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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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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必巡守然后行,故河阳之守,全天王之行也。平王东迁,其诗不能复《雅》,而列为《国风》。襄王奔郑,不得全天王之行,则与诸侯不异,故书出也。夫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斯文是作,不以道假人。传言失天下,阙然如有未备。”○巡守,手又反,下同之。行如字,或下孟反,下同。复雅,扶又反。 
  '疏'注“夫子”至“未备”。○释曰:旧解江熙此言,明夫子之脩《春秋》,虽宪章前代,亦不可全与前代齐录,故云“夫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言尧舜有巡守之礼,文武有省方之制,故仲尼因襄王之守全天子之行,是亦祖述宪章也。“斯文是作,不以道假人”者,谓若全天子之行,宪章前代,是不以道假借人也。但襄王与诸侯不异,不可复全天子之行,故书出以表之也。明夫子虽欲尊王者同之先伐,以周德阙然未备,不可同之,故遂以此道借人也。或以为夫子所以书王出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斯文是作,不以道借人”。王德既阙,不可复全其行,故书出以表其失天下也。
 
  居者,居其所也。虽失天下,莫敢有也。邵曰:“虽实出奔,而王者无外,王之所居,则成王畿,郑不敢有之以为国。”。 
  晋侯夷吾卒。传曰:“诸侯时卒,恶之。”出不葬,篡文公而立,失德。○恶,乌路反。篡,初患反。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毁之名,何也?据宣十二年“楚子灭萧”不名。○毁,况委反。不正其伐本而灭同姓也。绝先祖支体尤重,故名以甚之。 
  '疏'“不正”至“姓也”。○释曰:卫与邢同姬姓,今卫灭邢,则是绝先祖支体,故谓之伐本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 
  宋荡伯姬来逆妇。伯姬,鲁女,为宋大夫荡氏妻也。自为其子来迎妇。○自为其,于为反,下“为祖”同。妇人既嫁不逾竟,宋荡伯姬来逆妇,非正也。其曰妇,何也?缘姑言之之辞也。 
  '疏'“不逾竟”。○释曰:复发传者,嫌为求妇为礼,故发之。
 
  宋杀其大夫。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之位,尊之也。何休曰:“曹杀其大夫,亦不称名姓,岂可复以为祖乎?”郑君释之曰:“宋之大夫尽名姓。礼:公族有罪,刑于甸师氏,不与国人虑兄弟也,所以尊异之。孔子之祖孔父,累於宋殇公而死,今骨肉在其位而见杀,故尊之,隐而不忍称名氏。若罪大者,名之而已,使若异姓然,此乃祖之疏也。曹杀其大夫,自以无大夫,不称名氏耳。《春秋》辞同事异者甚多,隐去即位以见让,庄去即位为继弑,是复可以比例非之乎。”○复以,扶又反,下是复同。甸,徒遍反。累,方伪反。去,起吕反,下同。以见,贤遍反。为继,于伪反,又如字。 
  '疏'注“祖之疏”。○释曰:异姓称名,疏而详已;同姓不名,亲而略之;若名氏具备,而见其疏,则见异姓同,非尊祖之事,故曰疏之也。古本或作“礼之疏”者,言同姓与异姓不别,则於礼法为疏也。理亦通耳。以本不定,故两解之。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纳者,内弗受也。围,一事也。纳,一事也。而遂言之,怪其异事而辞相连,有似遂事之辞。盖纳顿子者陈也。围陈,使纳顿子。 
  '疏'“盖纳顿子者陈也”。○释曰:案《癈疾》云:“休以为即陈纳之当举陈,何以不言陈”,郑君释之曰:“纳顿子固宜为楚也。穀梁子见经云‘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有似‘晋阳处父伐楚救江’之文,故云盖陈也。”是郑意亦同范说,围陈使纳顿子也。
 
