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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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既无传注,或如何说,王人以下皆是微也。
秋,大雨雹。雹者,阴胁阳、臣侵君之象。阳气之在水雨则温热,阴气薄而胁之,不相入,转而成雹。○雨,于付反。雹,蒲学反。
冬,介葛卢来。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齐。
秋,卫杀其大夫元咺。称国以杀,罪累上也,以是为讼君也。元咺讼君之罪于伯者,君忌之,使人杀之而后人。案宣九年“陈杀其大夫泄冶”传曰,“称国以杀其大夫,杀无罪也”,此传曰,“称国以杀,罪累上也”。凡称国以杀大夫,或杀无罪,或罪累上,参互不同,略当近半。然则称国以杀有二义,泄冶忠贤而君杀之,是君无道也;卫侯虽有不德,臣无讼君之道,元咺之罪亦已重矣。然君子之道,譬之于射,失诸正鹄,反求诸身。卫侯不思致讼之愆,躬自厚之义,过而不改,而又怨忌,上下皆失,故曰罪累上。○累,劣伪反。泄,息列反。冶音也。近半,附近之近。正音征。鹄,古毒反。愆,起虔反。
'疏'“以是为讼君也”。○释曰:元咺讼君,则是臣之罪。复言累上者,以上下俱失,嫌卫杀无罪,故加累上之文也。卫侯得书复归者,复归非全善之辞,卫侯既委罪元咺,故得复归之称。○注“有二义”。释曰:言有二义者,谓传言“杀无罪也”,即是罪全在君,传云“罪累上也”。即上下俱失,故云有二义。
卫侯在外,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待其杀而后入也。
及公子瑕。公子瑕,累也,以尊及卑也。
卫侯郑归于卫。徐邈曰:“凡出奔归月,执归不月者,齐则国更立主,若故君还入,必有战争祸害,所以谨其文。执者,罪名未定,其国犹追奉之,归无犯害,故例不月。”○战争,争斗之争。
晋人,秦人围郑。介人侵萧。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天子之宰,通於四海。
'疏'“天子”至“四海”。○释曰:复发传者,葵丘会也,此则聘也,嫌异,故重发之。
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以尊遂乎卑,此言不敢叛京师也。何休曰:“大夫无遂事。”案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恶季孙不受命而入也。如公子遂受命如晋,不当言遂。郑君释之曰:“遂固受命如京师如晋,不专受命如周,经近上言‘天王使宰周公来聘’,故公子遂报焉,因聘于晋,尊周不敢使并命,使若公子遂自往焉。即云公子遂如京师如晋,是同周于诸侯,叛而不尊天子也。《公羊传》有美恶不嫌同辞,何独不广之於此乎?”宁谓经同而传异者甚众,此吾徒所以不及古人也。○台,土来反,又音台。郓音运。恶季孙,乌路反。美恶,乌路反,又如字。
'疏'“遂乎卑”。○释曰:传言此者,遂是继事之辞,以辞有善恶,故传分明别之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曹田。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谓之郊者,天人相与交接之意也。不言郊天者,不敢斥尊也。昔武王既崩,成王幼少,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终致太平。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祭苍帝灵威仰,昊天上帝鲁不祭。○少,诗照反。大音泰。
'疏'注“谓之”至“不祭”。○释曰:范惟言天人相与交接,故谓之郊。字既从郊,或当亦在南郊,就阳位而祭也。昔武王既崩云云,《尚书》有其事。制礼作乐云云者,《礼记》文。祭苍帝灵威仰,昊天上帝鲁不祭者,是郑玄之说。郑以《春秋说元命包》云:“紫微为大帝,大微为天庭,五帝合明。”又《文耀钩》云:“苍帝春受制,其名灵威仰。赤帝夏受制,其名赤熛怒。黄帝受制王四季,其名含枢纽。白帝秋受制,其名白招炬。黑帝冬受制,其名汁光纪。是紫微宫者五方帝。”故郑以周与鲁夏正郊天者,祭青帝灵威仰之帝;冬至祭天於圆丘者,祭天皇大帝,鲁不得祭之。故范亦同之耳。然三王之郊,一用夏正,鲁不然者,以天子得冬至祭天皇大帝,故郊所感之帝皆以夏正为之,鲁不得冬至祭天,故转卜三正。从周正月至於三月,皆是郊之时也,月各一卜,故云三卜,礼也。四月非时,故云四卜,非礼也。《左氏》以为礼不卜常祀,郊既鲁之常祀,故一卜亦为非礼。《公羊》以为天子不卜郊,鲁郊非常礼,故卜之;求吉之道不过三,故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是三传各异。其用牲也,何休以为郊天牛,角茧栗,三望之牛,角尺,其文出於《稽命徵》。其祀也,郊祭则焚燎,山则升,水则沉。
不从,乃免牲,犹三望。郑君曰:“望者,祭山川之名也,谓海也、岱也、淮也。非其疆界则不祭。”《禹贡》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徐,鲁地。
