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经济学-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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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是一周70美元。这意味着,我们宁可每周花70美元去养活一个闲人,也不
肯让人尽其所能去挣得周薪为90美元的工资。最低工资法剥夺了社会享有这部分
人的服务所创造的价值,也剥夺了这些人凭自力更生而拥有的独立与自尊,同时使
他们的收入比不上其劳动所得。
只要救济金标准还低于一周106美元,就会带来上述后果。而且,救济金越
高,其他方面的状况就会越糟。如果救济标准调到一周106美元,那么对于许多
人而言,工作与不工作的收入一个样。其实,无论救济金标准高还是低,都会造成
了这种局面,即:每个人努力工作,挣得的只是工资与救济金之间的差额。举例来
说,假设每周的救济金是106美元,某劳工每小时工资是2。75美元、即周薪110
美元,那么该劳工实际上只是在为每周4美元的工资而工作,因为他不工作也能领
到106美元。
为避免上述结果,有人在考虑提供“工作救助”,而不是“家庭救济”;但这只是
换汤不换药。工作救助意味着我们付给受惠劳工的工资比市场上付给他的工资高。
因此,他们领取的救助性工资,只有一部分是劳动报酬,其余则是变相支付的救济
金。
这里还必须提及政府“制造工作”的做法,那些工作在效率和效用上都很成问
题。政府总在搞一些再就业工程,但那些技能最差的劳工往往得不到专业培训,因
为政府担心这些人和已经拥有那些技能的人相互竞争,甚至引发工会之间的对立。
虽然我不建议补贴,但是如果政府直接补贴那些拿低工资劳工,也许害处会更少。
可是政府这样做又会自找政治麻烦。
这个问题就此打住,再谈就跑题了。请记住,在我们考虑实施最低工资法,或
者提高最低工资时,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实施救济的困难和后果。
最后要提一下主张立法规范最低工资的另一种论调。有人指出:一家大公司如
果垄断某一行业,它不用担心竞争,可以用低于市价的工资去雇用员工。其实,这
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非常小。“垄断”公司在形成过程中必须以高工资从其他行业吸
引员工。形成垄断之后,理论上它的工资率涨幅可以不如其他行业,并以“低于标
准”的工资招募特殊技能的人才。但是只有在该公司,以及它所处的那个行业处于衰
退阶段,这种情况才可能发生;如果它所处的那个行业处于兴盛或扩张阶段,该公
司仍必须继续用比较高的工资才可能扩增其员工人数。
经验告诉我们,那些被指责为垄断的大公司,所支付的工资最高,所提供的工
作环境最吸引人。而绩效较差的小公司迫于竞争压力,支付的工资往往最低。但是
无论公司大小,所有的雇主都必须支付够高的工资,才能留住员工,才能吸引人
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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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说并非表明我们找不到提高工资的方法,而是要表明,靠政府法规来提
高工资这种方式,表面上看来简便易行,其实是错误的,并且是最糟的方式。
这里顺便提一下:对于最低工资法提案,倡导者与反对者之间的差异不在于前
者更有善心,而是他们更缺乏耐心。问题不在于我们是否愿人富不愿人穷,任何有
良心的人当然希望大家都过得好。真正的问题在于用什么手段去实现这个良好愿
望。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请不要无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我们没办法让大家分得的
东西比大家创造的东西还多。我们没办法让全体劳工工资长期高出他们创造的价
值。
因此,提高工资的最佳手段,是提高边际劳工的生产力。这可以通过许多方法
来实现:通过增加资本累积,例如添置机器以协助劳工;通过引进新的发明和改
进;通过提高管理效率;通过激励更加勤奋和更有效劳作;通过更好的教育培训
等。个别劳动者产出越多,全社会的财富增加越多。雇员产出得越多,对消费者的
价值越大,因此对雇主的价值也越大,雇主越有可能给他涨工资。实质工资来源于
生产,而不是来源于政府的法令。
所以,政府政策不应该给雇主增加更多负担,而应该鼓励他们创造利润;鼓励
他们扩张经营,通过添置更新更好的机器来提高劳工的生产力。也就是不要限制资
本积累,而要鼓励资本累积,并以此来增加就业、提高工资率。
第20章 工会真的有办法提高工资吗?
当代最大的错觉之一,是相信工会有办法长期为全体劳工大幅提高实质工资。
产生这种错觉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没有认清工资根本是由劳动生产率决定的。举
个例子,“劳工运动”在英国和德国盛行的数十年间,这两个国家的工资依旧远远跟
不上美国。
尽管有压倒性的证据表明,劳动生产率是工资的根本决定因素,但这个结论常
被工会领袖、以及自诩为“自由派”的一大批经济作家所抛在脑后,甚至被拿来当作
嘲笑的对象。这个结论并不是建立在那些人所嘲弄的假设上,即:雇主们全都和善
慷慨,一看到劳动生产率有所提高,就给员工涨工资。这个结论真正所根据的假设
却与之大相径庭,这个假设是:雇主总是热切地追求最大利润。如果有员工要求的
工资偏低,而其为雇主创造的价值更高,雇主们怎么可能不充分利用这种好事呢?
