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自由意志与个人责任-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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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再向前发展的术语。埃尔哈德似乎相信,取得个人满意感的唯一途径是抛弃我们所用的、体现着人工象征(确切地说是 符号 )的常规语言术语,以便使我们能敞开心灵,更直接地体验人生。埃尔哈德说,这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无论我们的认识系统还是我们的语言,都不具经验的性质。它们只是我们经验的象征”。用词语描述事物必须让位于直接体验事物。埃尔哈德说,那些有所追求的人是不会得到的。“当你希望获得你想要的东西时,人生就成了一种欺骗。当你选择已经获得的东西时,人生才行得通。事实上,你得到的东西就是你原来选择的东西,尽管你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要生活下去,就要选择你已经得到的东西。”
这种哲学所具有的禅宗特征,就如们我们从此看到了另一个实用目的论范例那样明显。埃尔哈德承认,他对禅宗的研究对他的思想影响最大,虽然他同样满有理由地强调禅宗的实践跟埃斯特的培训全然不同。此外,对他的思想具有更明显影响的是控制论。但奇怪的是,控制论似乎与他的埃斯特培训格格不入。与禅宗的精神截然相反,就如“晴天霹雳”一样,他告诉研究班的参与者们他们是 机器 !
这种辩证主题(禅宗)和实证(控制论)主题并存的情况使埃斯特的理论具有自相矛盾的特性。例如,布莱告诉她的读者,埃斯特的参与者在话语模式中很快就学会了使用“和”,而不用“或”或者“但是”这样的割裂意义而不是联合意义的连词。她对这一点印象十分深刻。她评论说:“我最终 认识 到,这意味着多种抉择的存在。它与非此即彼的思想相对立,而后者一直支配着我们的语言和我们的行为,但又通过词语和态度限制了你。”我们对她的评论所体现的一与多元观点印象颇深。再者,就语言的确限制人的理解这一点看,这是目的因决定的一种反映。语言的词汇规定了我们在“投入”生活时能根据自己在意义上肯定的东西认识些什么。我们认为,在取得看到多种抉择的这种洞察的过程中,布莱表现了辩证的而不是实证的变化形式(见第九章,p.172)。
然而,当她告诉我们埃斯特如何产生作用时,布莱却转而用了一种计算机实证性比喻:“当我与你交流时,无论是言语交流还是非言语交流,你都作出反应……就像你的计算机按键被压下一样,无论你的反应如何,它都是预先编定的。虽 然计算机可以有一系列反应,但我们只能从计算机里得到我们已经编入程序里的那些反应。”她觉得我们过去早就编好的程序在培训中不知怎样被释放出来了。而且,幸亏在那两个周末里造就了一个人的创造性经验,他才获得了新的程序编制方法,而不是让早期生活中输入的信念继续对这个人的人生反复施加影响。
就他个人来说,埃尔哈德是不必解释埃斯特“如何”起作用的,因为他的方法的整个要点是:这些理智化的解说会使他希望他的学生得到的体验变得可望而不可及。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满有理由地认为,实证主题在埃斯特的理论基础中占了上风。例如,心理活动被看作感官输入的线性序列。这一点似乎是把人称为机器这一比喻的基础,因为人也像机器那样处理信息。而且,当培训者和某些参与者之间产生交流的时候,培训者的行为具有半控制论的性质,而不是具有真正的人本主义或辩证论的性质。在那15小时一节的课程中,听众偶尔也可以对培训者说话,即有时培训者要平息人们对培训程序或培训程序给参与者带来的预感的抱怨。在抱怨被平息后,培训者并不像禅宗大师那样否定抱怨的内容,也不会评论这种批评所包含的范围更广的意义。他只是说“谢谢,我知道了。”或“谢谢,我承认听到了你说的话。”这时,抱怨的人就要把麦克风交给另一位参与者,后者可能会谈出自己个人的参悟或感想。
培训者有时偶尔也给正在作自我展示的参与者作某种解释。例如,一位妇女起立抱怨说虽然她在与男人的关系上是忠诚的,但男人们似乎总是辜负她的信任。这时,培训者就 会从伯尔尼的交易分析中引经据典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小姐,你的行为正派,可你是个职业的受害者。”小组中的其他活动包括我们在别的方法中看到的放松与冥思,中间插入积极的身体锻炼以使人们在长时间的静坐之后加速血液的流通。否则,在这样长时间的静坐中,人们不打瞌睡才怪呢。