'疏'“犹三望”。○释曰:《公羊》以为三望,泰山、河、海、贾逵、杜预之徒注《左氏》者,皆以为分野星、国中山川。今范同郑玄之说。取《禹贡》之文,以为淮、海、岱也。
夏四月,不时也。郊,春事也。四卜,非礼也。郊,春事,四卜则入夏。免牲者,为之缁衣熏裳,有司玄端,奉送至于南郊。免牛亦然。玄端,黑衣,接神之道。玄熏者,天地之色也。南郊,天位,归之于阳也。“全曰牲,伤曰牛”,“牛有变而不郊,故卜免牛”。○熏,许云反。
'疏'注“全曰”至“免牛”。○释曰:哀元年传文也。
乃者,亡乎人之辞也。亡乎人,若曰无贤人也。凯曰,其犹《易》称“窥其户,阒其无人”,《诗》云“巷无居人”,讥僖公不共,致天变。○阒,苦鵙反。共音恭,本亦作恭。犹者,可以巳之辞也。望,郊之细也。不郊,无望可也。巳,止也。
秋,七月。
冬,杞伯姬来求妇。妇人既嫁不逾竟,杞伯姬来求妇,非正也。
'疏'“求妇非正也”。○释曰:重发传者,嫌国君之妻异,故明之。
狄围卫。
十有二月,卫迁於帝丘。帝丘,卫地。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已丑,郑伯捷卒。捷,在接反。
卫人侵狄。
秋,卫人及狄盟。
冬,十有二月,已卯,晋侯重耳卒。晋自庄公已前,不书于《春秋》,又不言文公之入及郑忽之杀,何乎?徐邈通之曰:“案《诗序》及《纪年》、《史记》,晋昭公之后,大乱五世。又郑忽之后,有子亹、子仪,且事出记传而经所无殊多,诚当有不告故不书者。诸侯有朝聘之礼,赴告之命,所以敦其交好,通其忧虞。若邻国相望而情志否隔,存亡祸福,不以相关,则它国之史,无由得书,故告命之事绝,则记注之文阙,此盖内外相与之常也。鲁政虽陵湫逃檀妫凡咚迹皇С7ǎ湮南字底阒ぃ士鬃右蚨懼氯员臼罚怯兴鹨妫猿上曷灾鸢嶂狻H舴蚩梢约奈⒅级ㄍ醯勒撸婧蹙迩罾恚辉诩鞘律俣啵烁敲憽洞呵铩分局肌Jψ时缢担沼弥R澹史Y梁子可不复发文,而体例自举矣。”○重,直龙反。亹,亡匪反。朝聘,直遥反。好,呼报反。否,备矣反。注,张住反。不复,扶又反。
'疏'注“师资辩说”。○释曰: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日用者,《易·系辞》文也。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滑,国也。
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不言战而言败,何也?狄秦也。其狄之何也?秦越千里之险入虚国,滑无备,故言虚国。○殽,户交反。进不能守,退败其师,徒乱人子女之教,无男女之别。秦之为狄,自殽之战始也。明秦本非夷狄。○别,彼列反。
'疏'“进不”至“始也”。○释曰:旧解进不能守,谓入滑而去;退败其师,谓败於殽也;乱人子女,谓入滑之时,纵暴乱也。本或别进字者。
秦伯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曰:“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秦伯曰:“子之冢木已拱矣,何知!”子之辈皆已老死矣。拱,合抱也。言其老无知。○百里子如字,或作伯,误也。蹇,纪辇反。拱,九勇反。合手曰拱。师行,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女死,必於殽之岩唏唫之下。其处险隘,一人可以要百人。○女音汝,下及注同。唫,本作崟,音吟,一音钦。处,昌虑反。隘,於懈反。要百,於遥反,下文“要而击之”同。我将尸女於是。”尸女者,收女尸。师行,百里子与蹇叔子随其子而哭之。秦伯怒曰:“何为哭吾师也?”二子曰:“非敢哭师也,哭吾子也。我老矣,彼不死则我死矣。”畏秦伯怒,故云彼我要有死者。晋人与姜戎要而击之殽,匹马倚轮无反者。倚轮,一只之轮。○倚,居宣反,或於绮反。晋人者,晋子也。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为微之?不正其释殡而主乎战也。
癸巳,葬晋文公。曰葬,危不得葬也。
狄侵齐。
公伐邾,取訾楼。訾,子斯反。
秋,公子遂帅师伐邾。
晋人败狄于箕。箕,晋地。
冬,十月,公如齐。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
乙巳,公薨于小寝。小寝,内寝。小寝,非正也。非路寝。
'疏'“小寝,非正也”。○释曰:传发此例者,以隐公不地,桓公非正,今僖公虽卒,而没於妇人之手,故发传以恶之也。
陨霜不杀草。《京房易传》曰:“君假与臣权,陨霜不杀草。”○陨,云敏反。未可杀而杀,举重也。可杀而不杀,举轻也。重,谓菽也。轻,谓草也。轻者不死,则重者不死可知。
李、梅实。《京房易传》曰:“从叛者兹谓不明,厥妖木冬实。”实之为言犹实也。实,子。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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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穀梁传注疏》
卷十
卷十
◎文公起元年,尽八年
文公襄王二十六年即位,名兴。
