实不可不知; 经云如实知自心; 佛说法四十九年; 只说此一句耳。
  我人既要明心知苦; 自不得不参究心之相貌; 要自己去问自己的心; 要他经过苦; 且要他知道苦; 证到由苦到乐的趣味; 方才可以解除人家的苦。破苦之法; 第一知苦; 第二忍苦; 第三解苦; 第四习苦; 第五空苦。具体修行; 应于下文正修分内明之。偈曰: 
拔苦应拔根; 拔根应知根。
知根在彻悟; 彻悟求明心。
明心在无得; 无得苦根尽。
凡人不入苦; 苦义安能得。
知苦即是转; 转苦苦若失。
苦乐本相对; 世乐即是苦。
苦乐两无染; 是名了生死。

    如何了生死
  苦义既明其根; 当可以言了生死矣。学佛人往往不明生死为何事; 总以未死前尚是生; 已死了始是死; 并且死了再不来; 便是真了生死; 如此说法; 真是盲人说瞎话; 连因果轮回的道理亦不明白。要明白生死的理; 先要明白是用什么东西来生死; 这个东西; 究竟是什么道理; 明白了生与死; 方才可以讲到了生死之法。报身是肉身; 本是生灭无常; 虽有亦属暂有; 毕竟幻化不实; 故名曰空。如到变灭时; 在凡夫视之; 自然是死; 在慧眼视之; 未死之前; 早已是死; 未变灭时; 亦早已变变灭灭; 更谈不到奇怪。至于不生不灭之性; 永远存在; 凡夫不能见; 遂执为非有; 慧眼人了了见性; 见其恒常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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