  葬卫文公。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卫称子,在丧。洮,鲁地。莒无大夫,其曰莒庆,何也?以公之会目之也。小国无大夫,以公与会,故进之。时有卫子,则无敌公之嫌。○与会如字,一音预。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已未,公会莒子、卫甯速盟于向。向,莒地。○向,舒亮反。公不会大夫,其曰甯速,何也?以其随莒子,可以言会也。 
  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帯ゼ啊H耍⒄咭病G郑呈乱病9分钦病V翈‘,急辞也。以急辞言之,明不至帯!饚‘音携,又似衮反。 
  '疏'“人微”至“辞也”。○释曰:文承追齐师之下,即云至帯羌贝且病>菸挠搿肮啡钟诩梦鳌币煲病0缸四辍肮啡钟诩梦鳌保啤安皇谷皱庆段乙病保窬倨肭郑且阅呀嘣拼笾舱撸艘匀钟型街冢蚀蠊罚艘怨患埃室嘌源笾病H槐瞬谎匀种ノ遥嗽破肴饲治艺撸耸侨值遥皇怪遥迫敉缤俗呷唬似胧侵泄郑智呈拢示僦约贩钦病
 
  弗及者,弗与也,弗与战也。可以及而不敢及也。畏齐师。其侵也曰人,其追也曰师,以公之弗及,大之也。大之,谓变人言师。弗及,内辞也。弗及者,若曰我自不及耳,非齐不可及。 
  夏,齐人伐我北鄙。 
  卫人伐齐。 
  公子遂如楚乞师。乞,重辞也。雍曰:“人道施而不有,让而不取,故以乞为重。”○施,舒豉反。 
  '疏'“乞,重辞也”。○释曰:此是乞师之始,故发传以明之。
 
  何重焉?重人之死也,非所乞也。师出不必反,战不必胜,故重之也。 
  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夔,国也。不曰,微国也。以归,犹愈乎执也。 
  '疏'“夔国”至“执也”。释曰:灭国有三术,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此是夷以之微国,故从时例。而传言微国也,以明之也。案戎伐凡伯以归,不言执者,尊天子之使,不与夷狄之执。今夷狄自相执,经言以归,传云“犹愈乎执也”者,彼尊凡伯,使一人当一国,故变执言以归。诸侯相执以归者,例不得言执,故传云以归,犹愈乎执也,明经止得言以归。
 
  冬,楚人伐宋,围闵。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以吾用其师,目其事也,非道用师也。楚人出师,为鲁伐齐,而中道以伐宋,故伐围兼书,所以责楚。○为,于伪反。中如字,又丁仲反。 
  '疏'“目其”至“师也”。○释曰:传解经,并言围伐之意也。言楚人为我伐齐,而中道更伐宋,故兼围伐目其事,所以责楚中道用师,非训为责也。
 
  公以楚师伐齐,取穀。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民以其死,非其正也。雍曰:“兵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安有驱民於死地,以共假借之役乎?”○共音恭,本又作供。假借音嫁,又古雅反;下子夜反,又子亦反。 
  '疏'“以者,不以者也”。○释曰:“重发传者,彼据外,此据内,故重详之。
 