关于埃斯特就谈这么多。在此我们再一次看到了有关人的浓厚的辩证目的观,尽管这种观点披上了一层机械论的外衣。把人们称为计算机并相信一个人在经过60个小时所“发生”的东西以后给这些计算机编制了新的程序,这是歪曲他正在加以利用的现象。在埃斯特的培训过程中,人们对自己人生的新断言(新的肯定)承担了责任,但这一过程的响应性被全然忽视了。一个人绝不会把责任当作程序编入计算机里的,因为责任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有赖于人对程序为之而编制的 根据 的认识。如果人的确是计算机,那么,埃尔哈德有关摒弃语言符号的所有谈话就只能是用一盘这样的中介电子录音磁带代替了另一盘。机器是不能像埃尔哈德希望他的学生那样进行自由体验的。对他的方法作一番毫无偏见的研究,人们肯定会认为埃斯特把禅宗的顿悟西化了,以便从参与者们所胸怀的期望中得到相当大的好处。他们都期望着从这个马拉松式课程的新的实证性程序编制中将“获得”并“已经获得”某些东西。尽管埃尔哈德加以否认,然而在埃斯特中,对扬基式机械论的 信念 归根结底还是彻底战胜了对禅宗顿悟的 信念 。
误区
心理学家韦恩 。 戴 尔在他关于自拆台脚行为一书《你的误区》中一开始就告诉读者:“选择和抓住现时刻的生活将在本书的几乎每一页中都得到强调。”这当然符合“如何做”运动的最优良传统。但是戴尔确实也有个新花样:他用逻辑三段论推理法作为的的方法的基础。他要求读者思考—— 大前提 :“我能控制我的思想。” 小前提 :“我的情感来自我的思想。”结论:“我能控制我的情感。”戴尔为大前提找到了理由。他暗示甚至当有些东西不知趣地突然蹦进我们的头脑中时,我们是有能力把它们赶跑的。我们或许可以用梦中思想或出现在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个体心中的幻觉来对这种逻辑提出质疑。可是,对于大多数正常的心理反应来说,这种观点似乎是可以成立的。
他的小前提或许更难令人接受。他声称,研究表明,情感是脑中一个“思维中心”的产物;没有大脑我们就不会有情感。这里的问题在于要把神经的电冲动与思想本身区别开来。正如彭菲尔德的研究表明的,这两种过程很难说是同一的。彭菲尔德既能用电刺激引发思想,又能引发情感,但他的病人却依然能够认识到什么时候这种脑力活动过程是 他们 [自我本体的]思想的产物,什么时候不过是人为刺激的结果(见第十章)。无论事实如何,有趣的是我们看到了一位现代心理学家鼓吹一种如何控制情感的观点,而这种观点是 弗洛伊德登上历史舞台之前的19世纪公认的观点。这是一种意志力心理学。当我们看清楚戴尔推出的具体建议时,这一点就更明显了。
概括地说,他推荐出来的东西足以改变我们在人际关系上出现问题时所作出的前提。在这方面,焦点总是落在个体生活中自我决定的问题上。戴尔鼓励读者按如下方式重新构筑自己的前提:我们不应接受错误前提“你伤了我的感情”,而应对自己说“由于我对自己说了有关你对我的反应的话,我伤了自己的感情”。我们不要错误地认为“他使我恶心”,而应承认“我使自己恶心”。还有,我们不应用“她(他)使我激动”来欺骗自己,而应承认“每当我在她(他)附近时我就使自己激动”。在识别出这些容易使我们平静下来即防止我们实施自己的确想做的行为的大前提后,我们就重新解释这些前提,然后(用我们的话说,从心理上或从目的因上)决心实施截然相反的行为。
戴尔鼓励读者在选择时把幸福置于不幸之上。如果我们在交通阻塞时易于“大发雷霆”,那么这是因为我们允许这样的自拆台脚事件恣意发展。我们最好是哼一曲小调,口述几封信,跟旅行式录音机说几句话,而不要发这样无谓的脾气。我们必须停止寻求别人的认可。一个相信别人、认为“没有你我就活不了”的人必须学会说:“我可以不再爱你,但我现时还不想这样做。”我们还必须与过去决裂,清除如下的说话倾向:“我现在”如何如何。例如,“我不擅长跳舞”或“我的阅读能力不佳”。我们最好说:“我过去从来跳不好舞。”或者“我过去认为自己阅读能力不佳。”戴尔长篇大段地谈了 一个人应该摆脱那些不再有意义的过去行为模式(如在一定的时刻而不是在真感疲倦时上床睡觉)。
这整个论述的要点是要检查一个人赖以作出行为的根据,然后(用我们的话说就是通过预先检查辩证变化)调整这些根据,使它们更有利于自我负责的生活方式。
戴尔在他的书中以逻辑推理为起点,使人印象深刻。但是,当他着手从心理上解释人们的错误或正确行为时,他就无法坚持这种目的论解释了。我们应该明白,逻辑其实是一种目的分析法,它研究的主要是各种根据、断言、前提,以及从这些先行项推断出暗含意义或意向所采取的步骤。逻辑绝不是机械的,尽管有些机器也可以制造出来进行实证逻辑推理(见第十章)。然而戴尔却觉得有必要按照心理学中典型的强化理论来解释行为,用洛克的习惯概念来解释他极力试图分解的那些模式。例如,他告诉读者:“为了这种〔错误的〕思维你已进行了数千小时的强化。你需要以数千小时的新思维,即为你自己的情感承担责任的新思维,来使天平取得平衡……经过有生以来的强化,你学会了你现在所具有的习惯。”
