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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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非制也。昭五年经曰“舍中军”,传曰“贵复正也”,然则鲁有二军,今云三军,增置中军尔。鲁为次国,於此为明。○将,子匠反。舍中音舍。
'疏'注“鲁为次国”。释曰:鲁本周公之后,地方七百里,而云次国者,据春秋时言之也。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夏四月,不时也。四卜,非礼也。
'疏'“四卜”非“礼也”。○释曰:上三卜为礼,而非时。此卜违礼,而礼亦非时,故重发传。不言免牲者,不行免牲之礼,故但言不郊耳。
郑公孙舍之帅师侵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秋,七月,已未,同盟于京城北。盟谋更共伐郑。京城北,郑地。○京城,《左氏》京作“亳”。
公至自伐郑。不以后致,盟后复伐郑也。传例曰:“已伐而盟。复伐者,则以伐致。盟不复伐者,则以会致。”此言不以后致,谓会在伐后。○复,扶又反。
'疏'“不以”至“郑也”。○释曰:成十七年“夏,公会尹子”云云“伐郑”,乙酉,同盟于柯陵”,与此正同。彼云“公至自会”,此云“公至自伐郑”,致文不同者,案彼伐郑同盟於柯陵,为公不同于伐郑,以会事为大,故以会致;此时郑从楚,楚彊,诸侯畏之,故以伐为大事。又盟后重更伐郑,故以伐致也。○注“传例”至“伐后”。○释曰:下十九年传文。
楚子、郑伯伐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会于萧鱼。萧鱼,郑地。
公至自会。伐而后会,不以伐郑致,得郑伯之辞也。郑与会而服中国,喜之,故以会致。○郑与音豫。
'疏'“伐而”至“辞也”。○释曰:僖四年传云“二事偶,则以后事致”,此云““公至自会”,正是其当。而云“不以伐郑致”者,以郑从楚,伐之尤难,故当以伐为大事,但以喜郑与会,故以会致之。
楚人执郑行人良宵。行人者,挈国之辞也。行人,是传国之辞命者。○传,直专反。
'疏'“挈国之辞也”。○释曰:旧解挈犹传也。行人传国使会命,故云“挈国之辞也。”或以挈为举谓传,举国命之辞,理亦通耳,但与注乖。行人之文有六,传之所以发者三也。昭公八年“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传曰:“称人以执大夫,执有罪也。称行人,怨接於上也。”襄十有八年“晋执卫行人石买”,传曰:“称行人,怨接於上也。”此云“楚人执郑行人良宵”,传曰:“挈国之辞也。”徵师云称人执有罪,则此挈国之辞,而被囚执,亦是有罪也。石买云称行人怨接於上,则良宵亦然也,是其文亦相通也。传举三者,则定六年“晋人执宋行人乐祁”,七年“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昭二十三年“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亦然也。是称人以执有罪,石买称行人怨接於上,明君之与臣,两举失之也。执大夫称人,又有二义。庄十七年“齐人执郑詹”,传曰“人者,众辞也。以人执,与之辞也”。僖四年齐人执陈袁涛涂传曰:“齐人者,齐侯也”,“不正其逾国而执也”。桓十一年“宋又执郑祭仲”,传曰“宋人者,宋公也。其曰人何也?贬之也”。是有二也。案经例执大夫皆称人而执,未有称公侯者。而云贬宋公齐侯何也?斯有旨矣。然执大夫得其罪,例当称人。经因事以明义,若彼执者有罪,则称人以见罪;若执人者有罪,亦称人以见恶。齐侯为逾国而执,宋公命人逐君,故贬之也,称人以明不正也。纵使例执得其罪,未有称公侯之文,其齐宋二君,亦当贬从称人之限,故经虽同常文,传则分而别之,所谓善恶不嫌同辞,不可以一概求之矣。祭仲不称行人,旧解私罪不称行人,或当非行人故也。
冬,秦人伐晋。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莒人伐我东鄙,围邰。盖攻守之害深,故以危录其月。○邰,本又作台,他来反,又音台。伐国不言围邑,举重也。伐国重,围邑轻,举重可以包轻。取邑不书围,安足书也。不足书而今书,盖为下事起。○为,于伪反。
'疏'注“盖为下事起”。○释曰:范知之者,以伐国不言围邑,言围邑有所见,明此为下事耳。
季孙宿帅师救邰,遂入郓。郓,莒邑。○郓音运。遂,继事也。受命而救邰,不受命而入郓,恶季孙宿也。恶,乌路反。
夏,晋侯使士鲂来聘。
秋,九月,吴子乘卒。
冬,楚公子贞帅师侵宋。
公如晋。
十有三年,春,公至自晋。
夏,取邿。邿音诗。
'疏'“夏取邿”。○释曰:《公羊》以邿为邾娄之邑,此传虽无说,盖从《左氏》为国也。
秋,九月,庚辰,楚子审卒。共王。○共音恭。
冬,城防。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季孙宿,叔老会晋士匄、齐人、宋人、卫人、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吴于向。向,郑地。○虿音丑迈反。向,舒亮反。