  公至自伐齐。恶事不致,此其致之何也?危之也。以蛮夷之师伐邻近大国,招祸深怨,危亡之道。 
  '疏'“恶至”至“危之也”。○释曰:庄六年秋,“公至自伐卫”,传曰:“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不致,则无用见公恶事之成也。”与此文不同者,互文以起义,其实不异,彼明恶事之成,此亦明之,此云危之也,则彼亦危之可知也。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来朝。朝,直遥反。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昭,或作照,非。 
  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 
  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楚人者,楚子也。其曰人,何也?人楚子,所以人诸侯也。其人诸侯,何也?不正其信夷狄而伐中国也。何休曰:“哀元年‘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不称人,明不以此故也。”郑君释之曰:“时晋文为贤伯,故讥诸侯不从,而信夷狄也。哀元年时无贤伯,又何据而当贬之邪?甯谓定哀之世楚强盛,故诸侯不得不从耳。”江熙曰:“夫屈信理对,言信必有屈也,宋楚战于泓,宋以信义而败,未有阙也,楚复围之。我三人行必有我师,诸侯不能以义相师,反信楚之曲,屈宋之直,是义所不取,信曲屈直犹不可,况乃华夷乎?楚以亡义见贬,则诸侯之不从,不待贬而见也。然则四国信楚而屈宋,春秋屈其信而信其屈,贬楚子于兵首,则彼碌碌者以期见矣,故曰‘人楚子,所以人诸侯’。”○信音申。 
  '疏'注“宁谓”至“诸侯”。○释曰:郑云无贤伯、范言楚盛者,二者相接也,为当时无贤伯,楚又彊盛,故诸侯不得不从也。案泓之战,《穀梁》意讥宋公。江熙云宋以信义而败,未有阙者,据宋不能量敌彊弱,致师败身伤,故讥之。其於信义,实未有所阙,而楚复围之,故贬楚子也。《公羊》以为称公者,为执宋公贬,故终僖之篇贬之。杜预解云,楚以微者告,并与《穀梁》异也。
 
  十月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地以宋者,则宋得与盟,宋围解可知。○与音豫。 
  '疏'注“地以”至“可知”。○释曰:《左氏》之意,公会诸侯盟于宋,宋不与盟。何休与范皆云“地以元缺宋,则宋得与盟”。二传以无晋救宋之文,故与《左氏》异也。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再称晋侯,忌也。郑嗣曰:“曹卫并有宿怨于晋,君子不念旧恶,故再称晋侯以剌之。”○剌,七赐反。下文及注同。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剌之。剌,杀也。内讳杀大夫,故谓之剌。盖取《周礼》三剌之法。先名后剌,杀有罪也。公子启曰:“不卒戍者,可以卒也。可以卒而不卒,讥在公子也,剌之可也。”公子启,鲁大夫。 
  '疏'“公子启曰”。○释曰:旧解云,子启即公子偃,启书日者,启无罪,今买书时者,是买有罪也。今观上下文势,理恐不然,何者?此传上云先名后剌,下文云不卒戍者,可卒也,本非释时日之意,何为公子启一句独论日月之事?若以《穀梁》专释经,不论人语之事,何为襄二十三年传云:“蘧伯玉曰:不以道事其君者,其出乎!”岂得谓蘧伯玉曰又不是人言也。故知旧说非耳。
 
  楚人救卫。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以晋侯而斥执曹伯,恶晋侯也。恶其忌怨深。○畀,必利反,与也,下及注同.恶,乌路反,下文及注同。 
  '疏'“入者,内弗受也”。○释曰:前已有传,重发之者,以晋文初霸,嫌得入中国,故发传以明之。
 
  畀,与也。其曰人,何也?不以晋侯畀宋公也。畀,上与下之辞,故不以侯畀公。哀四年夏“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使楚子治其罪。今执曹伯,不言归于宋,而言与宋人者,是使宋公拘执之。 
  夏,四月,已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楚杀其大夫得臣。 
  卫侯出奔楚。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卫称子者,时卫侯出奔,国更立君,非王命所加,未成君,故曰子。践土,郑也。讳会天王也。实会天王,而文不言天王,若诸侯自共盟然,是讳之也,所谓谲而不正。 
  陈侯如会。如会,外乎会也,於会受命也。外乎会,不及序也。受命于会,故书如会。 
  公朝于王所。朝不言所,言所者,非其所也。非京师朝。 
  '疏'“朝不言所”。○释曰:公如京师,亦不言朝,直失不言所者,如即是内朝之常文,故直解不言所而已。如既是常文,此言朝者,以其非京师,故以违例言之。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自楚,楚有奉焉尔。复者,复中国也。中国,犹国中也。 
  '疏'“楚有奉焉尔”。○释曰:发传者,自楚,嫌与中国异也。
 