假如戴尔确实相信人们可以作出选择,那么他有关习惯和强化的观点就可能与传统的学习理论不同了。可是,他并没有使这些差别清楚地显现在读者面前。读过他这本书的机械论心理学家很可能会从他对习惯的强调中看到一个典型的中介模型,即人是以“强化物”为基础被动地作出某种方式的反应,而不是主动地作出响应的。所以,尽管戴尔的实用心理学以某些表达目的的建议为依据,但他的正式理论立场却使我们怀疑他所揭示的人性形象究竟包含一些什么。
爱与意志
我们要探讨的最后一个领域是爱。虽然我们将要讨论的书不是典型的“如何做”之类的书,可是,这些书却真正以基本上通俗的方式论述了这一重要的人类经验。我们将谈及两本书:1956年出版的埃里克 。 弗 罗姆的《爱的艺术》和1969年出版的罗洛。 梅 的《爱与意志》。尽管这两本书都是在70年代引人注目的性革命前写成,然而在处理构成这一人类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的复杂问题方面,没有别的书比它们更好了。而且,相当有趣的是,这两本书的作者都把爱的讨论与自主意志和个人责任的问题交织在一起。
弗罗姆说,爱是我们对那些我们喜欢并愿与之融合在一起的人的生活和成长的 主动 关切。男性和女性具有辩证的属性,一方的行为方式是对另一方行为方式的规定。爱的最高理想超越单单一个特定的爱的对象,而推及到“整个世界”并体现在博爱这一概念里。为了实现成熟的爱,情爱或性爱必须把肉体吸引与博爱这一更为宽广的情感结合起来。这里包含自爱,但它与自恋却不是一回事。
弗罗姆说,爱一个人并不仅仅是一种强烈的性欲情感,因为“爱本质上是一种意志的行动,是用自己的生活对另一个人的生活作出全面承诺的决定”。爱是一项信义行为:一个人把自己完全奉献出来,希望以此导致被爱人的爱。自动机器是不可能爱的,因为它们缺少一个自我本体,因而不能用个 人的任何东西进行冒险。弗罗姆介绍了爱的实践的一些守则,包括严于律己、专一、耐心,以及对掌握这一艺术的无上关切。但他的分析的要点是:爱是一项目的性活动。
罗洛。 梅 同意这种观点,并认为现代男人和妇女的一个最迫切的问题是他们在实践性爱时缺乏爱欲。性是一种需要,爱欲则是欲望。性紧张在射精中得到释放,可是,使男人和女人进行交媾结合的首先是爱的渴望。用我们的术语说,性最好用质料因和动力因果关系来描述,但爱欲却是形式因和目的因的结合。罗洛。梅觉得在现代性自由中我们用性技巧代替了性爱激情。性变成了某种在技术上必须正确的东西,似乎性是一项竞技运动,参与者在竞相达到最大的射精释放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些有关性交“如何做”的书却在使这一经验的丰富含义大为减色。事实上,罗洛。 梅 认为,性无能的事例不断上升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今无节制的性自由的缘故。
罗洛。 梅 也同意弗罗姆如下观点: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他也认为爱与意志从心理上看是两项相关的活动,这是因为“爱与意志部表现了个人向对方的延伸、拓展和趋进,表现了个人希望影响他或她或它,而与此同时又敞开自己,以期被对方所影响”。意志可以阻止爱,反之亦然。但是,人生最高的高原是出现在这两种人类表现在性交中取得和谐统一的时候。把爱与意志结合起来是人类生活的任务。
在谈及如何完成这一任务时,罗洛。 梅 讨论了自由和他的意向性理论。他因袭英国的经验主义来建立意志这一概 念的理论。这反映在他给自由所下的定义上:“ 我给自由下的定义是 , 它是一个人在各种刺激面前暂停一下然后对这种而不是那种反应进行选择的能力 。”这一洛克式理论(见第五章,p.81)我们在詹姆斯的“持续注意力”观念中(参见第七章,p.136)已经论述过了。它具有一个致命的难点,即:必须首先解释这种暂停为什么会发生,以及这种进行选择是怎样“自由地”完成的。
虽然弗罗姆并没有以我们的方式分析问题,但是在他所称的 悖论逻辑 (paradoxical logic)的理论中却具有辩证性。他把这一逻辑与亚里士多德的(即实证性的)逻辑相对照,并指出它如何在东方宗教和各种类型的神秘哲学中占统治地位。他正确地指出:“对立并非现实的要素,而是人心的本性之一。”这样,弗罗姆的理论就具备了我们认为是对自由意志的正确描述的全部实质,包括他确认人类由于具有反省的智力而能够超越自然这一点。我们暂且不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更偏向于哪一位理论家。明摆着的事实是:弗罗姆和罗洛。 梅 都是目的论者。他们都会认为,要正确地掌握爱( 不是 色欲)、意志、欲望、意向、义务等人类行为,就需要用目的因的词语来解释。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