'疏'“正月”至“于向”。○释曰:何休云“月者,剌诸侯委任大夫,”“二年之后,君若赘旒然”,故月之。范虽不注,或以二卿远会蛮夷,危之,故月。从何说,理亦通耳。
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叔孙豹会晋荀偃、齐人、宋人、卫北宫括、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已未,卫侯出奔齐。诸侯出奔例月,衎结怨于民,自弃於位,君弑而归,与知逆谋,故出入皆日,以著其恶。○与音豫。
'疏'注“诸侯”至“其恶”。○释曰:桓十五年“五月,郑伯突出奔蔡”,十六年“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又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亦文承九月之下,是例月也。若然,昭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二十一年“冬,蔡侯东出奔楚”而书时者,彼蔡侯东时,为公如晋,不当月,故时也;其北燕伯时,自为大雨雹,故亦略其月,文或当时,与月同,唯书日有异也。然此书日以著卫侯之恶,则昭二十五年“九月,乙亥,公孙于齐”,亦是明公之恶也。或可详内,不可以外例准之。然“卫侯朔出奔齐”,传曰“朔之名,恶也。天子召而不往”,彼亦恶而书名,则北燕伯、蔡侯之徒,亦是书名以见恶也。今卫侯以恶甚而书日,所以不名者,“郑忽出奔卫”,传曰“其名,失国也”,卫侯虽则恶甚,以其不失国,故不名以见得国,入书名以明恶也。曹伯负刍无罪,故出入不名,则卫侯郑入书名者,亦恶可知也。然卫侯朔亦得国,而出书名者,以天子绝之故也。则蔡侯东、北燕伯款,亦为失国而名也。郑忽,桓十五年称“世子忽复归于郑”,亦是得国而书名者,以其微弱罪贱之,故传曰其名失国,以后虽入国,不能自安,故亦与失国同也。又忽是世子,与君少异,故彼注云其名,谓去世子而但称忽是也。公孙于齐不名者,为内讳也。一解以卫侯不名者,出奔书曰,以见罪恶甚,故不复名也,理亦通耳。
莒人侵我东鄙。
秋,楚公子贞帅师伐吴。
冬,季孙宿会晋士匄、宋华阅、卫孙林父、郑公孙虿、莒人、邾人于戚。阅音悦。
十有五年,春,宋公使向戌来聘。向,舒亮反。戌音恤。
二月,巳亥,及向戌盟于刘。
刘夏逆王后于齐。刘,采地。夏,名。书名,则非卿也。天子无外,所命则成,故不言逆女。○刘夏,户雅反,注同。
'疏'“刘夏”至“于齐”。○释曰:《公羊》以刘夏为天子下大夫,今范云非卿,则亦以为下大夫也。此时王者,案《世本》、《本纪》当倾王也。
过我,故志之也。过音戈。
夏,齐侯伐我北鄙,围成。
公救成,至遇。至遇而齐师已退也。遇,鲁地。
季孙宿、叔孙豹帅师城成郛。郛,郭。○郛音孚。
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
邾人伐我南鄙。
冬,十有一月,癸亥,晋侯周卒。
□《春秋穀梁传注疏》□注 晋·范 宁□疏 唐·杨士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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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穀梁传注疏》
卷十六
卷十六
◎襄公起十六年,尽三十一年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晋悼公。
三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湨梁。湨梁,地。○湨,古阒反。
戊寅,大夫盟。湨梁之会,诸侯失正矣。诸侯会,而曰大夫盟,正在大夫也。诸侯在,而不曰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
晋人执莒子、邾子以归
'疏'“晋人”至“以归”。释曰:诸侯不得私相治,执人以归,非礼明矣。
齐侯伐我北鄙。
夏,公至自会。
五月,甲子,地震。
叔老会郑伯、晋荀偃、卫甯殖、宋人伐许。
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成。
大雩。
冬,叔孙豹如晋。
十有七年,春,王二月,庚午,邾子玻洹2{音闲,《左氏》作“轻”。
宋人伐陈。
夏,卫石买帅师伐曹。
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桃。
齐高厚帅师伐我北鄙,围防。
九月,大雩。
'疏'“九月,大雩”。○释曰:前年大雩不月,此月者,僖十一年传曰“雩,月正也”,是九月八月雩得正也,故月。前年雩不正,时也。
宋华臣出奔陈。
冬,邾人伐我南鄙。
十有八年,春,白狄来。不言朝,不能行朝礼。○朝,直遥反。