  归者,归其所也。郑之名,失国也。 
  '疏'“郑之名失国也”。○释曰:重起失国之例者,以郑非大罪,故出奔不名,恶其藉楚之力,故入名,以表失国,嫌出入异,故传发之。
 
  卫元咺出奔晋。 
  陈侯款卒。 
  秋,杞伯姬来。庄公女来归宁。 
  公子遂如齐。聘也。 
  冬,公会晋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陈称子,在丧也。讳会天王也。复致天子。○复,扶又反。 
  天王守于河阳。河阳,晋地。○守音狩,下同。全天王之行也,时实晋文公召王。以臣召君,不可以训。因天子有巡守之礼,故以自行为文。○行如字,或下孟反。为若将守而遇诸侯之朝也。为天王讳也。水北为阳,山南为阳。温,河阳也。日之所昭曰阳。○为天王,干伪反。 
  壬申,公朝於王所。朝於庙,礼也。於外,非礼也。诸侯朝王,王必於宗庙受之者,盖欲尊祖祢共其荣。独公朝与?诸侯尽朝也。其日,以其再致天子,故谨而日之。主善以内,目恶以外。主善以内,谓公朝于王所。目恶以外,言再致天子。○朝与音馀。言曰公朝,逆辞也,而尊天子。郑嗣曰:“若公朝于庙,则当言公如京师,而今言公朝,是逆常之辞。虽逆常而曰公朝王所,是尊天子。” 
  '疏'“而尊天子”。○释曰:公若朝於庙,当云如也。今逆常,故言朝也。朝虽逆常之辞,言公朝於王所,仍是敬王室之事,故云“而尊天子”。
 
  会于温,言小诸侯。温,河北地,以河阳言之,大天子也。温、河阳同耳。小诸侯,故以一邑言之。尊天子,故以广大言之。日系於月,月系於时。壬申,公朝于王所,其不月,失其所系也。以为晋文公之行事为已傎矣。以臣召君,傎倒上下,日不系于月,犹诸侯不宗于天子。○傎,都田反。倒,丁老反。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此入而执,其不言入,何也?不外王命於卫也。入者自外来;伯者以王命讨卫,卫,王之士,故曰不外王命。归之于京师,缓辞也。断在京师也。辞间容之,故言缓。○断,丁乱反。 
  '疏'“缓辞也”。○释曰:据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不言之。
 
  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自晋,晋有奉焉尔。复者,复中国也。归者,归其所也。 
  '疏'“晋有奉焉尔”。○释曰:又发传者,嫌霸者与凡诸侯异。
 
  诸侯遂围许。会温诸侯。许比再会不至,故共围之。遂,继事也。继事,会于温而围许。 
  曹伯襄复归于曹。三月为晋侯所执,今方归。复者,复中国也。天子免之,因与之会。其曰复,通王命也。免之于宋,身未反国,因会于许,即从反国之辞通王命。 
  遂会诸侯围许。遂继事也。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介,国也。葛卢,微国之君未爵者也。其曰来,卑也。介音界,国名。 
  '疏'“其曰来,卑也”。○释曰:据庄五年“嗬缋蠢闯保辔吹镁裘瞥宋奖凹视醒岳匆印O迨四辍鞍浊铩崩础白⒃啤辈谎猿撸荒苄谐瘛笔且病
 
  公至自围许。 
  夏,六月,公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翟泉,某地。 
  '疏'“公会”至“翟泉”。○释曰:《左氏》以为王人者王子虎,为下盟列国。晋人云云者,狐偃等,为上敌公侯,皆贬之称人。何休注《公羊》云,晋文德衰,故微者往会。今《穀梁》既无传注,或如何说,王人以下皆是微也。
 
  秋,大雨雹。雹者,阴胁阳、臣侵君之象。阳气之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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