'疏'《鲁世家》:文公名兴,僖公之子,以襄王二十六年即位。《谥法》:“慈惠爱民曰文。”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继正即位,正也。继正,谓继正卒也。隐去即位以见让,桓书即位示安忍。庄、闵、僖不言即位,皆继弑。○去,起吕反。见,贤遍反。弑,申志反。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
天王使叔服来会葬。诸侯丧,天子使大夫会葬,礼也。传例曰:“天子大夫称字。”盖未受采邑,故不称氏。字者贵称,故可独达也。○贵称,尺证反。
'疏'“诸侯”至“达也”。○释曰:范云传例者,非正例,推以知之。定十四年传曰:“天子之大夫不名。”隐七年“凡伯来聘”传曰:“凡伯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又九年“南季来聘”传曰:“南,氏姓也。季,字也。”是天子之大夫称字,据传文可知,故亦得云传例也。
葬曰会,言会,明非一人之辞。其志,重天子之礼也。
'疏'“重天子之礼也”。释曰:五年,“毛伯来会葬”,“会葬之礼於鄙上”。此叔服来会葬,云“其志重天子之礼也”者,旧解以为叔服在葬前至,先乡鲁国,然后赴葬所。毛伯以丧服发后始来,先之竟上,然始至鲁国,故传释有异辞也。或当此释书之所由,故云重天子之礼也。彼解会葬之处,故云於鄙上。二者互言之,未必由先后至,理亦通也。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薨称公,举上也。葬我君,接上下也。僖公葬而后举谥,谥所以成德也,於卒事乎加之矣。
'疏'“薨称”至“加之矣”。○释曰:重发传者,桓不以礼终,僖则好卒,二者既异,故传详之。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毛,采邑,伯,字也,天子上大夫也。○锡,星历反。采地音菜,地本又作邑。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正也。
'疏'“礼有”至“正也”。○释曰:重发传者,桓则薨后见锡,此则即位见锡,嫌其得正,故传发之。
晋侯伐卫。
叔孙得臣如京师。
卫人伐晋。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礼:卿不得会公侯。《春秋》尊鲁,内卿大夫可以会外诸侯。戚,卫地。○戚,仓寂反。
'疏'注“内卿”至“卫地”。○释曰:“内卿大夫可以会外诸侯”者,下二年传文。不於此发例者,伯者至尊,大夫不可以会,但《春秋》内鲁,故无讥文。以失礼深,传不可云得会。至於三年垂敛之会,则是凡常诸侯,礼虽不达,人情通许。故发内大夫可以会外诸侯之例。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郑嗣曰:“商臣,缪王也。?,文王之子成王也。不言其父而言其君者,君之於世子,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言世子所以明其亲也,言其君所以明其尊也,商臣於尊亲尽矣。○弑其,申志反,传同。?,苦门反。日?之卒,所以谨商臣之弑也。夷狄不言正不正。徐乾曰:“中国君卒,正者例日,篡立不正者不日,夷狄君卒,皆略而不日,所以殊夷夏也。今书日,谨识商臣之大逆尔,不以明?正与不正。”○篡,初患反。夏,户雅反。识,如字,又申志反。
'疏'“夷狄”至“不正”。○释曰:传言此者,以夷狄之弑有日与不日,嫌同中国,故分明别之。
公孙敖如齐。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彭衙,秦地。○衙音牙。秦师败绩。
丁丑,作僖公主。作,为也,为僖公主也。为僖公庙作主也。主,盖神之所冯依,其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为僖公庙,于伪反。冯,皮冰反。长尺,直亮反,又如字,下同。立主,丧主於虞,礼:平旦而葬,日中反而祭,谓之曰虞,其主用桑。吉主於练。期而小祥,其主月栗。作僖公主,讥其后也。僖公薨,至此巳十五月。作主坏庙有时日,於练焉坏庙。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礼:亲过高祖则毁其庙,以次而迁,将纳新神,故示有所加。○坏音怪,下同。檐,以占反。
'疏'“作为”至“可也”。○释曰:僖二十年“新作南门”,传曰:“作,为也。有加其度也。”彼传意言作所以为讥,则此作亦讥可知,故下传云“作僖公主,讥其后也。”案庄公之丧巳二十二月,仍讥其为吉禘,今方练而作主,犹是凶服,而曰吉主者,三年之丧,至二十五月犹未合全吉,故公子遂有纳币之讥。庄公丧制未二十五月而禘祭,故讥其为吉。此言吉者,比之虞主,故为吉也。此虽为练作之主,终入庙以辨昭穆,故传以吉言之。然作主在十三月,坏庙在三年丧终,而传连言之者,此主终入庙,入庙即易檐,以事相继,故连言之,非谓作主坏庙同时也。或以为练而作主之时,则易檐改涂,故此传云於练坏庙,於传文虽顺,旧说不然,故不从之,直记异闻耳。麋信引卫次仲云:“宗庙主皆用栗,右主八寸,左主七寸,广厚三寸。若祭讫,则内於西壁慆中,去地一尺六寸。右主,谓父也;左主,谓母也。”何休、徐邈并与范注同,云天子尺二寸,诸侯一尺,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是与卫氏异也。其藏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