夏,晋人执卫行人石买。称行人,怨接於上也。怨其君而执其使,称行人,明使人尔,罪在上也。○其使,所吏反,下同。
'疏'注“怨其君”至“在上也”。○释曰:称人以执,是执有罪。范云明使人者,谓称行人者,明罪在君上,故云“明使人”,非谓称行人以罪晋也。重发传者,楚是夷狄,嫌晋之主盟当异,故重明之。
秋,齐侯伐我北鄙。
冬,十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围齐。非围而曰围,据实伐。齐有大焉,亦有病焉。齐若无罪,诸侯岂得同病之乎?非大而足同焉?齐非大国,诸侯岂足同共围之与?○同与音馀。诸侯同罪之也,亦病矣。诸侯同罪大国,是不量力,必为大国所雠,则亦病矣。
'疏'“非围”至“病矣”。○释曰:知非围者,以十九年经云“至自伐齐”,不以围致故也。传言“非围而曰围”者,解经不以实言之意。“齐有大焉,亦有病焉,”谓经称同围之意。齐虽有事,大国焉,亦有罪恶焉。病犹罪恶也,谓数伐鲁。以数伐鲁,又复国大,故称同围之耳。“非大而足同与”,覆上“齐有大焉”,“诸侯同罪”之意也,谓齐若非大国,何须诸侯同罪之也。“亦病矣”,谓齐是大国,诸侯共同罪之,必为大国所雠,是取祸之道,故云亦罪恶矣,言诸侯与齐同有罪恶也。
曹伯负刍卒于师。闵之也。
'疏'“闵之也”。○释曰:僖四年“许男新臣卒”,彼内桓师,故不地。知言卒于师者,皆闵之也。
楚公子午帅师伐郑。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诸侯盟于祝柯。前年同围齐之诸侯也。祝柯,齐地。○祝柯,古河反,注同。
晋人执邾子。
公至自伐齐。《春秋》之义,巳伐而盟。复伐者,则以伐致。京城北之类是。○复,扶又反,下及注皆同。盟不复伐者,则以会致。会于萧鱼之类是。祝柯之盟,盟复伐齐与?怪不以会致。○与音馀。曰,非也。不复伐齐。然则何为以伐致也?曰,与人同事,或执其君,或取其地。同与邾围齐,而晋执其君,鲁取其地,此与盟后后伐无异。
'疏'“或执”至“其地”。○释曰:据此传文,事实在邾,不关于齐。而以伐齐致者,以明实伐齐,盟后又或执其君,或取其地,与盟后复伐无异,故讬事以见意,罪晋执君,恶鲁取地。若其实不伐齐,亦不得以伐致也。
取邾田,自漷水。以漷水为界。○漷水,火虢反,又音郭,水名。轧辞也。轧,委曲随漷水,言取邾田之多。○轧,於八反。
'疏'“轧辞也”。○释曰:《公羊》以为漷水移入邾界,鲁随而有之。今云“轧辞”者,轧谓委曲。经言“自漷水”者,委曲之辞也。一解轧辞者,轧谓委曲,言取邾田委曲随漷水为界之辞,言其多也。
其不日,恶盟也。恶,乌路反。
'疏'“其不日,恶盟也”。释曰:谓执君取地。
季孙宿如晋。
葬曹成公。
夏,孙林父帅师伐齐。
秋,七月,辛卯,齐侯环卒。
晋士匄帅师侵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还者,事未毕之辞也。
'疏'“还者”至“辞也”。○释曰:重发传者,嫌内外异也。何休《废疾》难此云:“君子不求备於一人,原空阙三字士匄不伐丧,纯善矣。”何以复责其专大功也?郑玄释之曰:“士匄不伐丧则善矣。然于善则称君,礼仍未备,故言乃还,不言乃复,作未毕之辞。”还者致辞,复者反命,如郑之言,亦是讥士匄不复命也。然如郑意,以乃还为恶,乃复为善,则公子遂至黄乃复,又为恶之者,彼以遂违君命而反,故加毕事之文,欲见臣不专公命,与此意少异。此既善不伐丧,复为事毕之辞,则是纯善士匄,故以未毕之辞言之。
受命而诛,生死无所加其怒,不伐丧,善之也。善之,则何为未毕也?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善则称君,过则称已,则民作让矣。士匄外专君命,故非之也。然则为士匄者宜奈何?宜墠帷而归命乎介。除地为墠,於墠张帷,反命于介,介归告君,君命乃还,不敢专也。○墠音善,介音界,副使也。
八月,丙辰,仲孙蔑卒。
齐杀其大夫高厚。
郑杀其大夫公子嘉。
冬,葬齐灵公。城西郛。
叔孙豹会晋士匄于柯。柯,地。
城武城。
二十年,春,王正月,辛亥,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向,莒邑,○向,舒亮反。
夏,六月,庚申,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渊。澶渊,卫地。○澶,市然反。
秋,公至自会。
仲孙速帅师伐邾。
蔡杀其大夫公子湿。
蔡公子履出奔楚。
陈侯之弟光出奔楚。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奔之,恶也。显书弟,明其亲也。亲而奔逐之,所以恶陈侯。○弟光,《左氏》作“黄”。恶音乌路反。
'疏'注“所以恶陈侯”。○释曰:知非恶光者,以传例“归为善,自某归次之”,以二十三年云“光自楚归于陈”,又且专之称弟罪卫侯,则光称弟罪陈侯也,故郑《释废疾》亦云“恶陈侯也”。
叔老如齐。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季孙宿如宋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以者,不以者也。凯曰:“人臣无专禄以