当有雇主了解到别的雇主招揽到一名劳工,每周可替他赚两美元,这位雇主怎么可
能去招揽一个每周只替自己赚一美元的劳工呢?只要这种状况存在,雇主们只有竞
相出价,才能招募到优秀的劳工,直到劳工工资与劳工的最大经济价值相当为止。
以上所说并不表示工会起不到任何有益的、合理的作用。工会能起到的核心作
用,是改善自身领域的工作条件,并且确保工会会员所提供的劳务,能够得到实际
市场价。
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并不发达,劳工谋职难,雇主用人难。无论劳工方面,还是
雇主方面,都无法掌握充分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一个劳工也许根本不清楚他对雇主
提供的劳务的实际市场价是多少。同时,劳工的谈判能力往往相对较弱。一旦判断
错误,劳工方面付出代价要远高于雇主方面。如果雇主不慎拒用一个能干人,雇主
的损失只不过是那个人过人之处所能创造的那部分利润;毕竟,雇主不愁招聘不到
员工。相反,劳工如果自信找份更好的工作并不难,而没有抓住这次的录用机会,
这个错误可能令他损失惨重。他除了找份工作其实并无别的谋生手段,他会立即发
现,自己根本无法很快找到待遇更好的工作,有可能那段日子连待遇低很多的工作
也不好找。他最大的问题是时间上拖不起,他要吃饭,他的家人也要靠他吃饭。为
避免这些风险,即便雇主开出的工资低于他心目中“实际市场价”,他也可能接受。
不过,要是受雇的劳工联合起来去跟雇主谈判,劳工方面的谈判能力就会增强,谈
判风险就能降低,例如劳工们针对某类工作,要求订立“标准工资”。
历史经验却证明,在这方面,工会很容易就做过了头。因为劳动法律法规多向
劳动者倾斜,甚至单方面强制约束雇主,这就助长工会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
甚至实行短视的、反社会的工会政策。一个典型例子是,工会强行要求将其会员的
工资标准订得高于他们实际市场价。这样做一定会造成失业。事实上,为了达到这
个目的,工会必定会采取某种胁迫和强制手段。
其中一种过分的手段,是订立歧视性的工会会员资格。也就是在考虑既有的专
长或技能因素之外,设立各种限制条件。例如:对新工人收取很高的入会费;任意
设立会员资格;以公开或隐秘的方式进行宗教、种族或性别歧视;对会员人数实行
定员;排斥非工会劳工生产的产品,排斥外地的工会生产的产品,双方甚至为此诉
诸武力。
罢工这种手段,是工会采取的最明显的胁迫和强制行为,工会往往为要求涨工
资而罢工。事态有可能是和平罢工。只要罢工行动是和平的,便是劳工的合法武
器。即便如此,罢工也应该只作为最后的手段。齐心协力的罢工,有可能迫使雇主
妥协,答应给大家涨工资。因为雇主可能会发现,即便将罢工者都开掉,以原有的
工资标准,再也雇不到同样优秀的劳工。但是,当罢工行动掺杂胁迫或暴力的手
段,罢工者的主张就难免令人质疑。罢工者组织大批纠察队员阻止在职员工继续上
班工作、阻止雇主招募新员工。我们看到,纠察队员的目标并非针对雇主,而是针
对其他的劳工。这些其他劳工恰恰希望得到老员工空缺出来的岗位,并且愿意接受
老员工如今拒绝的工资。这个事实证明,可供新员工选择的其他工作机会,都不如
老员工拒绝的这份工作好。如果在老员工的强行阻止下,新员工根本无法上岗工
作,这些人只有放弃选择对他们最好的工作,转而去选择那些比较差的工作。由此
可见,罢工者们实际上是在霸占某种相对于其他劳工的特权。
如果上述分析是正确的,那么,不分青红皂白地仇视“罢工破坏者”就不讲道
理。如果罢工破坏者只是下面所说的这样一群人,人们仇视他们是有道理的。例
如,受雇来的专业打手;首先威胁要使用暴力的其他员工;还有那些根本无法胜任
工作,被雇主买通的员工,这些人伙同雇主制造营运假象,目的就是要让罢工者妥
协。但如果“罢工破坏者”只是普通的男女劳工,目的不过是为了求得一分稳定的工
作,而且愿意接受原有的工资标准,只要自己能有碗饭吃,他们甚至希望罢工工人
争取到更好的待遇。而现实中,老员工为了继续维持这种优越地位,没有道理好
讲,没有青红皂白,只有随时威胁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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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思考一下就会发现,“情绪经济学”孕育出来的理论很难自圆其说。其中之
一是说,劳工普遍“工资待遇偏低”。这就好比是说,在自由市场中,价格普遍长期
偏低。另一个奇怪并且顽固的观念是说,一个国家中所有劳动者的利益彼此完全相
同,以某种方式调高某个工会的工资,会给所有其他工人带来好处。这种观念不但
没有道理,而且颠倒黑白。事实上,如果某个工会强行为会员争取到的工资高于其
劳务的实际市场价格,这样做,对当地的其他人、对其他所有的劳工都造成伤害。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这种伤害是如何发生的,让我们设计一个极为简化的假想社
会。假设这个社会只由六群劳工组成,并且假设它们的起始工资相同,他们的产品
的市场价值一开始也相同。
这六群劳工分别是:(1)农场工人;(2)零售商店店员;(3)制衣工人;
(4)煤矿矿工;(5)建筑工人;(6)铁路职工。我们暂且不管他们的工资率为
什么一定要相等,也不管理想的工资率是多少,我们直接给每一群劳工一个原始的
指数,以100为基础。现在,让我们假设每一群劳工都组织了全国性的工会,六
大工会能够仰仗自身行业的经济生产力、政治权力和战略地位,提出各自的调资要
求。假设你争我夺后的调资结果是,农场工人不调资,零售商店店员涨10%,制
衣工人涨20%,煤矿矿工涨30%,建筑工人涨40%,铁路职工涨50%。
根据上面所出的假设,我们可以计算出工资平均上涨了25%。为方便计算,我们
再假设各行业的产品价格涨幅与该行业工资增幅相同。(这里假设的数字,仅用来
说明基本原理。我们知道存在一些因素,使得价格涨幅不会像我们说的这样,短期
内更不可能如此。例如,劳工成本并不代表全部的成本。)
现在的情况是,生活费用平均上涨25%。农场工人的货币工资看似没有下
降,从能够买到的东西看,他们的处境变得相当糟糕。零售商店店员的货币工资虽
然涨了10%,处境也比调资之前时更糟。制衣工人的货币工资即使涨了20%,生
活也无法和以前相比。煤矿矿工的货币工资纵然涨了30%,购买力只是增加了一
点点。建筑工人和铁路职工当然有所改善,但其实际获益比表面看上去小得多。
即使这样的简化计算,所依据的假设还有好几点。我们要假设强行涨工资不会
带来失业。要这个假设成立,我们还必须假设工资调增的同时,货币供应和银行信
用也等量增加。即使如此,扭曲的工资率也不可能不造成行业性失业,特别是在那
些工资调增最多的行业中。如果没有采取相应的通货膨胀,强行涨工资会造成普遍
性的失业。
若按失业率来计算,工资上涨最多的工会不见得排第一;因为失业会被转移或
分散,这个过程与不同类别劳工的相对需求弹性有关,与多种劳工需求的“连动”特
质有关。我们把所有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失业劳工和受雇劳工平均起来处境就会
比以前要糟,这种状况连工资上涨最多的行业也不例外。总体福利的损失,远远高
出用数字表示出来的损失,因为失业劳工承受的心理损失,远高于受雇劳工购买力
增加一点点而获得的心理补偿。
这种状况也不能靠提供失业救济来解决。若要求受雇劳工来负担救济,不论是
直接还是间接,他们的工资都会因此减低。此外,“充足”的救济会制造出失业,我
们此前已经知道有几条途径能达成这样的结果。在过去,扶助失业会员是大工会的
一项基本功能,所以,它们在要求涨工资时,总是三思而后行,会充分衡量由此可
能带来的失业。而在现代失业救济制度下,政府强迫一般纳税人负担工资率过高造
成的失业救济支出,工会便失去自我约束的必要,无节制地提出的调资要求。此
外,我们说过,“充足”的救济会使一些人根本不想工作,另外一些人努力工作挣来
的实际收入仅相当于工资和救济金两者的差额。严重的失业意味着产品产量更小、
国家更穷、每个人能拥有的东西都更少。
工联主义的倡导者有时会用另一个答案来回答刚才的救济问题。他们承认,如
今的大工会会员的确会欺压没有参加工会的劳工,补救办法很简单:人人都参加工
会。然而,这种补救方案并没有那么简单。首先,组建工会不简单。尽管劳工组织
工会有法律和政治上的鼓励(或软性规定),有法可依,依据瓦格纳—塔夫脱—哈
特利法(Wagner…Taft…Hartley Act)和其他的法律,但美国只有约四分之一的受
雇劳工参加了工会。这并非没有原因。组织工会的条件要比我们所认为的要特殊得
多。其次,要自己的工会能说得起话不简单。即使人人参加工会,各工会的力量也
可能比今天更悬殊,还会有战略地位上的悬殊。原因可能是会员人数众多、生产的
产品不可或缺、其他行业对这一行依赖性强、更有政治手腕等。即便各工会势均力
敌,都能把工资提高相同的百分比,又能如何呢?可以肯定,从长期来看,没有人
会过得比工资不调高时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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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我们就找到了问题的核心。这里常用的假设是,调高工资会是以减低雇主
的利润为代价的。这种情况在特定条件下当然有可能发生,短期内更是如此。例
如,某家公司的工资被迫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